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47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66
页数: 73
页码: 351-423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认真履行执政党职责,中共抚州地委和随后的抚州市委作为域内最高领导机构,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工农业生产,使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键词: 抚州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1926年11月,中共临川县支部干事会(简称临川县支部)成立。随后,东乡、南丰、南城、宜黄等县相继建立中共地方组织。苏维埃时期,域内部分县、乡一度建立苏维埃政权,为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国民党统治时期,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对中国共产党组织极力镇压,至1949年,各级中共组织发展几经曲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认真履行执政党职责,中共抚州地委和随后的抚州市委作为域内最高领导机构,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工农业生产,使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认真纠正“左”倾错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宣传、组织、统战、纪律检查等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成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较大进步。
   第一节 早期中共地方组织 一、大革命时期 1926年10月20日,北伐军攻克抚州,中共党员陈奇涵、曾燕堂,分别以北伐军总政治部、北伐军14军政治部特派员身份随军而来,同国民党省党部赣东特派员钟赤心(中共党员)一道,开始在抚州开展中共组织创建工作。
   临川县支部 1926年11月正式成立,为域内第一个中共组织,成员有刘景宽、章应昌、许瑞芳、李干、郭忠仁5人,均由陈奇涵、曾燕堂、钟赤心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支部书记由刘景宽担任,隶属中共江西地委(次月改属中共江西区委),支部机关设县城油塘下。至1927年1月,在县内及宜黄、南城两县,共发展党员100多人,建立党小组15个。
   东乡县支部 1926年11月下旬成立,隶属中共江西地委,舒同任书记,有党员6人。
   南丰县支部 1926年12月成立,隶属中共江西区委。熊开文任书记,有党员12人,不久发展到24人。1927年11月,熊开文遭敌杀害,支部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而解体。
   临川县特别支部1927年1月,由临川县支部改为临川县特别支部,隶属中共江西区委,刘景宽任书记,特支机关设县城油塘下。3月,在县内及东乡、南城、宜黄3个县,建立支部26个,党小组1个,共有党员650人。8月10日,“八一”起义军路过临川,为保存革命力量,大部分党员随军南征,特支及下属支部(除东乡、宜黄支部外)停止活动。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大革命失败后,从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域内中共组织又一次迅速发展,并以临川、资溪、乐安、广昌、黎川等县为主要活动区域,掀起土地革命和创建苏维埃红色政权高潮。
   临川中心区域中共组织 1927年10月临川县委成立,隶属中共江西省委,曾去非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县城西辕门。11月,省委为加强临川县委领导,派曾延生任书记。至年底,在县内上顿渡、唱凯及南城县建立区委3个。1928年1月,各县党组织经过清理整顿后,党员人数减少,临川县委改为临时县委,仍由曾延生任书记。同时,增设东乡区委(据舒同、乐典二人回忆,1928年春,东乡区委改为东乡县委,舒同任书记。8月,县委遭敌破坏而停止活动)。2月,恢复县委,黄申祺任书记。6月,宁元勋任书记,增设崇仁县特别支部。7月,宁元勋因叛徒告密不幸被敌杀害。8月,省委派江建民接任书记,县委机关迁至高坪乡下周巷村。1929月2月,又由曾去非任书记,县委机关迁到温泉乡榆坊村。3月,曾去非被捕后英勇牺牲。县委又改为临时县委,周寿南任书记,县委机关迁回县城。下属组织减为区委2个,特支1个。6月,周寿南被捕,省委派刘荫槐任代理书记。7月,根据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建立中心区域”指示精神,撤销临时县委,成立临川中心县委,廖芝萍任书记。同时在金溪建立区委。中心县委下属组织仅有区委、特支各1个。11月,廖芝萍自首,周寿南接任书记。1930年7月,周寿南再次被捕,中心县委遭敌严重破坏(除金溪区委外)而停止活动。
   资溪中心区域中共组织 1927年11月,资溪下张党支部建立,隶属中共贵溪县委。1929年初,在资溪、黎川、南城3县交界处建立茶山支部。1930年10月,成立信(江)南(岸)特委,方志纯任书记。12月,成立资(溪)黎(川)特委,均隶属赣东北党组织领导。1932年,信南特委机关由资溪迁到东乡县弄里艾家。河南县委在余江境内成立,书记吴凤山,隶属中共信南特委。1933年2月,成立资溪中心县委,彭皋任书记,隶属中共闽浙赣省委,县委机关设资溪县泸阳镇。下辖组织有区委6个。3月—4月,增设金南、贵南特委。5月,中心县委改为县委,谢惠光任书记,隶属中共闽赣省委。同时增设金资特委。6月,刘炳龙代理县委书记。7月,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祥长为书记。8月,撤销贵南特委,成立贵南县委。9月,撤销金南特委,成立金南县委,危老仔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南城县水口村。同时,建东县委成立,胡开林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南城县王坪村。11月,蒋介石发动第五次“围剿”,资溪县委被迫转移,所属6个区委和贵南、金南、建东县委解体。1934年4月,资溪全境失陷、县委停止活动。1935年8月,成立资(溪)光(泽)贵(溪)中心区委,刘文学任书记,隶属中共闽北分区委,中心区委机关设资溪县昌坪村,后转移到贵溪县闽坑一带。下辖分区委4个。1936年5月,撤销中心区委,改为中心县委,吴先喜任书记,隶属中共闽赣省委,县委机关仍设资溪县昌坪村。下辖区委4个、特委1个。是年12月,吴先喜牺牲,刘文学任书记,继续坚持斗争。
   乐安中心区域中共组织 1928年6月,乐安大金竹支部成立,有党员10人。接着成立乐安特委,隶属中共吉安县委。1929年3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到乐安招携乡,发展党员。10月,赣西特委又派人到大金竹、招携、善和、万崇等地,发展党员120多人。1930年2月,乐安县委成立,邱珏为书记,机关设招携。初,隶属中共赣西特委。不久,隶属中共赣西南特委。6月,改属中共赣西南特委中路行委。10月,又改属中共江西省委东路分委。12月,在开展肃反运动中,发生“乐安事件”,一批无辜党员被错杀,县委基本瘫痪。1931年4月,建立乐安临时县委,陈洪时任代理书记,县委机关仍设招携,隶属赣西南特委东路分委。7月,全县党员发展到350余人,恢复乐安县委,余甲生任书记,机关驻地未变。下辖3个区委。8月,宜黄县委成立,隶属中共赣东特委。1932年9月,改乐安县委为中心县委,陈洪时任书记。下辖10个区委,2个工委和宜黄县委。1933年5月,成立崇仁县委,隶属乐安中心县委。1934年5月,宜黄、崇仁县委撤销,与乐安中心县委合并。12月,红军主力转移,乐安中心县委及下属组织均停止活动。
   广昌中心区域中共组织 1929年3月1日,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到南丰县洽村、黄龙坑一带,2日,到广昌县苦竹村。7月,南丰新田、沙坑、洽村等地相继成立支部。8月,苦竹支部成立。1930年4月,南丰县委在白舍成立,书记聂昭良,隶属中共赣西南特委东路行委。5月,洽村区委、甘竹区委相继成立。1931年1月,红军攻克广昌县城,成立广昌县委,书记杨成武,县委机关设谢紫质公祠。隶属中共赣西南特委东路分委。4月,南丰县委书记改为肖方壁。6月,成立白舍区委。1932年2月,南丰、广昌两县县委合并,成立南广县委,书记聂昭良,隶属中共江西省委,县委机关设广昌县城谢义辰公祠。下辖10个区委,党员共449人。5月,南广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江西省军区总指挥陈毅代表省委到会讲话。8月,红军攻克南丰县城,成立南丰中心县委(后称南广中心县委),余泽鸿任书记,隶属中共江西省委。1933年1月,成立南丰临时工委,书记罗龙万。此时,南丰(南广)中心县委下辖南广县委和南丰临时工委,共有支部64个,党员1892人。2月,南广中心县委改称广昌中心县委,书记施更生,县委机关设广昌县城北门永兴寺,隶属中共江西省委。4月,南丰、广昌两县党组织分开。随之成立南丰临时县委、广昌县委和赤水县委,均属广昌中心县委。1934年6月,广昌、赤水两县县委合并,撤销广昌中心县委,成立广赤县委,书记罗金乐,隶属中共江西省委,县委机关设驿前田南。9月,红军北上抗日后,广赤县委解体。
   黎川中心区域中共组织 1929年春,皮家源支部成立,次年2月,在黎川、资溪交界地区成立茶山特委。1932年10月,周恩来、朱德率领红一方面军攻占黎川。1933年1月,成立黎川县委,谢惠光任书记,隶属中共建宁中心县委。不久改属中共闽赣省委领导。县委下辖区委14个,有党员300多人。7月,在黎川、光泽、邵武三县交界处设立东方县,并成立东方县委,周长庭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光泽县上关村。9月,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黎川失守。1934年1月,黎川县委解体。该月,在黎川、泰宁、建宁3县交界处设立黎南县,并成立黎南县委,方志纯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建宁县溪源村。4月,东方县被国民党军占领,县委解体。7月,黎南全境失守,县委解体。
   三、抗日战争时期 这一时期,域内资溪、金溪两县中共组织坚持抗日救亡斗争。
   金(溪)资(溪)贵(溪)中心县委1937年11月,资(溪)光(泽)贵(溪)中心县委改为金资贵中心县委,鲍永泉任书记,隶属中共福建省委,中心县委机关设资溪县下张、横坑等地。下属组织有资溪县委、贵溪县委和金南中心区委。至1938年7月,中心县委先后3次召开扩大会议。9月,国民党破坏国共合作,不断袭击革命根据地,中心县委被迫转移到闽北,下属组织停止活动。
   抚东特委 1940年8月成立,张康任书记。特委机关设资溪县昌坪、斗恒一带。下属组织有资溪县委、贵溪县委。1941年1月,由于叛徒告密,特委被敌破坏,书记遭杀害。6月,资溪县委停止活动。1943年7月,贵溪县委也停止活动。
   四、解放战争时期 1944年后,域内中共组织一度中断。1948年7月,宜黄进步青年吴植佛、吴植福兄弟在南昌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兄弟俩回到宜黄,发展党员,建立宜黄县支部。但不久即被国民党当局破坏,停止活动。解放前夕,临川县温圳和崇仁、宜黄县又建立中共组织,领导人民群众与国民党政权进行斗争,迎接解放。
   宜黄县支部 1948年11月成立,黄存谦任负责人,隶属中共福建省湘赣工作委员会南昌城市工作部。1949年2月,支部遭国民党当局破坏,停止活动。
   温圳支部 1949年2月成立,何永龄任书记,隶属中共福建省湘赣工作委员会南昌城市工作部。7天后,何永龄离开临川去厦门,由晏致保任书记。
   温圳特别支部 1949年3月,因温圳支部在临川、崇仁、宜黄等县发展党员较快,成立温圳特别支部,仍由晏致保任书记,隶属关系不变。特支机关设温圳镇,下辖临川、崇仁、宜黄、进贤、温圳等支部。5月,域内各县相继解放,新成立中共组织。
   第二节 中共抚州地区(市)委员会 一、组织沿革及党代会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解放东乡、临川、南城、资溪、宜黄、崇仁、黎川等县后,随即先后组建各县(市)委,隶属中共赣东北区贵溪分区委。6月,江西省委派宋诚等人筹建中共抚州地方委员会(简称抚州地委)。7月1日,抚州地委正式成立,宋诚任书记,隶属中共江西省委(此后隶属关系一直未变),地委机关驻临川市。至月底,抚州地委辖临川、南城、崇仁、宜黄、黎川、南丰、乐安等7个县委、临川市委和资溪工委。8月,抚州地委增辖金溪、资溪两个县委(资溪工委撤销)。
   1950年4月,临川市并入临川县,撤销临川市委。1952年9月,广昌县划入本区,抚州地委增辖广昌县委。1954年7月,广昌县委改属中共赣南行政区委。该年,抚州镇从临川县划归抚州专区直辖,抚州地委增辖抚州镇委。1960年9月,公溪镇从乐安县划归抚州专区直辖,抚州地委增辖公溪镇委。1962年5月,公溪镇划回乐安县管辖。至1965年底,抚州地委下辖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黎川、金溪、资溪等9个县委和抚州镇委。
   中共抚州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1971年)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域内成立各种“造反派”群众组织,抚州地委遭到严重冲击。1967年2月,抚州地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停止活动。地委工作部门及各县(镇)委也相继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停止活动。3月,成立专区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区临时性权力机构。10月,成立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抚州专区临时领导小组,撤销专区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1968年2月20日,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简称专区革委会)成立,下设3个部1个室(政治部、抓革命促生产部、保卫部、办公室),取代地委工作部门。6月,东乡、进贤两县划入本区,两县革委会隶属专区革委会。1969年10月,抚州镇改为抚州市,镇革委会改为市革委会,隶属专区革委会。1970年3月,省革委会任命于凯为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是年冬至次年春,区内各县(市)先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恢复县(市)委。1971年6月,撤销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召开中共抚州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恢复抚州地委。至此,抚州地委下辖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黎川、东乡、金溪、资溪、进贤等11个县委和抚州市委。
   1983年9月,广昌县划入区内,进贤县从区内划出,抚州地委增辖广昌县委,减少进贤县委。1987年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一临川县和抚州市,设立临川市。至1995年4月,正式成立临川市委,隶属抚州地委。抚州地委下辖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黎川、广昌、东乡、金溪、资溪等10个县委和临川市委。2000年10月,撤地设市,撤销抚州地委。该月11日—12日,召开中共抚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抚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同时,临川市改为临川区,撤销临川市委,成立临川区委。2006年11月28日至30日,召开中共抚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抚州市第二届委员会。2011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中共抚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抚州市第三届委员会。
   二、领导机构及领导人 1949年7月,抚州地委刚成立时为委员制,设书记、副书记、委员。1955年2月,增设常务委员会。1958年9月,成立地委书记处,设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1962年8月,撤销书记处,设书记、副书记。1968年2月,地委领导机构被专区革委会所取代。1968年8月,在革委会内设党的核心小组,有组长和成员。1971年6月,抚州地委恢复后与专区革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1979年5月,专区革委会被撤销)。1983年6月,实行机构改革,撤销常务委员会,恢复委员制,设书记、副书记、委员。2000年10月,成立抚州市委后,又增设常务委员会。
   抚州地委领导班子成员,除1971年6月重新恢复地委为选举产生外,其余均为上级任命。抚州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为选举产生。
   中共抚州地委历任书记 表4—1—1 中共抚州地委历任副书记 表4—1—2 续表4—1—2 中共抚州地委历任委员(常委) 表4—1—3 续表4—1—3 续表4—1—3 中共抚州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员 表4—1—4 中共抚州市委历任书记 表4—1—5 中共抚州市委历任副书记 表4—1—6 中共抚州市委历任常委 表4—1—7 抚州地区(市)出席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表4—1—8 注:标有“*”为当选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三、工作部门 中共抚州地委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需要,逐步健全各工作部门,也有一些工作部门在完成任务后被撤销。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原地委管辖的各工作部门均改为市委管辖的各工作部门。
   秘书长 1949年7月1日设立。“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1977年11月恢复。至2011年底,历任秘书长依次为:王铁、刘铁锐、刘质毅、王泽、张晓文、叶学龄、卢明生、许石金、罗老忠、谢发明、黄文贤、熊云鹏、喻志勇、王仁辉、李建林。
   组织部 1949年7月1日设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政治部组织组所取代。1977年11月,恢复组织部。2011年底,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访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综合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工作科(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调研科、组织科(挂组织员办公室牌子)、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行政编34个,工勤编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6个,事业编5个,实际在编41人。历任组织部长依次为:杨春会、王寒、李子良、韩增田、张运昌、刘声钲、白纯义、陈元、胡晋亲、吴步高、汲家凤、张德金、鲍小慧、李舰海、魏建锋。
   宣传部 1949年7月1日设立。1957年5月,与文教部合并为宣传教育部。1960年复称宣传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政治部宣传组所取代。1977年11月,恢复宣传部。2011年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宣传科、干部科、理论科、新闻科、对外宣传科(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党教科、文教科(与国防教育科合署办公)、文明办、网宣办及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网络信息研究中心。定行政编24个,实有人数21人;网络信息研究中心事业编制4个,实有人数2人;专项事业编制(工勤编)5个,实有人数4人。历任宣传部长依次为:何伟、王华、谷虹、胡献然、万木(副部长,主持工作)、傅柏林、魏小琴、李华青、曾志勇、王晓媛、黄晓波、王仁辉、袁川。
