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联主要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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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6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联主要活动
分类号: D442
页数: 7
页码: 463-469
摘要: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妇联利用各种会议、夜校、黑板报、墙报、幻灯片等广泛宣传婚姻法。下发《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指示》。在全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级妇联还协助法院查处妨碍婚姻案件132件、虐待迫害童养媳案件64件、买卖婚姻和贩卖妇女案件16件。广昌、金溪、南城3个县共评出模范夫妻1168对、模范婆媳225人、模范家庭316个、贯彻婚姻法模范干部554人。
关键词: 妇联 组织活动

内容

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宣传贯彻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妇联利用各种会议、夜校、黑板报、墙报、幻灯片等广泛宣传婚姻法。南丰县妇联举办婚姻法图片展览,宣传“三反”(反迫害、反买卖婚姻、反限制)、“四保”(保人权、保财权、保婚姻自主权、保政治活动权)。1953年1月,成立抚州专区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指示》。派出工作组到临川县第13区进行试点。3月,在全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县共培训干部7299人,其中女干部1572人。专区妇联举办训练班,培训男干部3880人,女干部714人。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广大妇女提高认识,纷纷站出来反对不合理婚姻制度。至该年底,全区到政府办理离婚手续6525对,自由结婚12935对,解除婚约1722人,寡妇改嫁979人,童养媳回娘家1661人。此间,各级妇联还协助法院查处妨碍婚姻案件132件、虐待迫害童养媳案件64件、买卖婚姻和贩卖妇女案件16件。在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各县还评选模范夫妻、模范家庭。1954年,广昌、金溪、南城3个县共评出模范夫妻1168对、模范婆媳225人、模范家庭316个、贯彻婚姻法模范干部554人。1958年—1963年,地区妇联、团地委、地区民政局、地区法院4家单位先后两次组成工作组赴各县农村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1964年,各县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区出现结婚不摆酒席、不要彩礼的新气象。
   70年代初,区内一些地方包办买卖婚姻重新抬头,早婚、换婚、结婚讲排场、嫁女要彩礼现象普遍。专区革委会政治部群运组派工作组下乡调查,在全区开展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反对买卖婚姻,提倡计划生育,支持男到女家落户,喜事新办等活动。1975年,全区有381对青年男女举行集体婚礼,84名姑娘退礼金。1979年,地区妇联在地委大礼堂为19对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抚州市和临川、南城、宜黄等县妇联为65对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1980年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各级妇联通过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1985年,全区开展婚姻家庭调查,针对农村部分人结婚不登记的情况进行清理。经过宣传教育,全区依法补办结婚登记手续1878对,撤销违法登记167对。1996年,地区妇联通过深入基层调查,形成《一个值得社会特别关注的问题——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中法律、政策不完善之处》调查报告。1997年10月,地区妇联成立“鹊桥”联谊会婚姻服务中心,为适婚青年、丧偶离异者牵线搭桥。1998年—2000年,地区妇联积极参与省妇联、省高等法院、省电视台联合开展的《妇女权益与法》宣传教育片拍摄工作,加大婚姻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氛围;与地区政法委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特别奖”评选活动,全区评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7人。
