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重大活动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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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54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重大活动纪略
分类号: D65
页数: 13
页码: 411-423
摘要: 中央颁布《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定》,同时在党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抚州地委部署开展互助合作运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全区互助合作运动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政治运动 政治事件

内容

一、建立和巩固新生政权 1949年7月,抚州地委成立后,在全区迅速取消保甲制,建立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为巩固新生的基层政权,地委于1950年春发出通知,要求彻底肃清公开和潜伏的残匪。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查出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和特务分子,分别处以杀(枪决)、关(判刑关押)、管(受群众管制)。经过一年多时间,全区社会秩序空前安定。1951年,重点开展户籍普查,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并结合农村减租减息,开展反霸斗争。
   二、土地改革 1950年7月,抚州地委制订土地改革计划,在全区631个乡镇、129.5万农业人口中,分3批进行土地改革。至1952年春,土改基本结束。土改中,全区122万无地少地农民获得土地200多万亩,房屋5万多间,农具17.3万件,耕牛5500多头,粮食845万千克。广大农民从此成为土地主人,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巩固土改成果,地委于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土改过的乡镇进行两次复查工作。
   三、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美国在朝鲜发动侵略战争后,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五一”节工作期间,全区所有城镇举行抗美援朝示威大游行,近70万人参加。1951年8月16日至9月17日,抚州地委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和平签名运动的指示》和《关于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指示》,把全区抗美援朝运动推向高潮,各县抗美援朝分会组织近70余万人参加和平签名运动,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捐款625.8亿元(旧人民币),许多青年工人、农民和学生踊跃报名参军,赴朝参战。
   四、整风和“三反”和“五反” 解放初,重点对党员干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作风进行整顿。1951年,中央颁布《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定》,同时在党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中,抚州地委按照党员八项标准,对党员干部进行检查和处理,符合标准者进行登记,成为合格党员,清除贪污蜕化分子。通过坦白、检举和斗争,揭露一批贪污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接着,又在全区(主要是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向违法资本家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打击严重违法资本家57户。“三反”“五反”运动至1952年夏基本结束,整风运动1954年春结束。
   五、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3月5日,抚州地委部署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揭开全区农业合作化序幕。
   1954年春,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全区互助合作运动进一步发展。10月15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城镇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955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地委召开全区第一次农业合作化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七中全会决议,部署全面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至1957年,全区建立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051个,378532户110多万农民参加高级社;97.3%的手工业者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5户私营工业、4278户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基本上完成三大改造任务,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到生产资料公有制转变。
   六、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抚州地委在全区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党内整风,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式。5月8日—9日,地委召开全委会议,部署整风运动。会后,各县和地直机关发动群众87万多人参加该次全民整风运动,贴出大字报50多万张,向党提出批评与建议140多万条。不久整风运动转变为反右派斗争。9月,地委部署县级机关反右派斗争和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由于犯扩大化错误,全区851名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外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还有一批人被错定为“中右分子”。下半年,全区精简编制,鼓励和动员干部上山下乡,先后有2900多人下乡当农民,280多人下厂当工人,40多人下店当营业员。
   七、“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抚州地委为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全区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当年7月31日至8月4日,召开全区工业会议,要求集中力量大办钢铁工业,建造“土高炉”,土法上马炼钢炼铁,造成人、财、物巨大浪费。同时,在农村采取“政治挂帅插红旗,大破大立放‘卫星’”方法,不顾客观条件,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就把205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统统合并为130个人民公社,仓促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大队所有制。
   1959年3月,地委出台处理人民公社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22条措施,以促进人民公社进一步发展。虽然“人民公社化”在全区使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在部分干部中出现共产风、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和浮夸风(称“五风”),给社会主义建设造成巨大损失。尤其是粮食短缺,区内一些地方出现严重饥荒。该年9月—10月,全区开展“反右倾”斗争,批判“右倾”家荡产思想,使一些干部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受到错误批判。
   八、整风整社和贯彻“八字”方针 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业六十条》,划小全区农村人民公社规模,确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进行整风整社,纠正“五风”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1962年,地委贯彻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精简一批机构,关停并转一批工厂,下放一批干部和工人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九、开展“四清”运动 1963年4月16日,抚州地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并成立地委社会主义教育办公室。运动以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为指导,在全区农村由点到面,分期展开。由于受“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影响,运动在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工作中,出现“左”的偏向。同时,在城市开展以“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4月,地委成立“五反”运动领导小组。