   民运部 1949年7月1日设立,部长王寒。是年12月撤销。
   社会工作部 1949年7月1日设立,部长李如。是年12月撤销。
   党校 1949年7月设立专区干部学校。1956年1月改为地委初级党校。1968年5月改为专区党校。1972年8月称地委党校(1976年1月设立地区“五七”干校,1977年2月改为地委党校二部,1980年9月,党校二部并入地委党校)。1996年5月,成立抚州地区社会主义学院,与地委党校合署办公,第一院长陈其辉,院长张源生(兼)。截至2011年年底,有18个科室,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室11个,教研科室7个。共有核定编制数74个,实际在职教职工42人,离退休人员45人,空编32个;在职教职工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6人,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8人,工勤人员8人。历任党校校长依次为:何伟、谭凤歧、靳汾(副校长,主持工作)、杨瑞林(主任委员)、纪世同、胡献然(主任)、楚予民(书记、主任)、傅柏林(副校长,主持工作)、李友山(党校二部)、刘水祥、张源生、吴步高(地委副书记兼)、李品行(市委副书记兼)、甘良淼(市委副书记兼)、李舰海(市委副书记兼)、吴伏生(市委副书记兼)。
   纪律检查委员会 见本章第四节。
   统一战线工作部 1951年6月设立,称地区统一战线工作部。1952年12月,改为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1972年,其工作由专区革委会政治部办事组所取代。1978年10月,恢复地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00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干部科、经济联络科、民族宗教科,定行政编9个,事业编2个,实际在编10人。2000年10月撤地设市,地委统战部改名为市委统战部。2011年底,市委统战部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干部科、工商经济科、民宗台侨科。核定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5个,实际在编15人。历任统战部长依次为周泰、王泽、贾振、张瑛、杨裕隆、王福生、陈其辉、王晓媛、朱章明。
   办公室 1951年11月设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政治部秘书组所取代。1977年12月,恢复办公室。2000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督促检查室、信息科、文书档案科、综合调研科、机要科、台湾工作科、保密局、保卫科、后勤服务中心。定行政编60个,事业编31个,实际在编73人。2003年,市委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秘书二科、督查室、信息科、综合科、综合二科、机要局、保密局、后勤服务中心、市委总值班室。2004年,保密局与机要局合并,成立中共抚州市委保密机要局,归市委办公室管理,2009年增设民声通道科。截至2011年年底,内设科室10个,有行政编制56个,后勤事业编制6个,所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20个。历任办公室主任依次为:刘质毅、谭凤歧、兰天(秘书主任)、崔新民(副主任,主持工作)、陈之、李树功(代)、王金明、许石金、曾志勇、吴风雏、黄文贤、彭银贵、祝文渊、吴建发、曾月兴、李建林、赵立。
   政策研究室 1951年设立。1954年5月撤销。1961年4月设立农村政策调查研究室。“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消失。1983年10月设立农村政策研究室。1984年6月撤销一,其职能由地委农村工作部行使。1988年12月,撤销农工部,成立地委政策研究室,内设秘书科、经济科、综合科。2008年设立《现代抚州》编辑部,为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1年年底,市委政策研究室定编(含《现代抚州》编辑部)14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6个,实际在编12人。历任政研室主任依次为:张晓文、许石金(副主任,主持工作)、吴志成(负责人)、曾志勇、吴凤雏、黄晓华、何建辉、黄文贤、李晶、吴建发、李光荣。
   政法委员会 1953年12月设立专区政法委员会,聂显书任主任委员。1954年改为政法办公室,侯明向、路杰、张焕印先后任主任。1958年8月,成立政法领导小组,严东、程广文、周泰先后任组长。“文化大革命”初期,政法领导小组停止工作。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其工作由革委会保卫部取代。1973年1月,成立专区革委会政法办公室,严东任主任。1979年4月,政法办公室撤销一,成立地委政法领导小组,严东、胡锡元先后任组长。1981年10月,政法领导小组撤销,成立地委政法委员会(同时成立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991年改领导小组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左凤岗任主任。该年11月,主任改称书记,左凤岗、高义文、尹晓鹏先后任书记。1988年12月,政法委员会撤销,成立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张火春任组长。1990年4月,政法领导小组撤销,恢复政法委员会,张火春、刘定、陈小青、罗老忠、王晓媛、黄牡香先后任书记。2011年底,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一科、综治二科、维稳科、综合协调科、督查督办科、宣传调研科、矛盾纠纷调处室。定编27个。其中,行政编24个,事业编3个。
   农村工作部 1954年4月设立。1962年8月撤销。该年12月恢复。李子良、谭凤歧、杨振起先后任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停止活动。1983年10月,成立地委农村政策研究室,许石金任副主任,主持工作。1984年6月,研究室撤销,恢复农工部,王金明任部长。1988年12月,农工部再次被撤销。2002年10月再次恢复。恢复后,市委农工部与市农办合署办公。至2011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综合协调科、农村发展科、信息调研科。共有行政编制13个,后勤事业编制2个。历任部长依次为陈才生、聂仕雄、熊云鹏(兼)。
   财贸政治部 1955年12月设立财政贸易工作部,贾振镛、许国平先后任部长。1962年7月撤销。1964年4月,设立财政贸易政治部,张殿锡任副部长,主持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以后再未恢复。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952年10月,成立地(委)专(署)直属机关总支部委员会。1956年1月,改为地专直属机关党委。“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一度停止活动。1969年12月,其职能由专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直属政工组代替。1978年8月,重新设立地区直属机关党委。1996年10月,改称地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00年底,内设机构有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956年5月至1984年10月先后召开5次党代会。1956年—2000年,历任书记依次为:聂国民、刘元恒、张竹泉(兼)、尹存石、聂国民(再任)、聂玉珍、许国平、薛斗、胡孝龙、侯达和、刘金石、华兴榉、周信昌。
   文教工作部 1956年设立,靳汾任副部长,主持工作。1957年5月与宣传部合并。
   讲师团 1956年设立。1957年撤销。1964年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停止活动。1981年冬,再次恢复。2011年底,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教研室、编辑部。定行政编12个,实际在编8人。
   历任讲师团团长依次为:谷虹、张竹泉、刘水祥、张源生、刘洪伟、黎玉昌、李建林、唐智敏。
   工业交通政治部 1957年3月设立交通工作部,王子才、王泽先后任部长。1962年7月撤销。1964年8月,设立工业交通政治部,曲振东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造反派冲击而瘫痪。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取代。1981年11月恢复,许国平任主任。1983年撤销。
   《前进》杂志编辑委员会 1958年7月1日设立,由讲师团主编,未任命负责人。1961年撤销。
   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71年10月设立。1973年1月,改为专区革委会、抚州军分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78年2月,改为地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1982年,改为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7年,改为地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同行署台湾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1995年,并入地委办公室,改为台湾工作科。历任主任依次为:廖礼萍、姚金生、邓全斌、万方明、汪丽萍、廖燕。
   党史工作办公室 1981年12月设立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地区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办公室。1991年12月,更名为地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2000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党史科、地方志科。定事业编15个,实际在编13人。2011年内设机构、编制不变,在编15人。历任主任依次为:宋友贤、杨佐经(副主任,主持工作)、范茂芝、吴志成、邹德贵、黄文贤、杨忠民(副主任负责)、黄亚玲。
   信访办公室 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专署民政处负责信访工作。60年代,由地委办公室、专署秘书室各指定一名干部兼管信访工作。1970年初,地区革委会设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1978年,地委办公室设立信访科,与接待室合署办公。1982年7月,设立地委、行署信访办公室,归口地委管理。2002年,更名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是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机构,业务上接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指导。设3个职能科,即秘书科、接访科(对外挂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牌子)、办信科,2004年增设督查综合科。截至2011年年底,定行政编制17个,后勤事业编制2个。历任主任依次为:万绍先、鲁雪珍、胡香兰、汪华辉。
   市委保密机要局 由地区国家保密局和地委机要局合并成立。地委机要局前身为地委办公室机要科,1992年升格为地委机要局,级格为副县级,归口地委办公室管理,2000年撤地设市改为市委机要局,历任局长依次为:徐国安、汪志强。地区国家保密局于1990年4月成立,级格为副县级,1995年并入地委办公室,改为保密科,对外仍称保密局。2000年底,核定行政编制5个,实际在编4人,历任局长依次为:帅四维、陈九龙、黄奇伟。2004年8月,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委机要局合并成立市委保密机要局,级格为正县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内设综合科、通信报务科、技术管理科3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2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合并后历任局长依次为:喻志勇、黄奇伟、赵立。
   老干部局 1979年在地委组织部设立老干部科。1985年2月,设立地区老干局。该年10月,改为地委老干部局。2011年底,内设机构有秘书科、离退休干部科、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2003年5月,调研科撤销。下属单位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抚州老年大学、抚州市老干部休养所。历任老干部局长依次为:罗细通、周天祥、刘灿霞、饶炳炎、周丽秀、黄晓慧。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983年11月,成立地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9年7月,改名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戈克、王亚芳先后任主任。1995年11月,并入地委宣传部。1997年8月,改名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仍设在宣传部内。
   四、地(市)委辖县(市、镇、区)委 中共抚州地委成立后,所辖县(市、镇)委几经变化。至2000年10月,共辖1个市委,10个县委。撤地设市后,中共抚州市委共辖1个区委、10个县委。
   临川市委 1949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兵团14军42师124团解放临川县城。5月13日,成立临川市委,隶属赣东北区贵溪地委。7月1日,改属抚州地委。1950年4月,临川市委撤销。1995年4月,在抚州市委和临川县委合并基础上重新成立临川市委。1997年12月,召开全市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市委书记依次为:张金屏、丁碧岩、邢北群(副书记,主持工作)、程传裕、陈小青。2000年10月,临川市委撤销,临川区委成立。截至2011年年底,全区共召开3次党代表大会。历任区委书记依次为:尧希平、黄牡香、叶建青、傅清、李智富。
   抚州市委 1950年4月,临川市委撤销,成立临川县城关区委。1951年6月,改为临川县抚州市委。1953年2月,改为临川县抚州镇委。1954年4月,改为抚州镇委,直属抚州地委。1955年2月,改为抚州市委。1963年10月,又改为抚州镇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镇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镇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11月,抚州镇又改为抚州市,成立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抚州市委。此后,先后召开全市第五、六、七、八、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5年4月,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市委被撤销。历任市(镇)委书记依次为:寇健、郭海楼(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全智、寇健(再任)、刘声钲、谷虹、王九如(代理)、曾凡(革委会核心小组长)、石振东(副书记,主持工作)、李明志、尹晓鹏、李朔尧、吴国辉、李朔尧(再任)、程传裕。
   临川县委 1949年5月9日,临川县城解放。同月,成立临川县委,隶属赣东北区贵溪地委。7月1日,改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5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临川县委。此后,又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次党员代表大会。1995年4月,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县委被撤销。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沈廷梅、李毅章、王华、刘农民、梁继海、李春瑞、孔子仁、葛凤翔、田积福(革委会核心小组组长)、叶学龄、江映川、许天浩、饶金保、陈其辉。
   崇仁县委 1949年5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兵团15军某部解放崇仁县城。7月21日,崇仁县委成立,隶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崇仁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刘健章、刘铁税、张竹泉(副书记,主持工作)、田永丰、苏英、田绍彬、张金阁、张振刚、周文清、刘钧仔、黄俊秀、饶俊达、陈锦云、揭国雄、陈小青、赵恩洪、李秋生、黄牡香、谢发明、饶剑明、李晓浩、谢祖鹏。
   宜黄县委 1949年5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兵团15军43师解放宜黄县城。7月1日,宜黄县委成立,隶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12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宜黄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张敏、王泽、张振刚、许国平、吕东璧、徐成江、吴国辉、单及春、王青山、饶士圻、饶俊达、万怀德、王晓媛、黄晓波、谢祖鹏、邱建国、李智富、江玉兰。
   乐安县委 1949年7月1日,乐安县委成立(因乐安县境尚未解放,县委机关暂未进入乐安县,9月13日,县委工作团进抵乐安南村乡。10月6日,县委机关才迁入县城),隶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乐安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詹习扬(副书记,主持工作)、翟益涛、严寿清(代理)、金学志、许国平(副书记,主持工作)、王镜明、谷虹、刘声钲、王国本、李芳珂(革委会核心小组长)、陈元、杨裕隆、章伯贤、李耀南、许国光、李秋生、黄德宪、何建辉、黄赛荣、李来木、徐建辉。
   南城县委 1949年5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兵团14军40师149团解放南城县城。7月1日,南城县委成立,隶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8年11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5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南城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周泰、刘旭、谢富明、许勤、张茂和(革委会核心小组长)、王金凯、王冶、曹二俚、王扬光、程传裕、张建国、胡新生、廖建辉、叶建青、黄耀波、江玉兰、胡领高。