   推广新法接生 1952年,全区普遍开展训练保健员,培养新助产士。专区、县妇联协助县卫生院训练保健员和助产士,改造旧接生婆,为其上政治课,宣传新法接生的目的意义。1957年,专区妇联将推广新法接生列入全区妇女工作计划。1959年,全区基本铲除旧法接生。1976年,抚州市建成市、社、队三级妇幼保健站,全面普及新法接生。1978年,地区妇联组织开展全区新法接生大检查,要求进一步提高新法接生质量。随着专门医疗机构的发展和健全,推广新法接生工作由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贯彻妇女劳动保护、男女同工政策 1954年,专区妇联要求各地农业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发动妇女参加劳动时,要注意妇女利益,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要照顾妇女生理现象,经期不下水田,孕妇不干重活,产前产后适当休息。1960年,各县把妇女基本劳动日分为5类,一类是身体好,有婆婆照顾小孩的,每月出勤20天~22天;二类是身体好,但没有婆婆照顾小孩的,每月出勤18天~20天;三类是身体一般,无辅助劳力的,每月出勤15天~18天;四类是身体较弱,且家务活重的,每月出勤10天;五类是身体有病的,适当安排轻活或不出工。同时还照顾妇女早、晚不出工。针对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专区妇联发出通知,对调配妇女工作实行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保护政策。农村妇女产假应享受工分补助,机关妇女干部产假工资照发,给予副食品、营养品照顾。60年代初,区内农村不少地方发生妇科病。据1960年统计,全区患闭经病妇女10317人,占妇女劳力5% ;患子宫脱垂病的妇女7980人,占妇女劳力3%。地委、专署根据专区妇联的调查报告,指示各级妇联和卫生部门派出工作组和医疗队,对妇女闭经、子宫脱重、尿漏“三病”进行普查医治,控制病情发展。1976年,南城、进贤两县均完成5万余人的妇科病普查医治工作。1979年,地区妇联派员到东乡县调查男女同工同酬政策贯彻情况,发现妇女底分普遍为7.5分,最高9分,年终总工分最高4190分,比男社员最高分少600分。1982年,全区拿固定工资的大队妇女主任有935人,占33%,实行误工补助的有1821人,占64.5%。1984年后,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妇女同工同酬问题不复存在。1990年—1995年,地区妇联两次向地委提出建议,要求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主要干部的70%,有条件的地方要帮助她们参加养老保险,地委办公室、地区村建办公室转发地妇联的建议报告。2000年,全区有30%的村妇代会主任报酬达到要求。东乡县为村妇代会主任全部办养老保险,还对从事妇女工作30年以上的村妇女干部发给一次性退休金。2000年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同工同酬基本实现。妇女劳动保护工作由劳动部门负责。
   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 1957年,在机关干部中进行节制生育和晚婚宣传,普及避孕知识。70年代,重提计划生育和晚婚。各级妇联开展宣传并号召妇联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计划生育,实行晚婚。1974年,金溪县枫山大队148名育龄夫妇自行制定节育规划,采取节育措施,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先行一步。1975年,全区57万对育龄夫妇有1.4万对落实节育措施。1978年全区妇女结扎7587人,上环70639人。1980年,地妇联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召开会议并派出工作组到临川县开展试点工作。1982年,地、县妇联干部71人带头领取独生子女证。各级妇联均把计划生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计划生育成为乡、村妇女主任主要工作内容。1995年后,全区80%的村妇代会主任兼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走村串户发放避孕工具,护理引产结扎妇女。2000年后,计划生育宣传引导工作逐渐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
   协查对妇女儿童的侵权行为 1983年,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各级妇联协同法院共查处各种侵权案件603件,其中虐待案170件、强奸案29件、包办买卖婚姻案154件、童养媳案66件、溺弃女婴案67件、拐卖妇女案114件、暗娼卖淫案3件。各县(市)召开宣判大会15次,宣判奸污残害妇女罪犯100人,其中罪大恶极首犯、重犯7人被依法判处死刑。1984年,地区、县(市)妇联成立法律顾问信访室13个,聘请法律顾问13人。1985年,地区、县(市)妇联先后派出24名专职干部到省参加律师培训班学习,有8人被批准为见习律师。该年,地区妇联法律顾问室两次与公安部门合作,到福建解救被拐妇女、儿童13人。1989年,地、县妇联成立打黄清查小组21个,深入各书店、书摊、录像厅查封收缴黄色书刊18239本、黄色录像带1014盒、黄色录音带2558盒。1991年,颁布《妇女权益保障法》,各级妇联依法做好妇女维权工作。1994年9月,南城、广昌6名女青年被拐骗到广州沙洲乡等地,县妇联与公安局联合解救,使被拐少女回到家中。