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531 |
颗粒名称: | (一)纪检机构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1 |
页码: | 401 |
摘要: | 宋诚、王寒、李毅章、王敬民先后任书记。改为地方监察委员会,改为地委监察委员会,韩增田任书记。改为省监委驻抚州地委监察组,严东、张金阁先后任组长。纪律检查机构处于瘫痪状态,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政治部组织组所取代,地委组织部设纪检科,成立地委纪检组,严东任组长,恢复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白纯义任副书记,成立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为地委工作部门,地区纪委内设办公室、纪检室、审理室、调研室,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地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区纪委有专职干部33人。 |
关键词: | 纪检 监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