   南丰县委 1949年7月,南丰县委成立(因南丰县境尚未解放,县委机关暂未进入县城),隶属抚州地委。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15兵团48军161师483团1营解放南丰县城。8月22日,县委迁入县城。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12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南丰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张桂楠、李春瑞、苏英、姚平、吴英(代理)、姚平(再任)、彭耀、谭阳辉、吴国辉、余鼎革、柯建中、孙谦、熊海文、朱章明、熊世平、傅清、祝宏根。
   黎川县委 1949年5月中旬,闽赣边区人民游击队解放黎川县城。5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5师、46师由福建攻入,解放黎川全境。7月20日,黎川县委成立,隶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6年7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随后,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1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5月,召开全县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黎川县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杨宇普、邢北群、任火炎、棣华(副书记,主持工作)、王镜明、寇健、王国本、孙元勤、杜润芝、吴广祥、杨振起、周振林、卢接绍、廖其丁、李华青、赵令煌、曾志勇、叶建青、罗晓泉、林彬扬、周小平、谢昌贵、韦萍、李来木。
   广昌县委 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8军144师430团解放广昌县城。1950年10月9日,广昌县委成立,隶属宁都地委。1952年9月,改属抚州地委。1954年7月后,先后改属赣南行政区委、赣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三、四、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在苏维埃时期召开过两次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全县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广昌县委。1983年9月,重归抚州地委管辖。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陈园良、李子良、王才子(副书记、主持工作)、王德珍、李祥、单荣起、肖著源(副书记、主持工作)、杨德财、黎明、朱英茂、赵焕起、王福生、刘志高、郑良健、姚水根、谢发明、周崎文、李晓浩、江晓斌、许爱军。
   东乡县委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某部解放东乡县城。随之,东乡县委成立,隶属贵溪地委。9月,改属上饶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8年4月,成立县革委会。6月,划归抚州地委管辖。1969年5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12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东乡县委。此后至2011年10月,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姚传德、丁碧岩、王世新、董贤、赵瀛洲、王珍、罗志远、张振刚、白纯义、汪长贤、黄昕明、吴国辉、颜承荣、胡发群、陈小青、张山东、胡新生、熊世平、吴信根。
   金溪县委 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4兵团14军40师解放金溪县城。8月,金溪县委成立,隶属贵溪地委。8月,改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金溪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房建平、王炳田、刘农民、刘声钲、刘占华(副书记,主持工作)、严寿清、孙元勤、郑德伍、董玉祥、罗细通(副书记,主持工作)、龚玉峰、邓印根、刘钧仔、黄俊秀、管日顺、熊海文、颜赣辉、邱火明、吴信根、谭小平。
   资溪县委 1949年5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某部解放资溪县城。随之,成立中共资溪县工作委员会,隶属贵溪地委。8月,成立资溪县委,改属抚州地委。至1965年,先后召开全县第一、二、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受到造反派严重冲击。1967年2月被造反派非法夺权而瘫痪。1969年6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1月,召开全县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撤销核心小组,恢复资溪县委。此后至2011年底,先后召开全县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历任县委书记依次为:傅秀峰(工作委员会书记)、田永丰(副书记,主持工作)、韩增田(副书记,主持工作)、晨光(副书记,主持工作)、于魁元(副书记、主持工作)、杜润芝(副书记,主持工作)、刘国治、郑德伍、寇健、吕东壁、李爱荪、江映川、朱和铭、黄振显、魏全裕、张木清、罗老忠、黄德宪、尧希平、熊云鹏、傅清、魏建新、徐国义。
   公溪镇委 1960年9月,公溪镇从乐安县划出,成立公溪镇委,直属抚州地委。1962年5月,公溪镇又划归乐安县管辖,公溪镇委改属乐安县委。1960年—1962年两任镇委书记为:张全智、胡传孝。
   第三节 党务工作 一、宣传工作 时事政策宣传 解放初期,在全区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伟大意义和剿匪反霸、巩固新生政权等宣传。1950年春,结合反霸斗争,在全区进行减租减息政策宣传,抽调部分干部到专区干部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土改政策。是年冬至次年春,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宣传,全区组织宣传队员4119人,共散发宣传品1110种,194225件,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进行谴责,宣传志愿军奋勇杀敌英雄事迹。
   1951年至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动员犯罪分子坦白认罪。1953年,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通过群众会、妇女会、家婆会等多种形式,批判封建婚姻制度。是年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宣传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重大意义。同时,进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宣传。1955年10月,全区开展农业合作化宣传月活动,共组织约12万人的宣传队伍,深入田头、村庄,动员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1956年,按照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传要点》,组织一批报告员到工厂、农村向群众作报告,着重宣传中共八大伟大历史意义。1957年,开展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宣传。1958年,开展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宣传。宣传中出现明显“左”倾偏向,主要表现为:片面地认为共产主义很快即可实现,因而急于宣传向共产主义过渡;不尊重客观规律,片面强调主观能动作用,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政治挂帅插红旗,大破大立放‘卫星’”等口号,从而助长共产风、高指标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浮夸风“五风”的泛滥。1959年,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宣传。1960年,继续开展人民公社优越性宣传。
   1961年,宣传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动员全区人民战胜暂时困难。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并对1958年至1961年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认为4年中出现“左”倾错误,应认真吸取经验教训。1963年,开展学雷锋、王杰、南京路上好八连宣传。1964年,在城市开展新“五反”和在农村开展“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宣传。由于受“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思想影响,宣传中再次出现“左”倾偏向。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发动,在全区进行“破四旧,立四新”(破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宣传。随后开展对“三家村”黑帮进行批判的宣传。10月后,宣传“三忠于”(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无限”(对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男女老幼跳“忠”字舞,挂“忠”字牌,唱毛主席语录歌,背毛主席著作“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用红漆书写“三忠于”“四无限”、毛主席语录巨幅宣传标语,遍布全区城乡。1967年2月,各级党委宣传部被造反派夺权,宣传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专区革委会宣传组取代宣传部工作。至1970年,着重开展国民经济计划纲要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方针的宣传。1971年—1972年,专区宣传组要求各县成立县、公社、大队三级宣传队,批判林彪反党集团《571工程纪要》。1974年,开展反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宣传。不久,进行“批林批孔”宣传。1975年9月,全区掀起学大寨,赶昔阳,建设大寨县的宣传热潮。该年冬,进行批邓(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宣传。
   1976年10月后,全区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罪行的宣传。1977年,对开展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进行宣传,宣传中共十一大文件精神,宣传“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提出“学大寨、赶大寨,决战两年建成大寨县”等口号,宣传工作中“左”倾偏向仍很严重。11月,恢复地委宣传部。1978年,组织全区干部群众,联系本部门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和讨论。地区举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6期,地、县(市)两级党校轮训干部18900人。1979年,在全区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部门分5个专题编写辅导材料印发全区,通过办学习班、有线广播和报纸,广泛组织宣传学习,帮助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拨乱反正。
   1980年—1981年,重点宣传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澄清各种模糊认识,正确认识毛泽东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伟大意义。1982年,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民主与法制宣传。1984年,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宣传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举办8次经济形势报告会,听众近万人。1985年5月,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农村着重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改革》。9月,在全区开展理想纪律教育和争做“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职工的宣传。组织收听当代“牧马人”曲啸《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录音讲话,听取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报告团报告,还组织舍己救人的南城县民兵营长朱应生事迹报告团、全省“三八”红旗手管春花等人“四有”报告团,赴全区巡回演讲47场(次),听众达5万余人。1987年11月至1988年,宣传中共十三大会议精神,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1989年,北京发生反革命动乱,全区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宣传。同时,对近年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反思,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40周年,地委宣传部与省人民出版社联合编辑出版《江西40年抚州地区卷》一书,对抚州地区4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就,进行综合性宣传。1990年,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全区抽调干部8543人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利用板报、幻灯、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采用座谈会、交流会、问卷调查、入户宣讲、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共编印宣讲材料10万余份,培训骨干15130人,受教育面达90%以上。
   1991年,大力宣传国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同时,在全区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地、县(市)共抽调干部4598人,组成898个工作组,分赴全区666个村委会,在村民小组中共宣讲5000多次,出宣传栏、板报13791期,编播稿件2万多篇。在企业,开展基础理论教育,全区共培训师资1556人,有12316名固定职工和29218名合同制职工参加系统学习,占职工总人数75%。1992年,全区组织8800余人的宣传队伍,下到基层宣传中共十四大会议精神,共举办报告会290场,听众达3万人次。1994年—1995年,突出宣传“立足农业、主攻工业”发展战略,以发展“三高”农业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突出农民增收、“公司+农户”经营形式,发展乡镇企业、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等10个方面内容宣传;以加速形成工业主导地位宣传,突出提高效益、搞好国有企业、高速高效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方面宣传。1996年,为积极实施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133工程”,在全区力创省、地级文明集镇、文明乡镇企业、文明村、文明家庭399个。1997年,宣传工作突出三个方面:开展庆祝香港回归宣传,包括理论研讨、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知识竞赛、电影展映等14项活动内容;开展开好全区三级干部大会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全区十强企业、百名优秀厂长(经理)、十强乡镇、百个文明新村和一线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对地委、行署重大改革决策和举措开展宣传,包括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农业结构、主攻工业特别是发展乡镇工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招商引资等。1998年,组织开展“改革开放20周年成就图片展览”宣传活动,全区60多块展板在临川市展出8天,观展人数万余人。6月—7月,集中力量开展抗洪抢险宣传,全区在省级报刊、电台用稿330篇,还组织“情系灾区,重建家园”赈灾义演10余场,观众达38万人次。1999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成就图片展览”宣传活动,70多个地直单位,140多块图板参展,观展人数2万余人次,并选出100余幅图片赴省参展。组织“万人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揭批“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2000年,围绕撤地设市进行宣传,组织万人游行庆典活动,宣传“创文化名城、建经济强市”发展战略。在《香港商报》《江西日报》开辟专版宣传抚州经济、历史文化及名人。同时,开展经济战线学习劳模杨灿龙、公安战线学习英模石建国宣传活动。开展县(市)“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组织全市干部群众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3月,抚州市召开“创文化名城”研讨会,省内外70多名领导、专家、学者及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参会。会上,中科院院士、原华中理工大学校长杨叔子等专家学者就抚州文化名城如何定位、文化名城的基本内容、如何选择突破口、创文化名城中的政府行为等问题作针对性较强的专题发言,研讨会共收到讲话稿及论文45篇,均汇编成册并在全市发行。
   2002年,在全市开展“塑造江西人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打造抚州人团结协调、求新思变、开明开放、善谋实干、不甘落后、奋发图强的新形象,推出一批新形象典型,有5人获得全省“新形象楷模”荣誉称号。加强新闻媒体的管理,建立新闻评阅制度,坚持新闻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例会18次。对市级媒体的栏目和专题改革进行指导,将临川区委机关报《临川晚报》整体上划。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意见》,举办首届抚州市大型春节文艺晚会。
   2003年,在全市开展“弘扬井冈山精神,兴我美好江西”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声势浩大的建设“信用抚州”活动。突出信用抚州建设,重点抓窗口服务行业的公开承诺,组织信用测评,开展诚信创评,树立一批诚信企业、信用示范窗口、信用乡镇、诚信市民、诚信员工的典型。成立抚州市“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文艺作品生产。在全市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三贴近”创新奖评选活动。黎川县一中实施的“3+1”德育模式荣获江西省思想道德建设“三贴近”工作十佳创新奖,并被中宣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编入《公民道德教育与实践100例》,向全国推广。
