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67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妇联主要活动 |
分类号: | D442 |
页数: | 7 |
页码: | 463-469 |
摘要: |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妇联利用各种会议、夜校、黑板报、墙报、幻灯片等广泛宣传婚姻法。下发《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级妇联还协助法院查处妨碍婚姻案件132件、虐待迫害童养媳案件64件、买卖婚姻和贩卖妇女案件16件。广昌、金溪、南城3个县共评出模范夫妻1168对、模范婆媳225人、模范家庭316个、贯彻婚姻法模范干部554人。 |
关键词: | 妇联 组织活动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