1996年,乐安县率先成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女法官担任庭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随后,各县也成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至2000年,全区有合议庭13个,其工作职责和制度由地区妇联进一步规范,全区妇女维权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2001年初,制定下发《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2001—2010年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并展开宣传。2004年7月,市妇联成立抚州市妇联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2005年,以纪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和第四次世妇会召开十周年为契机,加大为妇女和儿童维权宣传力度,年内接待妇女来信来访来电1230件次,有效处理1210件,处理率97.6%。2007年,开通“110”家庭暴力报警电话,建立162个妇女维权投诉站、12个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12个维权合议庭,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2008年,市妇联召开“和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进一步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向家庭延伸。市妇联启动“万名妇女免费健康体检活动”,举办关爱女性健康科普公益知识讲座。崇仁县妇联实施“儿童意外伤害干预项目”,并于1月在南昌举行项目总结推广会。2009年,全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助抚州市母亲健康快车4辆,为南城等4个县妇女儿童提供卫生健康服务。2010年,市妇联、市综治委联合启动“妇女法律知识流动大讲堂”活动,聘请女法律工作者30名,开展“法律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活动,实施“百千万”工程。
   二、生产劳动和劳动竞赛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妇联把发动广大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作为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工作。1952年,全区农村有64761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57378名妇女参加积肥运动,共积肥441317担。城镇有2066名妇女参加工厂企业生产。1956年,全区有21名妇女学会犁、耙田,53名妇女学会栽禾,1250名妇女学会耘禾。1958年,全区有25万名妇女在田间地头抢收抢种,有妇女突击队339个;4.38万名妇女参加建立水稻试验田17461亩;修水库477座,办养猪场657个、养鸡场326个。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全区妇女不甘落后,71692名妇女参加钢铁大军,建立以刘胡兰、花木兰、“三八”命名的钢铁炉窑344个。1959年,全区妇女投入增产节约运动,农村开展“十万巧姐妹”劳动竞赛,27万名妇女踊跃参加,建立以各种英雄命名的巧姐妹队(组)11047个。竞赛中涌现出巧姐妹、巧姑娘、巧大嫂、巧大娘7.7万人。有17万名妇女学会犁耙栽耕技术,涌现犁耙能手29000人、栽禾能手2.7万人、收割能手4000人、使用新式农具手29666人。办起妇女养猪场2359个、养鸡场481个,修大小水库602座。在城镇,妇女办起各种小型工厂1780个,建立高工效队(组)9560个,18936名妇女刻苦钻研技术,改制、仿制、创新各种工具23154件,涌现革新能手2320人。两年间,全区评出全国女劳模9人、省女劳模和先进积极分子368人。金溪县火箭队队长丁长华,临川县“三娇”(谢梅娇、许南娇、郑瑞娇),乐安县红旗姑娘张密红,崇仁县花木兰队队长吴牡花,南城县农业生产多面手李俚女,南丰县蜜桔姑娘邱芝珍,抚州市居委会主任廖员金等为代表的一批女劳动模范、女先进积极分子脱颖而出。丁长华和她的“火箭队”开展棉花丰产试验,亩产子棉达290千克,取得优异成绩。
   1960年,全区妇女养鸡、鸭、鹅2433885只,有女饲养员14890人。临川县妇女年出勤率270天,出勤率达95%。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广大妇女参加治水、治山、治田。1975年—1977年,全区建立铁姑娘战斗队、妇女突击队17259个,妇女队员157586人。参加农田基本建设,完成土方230.74万立方米,造田216847亩。临川县湖南公社孔家生产队队长艾荷香带领社员大搞低产田改造,粮食产量持续上升,水稻亩产达1150千克,每年向国家交粮12.5万千克,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地劳动模范、农业学大寨标兵和“三八”红旗手。