   2004年,在全市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兴我美好江西”主题教育活动。抽调1万余名干部组成1800多个宣讲团深入农村宣讲中央精神。积极推进文化产业改革,成立市文化产业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文化产业改革方案。组织编撰出版发行“临川文化系列丛书”。在市城区开始筹建抚州12位历史名人雕像。制定下发《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命名15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有5个被授予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召开纪念陆象山逝世811周年暨国际陆学研讨会。
   2005年,在全市开展“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战役。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战役,对城市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进行高密度宣传。着力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围绕“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抚州”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系列文明养成教育活动、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145个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目标考评单位和部分省、市级文明单位对全市78个村镇开展帮建活动。在全省首创成立抚州市新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的管理意见》,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的管理。出台《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直宣传口联席会议制度》《新闻会稿制度》《市直大中专院校(中学)书记校长联席会议制度》等10项制度,使宣传思想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2006年,在全市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活动。9月,隆重举行汤显祖逝世39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汤显祖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台湾、香港和国内高校的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就汤显祖的艺术成就及如何促成汤学进一步发展等进行深入探讨。2007年,在全市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共开展四大系列26项活动。组织中共十七大精神宣讲团到各县(区)开展集中宣讲。成立市重大重要新闻报道组,加大大稿重稿的新闻采写力度。中央和省直新闻媒体20余名记者到抚州市集中采访。分别举办市中心城区文化生态名城建设高峰论坛、市中心城区文化生态名城建设专家座谈会,40多位省、市专家学者就抚州市中心城区的定位、风格、文化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充分论证。同年,对乐安县集中采访在讲台上故去的教师符爱起进行宣传。
   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大篇幅、多角度宣传报道抚州市城市发展的巨大变化。其中《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发了《抚州倾力建设文化生态名城》的新闻,是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市中心工作首次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开展“抓项目、促发展”“抚州市创业先锋”“抗冰救灾”“首届十大优秀母亲”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改革开放以来最具影响的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在城区,组织开展以“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农村,深入开展以“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营造新环境、建设新文化”为主题的“文明帮建”活动。
   2009年,开展“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教育活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上洋率省主要媒体和中央驻赣媒体领导到抚州考察调研,对抚州集中宣传报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江西日报》《中国江西新闻网》及《江西文明网》等中央、省级15家主流媒体对抚州实施项目建设加快赶超发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广昌县“大力实施‘六进农村’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覆盖”的创新做法在全省广泛推广。开展全国“100位为新中国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及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先进典型评选推荐活动,东乡县瑶圩乡党委书记胡林高荣获全省唯一的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受邀进京参加国庆60周年盛典。2010年开展“建设鄱阳湖经济生态区、探索科学发展新路子”主题教育活动。同年6月中下旬抚州市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6月21日临川区唱凯堤出现决口,导致10多万人受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江西日报》以及凤凰卫视、美国CNN等境外、国外共100多家媒体派出近400名记者到抚州采访。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媒体刊发“6·21”抗洪救灾稿件1.2万余篇。《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和抚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直各媒体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发布灾情报道。抚州新闻网建立新闻发布平台,设立抗洪救灾专题,将抗洪救灾最新进展在新闻网上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加强网上舆情的监控,迅速启动网上舆情监管应急机制,成立网上舆情监管工作小组,全天候监管网络舆情。及时编印抗洪抢险宣传画册《奇迹——抚州“6·21”抗洪抢险纪实》和《抚州宣传工作》(抗洪救灾专辑)。抗洪抢险宣传工作被评为全省宣传文化工作十大有影响的活动之一。10月,举办首届中国(抚州)汤显祖艺术节,临川版抚州采茶戏《牡丹亭》进行首演。上海昆剧团、河北邯郸平调落子剧团、赣南采茶歌舞剧院、南昌大学赣剧艺术中心等4家艺术团到抚州市进行以汤显祖“临川四梦”剧目为主的展演。艺术节期间还组织国内知名汤学专家学者及国内主流媒体前往各县(区)开展采风活动,举行纪念“汤显祖诞辰460周年”美术展。12月,《〈临川四梦〉评注》(含《紫钗记》《牡丹亭》《南柯记》《邯郸记》)正式出版发行,填补《临川四梦》简体横排艺术表现形式的空白。下发《关于成立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整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3个部门的文化稽查队伍,成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1年,抚州市开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成立网络信息研究中心,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互联网舆情监控体系。全市党政系统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加强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机制,注重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出台《抚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抚州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表彰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培育推出的广昌县“六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第2批重点报道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1个典型之一(江西省唯一入选),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广昌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上受到了表彰。举办抚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一系列活动,开展“打好3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文艺节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代会精神,营造浓厚的建设幸福抚州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建设幸福抚州的热情。
   对外宣传 1982年,抚州部署对外对台宣传工作。1985年,地区外经、外贸部门分别编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利用外资合作洽谈项目》等对外宣传品,介绍抚州自然概况、悠久历史、资源优势、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1990年,《江西40年抚州地区卷》《抚州画册》出版,宣传抚州的专题电视片等对外宣传品20件制作完成并发行。
   1991年,在全省率先召开地区对外宣传研究会年会;承办第五届中国新闻纪录片电影展览周,共有80余部新闻纪录片在全区20多家影院上映,观众达20万人次;为在抚州举行的4省9地市横向经济联合第六次联席会、全区第2届商品交易会暨经济技术洽谈会、第2届南丰蜜桔节暨商品交易会等会议做好宣传服务;会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联合拍摄全区第一部新闻纪录电影片《抚州魂》,举办纪念晏殊诞辰1000周年暨二晏研究学术讨论会。1992年,广昌县利用盛产通心白莲优势举办首届白莲节,吸引省内外1500多人到广昌,新闻媒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1993年,拍摄电视片和编印画册《抚州名胜》,制作《抚州投资指南》和《项目书》,首次在《中国日报》英文版刊登介绍抚州基本情况的专版,参加电视系列片《变化中的中国》组稿工作。1997年,编辑出版新《抚州画册》,拍摄制作电视纪录片《五皇殿的女老板》,参加在美国举办的“江西电视展览周”活动,并获中国外宣电视片“金桥奖”。1998年,突出“临川文化”对外宣传,南丰傩舞班首次出国赴日本演出,临川市接待日本岐阜县穗积町教育访问团。乐安流坑村先后接待日本、中国香港等地8个团队120余人观光。其间,出版发行《千古流坑》《临川》大型画册,制作中国杰出青年农民之一朱新华事迹外宣片。2000年,为开发教育、文化旅游产业,拍摄一批电视专题片扩大对外宣传。开始通过互联网对外宣传。
   2001年9月,首次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厅举行临川文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内容有:乐安县流坑村古建筑群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抚州市计划投资拍摄大型电视连续剧《王安石》、南丰举办国际蜜桔节。国内包括港、澳、台等40余家新闻单位的70多名记者到现场采访,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及人民网等媒体作即时报道。该年,组织南丰傩舞班赴日本参加国际文化交流。
   2002年,在香港《文汇报》推出抚州市招商引资一个专版,在厦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制作市情电视片《千年古邑,绿色硅谷》,并配合江西电视台制作《投资江西》(抚州篇)。组织市民间艺术团体赴台湾进行巡回演出。
   2003年,配合南丰国际蜜桔节,制作两本抚州投资指南画册和一本招商集,拍摄市情片并译成英文,出版《抚州百事通》。2004年,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人民中国》杂志、《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媒体对华南虎野生放养、华南虎特种邮票首发式、黎川县船形古宅、特有的洪门文化背景等进行宣传报道。2005年,组织举办纪念舒同百年诞辰系列活动、流坑文化节、中国(南丰)蜜桔节等大型文化经贸活动。
   2006年,举办汤显祖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台湾、香港和国内高校的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就汤显祖的艺术成就及如何促成汤学进一步发展等进行深入探讨。举办中国(广昌)首届国际莲花节,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香港《文汇报》《澳门月刊》等50多家新闻媒体对莲花节作集中宣传报道。制作招商引资市情片,改版“中国抚州”新闻网,开展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安全生产等系列新闻发布活动。
   2007年,中央电视台国际中文频道(CCTV—4)《走遍中国》节目组到黎川、临川、宜黄、乐安4县,拍摄反映洲湖古船屋、金山寺、流坑、野生华南虎的《古屋疑云》《尼众学院的生活》《千年流坑》《虎影迷踪》4部专题片,并在央视4套黄金时段播放,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放两期专题节目《小桔子大产业》。11月5日,中国抚州论坛建立。
   2008年,抚州市最大的新闻网站——“中国抚州网”成立,开辟“市县概况”“临川文化”“才乡教育”“抚州旅游”等38个窗口对外宣传。1月,成立抚州市互联网宣传办公室,负责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举办全市网络评论评论员培训班,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和管理。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香港商报》都分别对抚州作重要报道,11个县(区)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别在《文汇报》《大公报》上刊登一个新闻专版。
   2009年,抚州市属新闻网站开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抚州在破解难题中逆势赶超、中央和省直媒体聚集抚州等10多个专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并围绕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食品安全、旅游推介、经贸活动、文化活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单位新闻发言人举办10多场新闻发布会。抓住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赣台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海西经贸洽谈、广昌白莲节、南丰蜜桔节等重大商贸活动契机,主动与有关媒体进行联系沟通,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香港商报》都分别对抚州作重要报道,11个县(区)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别在众多境外媒体上刊登新闻专版。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香港《大公报》刊登一期跨版的抚州专题新闻《借势海西、策应鄱湖、建设双城——椽笔纵横绘双城、赶超进位新抚州》,香港《文汇报》集中宣传抚州农林水建设的成就、特色、优势和资源。设立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举行抗洪救灾情况、第1届汤显祖艺术节情况、经济运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25场新闻发布会。凤凰卫视、美国CNN等媒体到抚州采访报道抚州抗洪抢险情况。
   2011年,近10家海外华文媒体的记者在抚州市采访3天。人民网江西频道、江西文明网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民生面对面——走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型网络直播访谈活动,全面介绍抚州市积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措施和成就。全市党政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组建工作初步完成。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金巢开发区均设立新闻发言人。