   1965年,贯彻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对“四清”运动(“二十三条”中规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简称“四清”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中“左”的偏向进行纠正。但又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结果误伤一批党员干部。
   十、“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红卫兵组织在全区各大、中学校迅速发展,红卫兵从学校冲向社会,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对所谓“封、资、修”的事物,进行大破坏。该年7月后,红卫兵大串联,各种“造反派”组织在各县纷纷成立,造反派以“造反有理”为由“炮打司令部”,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方式,到处揪“黑帮分子”“牛鬼蛇神”“走资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地委遭到严重破坏,领导干部被乱揪乱斗。文化教育界许多人被当作“黑帮分子”“反动学术权威”“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受到批斗、抄家,爱国人士、原工商业者和港、澳、台、侨属也受到严重冲击和迫害。
   1967年2月,地委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6月—7月,全区“造反派”群众组织之间派性斗争愈演愈烈,分别以“红革会”和“井冈山公社”战斗队为首的两派组织,在抚州饭店和抚州第一中学发生严重武斗事件。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6011部队进驻抚州“支左”(支持“左派”),介入全区“文化大革命”。10月,传达毛泽东主席批示:“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全区在该建党方针指导下,于1968年3月进行整党试点,以后相继转入群众性开门整党,至1970年上半年结束。全区近2000个单位参加整党运动,大体分3步进行:第一步大学大批;第二步斗私批修,群众评议;第三步组织建设,吐故纳新。整党中充满极“左”色彩,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被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蜕化变质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而无辜受到批判,清除出党。同时吸收一批“造反派”入党。
   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宣布自成立之日起,前地委、专署一切党、政大权归革委会。8月,成立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随后,在各个领域开展“斗、批、改”和“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一些乘机钻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投机分子和阴谋分子,借“清理阶级队伍”之机,制造大批冤、假、错案。全区大批干部被送进“五七”干校劳动或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971年6月,恢复抚州地委领导机构。
   1972年8月,地委作出《关于认真总结在第十二次路线斗争中的经验教训,把粉碎林彪反党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定》,在全区开展批林整风运动。开始平反部分冤、假、错案,恢复工农业生产秩序,调整各级领导班子,清除一些行为不端的坏分子。
   1974年,全区开展“批林批孔”(批判林彪批判孔丘)运动。
   1975年5月,地区从全区抽调3800名干部,分赴399个基层单位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1月,地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
   1976年初,全区开展“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一些领导干部再次受到打击迫害。
   十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抚州地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揭发和批判。11月,成立地委材料组,对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清查。
   1978年5月,地委成立右派分子摘帽办公室。12月,地委成立右派分子摘帽领导小组(1979年改称地委审改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全区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纠正历史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一直到1987年结束。经过对全区2684名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进行复查和审议,改变292名干部问题的定性,平反纠正589名干部受到的错误处理,撤销—207名干部的限制处分,为错划的851名右派分子的错划作改正,为472名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有右倾思想的人进行平反,还复查处理“四清”运动中一批历史错案。
   1979年3月,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文件基础上,全区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进一步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为全面贯彻三中全会正确路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扫除阻力。
   1980年4月,地委下达《关于开好县(市)党员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并先在南城、临川两县进行试点。5月,召开全区选举工作会议,对县级直接选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县(市)委按照部署先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法,选举产生新县(市)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党的工作机构。
   十二、落实统战政策 1978年后,对全区统战对象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政策遗留问题和“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复查纠正。至1987年,全区有6873人得到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包括:1957年整风反“右”中错划“右派分子”851人全部得到改正,其中重新安排工作或收回办理离退休手续357人,因“右派”问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恢复城镇户口和商品粮738人,补发118人被错、停、扣发工资20.24万元。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党外知识分子冤假错案1027人,2447件。其他统战对象155人,201件。政治复查重新结论381人,清理档案380人(组织上销毁材料1134份,退回本人504份)。颁布起义人员证书446份,投诚人员证书37份。纠正错误处理130人,给12人享受定期定额补助,88人一次性补助。补发1459名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停、扣发的工资133万元。清退被查抄金银及财物折款124万元。退还被挤占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团体公房及统战对象私房共6.3万平方米,折价补偿54.15万元。