   80年代,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地区妇联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十大”种植、“十大”加工服务等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81年,全区评出24名多种经营女能手和致富女强人。1985年,全区组织345名妇女参加省妇联、省农牧渔业厅联合举办的“十大”养殖竞赛,有80人被评为全省养殖女能手,其中,养猪53人、养兔7人、养鸡1人、养鸭2人、养蜂1人、养鱼16人。被评为养殖先进单位2个。获全国养兔女能手称号的南丰县山溪公社妇女胡火红,利用养兔技术和山区资源开展养兔生产,几年后不仅还清几千元债务,并盖了新房,有来自全国各地求学者前去要求传授技术。地、县妇联为其铅印技术资料1万份散发。
   90年代,全区妇女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简称“双学双比”)劳动竞赛活动。至1997年,全区有60万名农村妇女参赛,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6462期,培训农村妇女102万人次,每人均掌握1门~2门实用技术。创建“三八”绿色基地2694个,面积13.8万亩。开设扫盲识字班1021个,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10万余人。有5000余名妇女参加农业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学习,1000余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职称。有女科技示范户17865户,评出全国、省、地女能手、女标兵3840人。其中有全国“双学双比”女能人5人、全国“三八”绿色奖章获得者3人、全国“巾帼扫盲”先进个人7人。获全国“双学双比”女能人称号的东乡县珀玕乡红壤开发专业户余娥英与丈夫一起创办家庭农场,开荒山,建果园,养生猪,办饲料加工厂,年年出售生猪480多头,实现种养加工一条龙。获全国“三八”绿色工程奖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乐安县鹏洲乡妇女邹菊华,1982年—1997年,带领全家开荒造林212亩,林木达1800多立方米,价值40多万元。获全国巾帼扫盲先进个人称号的宜黄县二都乡妇女邹老女,自办家庭夜校,腾出厅堂做教室,自制桌凳买教具,使400多名妇女脱盲并学到技术。1998—2000年,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地妇联先后在全区农村妇女中开展“万、千、百、十”(万名妇女参加养殖增收,千名妇女通过养殖脱贫,举办百期养殖培训班,评选十名养殖标兵)系列活动,以高效种养、延长产业链、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庭院经济建设活动和万名妇女闯市场,争当销售状元活动。1999年,宜黄县潭坊乡李爱红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资溪县乌石镇畲族兰念瑛获全国“三八”绿色奖章。2000年,又评出全省“双学双比”女能手11人。
   1990年始,全区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1991年,全区9.68万名城镇女职工参加,参赛面96.9%。提合理化建议1289条,创效益141.26万元,增收节支8.6万元。开展技术革新42项,创造价值1758.8万元。获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的地区医药公司副经理李玉英,带领公司全体职工苦干加巧干,连续4年完成销售额1200万元,实现利税100多万元。1992年—1996年,地区妇联先后与地区人民银行、地区卫生局、地区农业局开展妇女点钞技术、医院护理技术、生猪饲养技术等“巾帼建功”竞赛活动。1997年,全区女职工有105247人,其中国有企业女职工86754人、集体女职工17117人、其他女职工1549人。全区分别在党政机关开展“公仆杯”、窗口行业开展“满意杯”、教育系统开展“园丁杯”、卫生系统开展“天使杯”、个体工商业开展“光彩杯”、工业系统开展“效益杯”等“巾帼建功”竞赛活动。1998年成立“巾帼职业介绍所”,至2000年,共为5000余名下岗女职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牵线搭桥。1999年,在全区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全区共评出省“巾帼建功”精英5人,省、地“巾帼建功”先进个人45人和119人,省级5个文明示范岗、地级27个、县级97个。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1995年地妇联筹资拍摄《抚州妇女竞风流》电视专题片。地区妇联于1997年10月成立社区服务部,为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拓宽门路。各县(市)妇联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再就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下岗女职工5076人,介绍就业2406人。地区、县(市)妇联创办就业实体6个,安置下岗女职工2160人。2001年,陈春英等10人被评为全市“巾帼销售状元”,临川区文昌桥计生服务站等1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2010年,林小红等9人被省妇联授予第八届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等8个单位(集体)被授予第八届江西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1年后,全市通过举办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帮助、促进妇女创业、就业。2009年,妇联、财政、银行、劳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帮助农村妇女申请金穗惠农卡及农户小额贷款的实施办法》等扶持妇女创业政策性文件。至2011年底,累计发放贷款近亿元。
