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530 |
颗粒名称: | 一、机构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2 |
页码: | 401-402 |
摘要: | 成立地委纪检组,地区纪委内设办公室、纪检室、审理室、调研室。1952年1月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抚州区专员公署人民监察处,专员公署监察处分别在黎川县、乐安县和抚州市派遣监察组,各县(市)成立人民委员会人事监察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仍挂靠地区纪委和监察局,全区11个县(市)纪委、监察室共有专职干部319人。全区11个县(市)纪委、监察局共有专职干部255人。91个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有专职干部175人,495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共有专(兼)职干部716人。 |
关键词: | 行政 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