   十三、整风和廉政建设 1984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抚州地委部署自上而下在全区进行整党。整党工作分两期进行,先地委、行署和地直机关,后县(市)、乡(镇)和厂矿、企业,至1987年结束。在整党过程中,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按照地委要求,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件,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在提高思想认识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风大检查,认真纠正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同时,为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党的领导,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行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100621名党员先后分5批进行整党,在96133名正式党员中有95545名进行党员登记,379名党员缓期登记,136名党员不予登记,还有73名党员因各种原因暂未办理登记手续。该次整党,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深刻剖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错误实质,使党员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在整党中,各地开展清理“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对111名核查对象均全部查清结案,其中定为“三种人”9人,定为犯严重错误49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此外,还处理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党员244人。其中,开除党籍42人,留党察看82人,撤销党内职务18人,严重警告46人,警告56人。
   198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建议》,地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纠正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清除一切腐败现象,并作出《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纪,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
   1990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聚精会神地抓党建设,下决心解决好当前党的建设中的迫切问题”的要求,地委提出:一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必须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班子成员都要定期到党校接受轮训。二要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是年,各县(市)党员代表大会均通过县(市)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革命化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1991年—1992年,地委先后在全区党政部门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等问题进行检查。各县(市)委在全委(扩大)会上均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决定》。
   1993年,在全区进行机关作风整顿,为制止滥用公款外出旅游和安装私宅电话,制定有关规定。
   1994年,在全区开展清理干部、职工违纪购买公房和集资建房工作,纠正以权谋私,以房谋私“新的不正之风”。
   1996年—1997年,以地委组织部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地区纪委举办典型案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活动。
   1999年—2000年,地委就全区在“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中查找出有关党性党风突出问题,出台狠刹公款送礼和领导干部接收“红包”歪风、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基建、加大清房力度、选拔任用干部推行公示制等整改措施,并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加强党的建设。
   十四、发展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 1981年后,抚州地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精神,全区农村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贯彻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精神,地委在全区农村全面推行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发后,地委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在全区农村实行一部分人通过勤恳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全区出现农业生产连年丰收,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全区工交、商业企业也普遍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责任制,开展指标承包、租赁承包。并改革用工制度,工人实行合同制。此外,地委还制订鼓励外商到抚州投资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990年,地委、行署作出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决策,在全区施行“661农业开发工程”,并由政策研究室等22个单位,在进行大量调研工作基础上,制定出《抚州地区“661农业开发工程”实施细则》,计划用6年时间实现“六个一”的目标:改造100万亩中低产田,建设100万亩吨粮田,发展100万亩经济作物,种好100万亩油菜,增养100万头猪牛,每年封造100万亩树林,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000元。
   1991年,全区部署发展县域经济,要求以“三高”(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突破口,把乡镇企业作为经济增长主体工程来抓,主攻工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发表后,全区上下又一次掀起思想解放热潮。地委委托政研室以县为单位,进行“三乡十村百户”农村小康目标调查后,制订出《抚州地区农村实现小康目标总体规划》,经全区三级干部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实施。
   1994年,在对全区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基础上,推广“公司+农户”经营组织形式,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加快“公司+农户”经营组织的意见》。此创举受到视察抚州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省委书记毛致用、省长吴官正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中共中央政研室和国家体改委还分别派员到抚州了解情况,以内刊形式作介绍。
   1995年,为积极策应全省沿京九线展开生产力布局的新变化,地委、行署制定《抚州地区“一心三带”建设规划》,采取面向沿海、面向京九、面向省城的开放战略,加快临川市建设步伐,增强其辐射功能,并以临川市为中心,重点开发建设临川—东乡经济带、临川—崇仁—乐安经济带、临川—南城—南丰—广昌经济带。
   1996年,地委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搞活我区国有工业企业的意见》,责成政研室、纺织局对区内抚州棉纺织厂、抚州第二棉纺织厂、抚州第三棉织厂、抚州印染厂等10家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找出当前企业面临困难的原因,重构纺织工业新格局的对策。该年,为加速全区林果业发展,地委、行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果业开发的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要求到2000年,全区特色林果业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达到半亩以上,山区人均达到1亩以上。
   1998年,地委下文强调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处罚、乱检查,吸引更多的国外、境外、区外客商到抚州投资开发,加强对抚州金巢工业区发展和县(市)乡镇工业小区的管理。在农村开展土地延包工作,将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并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一步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作出《关于实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跨世纪工程”的规定》,使乡镇企业在新一轮(至2000年)发展中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1999年,地委、行署制定发展全区食品工业“朝阳计划”,力争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利税年均增长20%以上。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确定“以地生财,以房兴业,滚动发展”开发思路。为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关于改进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暂行办法》。