   三、少年儿童及家庭教育工作 托幼工作 1951年,专区保育院开办,接收儿童10余人。1952年,各县试办农忙托儿所。1958年,全区幼儿园3459所,接收儿童91880人;托儿所9352所,接收儿童74816人;保育院104所,接收儿童2600人。1960年,全区表彰先进托幼园所200个、先进保教员100人。抚州市东风人民公社第一保育院、临川县温圳公社幼儿园、南城县上塘公社幼儿园、崇仁县秋溪公社幼儿园和乐安县增田公社幼儿园被评为全国“六一”儿童工作先进单位,抚州市机关保育院保教员黄荣香等19人获全国“六一”儿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961年,省妇联表彰抚州专区先进幼儿园28个、先进个人19人。广昌县尖锋公社红军大队幼儿园、苦竹翠雷山垦殖场托儿所,成为群众喜欢的幼儿之家,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962年后,随着公共食堂的解散,托幼组织停办。1976年,恢复托幼组织。至1977年,全区有托儿所、幼儿园1059所。1981年,中央书记处提出全党全社会都要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妇联要以托育、培养、教育儿童为工作重点。地区要求各县(市)要办好1个示范幼儿园,公社要有中心幼儿园,大队要办常年幼儿园。至1982年,全区办有县保育院11个(抚州市在第十小学开幼儿班),239个公社办起236个中心幼儿园。全区共有幼儿园(所)4120个,入托儿童122725人,占应入托儿童的25.6%,城镇儿童入托率为47.7%。宜黄县凤冈镇幼儿园于1979年和1983年两次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984年后,民办幼儿园所发展迅速,该年全区办起家庭幼儿园29所,收托儿童970人。1995年,全区有民办幼儿园720所,其中个体户办园100所。1997年7月,经专员办公会研究,幼儿教育工作移交地区教委主管。
   随着幼儿园所增多,幼师队伍不断扩大。1960年,全区有保教员4985人、保育员36480人。为提高教学质量,地区、县(市)妇联师举办幼师培训班。1980年—1996年,地、县两级共举办培训班278期,培训人数15260人。1982年7月,地区妇联举办全区自制儿童玩具展览。1984年,推广木偶教学,全区制作木偶头像3100多个,改写木偶剧本120篇,6个木偶童话参加全省木偶戏汇演,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1985年,全区有9个县开展技能技巧赛活动,参赛幼儿234人。在全省举办的宝宝智力赛中,全区有4所幼儿园获奖,其中南丰县幼儿园获一等奖。1986年,省妇联在南昌举办自制教玩具展览,全区选送20件参展,10件获奖。1990年,南丰县幼儿园制作的“神奇的盼盼时钟”“趣味板竹”、乐安县幼儿园的“多功能智力盒”、宜黄县幼儿园的“自旋式单棍跳绳”等玩具,均获中国儿童发展中心自制教具奖。
   2000年后,幼儿教育愈来愈受到政府、社会和家长重视,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幼儿教育环境、幼师队伍、幼教质量均不断提高。2011年底,市区约有两万名0~6周岁的儿童,其中3~6周岁的适龄儿童约有1.9万名;全市登记在册的公办、集体、民办幼儿园有358所,其中市中心城区(含上顿渡城区)44所。儿童入学率达100%。
   捐资助教工作 1981年,成立抚州地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各级妇联在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协调幼教工作。1982年,行署拨款21万元扩建地区保育院校舍1400平方米。“六一”儿童节期间,全区机关干部捐资28546元,赠送少儿读物15221册。各地电影院免费为儿童放电影210场。医疗卫生部门为7岁以下儿童义务体检19423人。1983年,地区妇联、团地委、地区工会、地区科协等9家筹资购买2000册少儿读物、170多种文娱器材和玩具,分送到乐安县和黎川县的边远山区幼儿园。地区卫生局组织医疗部门免费为地区直属单位的儿童作健康检查。金溪、东乡、宜黄、黎川、进贤等县筹资76.5万元,扩建保育院校舍6300平方米,购买儿童玩具。行署拨款12万元在抚州市人民公园添置“空中飞机”等大型电动玩具。1985年,成立地区儿童工作领导小组,1993年初改称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年底改称工作委员会,制定《九十年代抚州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各县(市)也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儿童工作发展规划。