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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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519
颗粒名称: 八、信访工作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395-397
摘要: 地委、专署办公室指定专(兼)职干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地区革委会及时派员赴省做好上访人员工作,由于当时信访机构不够健全,地委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成立落实人的政策调查分团。抽调干部96人分赴全区各地进行调查,正式建立地委、行署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并建立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
关键词: 党务 信访工作

内容

50年代—60年代初,地委、专署办公室指定专(兼)职干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来信接访内容包括控告,有关工资、粮油户口问题,询问政策。
   “文化大革命”初期,信访工作受到冲击。1968年,地区革委会成立后,信访工作逐步恢复,建立一些工作制度,但不够健全,工作并未很好开展,群众反映说:“信访信访,见信就转,转了下去,谁也不管。”1973年,对信访工作开始重视。是年,全区受理“上访团”来信592件,接待来访993人(次)。还有部分人员到省上访,地区革委会及时派员赴省做好上访人员工作,动员他们返回。
   1978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拨乱反正,为冤、假、错案平反,全区来信来访量成倍增长。由于当时信访机构不够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出现信件下转多,纠缠领导多,越级上访多,重信重访多,积压案件多的“五多”现象。1979年,全区信访总量上升到34105件(次),其中,对历次政治运动处理不服的占24%,要求复工复职的占28%,下放人员要求回城的占25%,房产问题的占12%,揭发违纪的占9%,各类纠纷的占14%。同年10月,地委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成立落实人的政策调查分团,抽调干部96人分赴全区各地进行调查。各县(市)也相继成立相应组织,抽调干部280人,配合地区调查分团进行工作。对重点案件采用“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一包到底)办法,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至该年底,243件重点案件查清处理结案率86%。此后,信访秩序有所好转,出现重信重访减少,纠缠历史老案减少,无理取闹减少的“三减少”现象。1982年7月,正式建立地委、行署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规定每月16日由地委委员、行署正副专员轮流参加接待,与来访群众直接见面,解决实际问题。1982年,全区信访总量为12996件(次)。其中,反映“文化大革命”前遗留问题占19%,反映“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占16%,反映现实问题占65%。地委指示各地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解不宜结”精神,加快落实政策步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县(市)相继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抽调干部加强工作力量,并建立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让领导直接听取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据该年统计,“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已平反6183人,收回下放城镇居民49693人,落实私房产权2499户、169425平方米,退赔查抄财物金额214878元,复工复职76人,恢复党籍36人,为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被精减职工落实救济待遇3381人。1986年7月,领导接待日增加为每月2天,逢16日、30日接待来访群众。1988年,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决定信访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服务,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上。工作方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滞后型”向“超前型”转变,由“办案型”向“服务型”转变。对内实行以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该年,全区信访总量降低到7158件(次),地区信访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159件。1989年2月,为提高领导接待日接访效果,下发《地委、行署关于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几点意见》,重申每月15日为接待日,亦将这一制度在《赣东报》登出。该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又值新中国成立40周年庆典。受学潮影响,广昌、东乡、资溪、乐安和抚州市等地相继发生学生串联、请愿、罢课、拒考和300多名学生聚集资溪火车站企图拦车上京等事件,一些上访老户也趁机出来活动,群众集体上访剧增,由1988年36批204人(次)上升到77批737人(次)。根据地委、行署部署,全区信访干部立足于把事态控制在基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14个重点上访老户实行“三包”(包劝阻、包解决、包稳住),领导现场办公,干部下访、回访,作好妥善处理,维护全区正常上访秩序。
   1992年,全区实行“件件结账”制度,对每件(次)来信来访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信访总量再次下降为5302件(次)。地区信访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19件。1994年,试行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和盲目上访。该年,设立书记、专员公开电话,每天24小时派人值班,为领导联系群众开辟一条新渠道。全区赴京上访3人(次),赴省上级179人(次),为历年越级上访人数最少一年。1995年,区内出现农民负担反弹、城市拆迁、中小学校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全区信访总量开始回升,集体上访大幅度增加。地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把工作做细,使集体上访势头得到遏制。1997年,为贯彻《信访条例》,地区信访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分片挂点负责制、考核考勤制等。全区基层信访网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所有乡(镇)均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963个村委会设立信访民调小组,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3412人。该年,全区信访总量12696件(次),突出解决其中浙江移民串联回原籍、农业“三站”、农资流通等36个老大难问题。地区信访办公室接待集体上访100批2546人(次),基本处理在始发阶段。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85件。2000年初,因农民负担、下岗职工生活、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全区赴省、地上访呈急剧上升趋势,规模不断扩大。地委、行署两个办公室先后两次下达《关于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控制减少群众异常越级上访,维护地委、行署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意见》。3月,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对策。该年,地区信访办公室接待来访群众7689人次,人数(次)之多为历年最高纪录。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大多数都得到妥善处理。此外,还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94件。