   2000年,地委、行署提出“打好四张牌,优化农业结构”设想,纳入全区“十五计划”。即打好优质稻和高效经济作物为主的特色种植牌,优化种植业结构;打好以东乡瘦肉型猪为主的特色养殖牌,优化养殖业结构;打好以南丰蜜桔为主的特色果业牌,优化水果品种结构;打好以昌顺公司为主的特色农产品流通牌,优化农产品流通组织结构。力争用3年—5年时间,使全区种植业优质产品率达70%以上,瘦肉型猪率达80%,南丰蜜桔发展20万亩,年产量达11.4万吨,依托昌顺公司在大中城市网点多、知名度高的优势,拓宽销售市场。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从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在抚州掀起新一轮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高潮,实现国有企业产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创新。
   2001年9月,抚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开放搞活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全市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加快抚州经济发展。具体包括: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各县(区)原体制上解市财政年递增比例当年按5%上解,第二年起按基数上解;从2002年起,原定县(区)国土收入上缴市财政的15%,3年内不上缴;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24项,其中,下放县(区)98项,划转中介组织23项,待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再正式对外公布的5项;设立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奖励外商投资经营大户;支持开发区和工业园建设;扶持发展重点骨干企业;完善国有企业改制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经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林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机关干部分流创办实业;激活房地产业;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速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城市经营方式;积极盘活土地资产;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引进各类人才;完善集中办事大厅“一站式”办公制度,实行营业执照预备期制;建立外商和企业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制度;严禁对企业进行乱检查;为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责任制,共30条。
   2002年,实施大开放的主战略,举全力招商引资,市委、市政府制定《抚州市各县(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关于对市直机关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实行考评奖惩的暂行规定》《抚州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方案》《抚州市市直机关业务工作考评方案》《关于进一步整治和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的意见》《关于调整抚州市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的通知》《关于对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形象测评的决定》《抚州市整治和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九不准”》,加大整治和优化经济环境力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招商引资环境,把抚州招商引资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200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培植壮大我市优强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业发展思路与发展目标,措施与配套政策,实行领导挂点、落实目标责任、进行专项调度、建立协调机制,在医药、机械、食品、纺织、化工等5大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实行“一年一定,动态调整、滚动发展”,每年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筛选20户左右利税大户,作为全市工业重点调度企业进行扶持,以优强企业的辐射和带动,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同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对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速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和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
   200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逐步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围绕农业区域主导产业,培植“重镇强村大户”,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引导农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出台《抚州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用1年半时间全面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快林业发展。
   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主攻两区推进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工业奋斗目标是:到2011年,全市工业园区规模以上投产企业达1000户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其中金巢开发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全市工业对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工业化率达到40%以上。城区发展目标是:把抚州建设成为赣闽台经济走廊上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生态名城,各县城建成个性彰显、品位提升、风格各异的特色城镇。
   2008年,完善工业园区运行机制,园区由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实行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党工委书记原则上由县(区)委常委担任,一般设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管委会主任,设可交叉任职的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共3名—5名。完善园区管理职能,将全市11个县(区)工业园区暂分为一类园区和二类园区。其中,临川抚北工业园区、东乡经济开发区、崇仁县工业园区为一类园区,其余为二类园区。一类园区编制数暂定40名,其中行政编制不少于10名,二类园区编制数暂定20名—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10名,其余为事业编制。园区设立党政办公室和招商、建设环保、财政、经贸等内设机构及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国税、地税等派驻机构,机构设置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可逐步到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机构、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在园区设立分支服务站点,并扩大业务受理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县(区)将每年土地和规费收入的20%以上用于园区建设。园区除基础设施投入、招商引资、工业发展、财政税收和满足企业用工、用地、融资需求外,一般不下达其他目标、不参与其他考核评比。
