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64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分类号: | C912.2 |
页数: | 2 |
页码: | 445-446 |
摘要: | 民国初期,域内仅有一些小作坊和个体手工业者,从事打铁、做篾、泥木、铸造、修理、缝纫、制笔、酿造等,工人不过万人。这些手工业工人一般都自发建有行会组织。行会立有各自行规,每年“做会”1次,大家聚会,祭神、演戏、喝酒、联欢,商谈业务维护行业利益。新中国成立后各县总工会还普遍建立几十至上百人的工人纠察队,重新成立工会组织,南丰县在白舍苏区成立县总工会,乐安县在招携苏区成立县总工会,广昌县苏区成立县总工会,宜黄县苏区成立县总工会,黎川县苏区成立职工联合会,崇仁县在谷岗苏区成立县总工会,金(溪)南(城)特区也成立总工会,国民党各县党部也在管辖区内组建总工会。 |
关键词: | 工会组织 地方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