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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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662
颗粒名称: 二、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组织
分类号: D422
页数: 1
页码: 459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农民协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再次兴起。区乡分会和村协会小组也相继成立,全区各县、乡、村农协组织普遍成立。崇仁农协会员33779人,协会主席、委员均由农民代表选举产生。全区土地改革运动结束,随后逐步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抚州市郊区人民公社在社教试点中分别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
关键词: 农民组织 农民协会

内容

农民协会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农民协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再次兴起。1949年冬,崇仁县农民协会率先成立,区乡分会和村协会小组也相继成立,共273个,会员18767人。1950年,全区各县、乡、村农协组织普遍成立。1952年,崇仁农协会员33779人,宜黄10937人,临川70000人,东乡22100人,金溪32798人,资溪10213人,南城30000人,南丰15845人,黎川35000人。农协以贫、雇农为主要依靠对象,协会主席、委员均由农民代表选举产生。1950年7月,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农民协会性质既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构,又是农民群众反封建的战斗组织。1953年,全区土地改革运动结束,随后逐步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农协组织自行终止。
   贫下中农协会 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1963年,抚州市郊区人民公社在社教试点中分别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1964年,社教运动在全区铺开,各县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为单位,全部成立贫协,生产队设贫协小组。根据1964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的有关规定,县协会选举主任委员1人(均由县委书记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3人、委员若干人。
   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中,在“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口号下,域内各县(市)分别成立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贫代会),取代贫协组织。1969年1月,崇仁、资溪、乐安、金溪、临川等县和抚州市相继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贫代会,公社、大队相应成立贫代会组织。2月,宜黄、东乡、黎川、南城、广昌等县贫代会先后成立。贫代会选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1979年,贫代会被撤销。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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