   200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抚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近期重点改革任务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2011年,市委根据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提出《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狠抓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工业强市、经济大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科教兴抚和人才强市战略,为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赶超发展的动力;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该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全力打好工业强攻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关于开展跑项争资攻坚战的决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潜能,强化项目支撑和项目带动,为建设幸福抚州打下坚实经济基础。制定《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强化水利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十五、政治体制改革 1983年,地、县(市)两级和地直机关领导班子,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进行调整,至1985年,全区逐步形成一支德才素质较好、结构较合理的干部队伍。
   1988年,根据党政分开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委调整地直机关党组织设置。人事制度试行改革,开始实行干部聘任制。
   1992年,地委、行署决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尝试。机关和单位工作职能实行三方面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管理、经营、服务相结合转变:干部岗位实行3种流向,一部分留机关坚持正常工作,一部分下乡下厂下基层帮助工作,开展社教或挂职锻炼,一部分结合本职工作,开办服务实体,进行有偿服务。至年底,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的初步意见》和《关于加速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的补充规定》两个文件,下发全区予以实施。
   1996年,地委机关实施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领导职数)方案,地委共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等6个工作部门。各部门在定职能基础上,精简和调整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地委制定干部民主评议、“两公开一监督”、社会承诺制、公务员轮岗等4项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和监督。
   1998年,地委出台《抚州地区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和《关于对县级领导实行诫勉制度的暂行规定》。
  在全区开始试行乡镇机关改革,分流乡镇干部24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606人。
   1999年,地委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首次面向社会分开招聘6名副县级干部。制定《抚州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继续推进乡镇机关改革,地委下发《关于乡镇分流人员的工作意见》,全区再次分流乡镇机关干部1888人。
   2000年,出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县、科级职务实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和《抚州地区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探索对干部监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对拟提拔担任县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对象实行公示制。各县(区)、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含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等单位,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对象也实行公示制。
   2001年,市委出台《关于抓紧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女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2003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工作实现目标:县(区)党政班子中40岁左右的干部不少于40%,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各有1名,35岁左右的党政正职应达到一定数量。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至少要有1名,40岁左右的正职应有一定数量。乡(镇)党政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不少30%,30岁左右的党政正职不少于20%。县(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应有一定数量。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40岁以下的应占1/3,其中30岁左右的至少要有1名。县(区)党政班子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市、县两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需达到50%以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其他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每个县(区)要配备2~5名女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2002年2月,市委制定《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谋职锻炼的暂行办法》,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谋职锻炼。同月,制定《关于改革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意见》,取消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下放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明确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2005年,市委制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增强加快经济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富裕抚州;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抚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努力建设文化抚州;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建设和谐抚州;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2007年,市委制定《关于落实市、县(区)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完善地方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规定:副书记和常委在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各自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对常委会负责。各常委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遇重要问题和重大情况而个人又无权决断处理时,应及时向书记报告,并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有两项,即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改善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涉及经济工作的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由全委会、常委会或者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党政交叉任职的党委常委领导经济工作,直接参与管理具体经济事务;切实为经济工作提供思想、组织等方面的保证;建立政府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报告经济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党政分工重叠的问题,在具体职责分工上,党委常委除兼任政府领导外,原则上不再分管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该年,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将抚州市廖坊水库管理局和抚州市廖坊灌区管理局合并组建为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将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驻温州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升格为正县级机构,并分别更名为市政府驻福建办事处、驻浙江办事处、驻广东办事处。