   理论教育和培训 1950年,组织全区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同时系统学习《社会发展简史》。对有自修能力的干部,以个人自学为主;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干部,采取上课、听启发报告、座谈讨论等方法进行学习;对在农村工作的区、乡干部,主要利用每月三四天时间集中学习,分散前布置学习任务,集中时进行检查。至年底,全区共培训各级干部4000余人。1952年,建立正规学习和考试制度,分初、中、高3个级别进行学习。机关坚持每周6小时学习,厂矿企业坚持每周4小时学习。初级组学习政治常识,以《政治常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采取讲课、自学、讨论、解答疑难问题等方法,学习认识国家基本政策和共产主义基本原理。中级组学习理论常识,以《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为主要科目,采取自修为主、讲课为辅方法。高级组主要自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1953年2月,组织初级组干部、县区干部、中学教师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和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7月,全区在职干部开始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新民主主义论》,参学中级组干部129人,初级组干部4216人。从1955年10月起,全区各县(市)直属机关干部学习苏联政治学校教材,历时半年,参学干部3255人。专区直属机关干部在直属机关创办的初级业余政治学校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联共党史3门课程,历时半年,参学干部1784人(含抚州市)。1956年10月至1957年初,地委宣传部先后下发《关于干部理论学习课程的通知》《关于加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指示》和《抚州地区在职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计划》,规定1957年全体干部统一学哲学,以《哲学常识讲义》作为教材,以杨献珍《什么是唯物主义》、艾思奇《唯物辩证法启发报告》和《辩证唯物主义讲义》作为学习辅助材料。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和督促,及时解决学习辅导问题。4月,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各级领导支持推动下,学习组、学习班、夜大学越办越多。至1958年,学习毛主席著作在全区已形成工农群众学哲学的群众性活动。临川县孝桥乡创办一所红专大学,有学员500多人。崇仁县有2000多人参加学习哲学。抚州市在青年职工中建立48个哲学自学研究小组,成员2100多人。这次全民学理论、学哲学对破除迷信、普及哲学知识、开阔群众眼界起到一定作用。1960年初,各县(市)党委领导干部组织读书小组,认真阅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等经济著作、言论。机关、乡村一般干部学习毛泽东经济著作、言论及中央有关文件。机关、厂矿、学校读书小组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两小时,公社、大队读书小组闲时多学,忙时少学,大忙机动学。9月,组织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结合学习党内文件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有关文章,听取辅导报告,组织学习讨论。1963年7月,全区公社书记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学习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和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文件,认真阅读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矛盾的问题》等著述,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提高思想水平。该次哲学学习,持续到1965年冬,参学干部带着反修防修问题学,带着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任务学,由于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学习效果并不好。
   “文化大革命”期间,系统理论学习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意破坏和“极左”思潮严重冲击,用学习《毛主席语录》代替学习马列著作、毛主席著作,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被割裂得支离破碎,造成干部群众思想混乱。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发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理论教育中心内容。1979年,为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适应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需要,地委下发《关于轮训干部的通知》。上半年,全区各级党校共轮训各级干部39242人,参训率为75%。此外,还轮训大队、生产队干部18714人。重点学习马列主义的经济理论,学习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毛泽东《论十大关系》、胡乔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等。同时,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一步端正干部群众思想路线,打破“两个凡是”束缚。1980年—1982年,地委党校轮训干部2165人,县(市)委党校轮训干部20579人,公社办学习班轮训大队、生产队干部84222人。地直机关办干训班478期,轮训干部28776人。主要学习关于再生产理论、《陈云同志文稿》和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3年—1984年,在全区开展新党章党员教育,共轮训党员9.9万余人,参训率为94%。连续举办地直机关县级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读书班3期,每期15天,共389人参加,参训率为80%。1986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临川、宜黄、南丰、崇仁、黎川、乐安6个县共举办学习班960期,轮训干部、学员57410人。全区有1300多名干部完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并进行统考,70%干部取得较好成绩,有1.7万多名干部开始《政治经济学》学习。该年,全区乡(镇)党校建设初具规模,由1985年的50所发展到167所,共举办学习班960多期,参训人数近6万人次。1988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精神,对副科级以上的党员干部采取小集中方式进行轮训,分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南丰、黎川、崇仁、临川、金溪等县先后举办乡、局级干部理论辅导员等各类学习班53期,轮训干部2000余人。该年,初步开展生产力标准问题学习讨论,举办中层干部、理论辅导员学习班220期,学员达1.5万多人次,并先后请省委党校、省社科院专家为地直机关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从地委讲师团、党校抽调理论教员组成巡回报告团,深入基层进行辅导,共作报告42场,听众达3.5万余人。10月初,召开全区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理论研讨会,收到论文75篇。各县(市)分别召开各类理论研讨会40余次。1989年,对继续抓好马列主义正规化教育作出统一部署,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教育,着重抓好县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把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几次重要讲话、江泽民国庆讲话作为重要内容。地、县(市)委中心组全年共集中学习150余次,撰写论文、调查报告180多篇。1990年,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为重点,全区集中轮训县级干部511名。各县(市)和地直机关集中办班49期,轮训科级干部5748人。全区90%以上的一般干部也以不同形式参加学习。1991年,继续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全区共举办学习班64期,轮训县级干部300多人,科级干部8442人次。该年下半年结合建党70周年纪念活动,树立和宣传一批基层党校建设典型,其中黎川县日峰镇党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校,受到中央宣传部的表彰。
   1992年,组织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会议精神,广泛进行解放思想大发动,改革开放大动员。地、县(市)中心组共学习61次,1350人次参加。各县(市)还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121期,6000余人次参加,培训理论骨干1200多人。1993年,召开全区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研讨会,50多位厂长、经理和理论工作者参加会议。地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6次,县级干部和乡镇主要领导集中办班4期,300多人参加学习。科级干部集中办班39期,3000多人参加学习。1994年,把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中共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全区共举办县、科级干部培训班44期,培训3200多人。各基层党校办班191期,轮训党员、干部1.3万人。此外,结合学习《邓小平文选》,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单位自身素质,联合举办学习班两期,培训300多人,主要学习邓小平关于“两手抓(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硬”思想及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等内容。1995年,重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纲要》,学习科技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文化历史知识。建立全区理论学习音像辅导网络,及时提供音像辅导教材。地委党校举办县级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及其他各类培训班、进修班10期,培训3500余人。各县(市)党校共举办培训班40多期,培训党员、干部2000多人。组织现代科学技术读书活动,全区1545名县级干部参加知识竞赛,4400多名干部参加考试,及格率100%。1996年,理论教育围绕“双学”(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开展,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及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全区共举办理论培训班60多期,培训领导干部4000多人次。其他各类培训班983期,培训党员、干部10.7万人次。组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指示,利用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邀请省“三讲”先进典型报告团作专场报告。配合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部队开展《中华正气歌》读书活动,组织编写《光照临川》《原野沃金》两本书,发行理论学习专题片《擎天之柱》。加大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对全区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八五”期间的课题进行验收和评审,推出《社区教育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等一批优秀科研成果。1997年,由地委党校采用短训方式分期分批轮训县级领导干部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共900多人。讲师团开办地直机关业余党校,与地区直属工委联合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科级干部270多人。学习内容主要有党建、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抚州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临川文化等。地委宣传部还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理论界人士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座谈会。1998年,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开展理论学习,地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各县(市)中心组分别集中学习8次。地委宣传部、讲师团、地直机关工委利用地直机关业余党校培训地直单位科级干部270人,邀请中央党校教育长、省社科院研究员等专家到抚州讲学。组织参加全省第五次邓小平理论研讨会,全区有两篇论文获奖。1999年,重点开展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活动,地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一次干部理论考试,并抽查部分领导干部读书笔记。举办两期全区乡镇宣传委员170多人的培训班。会同地委组织部、讲师团、地直机关工委,利用地直机关业余党校培训地直单位科级干部280余人。组织参加全省第六次邓小平理论研讨会,两篇论文获奖。2000年,为提高理论学习效果,地委宣传部组织力量,以邓小平理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三讲”教育等6个专题,编写理论学习辅导材料,供全区干部学习使用;会同地委讲师团、地直机关工委培训地直单位科级干部300人。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提高全面素质,跨入新世纪读书教育活动。撤地设市后,制定《中共抚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提出完善考勤、发言、调研、考核等制度,使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1年,举办两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员冬训,下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简明读本》2000余册,开展全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知识竞赛,举办4次理论座谈会,组织理论文章参加省委庆祝建党80周年理论研讨会和全省第八次邓小平理论研讨会。
   2002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七一”重要讲话和“5·31”重要讲话,推出一批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型,其中全国劳模、南城县徐家乡五帝村支书吴木根受到江泽民总书记接见。派出宣讲团下到11个县(区)宣讲中共十六大精神,并组织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宣讲。在新闻媒体开辟学习十六大精神专题专栏,发行《十六大报告》、新党章以及辅导读物10万余册,召开两次学习宣传十六大理论研讨会,组织理论文章参加全省第九次邓小平理论研讨会。
   2003年,下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召开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安排四套班子18名成员带队深入挂点乡村送戏,并与群众面对面宣讲;组织3个专家宣讲团到11个县(区)巡回宣讲,并组织干部群众听取省委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报告;邀请省领导、专家就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加快城市化进程等作专题报告;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推出评论、述评,采写系列报道、深度报道,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战役;利用培训班、座谈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画展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先后组织编辑《“三个代表”在抚州》文集,举办6期理论骨干培训班、《纲要》电视大赛、“电信杯”学习十六大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活动,筹办成立全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学研究会,组织理论文章参加全省研讨会,入选数量列全省各设区市之首。
   2004年,下发《中共抚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开展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广泛开展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对全市各县区党委中心组、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全市3万余名干部参加理论考试。特邀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石仲泉作《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专题报告。组织举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活动。积极做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员干部关心的25个科学发展观问题》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举办15场理论研讨会、论坛。
   2005年,组织举办理论报告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分别就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经济形势等干部群众关注的理论热点问题举办5场专题讲座,全市200余名理论骨干聆听报告。组织举办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报告会;组织举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党的先进性建设报告会。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
   2006年,市委中心组就工业化、城市化、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内容,组织5次集中学习。举办全市理论报告周暨理论骨干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博弈论与领导干部决策思维”“领导干部如何把握和驾驭区域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作4场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专家学者、创业政策和创业先进典型宣讲团赴各地巡回宣讲,全市近10万名干部群众参加报告会。
   2007年,市委中心组围绕中共十七大精神、执政能力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学习浙江经验等专题,开展4次集中学习。市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10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在职县级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在全市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学习《胡锦涛论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读书活动。围绕市委提出的赶超发展主战略,邀请省信用联合社理事长肖四如,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全第,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就现代金融、法律、财税知识、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作专题报告。