1994年,响应全国妇联开展“爱心献春蕾”号召,地区妇联广泛动员城镇儿童、家长把多余的玩具捐献出来。地区建设银行、供电局等单位捐资2万元购买儿童读物送给山区贫困儿童。1995年,地区妇联推行“春蕾计划”,全区集资3.57万元资助208名贫困女童上学。1996年,有300名失学女童获得资助重返校园。1997年,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江西电视台联合拍摄电视专题片《爱的呼唤》,吸引更多人士加入“春蕾计划”行列。地委、行署领导带头与贫困女童结对,对其学业进行全额资助。年底,全区共资助贫困失学女童1013人,金额40.5万元。广昌县被列为联合国基金会扶助女童入学项目县,崇仁县六家桥“春蕾女童班”50名学生被列为国家、省妇联扶助对象。1998年,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南城县株良乡资助“春蕾女童班”50人。2000年,地区妇联与地区邮政局发行“春蕾计划”明信片10万枚,为失学儿童募集基金1万元。2000年后,各级妇联组织“关爱女生阳光助学”活动,东乡县摄影师白影、杨淑琴夫妇自1998年后,共出资近20万元,资助40名贫困女大学生上学。2010年,“春蕾计划十元捐”“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共募集资金40多万元,帮助581名贫困女童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市妇联在临川唱凯镇“八一”希望小学举行“春蕾计划”捐助暨爱心书包捐赠仪式,向20名贫困女生发放9200元“春蕾助学金”,并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赠的740套爱心书包和文具发放给灾区儿童。2011年,“春蕾计划10元捐”募集捐款124443.6元,全市利用春蕾资金捐建春蕾学校3所,资助春蕾女童班5期、贫困女生5100余人次。并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暖心”行动。
   家庭教育工作 1980年,全省儿童工作、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后,全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1982年,地区妇联与抚州市妇联在六水桥街道办事处举行家庭教育讲座,总结推广市人民银行职工教育子女的经验。1986年5月,成立抚州地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各县(市)成立家庭教育领导小组9个、家庭教育研究会13个、联谊会6个。乡镇、街道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谊会218个,配专职、兼职干部43人,兼职教师1500多人。全区家庭教育示范学校、刊授家长学校、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共1700余所。其中,中学家长学校63所、小学家长学校1205所、幼儿园家长学校306所、新婚学校165所、孕妇学校37所。1995年—1997年,撰写家教调查报告290篇,组织6000个家庭参加家教知识竞赛,表彰优秀家长2008人。1998年,全区举行家教知识竞赛。2000年,南城县家庭教育中心成立。2001年始,全市每年召开“廉内助”表彰大会,倡导廉政家庭。2008年4月,市妇联评选首届“十大优秀母亲”。2010年,开展特色百户家庭评选活动,表彰和谐之家、守法之家、育才之家、平安之家、健康之家、爱心之家共600户。
   四、参政议政 域内各县(区)历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一般占20%左右。各县(市、区)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使用。1956年,全区有女副县长1人,女高级农业社正、副社长13人,女生产队长87人,女组长164人;女初级农业社正、副社长14人,女生产队长3人,女组长156人。1959年,全区有人民公社正、副女社长82人,1132个生产大队和11424个生产队均有女干部。1974年,全区5名县妇联主任进入县委常委班子。1984年,全区有女县委副书记2人,女常委6人,女副县长3人,女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女政协副主席2人,女乡(镇)党委正、副书记16人,女正、副乡(镇)长70人,各县有女正、副局长共102人。1990年—1993年,金溪、乐安、南丰、东乡、黎川、临川等县和抚州市获得省妇联设立的重视妇女工作特别奖。1997年,全区有地级女干部3人,其中,地委书记1人、行署副专员1人、政协联络处副主任1人;处级女干部84人,其中,县委书记1人、县长1人、纪检书记3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0人、副县(市)长9人、政协副主席9人;乡(镇)街道女书记4人、女镇长11人、街道办事处女主任4人。2000年撤地设市后,妇女参政比例上升,党代会有女代表78人、女市委委员4人、女候补委员1人;人代会女代表94人,其中,女人大常委5人;女政协委员55人,其中,女政协常委6人;地级女干部4人;处级女干部96人。1988年,全区有女党员12327人,占妇女总数11%。1997年,女党员增至17032人,占妇女总数12.4%。
   2011年,全市处级以上女性领导干部共有191名,其中厅级实职女干部7人。市党代会有女代表80人,占代表总数17.82%。市人代会有女代表102人,占代表总数27.42%。市政协委员中有女性93人,占28.18%。全市有女乡镇党委书记20名,女乡(镇)长14名,占22.52%。