明确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市政府管理。将市信息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抚州市采茶歌舞剧院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处更名为抚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并升格为副县级机构。成立市畜牧兽医管理局,为副县级机构,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2009年,市委制定《中共抚州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抚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抚州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全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全委会对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应征求下级的意见;全委会每年应召开2次以上,如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必须有2/3以上市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全委会由市委常委会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市委常委会确定;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全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由市委常委会组织实施。《中共抚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市委常委会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对市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负责常委会重要工作的协调,副书记和其他常委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担任秘书长的常委负责市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01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抚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为32个。该年,市委制定《加强对县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正职末位表态制;实行县级党政正职述廉制度;实行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重要事项报告制度。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健全社会管理机制;突出社会管理重点;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加强社会管理领导。该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晰社区功能,明确城市社区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保障社区建设经费,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提高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十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抚州地委部署在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帮助基层党组织干部树立社会主义必胜信念,做引导农民群众走勤劳致富道路的带头人。
   1993年,对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地委组织部制订《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使农村先进党支部占全区农村党支部40%以上,后进党支部控制在2%以下。地委批转这个规划,抽调上千名机关干部下村帮促,开展“四定包干创五好”活动。
   1995年,区内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现象,也暴露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民主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普遍存在问题,地委要求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加大整顿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
   1998年,开展新一轮村建工作,地委制定《抚州地区1998—2000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全区抽调1372名干部分赴205个乡镇进行帮扶工作。该年,有1934个村完成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清出有问题资金277.7万元,清缴公款854.9万元。在企业开展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活动。该年,评出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先进党务工作者50人,优秀党员79人。
   1999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全区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乡、村活动,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地委制定《关于1999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有162个乡、镇开展此项工作。同时,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对全区村党支部班子进行调整,新选配党支部书记291人,使村党支部战斗力明显增强。
   2000年,地委制定《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争先创优促后进转化的意见》,规定年终评出先进乡(镇)党委20个,先进村党支部100个,对考核排位居后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限期整改。继续下派干部驻村帮扶,对“轻、弱、穷、乱”村重点攻坚。该年,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96人,新选村主任416人,有1934个村实行村务公开,把知事、议事、监事权交给群众。对居委会建设实行县(市)直单位挂点包干责任制,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下岗职工党员、乡镇分流干部及社会待业青年中招聘选拔居委会干部112人,其中,大专文化12人,高中文化98人,年龄35岁以下81人,居委会干部素质结构得以改善。
   2000年,广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至2002年底,全市有一类乡镇党委84个,一类村1033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55.6%和53.5%,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该年,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市属停产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防止和纠正党组织无人抓、无人管现象。2003年,各县(区)在面包、物流、西瓜等优势特色产业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112个,其中行业协会党组织86个。该年,全市115个乡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1609个村委会和7339个村民小组实现村账民审乡管和定期公开,分别占村、组总数的91.3%和42.7%。2003年—2005年,实施“三培两带”工程,共培育“双带”村党支书1625名,占村支书总数的92.2%,“双带”村干部7070名,占总数80.8%,党员致富能手40307名,占总数56.9%,干部党员帮286840户农户致富,把14008名党员培育成致富能手,把2810名致富能手培育成党员,把871名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该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412名,有100多支志愿者队伍、2000多个服务网点活跃在社区,3.2万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双向管理。