   2008年,市委下发《中共抚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从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形式、学习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市委中心组就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管理、现代农业和“优化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赶超发展”等方面知识举行4次集中扩大学习。征集的《论文化力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年,抚州赶超谋新篇》等论文荣获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和《理论热点面对面·2008》学习宣传活动。宣传推荐临川区离休干部欧阳辉、资溪高田乡徐顺泽等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
   2009年,全年组织举办4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分别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现代工业等知识。6月,举办“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专题研讨会,听取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总规划师、教授级城市规划师杨保军《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专题报告。10月,邀请省社科院院长汪玉奇作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宣讲。同月,举行打造现代工业新城高峰论坛。
   2010年,下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为副组长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金溪县实施“书房行动”等方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被作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典型在《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及廉政准则”“江西省党政代表团赴福建、重庆、天津学习考察的情况和苏书记、吴省长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万名党员干部‘三包为民’活动”中,广泛开展理论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学习读本》《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汇编》等学习宣传活动。4月,省委宣讲团深入抚州市11个县(区)作12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专题宣讲。5月,组织市、县(区)、乡镇三级理论工作者,开展“百名理论工作者送理论下基层”活动。2011年,组织开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和配合省委形势政策宣讲活动。同时,组织进行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市委中心组先后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领导干部如何与媒体打交道、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组织5次集中扩大学习。
   二、组织工作 发展党员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党员不足1000人,大多数为南下干部。从1950年起,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精神,发展党的组织和党员工作逐步公开。至1952年,全区党员发展到4049人。1954年后,各级党组织适当加快发展党员速度,强调贯彻阶级路线,着重在互助合作组织中发展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贫农和下中农入党。至1956年,全区党员发展到21337人,建立党支部1079个,党总支334个。1957年,全区有控制地发展新党员525人,其中老苏区干部297人,知识分子35人,手工业社员66人,其他127人。1959年,贯彻“积极慎重”建党方针,在接收新党员时,注意从贫下中农、老工人和先进积极分子中发展,注意在党的力量薄弱和穷队中发展,同时继续在苏区老干部和妇女中发展。全年发展新党员5948人。
   临川翻身农民申请入党 土改中临川农民入党宣誓 1961年,建党工作重点放在做好预备党员考察教育和转正处理上。该年,全区到期预备党员5696人,办理转正手续4386人,占到期预备党员77%;延长预备期的803人,占14.1%;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507人,占8.9%。1965年,发展新党员1019人,全区党员增至40787人,其中男36282人,女4505人。建立党支部3084个,党总支43个,党委302个。
   “文化大革命”中,全区党的活动一度处于不正常状态,党员有较快发展。至1976年,全区共有党员90281人。
   1982年,全区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1190人。这批新党员大都是各条战线骨干,其中,各类专业技术工作者221人,妇女164人。1985年,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精神,解决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问题,全区发展新党员4709人,知识分子2289人,占48.7%。1987年,全区发展新党员3380人,党员总数增至108965人,建立党支部6189个,党总支290个,党委312个,党组223个。1989年,按照“严格党员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求,新党员数量控制在党员总数2%以内,全区共发展党员2473人,其中,生产一线工人、农民1148人,占46.4%。
   1992年,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三个注重”:注重从生产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从党的力量薄弱的村委会发展党员;注重从优秀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全区发展新党员3231人,其中,一线的工人、农民、服务人员1927人,专业技术人员460人,大、中专学生59人,35岁以下2160人。1995年—1997年,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16字方针,突出发展重点,尤其是多年未发展党员和无党员的车间班组和村民小组。全区共发展党员14724人,其中,生产一线10300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0563人,35岁以下10625人。
   1999年—2000年,强化发展党员质量管理,根据“均衡发展,适度增长”原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区共发展党员7878人,其中,生产一线的4918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6179人,35岁以下的5920人,女党员1800人。2000年底,全区党员总数达141771人(其中女党员18879人),有党支部7294个,党总支270个,党委410个,党组171个。2007年—2011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8338人,全市党员总数达167365人。
   1952年—2011年部分年份全区党员分布情况 表4—1—9 单位:人 党员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员教育多采取党员大会、党支部会、党小组生活会及举办党员短期培训班或轮训班等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时事政策教育。1949年7月,抚州地委开办干部学校(简称地干校),各县(市)举办干部训练班,大量吸收和抽调新干部参加学习。1952年一1953年,地干校培训机关干部2161人,各县短期训练班培训乡村干部10616人。1955年—1956年,向上输送干部调训,全区送中央党校、中南等地各类学校学习干部73人,另外送省受训干部835人。1957年,通过支部过组织生活和党课教育制度,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策和党章教育。对于预备党员和少数后进党员,集中起来进行训练提高,全区共训练预备党员1158人,后进党员1500多人。1958年,为提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地委党校和9所县干校进行整顿。同时,在基层单位新办政治、文化和技术学校1923所。全年培训区、乡主要领导干部1673人。1959年,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开展以促进生产为中心的支部工作“三定五好”运动,训练支部骨干和党员10054人。
   1961年,各地通过各级党校、党训班、党课日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群众路线和阶级斗争教育。全区训练党员15049人,占农村党员的71.5%。1963年,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党校、党训班对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训练党员24630人。1965年,通过抽调党员到各级党校学习、开办党员训练班、机关党员坚持“学习日”、农村党支部建立学习制度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毛主席著作。是年,各级党校共训练党员1885人,参加党员训练班学习19619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党员教育工作秩序被破坏。1968年5月,全区各级党校陆续恢复,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干部学习中共九大文件和毛主席著作。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员教育工作重新走上正轨,大多数党支部恢复“三会一课”(党的小组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和党课)制度。为适应全党工作重点转移,抽调大批干部进行轮训。1980年,地委党校轮训干部737人,县(市)委党校轮训干部6760人,送到省委党校学习92人、华中农学院学习3人。1982年,全区各级党组织以中共十二大会议精神和新党章为主要内容,举办轮训班,轮训党员90838人,占党员总数85.6%;训练党支部书记4930人,占支部书记总数91.3%。1983年,通过党校轮训班、单位举办短训班、上党课等形式,进行以学习《邓小平文选》和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全区轮训党员85788,占党员总数90.2%。1984年,全区进行以学习整党文件为主要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工作作为实现干部队伍“四化”一项重要措施而摆上议事日程,地委组织部成立干部培训科。全区有2436名干部在各级党校、干校、大中专院校接受政治、文化和业务培训。1985年,立足“干部教育正规化”,地委党校试办两年制大专培训班,县(市)党校试办中专培训班,毕业后分别发给大、中专文凭。为适应经济改革新形势,农村党组织认真探索党员教育方法,部分乡(镇)办起党校。1987年,采取开放式、社会化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工作,地、县(市)13所党校,5所高等院校和7所中专学校都承担培训任务。粮食、商业、工交、财贸以及政法等业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也举办各种业余学校,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地培训经济建设所需各类专业技术干部。1989年,对全区党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地直机关党委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反对动乱重要讲话,使地直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没有参与上街游行、写大字报和外出串连。1990年,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坚持分级负责、层层培训,对全区11万党员普遍进行培训。
   1992年—1993年,地区党员电教中心成立,12个县(市)、148个乡(镇)配齐电教设备,各县(市)有党员电化教室。1994年,农村、企业、机关等基层党组织开展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地区和各县(市)还成立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学校,编印培训教材,农村党员培训面达89%。1995年—1997年,党员教育主要围绕“提高3个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开展工作。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知识。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十五大文件。1997年,在全区通过社会公开考试,选调97名基层青年干部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北京中华商科学校脱产培训,学业结束后,全部到乡镇工作。
   1998年,制定《全区党员教育工作三年规划(1998—2000)》。开展以“从我做起,党员做社会的表率,党的领导干部做全党的表率”为主题的争做表率活动。继续开展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2376期,参加学习96940人次,有59472人掌握1门~2门实用技术,3626人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开展国有企业下岗党员培训工作,全区对215名党员进行转岗培训,对831名党员进行转业培训,有1780名下岗党员实现再就业。1999年,在全区11个县(市)和地直114个县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三讲”教育活动。在全区党员中开展解决邪教“法轮功”问题学习教育活动,对参与修炼邪教“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党员采取办班灌输、领导谈心、现身说法、亲友劝说、专家剖析、解决实际困难等多种帮教形式,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离、退休党员及下岗职工党员,基层党组织还派员上门帮教。对外出打工党员则寄送学习材料,要求他们自学。全区157名修炼邪教“法轮功”党员,经过学习和帮教,全部脱离“法轮功”组织,并带动其他修炼者实现转化。2000年,重点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采用专题学习班集中学习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区掀起学习教育热潮。该年,全市电教机构发展到168个,电教人员3905人,电教硬件建设逐步由录放机向VCD,模拟摄像机向数字摄像机过渡。制作党员电教专题片283部,播放1327场,观看人数78万人次,党员受教育面达95%以上。2001年,金溪、东乡两县共派出218名科级以下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打工训干”。2002年,该做法在全市推广,全市共选派609名科级以下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谋职锻炼,并选送29名县、科级干部到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为期2个~3个月的挂职锻炼。每年选派若干干部到招商引资企业、信访部门、乡镇和小康示范村以及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2003年,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开展“抓好‘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的先进班子”创建活动,在乡镇领导班子中积极开展以“亲民、为民、富民”为主题的好班子好干部创评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抓落实的能力。2004年,先后邀请全国、省、市数十名知名专家、学者到抚州举办“双休日”新知识讲座,累计1600余名干部参加学习。2007年,制定下发《抚州市“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浙江绍兴市委党校正式挂牌建立了抚州第一个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09年,下发《抚州市2009年—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实施意见》;建立全市干部培训管理系统,组建涵盖2005年以后干部培训情况的干部培训数据库。实施“三个一千”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程,即从2009年开始,在市、县、乡三级,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左右的市、县(区)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村挂职锻炼,选拔1000名左右的乡镇机关年轻干部到市、县(区)直单位学习锻炼,选派1000名左右的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2011年,开展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培训工作,先后安排100名县(区)机关、乡镇(街道)工作的年轻干部到市直单位挂职或跟班学习;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工业园区、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信访部门挂职;安排60名市、县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行政村挂职锻炼。
