贯彻妇女劳动保护、男女同工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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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679
颗粒名称: 贯彻妇女劳动保护、男女同工政策
分类号: D442
页数: 2
页码: 464-465
摘要: 专区妇联要求各地农业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发动妇女参加劳动时,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要照顾妇女生理现象,各县把妇女基本劳动日分为5类,同时还照顾妇女早、晚不出工。对调配妇女工作实行经期调干不调湿,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保护政策。农村妇女产假应享受工分补助,机关妇女干部产假工资照发,区内农村不少地方发生妇科病。全区患闭经病妇女10317人,患子宫脱垂病的妇女7980人,占妇女劳力3%。南城、进贤两县均完成5万余人的妇科病普查医治工作。地区妇联派员到东乡县调查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贯彻情况。
关键词: 劳动保护 男女同工

内容

1954年,专区妇联要求各地农业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发动妇女参加劳动时,要注意妇女利益,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要照顾妇女生理现象,经期不下水田,孕妇不干重活,产前产后适当休息。1960年,各县把妇女基本劳动日分为5类,一类是身体好,有婆婆照顾小孩的,每月出勤20天~22天;二类是身体好,但没有婆婆照顾小孩的,每月出勤18天~20天;三类是身体一般,无辅助劳力的,每月出勤15天~18天;四类是身体较弱,且家务活重的,每月出勤10天;五类是身体有病的,适当安排轻活或不出工。同时还照顾妇女早、晚不出工。针对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专区妇联发出通知,对调配妇女工作实行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保护政策。农村妇女产假应享受工分补助,机关妇女干部产假工资照发,给予副食品、营养品照顾。60年代初,区内农村不少地方发生妇科病。据1960年统计,全区患闭经病妇女10317人,占妇女劳力5% ;患子宫脱垂病的妇女7980人,占妇女劳力3%。地委、专署根据专区妇联的调查报告,指示各级妇联和卫生部门派出工作组和医疗队,对妇女闭经、子宫脱重、尿漏“三病”进行普查医治,控制病情发展。1976年,南城、进贤两县均完成5万余人的妇科病普查医治工作。1979年,地区妇联派员到东乡县调查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贯彻情况,发现妇女底分普遍为7.5分,最高9分,年终总工分最高4190分,比男社员最高分少600分。1982年,全区拿固定工资的大队妇女主任有935人,占33%,实行误工补助的有1821人,占64.5%。1984年后,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妇女同工同酬问题不复存在。1990年—1995年,地区妇联两次向地委提出建议,要求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主要干部的70%,有条件的地方要帮助她们参加养老保险,地委办公室、地区村建办公室转发地妇联的建议报告。2000年,全区有30%的村妇代会主任报酬达到要求。东乡县为村妇代会主任全部办养老保险,还对从事妇女工作30年以上的村妇女干部发给一次性退休金。2000年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同工同酬基本实现。妇女劳动保护工作由劳动部门负责。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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