2004年—2005年,对全市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共整顿245个基层党组织,调整基层领导班子成员309名,其中党支书74名。2005年,实施企业与社区党组织互动设置,整合社区资源,重新理顺4900多保下岗失业和企业离退休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调整90余个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2006年,推进“一居一支部”活动,新成立社区党总支7个,增加新支部22个,1500多名企业退休和下岗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支部。2006年,重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制度、党建工作创新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2007年,全市221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组建党组织。2008年,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包扶贫困村活动。2009年,实行“双签双挂”制度,累计选派32批次860多名优秀乡镇干部到“难点村、落后村、软弱村”任村支书,该做法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的批示,并在江西省推广。该年,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市、县(区)、乡(镇)按所辖党员总数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10元、20元、30元的标准确定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08年—2011年,从大学生中招录村官404名,到小康示范村工作。
   十七、抗洪救灾 1954年7月23日—25日,全区遭受洪涝灾害,早稻受灾面积共189433亩,占早稻总面积12.33%,其中绝收面积11239亩,减产粮食900多万千克。洪水共冲塌房屋210间,冲坏大小水利工程1532座,桥梁40座,淹死12人。为抗洪救灾,地委数次召开紧急会议,并召开地委扩大会议进行部署。此外,还成立专区增产节约生产救灾委员会,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1962年5月25日至6月27日,全区平均降雨量758毫米,占历年平均降雨量1797.8毫米的42.2%,引发山洪暴发,抚河干支河先后出现5次巨大洪峰。临川县桂花公社梅堤、龙桥公社龙光大队王家亭堤、湖南公社月兴大队湖坊堤;金溪浒湾公社丁家大队姚家堤、石门公社公樟大队堤;乐安牛田公社峡圳堤、万坊公社皮头堤等7处决堤。全区有228个公社、1428个大队、6780个生产队、113676户、473192人受灾。死亡36人。农作物成灾面积798058亩,占全区耕地面积21.5%,其中颗粒无收的50931亩。损失粮食7000万千克、棉花(皮棉)70万千克左右。洪水还冲毁大小水利工程16569处(座),公路桥梁82座,一般桥梁1707座;冲走损坏粮食175万千克,农具27527件。面对严重洪水侵袭,地委动员组织411530人,汽车71辆,机帆船17艘,木帆船280只以及大批器材、物资投入抗洪抢险斗争。华东局、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亲临抗洪抢险前线督察指导,最终取得抗洪抢险斗争重大胜利。洪水过后,地委组织群众迅速恢复生产,同时动员和组织44792名干部和群众,参加复堤堵口和修复农田水利工程斗争。全区共拨出复堤堵口水利经费36.5万元、水泥150吨以及木材、毛竹等物资,生产贷款32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并拨出救灾款50万元,救济布5066米,化肥350吨,木材2000立方米,毛竹25770根,铁锅28765口,灾区医疗专款8万元,抽调423名医务人员,组成113个巡回医疗组,为灾区群众治病8万人次。
   1982年6月12日—21日,全区普降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尤其14日—18日是降雨集中期,全区平均降雨401毫米。洪门水库超过危险水位1.13米,抚河水位超过历史最高位。特大洪水给全区造成严重灾害。全区有198个公社、1619个大队、13968个生产队、251029户、1304452人受灾,死亡42人。全区早稻、棉花和其他农作物390多万亩都程度不同地受灾,其中绝收面积130.96万亩,减产粮食3.6亿千克。洪水冲毁农田10.78万亩,倒塌房屋12364间,损坏房屋12774间,损失粮食678.92万千克,死亡牲畜39254头,冲走农具、家具、衣物128万件,木材1491立方米,毛竹7.8万根,鱼苗531.2万尾,成鱼7.5万千克。圩堤决口288处,冲毁小(二)型水库5座、塘坝2848座、渠道235631米、大小桥梁2716座、小水电站90座、机电排灌站222座、涵管4441米、渡槽610米、水闸137处、公路183.9千米。特别是18日凌晨临川唱凯堤华溪公社邹阳湾段决口,淹没华溪、唱凯、罗针3个公社和云山、罗湖两个公社一部分,面积约10万亩,被水围困群众约10万人,死亡21人。17日上午,地委、行署召开紧急会议,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抗洪斗争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各级领导亲自到第一线指挥战斗。40余万军民日夜奋战。为减轻抚河压力,省委、省政府决定于17日晚在箭江口分洪。省长白栋材等领导亲自到温圳、文港、李渡公社视察抚河大堤,随后带队深入灾区罗针公社狮子山召开灾民座谈会,调查了解灾情,对救灾工作作出明确指示。福州军区、武汉军区派出舟桥部队484人和各类船只51只,帮助抢救出被洪水围困群众5000多人。空军派出飞机给灾区空投食品。福州军区派出专车专人送救灾药品。雨情、水情稳定后,地委、行署于6月12日召开电话会议,对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进行具体布置,并从市直单位抽调58名干部组成12个工作组,调查灾情,发动群众,帮助基层开展生产自救。卫生部门组织63个医疗分队、355名医务人员,分赴各县(市)灾区,为灾民防病治病。
   1998年6月12日—25日,全区连降暴雨,致使全区11个县(市)205个乡(镇)全部受灾,受灾人口占全区总人口68.2%,东乡、崇仁、宜黄、南丰、南城5个县及临川上顿渡被淹。特大洪涝灾害给全区人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2.1亿元。倒塌房屋7.8万间,76284人无家可归。农作物受灾面积281万亩,成灾面积242.3万亩,绝收面积140.4万亩,分别占全区春播农作物总面积78.1%、67.4%、39%。毁坏耕地128.8万亩。减产粮食47.37万吨,损失粮食12.5万吨。死亡牲畜7.7万头,淡水养殖损失1.41万吨。全区停产半停产工矿企业13473个(其中乡镇企业13245个)。冲毁公路桥涵2001座,路基2989千米,造成公路中断1432条次。供电中断365条次,损坏输电线路2218杆计403.7千米,损坏通讯线路1845杆计129.8千米。遭受损坏的水利设施有:中型水库6座、小(一)型水库21座、小(二)型水库227座,堤坊522千米,机电泵站1097座(装机2.72万千瓦)、小水电站104座(装机1.36万千瓦),冲毁塘坝3854座,渠道决口448.8千米。连续山体滑坡和山洪暴发,造成69人死亡,43人失踪。6月16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抗洪抢险紧急动员电话会,各级领导始终指挥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全区共有5.5万名机关干部和近百万群众直接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投入经费6760万元,麻袋13.36万条,卵石11.14万立方米,预备土31.96万立方米,块石3.29万立方米,木材1420立方米,毛竹8.7万根,铁丝3.7吨,汽油、柴油880吨等,紧急疏散危险地段群众37.9万人。17日—19日,省长舒圣佑率队深入临川、东乡、金溪等重灾区察看灾情。22日,东乡河临川市唱凯堤周博巷段被洪水冲开2个分别为12米和6米的口子后,省军区舟桥部队,省、地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与当地干群一起,经过36个小时的奋力抢险,堵住缺口,避免一场重大灾难。26日,水位明显回落。28日,地委、行署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2010年6月中下旬,抚州市遭受百年不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11个县(区)有8个县受重灾,4个县城被淹;受灾人口达23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1.2万人;253.95万亩农作物受灾,绝收面积72万亩;7.2万间房屋受损,其中倒塌居民住房9722户、3.2万间;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221亿元。特别是6月21日18时30分,经高水位持续浸泡、处于迎流顶冲的唱凯大堤突然决口,致使4个镇、56个村委会、358个自然村受淹,10万余人受灾。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时间亲自指示南京军区组织抢险队伍连夜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冒雨深入灾区视察,看望受灾群众,慰问部队官兵,现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等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召开会议进行紧急部署,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紧急大救援,共有南京军区、省军区、省武警、消防、武警水电等20多支部队、3500多名指战员和广大武警消防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中,48小时内迅速安全转移10万名被困群众,无一人死亡;用两天时间,在20个安置点集中安置5.2万名受灾群众,于6月27日18时15分完成唱凯大堤决口封堵,原计划6天完成的任务只用3天就完成。6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灾后重建动员大会,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上,组织“四支队伍、千名干部进灾区”,下派33个领导挂点指导组、56个干部包村工作组、13个专业技术组和2个督导组,帮助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