   2001年—2002年,全市信访系统干部积极走出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针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乡镇干部分流、城市拆迁等敏感问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在敏感时期经常组织信访稳定督查组深入基层和重点单位、重点地区进行排查和督查,对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五定”(定督办人员、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解决问题措施、定解决问题时间),有效解决难点问题。2003年,全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群众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群众信访问题办结率明显提高,重复信访率逐步下降,进京赴省上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信访秩序明显好转。2004年,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县级领导干部下访、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到县区信访部门锻炼、民情恳谈等活动,抓好群众进京赴省上访量居高不下重点地区的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2005年,信访工作目标列入全市综合目标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各地各部门在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对赴京人员、赴省缠访老户和赴省集体访等重点人和事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的186件重要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并严格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开展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印发《信访条例》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开展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并制定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告知、回复、转办、交办等12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责任追究等6项工作运行机制。
   2006年,全市开展重复上访问题和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创新市领导带头督查、市联席会定期督查、信访部门日常督查等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地化解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积极探索公开听证、依法终结新等工作方法,全面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该年7月,市城建局举行一场全市规模最大、法律程序最完备的全市“经租房”信访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等部门代表出席,双方律师、投诉方、旁听者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对一些无法自然终结的赴京信访案件,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采取法制型终结的办法,试行三级终结。
   200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错误引发信访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抚州市信访事项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0个有关信访工作文件。进一步创新督查机制,把“重点选择型”督查转变为“责任落实型”督查,重心转移到信访事项承办单位的责任到位情况及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上,提高督查实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完善信访接待场所,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质量评比活动,各地基层信访工作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建立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期分批述职制度,规定每个成员单位每年向市联席会议述职1次。深入开展政法部门联合大接访及政法、信访部门联合大巡访活动,不仅建立政法部门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构建涉法涉诉问题与一般性信访问题的综合协调平台,而且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化解一批信访积案。2008年,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市直单位领导轮流接访等一系列接待群众信访方式,确保群众信访渠道畅通。坚持市级每季一排查、县(区)每月一排查、乡镇(街道)每周一排查、村(居)委会每天一排查,做到矛盾查准不漏项、问题查清不漏点、人员查明不漏人。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分流,落实领导包案。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逐步消化上访老户,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年”活动。通过对基层组织、规章制度、业务内容、机构设置等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指明基层信访工作改进方向。2009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成功化解东乡县何桂娇、徐港龙、潘慧燕,宜黄县邹引娇母子等“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同时,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实现重大敏感时期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目标。2010年,开展重信重访排查化解专项治理活动,通过领导包案、督查督办、联合会办、信访救助、三级终结等措施,推进重信重访案件化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尤其是在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残)运会等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市联席会议多次组织督导组下到各县(区)、各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实现全国“两会”、国庆、世博会、亚运会等重要会议活动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无进京、赴沪、赴粤非正常访的目标。
   2011年,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抚州市开展市、县(区)两级领导百日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加大接访力度和密度,保证市级每周一周三、市直单位和县(区)每天都有县级领导接访,将群众吸附在当地和部门,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单位。市房管、交通、城管、卫生、规划、教育、国土、人社、民政、林业、投资公司等12个单位派员进驻市接访中心坐班接访,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对一些诉求合理、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时间跨度较长、解决起来相对较难的信访事项,及时以《约访报告单》的形式呈报给市分管领导,推行领导干部约访活动。在全省率先将远程视频接访触角延伸至全市16个试点乡镇,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视频接访网络。采取“三步工作法”化解群众诉求,即面对群众的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对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首先作干部“有过推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作“有解推定”。开展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信访积案化解、重复访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信访救助、联合会办、复查复核等方法解决一大批信访积案。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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