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模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651
颗粒名称: 四、劳模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管理
分类号: D412.8
页数: 2
页码: 451-452
摘要: 1979年后,工会开始协助政府在工会中进行评模工作。2001年,出台《抚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月,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抚州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对劳模资格认定、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的条件、程序、日常管理机构、职责、劳模奖励及其他待遇作出明确规定。2008年起,每年评选表彰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市工人先锋号(劳模评选年份除外)。2010年向全市各级劳模发放各种慰问、补助和帮扶金共95.042万元。市、县(区)总工会每年都组织安排部分劳模赴外地学习考察、观光旅游和疗养休养。
关键词: 劳模 先进集体

内容

1979年后,工会开始协助政府在工会中进行评模工作。至1997年,地区工会办事处协助行署共评选出全国劳动模范1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2人,全省劳动模范65人,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4人,全省“有突出贡献”工人68人。地区工会办事处对劳模的先进事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1982年和1990年,两次组织抚州地区劳模事迹报告团赴基层作报告32场。1996年11月,举办劳模事迹图片展览进厂区。每年春节对劳模进行慰问。先后4次组织劳模共50人赴京观礼。1993年,对全区省级以上劳模747人全部建立档案。1995年和1999年两次为506名劳模进行免费体检。
   2001年,出台《抚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月,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抚州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对劳模资格认定、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的条件、程序、日常管理机构、职责、劳模奖励及其他待遇作出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工会负责劳模的管理工作,市总工会承担市评委会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劳模档案管理,2001年起,市总工会每年对省级以上劳模进行社保、医保和失业保险以及全国、省、市困难劳模情况调查,对低于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省级以上劳模一年一核上报,争取上级帮扶。2005年、2010年,受市政府委托,市总工会两次评选推荐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06年、2010年,召开抚州市第二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受市政府委托,市总工会评选全市第一、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每年春季,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按照省总工会分配的表彰名额,评选推荐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2008年起,每年评选表彰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市工人先锋号(劳模评选年份除外)。
   2006年、2010年,市委、市政府先后隆重召开抚州市第一次、第二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并与劳模合影留念;举办歌颂劳模精神的大型文艺晚会。除劳模评选年份,从2008年始,市总工会在每年“五一”前夕都召开全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积极营造“崇尚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每年春节前夕,市总工会印发《致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慰问信》。每年元旦、春节或国庆期间,各级政府和工会领导均开展走访慰问劳模活动。2004年,市总工会下发《关于落实办理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相关单位分别为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市劳模一次性交纳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储金。建立慰问帮扶劳模“三金”机制,为劳模筹集发放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2010年向全市各级劳模发放各种慰问、补助和帮扶金共95.042万元。市、县(区)总工会每年都组织安排部分劳模赴外地学习考察、观光旅游和疗养休养。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抚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