   十八、开展“三讲”教育 1999年10月,全区分地级、地直单位、县(市)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教育对象有地级4套班子(地委、行署、人大、政协)、114个地直单位和11个县(市)领导班子共228个,领导干部1208人,其中地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727人,科级干部454人。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提出意见6186条,自我批评内容6336条。吸收近7万人次的干部群众参与配合,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29910条。
   十九、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00年12月,抚州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拟从2000年冬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县(区)部门、乡镇、村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1年12月,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市委决定,从当年冬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村级和乡镇站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村级和乡镇站所学习教育活动的对象是: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乡镇站所在职干部职工(含聘用)、乡镇居委会在职干部职工,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乡镇站所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理清发展经济思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党支部凝聚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良好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村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十、抚州撤地设市 2000年8月,根据省政府《关于撤销抚州地区设立地级抚州市的通知》,地委作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成立撤地设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办事机构,启动撤地设市工作。2000年10月10日—12日,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0月20日在抚州市体育馆举行地级抚州市成立庆祝大会,宣告抚州市正式成立。
   二十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1月,市委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历时一年半,至2006年6月基本结束,共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为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第二批为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第三批为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通过教育,广大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二十二、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一大”:就是确保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1%,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0%以上;到2012年,受灾森林基本得到恢复,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5%以上。“四小”:一是市、县(区)城区绿化。到2010年,市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绿地率分别达到36%和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5平方米和10平方米;二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到2010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5%,绿地率达到10%。三是农村自然村绿化。在田边、路边、渠边、沟边栽植乔木或经济树种,形成农田林网或林带。到2010年,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乡村全面绿化。四是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矿山绿化。到2010年,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国道、省道干线绿化率达到80%,县乡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0%,江河渠道绿化率达到60%。到2010年,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要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和市城区可视范围内矿山全面实现复垦复绿。因工作成绩突出,抚州市被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先进设区市,并获得“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二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自2009年3月开始,抚州市先后参加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开始,到当年8月结束,活动涉及市县(区)党政机关;市县(区)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1643个单位。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从9月开始,到2010年2月结束。活动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以及部分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全市参加活动的单位共举办学习培训班次7200多期,培训党员干部6万多人次,累计解决突出问题2.6万多个,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和长效机制6500余个,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8万余件。
   二十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4月,市委开展以“创建赶超堡垒,争当进位先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采取部门包乡(街道)、干部包村(社区)、党员包户的方式,组织市、县、乡、村党员干部开展下基层活动。2011年全市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入,以开展“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幸福抚州”为主题,以“送政策、送科技、送服务、送温暖”和“治懒、治散、治乱、治庸”为内容,全市1.6万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收集民意、排查矛盾、解决问题,为民办好事实事9000多件。
   二十五、开展“三大战役” 2011年9月,在抚州市第三届党代会上,市委作出打好工业攻坚战、县城经济发展大会战、跑项增资攻坚战”三大战役的决策部署。为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同年10月上旬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市委还出台一系列过硬的举措:支持金巢经济开发区发展25条措施,建立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机制;简政放权,再次下放,委托引项审批权限到县(区),依法取消暂停6项审批收费事项;强化专评引导,创新县城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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