   五、评优活动 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号召在职工家庭中开展“五好”(勤俭持家好、团结互助好、教育子女好、清洁卫生好、努力学习好)活动,全区各级妇联在职工家属、城镇居民中,广泛宣传贯彻,并评选过一批“五好”户和“五好”积极分子。此后各级妇联每年均开展此项评优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中断。1979年,全国妇联重新倡导“五好”(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守纪律好;努力生产,积极工作,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好)活动。1980年,全区有7个县(市)开展“五好”活动试点,评出“五好”家庭361户。1981年,全区评出“五好”家庭286户、好媳妇1027人、好婆婆4471人、好妯娌2347人。1982年,全区评出“五好”家庭先进个人2372人。1983年,全区有全国“五好”家庭27户、省“五好”家庭46户。1986年,全区有9户“五好”家庭、1个文明楼院受到省妇联、省精神文明办公室、省政法领导小组表彰。1994年,全区开展家庭文化教育系列活动,年底评出省“五好”家庭标兵户10户、省文明社区2个、省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先进单位3个。1996年,崇仁县获全省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先进县称号。1997年,成立地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全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活动日和周末志愿者服务日活动,评出全省“五好”文明家庭90户、全省文明楼院11栋。东乡县珀玕乡胡家村民办教师胡雪英被授予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全国十大标兵户)称号。1999年,全区评出“五好”家庭100户,“五好”家庭标兵户5个,文明楼院20栋。2002年3月5日,全市评出艾文茂等8户“五好文明家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宿舍大院等11个“文明楼院”。2003年,全市评出华小明等104户“五好文明家庭”、临川区检察院第二栋等68个“星级文明楼院”、周桂英等97户“美好农家”。2005年,全市评出141户“五好文明家庭”、121个“文明楼栋”。
   为表彰各行各业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各级妇联开展“三八”红旗手评优活动。1960年,全区获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12人、“三八”红旗集体15个,专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300人、“三八”红旗集体200个。1979年—2000年,全区涌现“三八”红旗手7944人,其中,全国60人、省级364人、地级1847人、县级5673人;“三八”红旗集体815个,其中,全国4个、省级81个、地级403个、县级327个。黎川县宏村公社洲下大队妇代会带领全村妇女学大寨取得显著成绩,1979年和1983年两次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宜黄县幼儿园幼儿工作出色,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地区医院妇产科主任余娥娇医德高尚,4次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或全省劳模称号;南丰县第一中学女教师熊信芝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培力杯”巾帼奖;抚州第二棉纺厂厂长徐雅芳获全国“三八”红旗手、“鸭鸭杯”标兵奖;张福兰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妇女干部。2001年,市妇联授予吴艳玉等55人为全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02年,东乡县医院护士长洪小玉被评为全省妇女“十大道德标兵”。2003年,孔繁迅等被省妇联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东乡县地税局办税中心被授予全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05,全市评出市人事局等7个“三八”红旗集体、桂梅等34人“三八”红旗手。2008年,全市评出赫丽丽等30人为全市“三八”红旗手,市检察院等18个单位为全市“三八”红旗集体。2010年,全市评出徐红梅等44人为全市“三八”红旗手,临川区地方税务局等20个单位为全市“三八”红旗集体。该年,全国妇联授予资溪县第二批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称号。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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