   干部管理 1949年—1950年,全区干部管理重点是抓审查、教育、提拔干部,建立和充实各级各部门领导机构。考察干部时突出“德、才、资”三个方面条件。至1951年,全区有干部5293人,其中地(厅)级8人,县级74人,区(科)级350人,一般干部4861人。1953年,依照“德才兼备”标准,全区提拔县级干部162人,区级干部965人。1956年,全区提拔主要地(厅)级1人,一般地(厅)级7人,地委委员9人;主要县级25人,一般县级113人,县委委员108人(其中候补委员27人);主要区(科)级101人,一般区(科)级169人,股级299人。1957年,干部管理由过去大批迅速提升干部职务,转变为稳定干部职务,提高干部工作能力。6月—8月,全区先后两次在专、县机关抽调干部2331人,派往区、乡基层单位工作,其中县级51人,区(科)级935人,一般干部1292人。各行政部门干部由3705人减少到3137人,精简人员13.5%,在干部中树立服从工作需要“能升能降”新风气。1958年,全区各级党委采取种试验田、实行劳动日、机关办工厂和农场等方法,组织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组织所有机关干部轮流参加炼钢炼铁劳动。1959年,全区提拔187名干部到领导岗位上,其中县级40人,区(科)级147人。省委从该区上调干部14人,其中地(厅)级1人,县级8人,区(科)级1人。
   1960年,全区共提拔干部1059人,其中,主要地(厅)级4人,一般地(厅)级6人,主要县级32人,一般县级85人,区(科)级925人。共调整干部401人,县级以上干部34人,区(科)级和一般干部367人。同时,从农民、工人和营业员中选拔脱产干部859人,以解决各条战线上干部缺额问题。上调干部38人,其中地级3人,县级19人,区级和一般干部16人。为贯彻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指示精神,至1961年,全区先后下放干部7307人到县、社、队担任实职或参加劳动,其中地(厅)级8人,县级90人,区(科)级545人,一般干部和社队干部6664人。1965年,全区提拔干部3160人,其中县委副书记4人,专署处长2人,县委正副部长16人,公社正副书记43人,县人委正副局长30人,生产大队干部893人,生产队干部2172人。年底,全区已有干部15373人。1968年,根据毛主席关于“精兵简政”“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等一系列指示,在1月—2月两个月时间,基本完成撤并机构及精简人员工作。专直单位由75个撤并为31个,精简60%;工作人员由1972人减少到1093人,精简978人,占45%。一大批干部下放农村“插队落户”。
   1980年,选拔和培养81名优秀中青年干部,作为进入各县(市)和地直单位领导班子预备名单。吸收新干部2324人,其中,银行招干496人,社队经营管理干部170人,警察转干170人,民办教师转正530人,工分加补贴干部转正376人,部队复员干部改办转业480人,共大总校“社来社去”毕业生择优录用98人,社会闲散外来人员择优录用4人。1982年,对全区优秀中青年干部300余人进行一次较全面考察,提拔113名45岁以下中青年干部担任公社管理会主任、地直单位副科长以上职务。1983年,为使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做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简称干部“四化”),对中青年干部贯彻执行“积极培养、大胆使用”方针,采取群众推荐、民意测验、组织考察办法,对地直部、委、办、局58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推荐的178名中青年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其中46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174人减少为95人,平均年龄下降5.4岁,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由53人(占原班子20.4%)增至58人(占新班子61.6%)。选拔81名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部、委、办、局领导班子。该年底,全区有干部3678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3人,县级干部298人。1984年,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对各县(市)委、政府班子进行调整,年龄初步形成梯形结构。调整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至45岁以下,具有大专文化程度63人,占42%。同时确定县(处)级后备干部221人,地(厅)级后备干部23人。将地管1900名区(科)级干部,下放给县(市)和地区主管部门管理,将地委管理的部分干部授权给地委组织部审批。1987年,全区各县(市)领导班子换届,新进领导班子31人,交流59人,占总人数42%,其中:地区下县(市)25人,县与县之间交流34人。换届后县委、政府班子平均年龄42.5岁,比上届下降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4人,增加到42.4%。正、副县长60人,平均年龄42.5岁,比上届下降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8人,增加到24.1%。1988年,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将行署驻上海、厦门、南昌、海口4个市办事处(联络处)主任进行公开选拔和应聘,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良好反映。
   1990年,下发《关于加强县级以上企业干部管理的规定》,企业中层干部由组织部门管理,负责干部考察、培养和选拔,其任免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地、县(市)直单位宣传口干部划归宣传部管理。重新建立一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下半年,地委组织部成立干部二科,负责管理全区科级干部,至年底,共审批科级干部470多人,其中,不予审批和备案42人。1992年,根据分类管理原则,进一步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只管法人代表,把科级干部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行选聘;对县(市)缩小管理范围,只管几个重点科级岗位;对地区正县级单位,由过去管理正科改为只管负责人事工作科室负责人,副县级单位只管副职。同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县级后备干部有300多人,在该年县(市)换届中,进入新班子成员全部从后备干部中选拔。1994年,对县(市)领导班子换届后1年的运行情况进行考察,共调整县级干部93人,其中,提拔46人,换岗47人。1995年,按照“妥善安置、平稳过渡、利于工作”的指导思想,抓好抚州市、临川县合并班子组建和干部配备,其成员除个别因工作需要从外地调入外,绝大多数在原抚州市、临川县党政班子中任职。开展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到12月中旬,全区204个乡(镇)领导班子调整到位。班子中党政正职35岁以下146人,占35%;妇女干部227人,平均每个乡(镇)至少有妇女干部1人,还有87名优秀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岗位。1996年初,地委组成16个考察组,分3批对地直97个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人选进行考察,对其中72个班子进行调整,换岗交流117人,改任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47人,提拔63人。对地直11家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调整,其中换岗交流21人,免职解聘10人,退休8人,改任调研员6人,提拔17人。取消企业行政级格,实行动态管理。1997年,全区有国家行政干部76962人,其中妇女21185人。该年为县(市)换届年,对全区11个县(市)的279名县级班子成员和104名县级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和调整。新进党政班子成员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25人,党外干部11人,妇女干部13人,在被提拔干部中有29名来自乡(镇)党委书记。新一届党政班子中,地级干部29人,县级干部716人,平均年龄为42.4岁。
   1998年,对地直66个推行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334名领导干部,采取实施“考学”、听取意见、反馈情况、公开结果4项新举措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有21个地直领导班子进行调整,29名优秀中青年干部被选拔任用,12名退出领导岗位。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进行大幅度精减,规定3万人口以上乡镇由上届设党委委员11人减为9人,乡、镇长由一正五副减为一正四副;1万~3万人乡镇,党委委员由9人减为7人,乡、镇长由一正四副减为一正三副;1万人以下乡镇,设党委委员7人,乡、镇长一正二副。按此规定,全区乡镇班子成员比上届减少356人,精减17.1%。1999年,地委将地委党校、地区科委、地区农办、地区供销社、地区招商引资中心副职和行署驻厦门办事处主任等6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临川、宜黄、乐安、南丰、东乡5个县(市)拿出3个正科级、21个副科级职位在县(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开展竞争上岗和岗位转换工作,全区共有257个科级职位开展竞争上岗,445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对全区185个企业的751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调整72个企业92名班子成员。2000年撤地设市前,配合省委考察组,对第一届抚州市委、政府班子中考察对象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分别对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党内委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考察。撤地设市后,对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分两批调整任免128名领导干部。11个县(市)党政班子正职中40岁左右18人,40岁以下4人,还有3人为研究生,年龄结构、文化素质都有较大改善。2002年,市委出台《关于改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意见》,取消39家市属非工口企业的行政级格,将其中37家下放给市属企业主管部门管理,东乡红星企业集团和黎川德胜企业集团2家企业分别下放至其所在地党委管理。到2002年底,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全部实现改制,并获得恢复性增长。该年,采取解聘清退、鼓励自愿分流、提前退养、竞聘上岗等方式,率先在全省大面积分流乡镇富余人员。全市共分流富余人员1万多人,其中,乡镇干部4894人,中小学教师5755人,村组干部1613人,乡镇干部分流比例为36.7%。2004年,制定《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市委全委会表决实施细则》。市直有7个单位的72个职位开展竞争上岗,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2005年,临川、东乡、乐安等县区进行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全市共选拔科级干部14人。2006年,在乡镇换届中,每个县区安排1个乡镇进行党政正职“一肩挑”试点,该工作在全省位于前列,形成面向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导向。同时在乡镇换届中,将全委会票决制向县区延伸,全市291名乡镇党政正职全部实行全委会票决。是年,为适应主攻工业的需要,在全市定向推选20名熟悉工业经济、现代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的副县级干部,重点选配到工业园区任职。2007年,干部任用初始提名采取党委党组(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差额提出干部任用初始人选,对3种推荐结果相一致的,就确定为考察对象,反之则不列入考察对象。同时,探索县级干部“公推公选”、乡镇党委书记“公推差选”、部门副职“公推比选”、机关中层干部“公推竞选”等4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制。2010年,市委出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10项25条改革措施,出台《抚州市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暂行办法》,实行党政正职人选署名推荐、其他党政领导干部人选非定向推荐制度。党委(党组)决定干部任免全面实行票决制度,实现党委(党组)任免干部决定方式的重大改革。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形成规模,全市共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364名,其中,市委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12名,公推差选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公推比选副县级领导干部11名;县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338名,其中公开选拔137人。市直单位全面实行机关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制度,共竞争上岗42人,占新提任人员的61%。差额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全年市县两级共差额选拔领导干部412人,占新提任人数的28.6%。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形成链条,市委提拔任用的干部中,有52人来自基层一线,占新提任人员的48.1%;市县领导机关共向基层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264名,其中市直机关36人。2011年县区换届工作中,紧紧抓住县区党政正职选配这一关键,在全省率先采取全程差额(差额酝酿、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办法,选优配强县(区)党政正职,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干部监督工作 1954年,地委成立审干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8月,全区审干工作开始,专直机关分两批进行,县(市)在临川、南城、南丰、黎川4个县和抚州市铺开。1955年,全区开展肃反斗争,审干工作暂停。1958年,审干中列为审查对象的干部4976人,作出结论4172人。
   1961年,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审干复查工作,复查对象为各级领导骨干,查清1714人政治历史问题,占复查对象总数的94%。1965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对一部分干部的政治历史、出身成分和社会关系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
   1976年,审干工作重点转移到落实政策,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至1980年,全区为1201名干部落实政策,178名干部解决党籍遗留问题,均占应完成任务的98%。
   1982年,“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基本结束,因所谓政治历史问题受审查1395人,全部作复查结论:因所谓“三反”问题受审查435人,除1人有其他问题牵连外,其余都公开平反,恢复名誉;被错误开除公职233人,全部收回,作妥善安排。并复查部分“文化大革命”前案件,有263人得到妥善处理。1983年,对需要复查的历史案件727件,复查处理580件。1984年,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50年代在审干、肃反运动中留下的历史老案726件,复查处理718件。1985年,恢复和提高一批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其中恢复县级待遇12人、副地级待遇25人。1987年,审理“文化大革命”前历史案件24件。1988年—1989年,进行清查“三种人”工作。
   1990年后,干部审查工作由落实政策转移到从政治上审查干部,为正确使用干部把好关。政治审查把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组织决议,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和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态度,其交往密切的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等作为主要内容。
   2002年,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具体表现制定28条认定标准,规定8个方面的调整措施。2001年—2002年,全市共有9名县级干部、349名科级干部被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其中,78人被诫勉,38人被组织劝辞,18人被责令辞职,26人被降职,19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002年10月的调查问卷显示,抚州市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好和较好的比例达到96.7%,精神状态好和较好的占97.4%。下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行为。2004年,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在市、县、乡三级党政班子中开展“1+1”帮扶活动,在县区部门和乡镇站所开展“双评双促”活动,促进干部作风转变。2005年,市县两级聘请106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干部监督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2006年,为有效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先后制定下发《抚州市组工干部在换届工作中的九条纪律规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2007年,在黎川县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首次集中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面掌握市管领导干部9个方面有关情况。2008年,建立“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上举报等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从2009年开始,全面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2010年,深入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
   知识分子(人才)工作1980年,成立地区科技干部管理局,对全区15145名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帮助76名学非所用的科技干部做到归口使用,解决685名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的夫妻分居问题,为129名科技干部评定技术职称,并把一批业务精通、表现较好的科技人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1982年,全区共组织139个工作组分赴各行各业检查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总结全区知识分子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地委作出高级知识分子生病住院可住五号干部病房的决定,并拨款62万元为地区医院添置医疗设备;清理50人档案材料,归还“文化大革命”中没收的一户私房;从高、中级科技人员中发展党员51人,定为建党发展对象150人;提拔科技人员担任县级领导职务13人,区(科)级领导职务55人,进入区(科)级以下领导班子86人;专业归队10人,评定中级职称39人;调整中级以上科技人员住房239户;解决67对科技人员夫妻分居问题;安排科技人员子女就业30人;“农转非”14户。1983年—1985年,全区发展知识分子党员连年增加,由403人增至2289人。1986年,成立地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知识分子工作逐步转到正常性工作上。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基本结束,全区共完成历史遗留任务1541件,其中复查平反冤假错案申诉187件,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713件,补偿款126498.51元,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私房103户,补发211人“文化大革命”中错停、减发工资143180.28元,解决因冤假错案影响“农转非”136户、300人。该年6月,地委召开全区优秀知识分子表彰大会,表彰优秀知识分子129人,知识分子工作先进个人42人,先进集体40个。1988年—1989年,先后选拔两批地管拔尖人才共20人,各县(市)也开展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1990年,加强拔尖人才管理,建立有业绩档案、年度考核、例会、走访联系、体检、滚动式目标管理,嘉奖激励等的管理制度。地区筹措资金30万元,设立“科技人才”基金会,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1992年,完成第三批地管拔尖人才的选拔、评审工作,使地管拔尖人才增至30人,县(市)管拔尖人才增至58人,提高拔尖人才技术津贴。1994年,把加强优秀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全区组织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至该年底,全区已有获国务院技术津贴26人,省政府技术津贴11人,地管拔尖人才48人,县(市)拔尖人才84人。1995年,下发《抚州地区科技人才基金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知识分子管理工作。1996年,提出全区今后知识分子工作转到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重点抓好地管拔尖人才、农村科技人员和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三个轮子一起转”的知识分子工作新格局,并举办首届地区中青年专家、拔尖人才理论培训班。该年底,重奖19名在全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1997年,制定《抚州地区优秀乡土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全区组织部门管理的乡土人才336人,其中地管优秀乡土人才30人,并有5人获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委、省人事厅命名表彰的首批“江西省优秀种养能手”称号,占表彰总数16人的1/3。是年,反映全区优秀乡土人才业绩的电视专题片在省电视台播放,引起较大反响。1998年,地、县(市)、乡(镇)管理的乡土人才1607人。1999年,举办首期乡土人才培训班,各县(市)也分别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346期,培训乡土人才8000人。为发挥乡土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组织乡土人才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全区2853名乡土人才,帮扶9005户贫困户,帮扶资金156.7万元,并按单位和专业组成工业、农业、卫生、教育、文化艺术与理论研究5个科技咨询服务团。2000年,下发《关于开展选拔培养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工作的通知》,全区首批7人被批准为跨世纪优秀中青年学术、学科带头人。乡土人才管理基本完成地、县、乡三级管理网络建设。该年底,全区205个乡镇中有197个乡镇建立乡土人才队伍,177个乡镇制定乡土人才管理办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
   2001年,确定48名市首批拔尖人才,乐安、金溪、黎川、南城、临川等县区对拔尖人才实行任期制管理。2002年,制定下发《抚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建立抚州籍在外人才和市重点管理的优秀专家、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数据库。2003年,建立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制度,拟定、修改《抚州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抚州市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面向全省公开招录93名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对乡土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先后组建46个乡土人才联谊会、乡土人才协会,实现由松散型向相对紧密型转变。2004年,对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管理,改终身制为任期制,规定任期届满后,业绩突出的,可重新申报,当选后继续享受特殊津贴待遇。开展网上登记招聘服务,有60家(次)单位在网上登记招聘;举办人才招聘会6次,参加招聘单位110家,提供就业职位3400多个,实际招聘人员1360人。实行柔性引才,面向国外,共完成4项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引进项目,10多名外国专家到抚州解决工业和农业方面的技术难题。2005年,面向国内,柔性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71名,建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入库人员共4509人。结合“全民创业、富民兴市”,深入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帮带创业”活动,建立上千个全民创业“孵化”器,1400多名农村实用人才结对带动5000多户群众共同创业。2006年,改革完善市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在全市开展评选“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拔尖人才)”,侧重在一线工作,技术水平领先、知名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工业、教育、医疗卫生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的优秀人才,在全省率先将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评选范围。下发《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首次开展“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抚州市技术能手)”的评选工作。继续实施“千名优秀实用人才帮带创业工程”,采取直接入股、资金投入、技术扶持、项目推动、跟班经营、母子孵化等途径,探索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抚州市关于抓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材料,刊发在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清样》供中央领导参阅。2008年,策应赶超发展需要,大力实施招商引智工程和“候鸟工程”,市县两级工业园区引进各类中高级人才5000多名,柔性引进国内外专家1000多名到抚州讲学或工作,其中两院院士4人。组织实施“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等培训计划,为300多名非公企业高技能人员评定职称,为近200名职业指导师、保洁员等开展职业技术鉴定。探索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和按部门工作职能分头抓好实施、按人才工作职责分头抓好督办的“六统两分”工作模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2009年,策应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依托驻外办事机构,以同乡会、联谊会等形式,建立5个抚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站,修编完成总人数500多人的全市抚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库,引导在外高层次人才为抚州赶超发展献计出力。2010年,编制完成《抚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此后10年抚州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采取特聘的方式引进2名“两院”院士及40多名各类拔尖专家、博士。2011年,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对接联姻,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柔性引进1000多名国内外专家到抚州讲学或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才发现评价机制,扩大企业认定高技能人才工作试点范围,把大中专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养对象,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为300多名非公企业专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破格评定职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通过校企合作,培训技能人才3.49万人次。“全龙面包烘焙技能工作室”成为全省首批5个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之一,徐全龙等9位高技能人才荣获“江西省首席技师”称号。
   老干部工作1979年,地委组织部设立老干部科,负责调查掌握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情况,审批安置老弱病残的离休干部。随着老干部人数逐年增多,工作量加大,1985年2月,地区老干部局正式成立,同时撤销组织部老干部科。1986年11月,总投资65万元的地区老干部活动室正式开放。1987年,老干部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该年,举办元宵灯会,数百名老干部参加。1988年,地区老同志大学开学。随后,各县(市)相继办起老同志大学。大学学制1年—2年,办有书法、绘画、摄影、音乐、戏剧、文史、气功、保健、花卉种养、家用电器等专业,学员以离、退休干部为主。至1997年,入校学员8000多人次,毕(结)业学员4000多人(次)。1989年,地区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1992年改名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至1997年,全区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719个,有3143名老干部参加,帮教失足青年、后进学生41000多人次。
   1991年6月,地区老干部艺术团参加全区文艺调演活动,表演歌曲、小品、相声、乐器、京剧等节目。10月,举办老干部功绩展览,展出全区老红军、老干部照片、奖章和其他实物143件,吸引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3万余人前去参观。1993年,全区有老干部81人创办经济实体,164人从事种养业和承包荒山开发。1995年,地区老干部局举办“发扬抗洪精神,为振兴抚州经济献计献策”征文比赛活动,收到老干部应征文章40多篇。1996年7月,对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乘坐公交车和上收费公厕予以免费。8月,地委、行署邀请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献良策”座谈会。10月,举办全区老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知识竞赛活动,48名老同志参加比赛。1998年免费优惠对象调整为地直单位和临川市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干部。是年,全区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78个,培训党支部书记94人次。有老干部316人创办经济实体,1090人从事种养业,257人撰写回忆录。1999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举办全区老干部歌颂“伟大的祖国”演唱会和征文比赛活动。地区老干部集邮协会和老干部活动室联合举办集邮书画展览。2000年,全区有离休干部1475人(含地级52人,县级717人),退休干部10762人(含地级5人,县级1301人)。全区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增为1396人,参加的老干部增为6230人。地委、行署组织部分老干部赴临川、广昌、东乡、崇仁、乐安、南城、资溪、金溪等县(市)参观考察,为发展全区经济献计献策。2001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后,对全市范围内开展离休干部“两费”拖欠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研究制定出破解难题的具体意见。2002年8月,市本级离休干部“两费”“三个机制”全部运行到位。各县(区)于同年11月底之前相继建立并开始运行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自此,全市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彻底告别拖欠的历史。2006年2月,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着手抓好全市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截至11月,全市所有企业离休干部全部安置到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其中,78.9%的离休干部被主管部门接收管理,档案全部移交;21.1%的离休干部被安置到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离休干部党员普遍编入党的组织,全市新成立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党支部5个、党小组11个。所有企业离休干部和遗属各项经费的落实有了根本保障,以往拖欠的企业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及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得到全面清理。自2007年度起,市、县(区)财政每年预算分别安排特困离休干部解困资金10万和5万元。2007年2月,市委、市政府在2003年解决无固定收入的老红军遗孀按退休干部待遇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的基础上,为无固定收入的抗战离休干部遗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2009年—2011年,市委、市政府接连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抗战胜利65周年和庆祝建党90周年走访慰问市直离休干部和担任过地级领导实职的退休干部的活动,市党政领导带队深入老同志家中走访慰问。至2011年12月,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总数437个,比2000年的103个翻了两番多。
   四、统战工作 私营工商业改造和落实政策 1954年,抚州地委对全区私营工商业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地委统战部协同抚州镇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先在抚州镇的德丰、大中两家绸布百货业进行公私合营试点,然后由点到面,由个别户到全行业普遍展开。按照“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自清自估、职工协助监督、同业评议、工作委员会核实、政府批准”的办法,至1956年上半年,全区私营工商业者全部走上合作化道路。公私合营后,本着“量才录用”原则,对私方人员作妥善安置。担任县级国营公司副经理3人,国营合作部门正副经理25人,科、股长35人,正副厂长48人,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正副经理663人。在经济上,贯彻赎买政策、偿还私股定息5%(支付10年),高薪不变。1957年,在整风反“右”斗争中,由于受扩大化影响,131名工商业者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1959年,一批工商业者被下放到农村安家落户。
   1960年—1963年,举办工商业者政治学习班7期,全区2623名工商业者(资本家529人,小业主2094人)有1400多人参加学习。1961年5月—6月,在全区进行统战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纠正无故停发和少发私方人员定息147户,补发金额5240元;补发股息212户,金额11890元。补发无故降低和扣发私方人员工资165人工资额8700元。收回下放农村和其他单位劳动的工商业者265人。让86名年老体弱不能坚持工作的私方人员,以请长假方式退下来,工资照发。“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结改造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遭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一批工商业者被诬为“牛鬼蛇神”挨揪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全区工商业者全面落实政策。1979年11月,成立地区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领导小组。至1980年10月,将2122名“三小”人员与民族资产阶级区别开来,占原定工商业者2623人的81%。接着对错划的131名“右派分子”给予纠正,恢复名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下放的638名工商业者及其亲属全部收回安置,对其年满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子女,亦按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对待给予安置。至1985年,全部补发768名被停、扣、减发工资的工商业者工资9997443.95元,定息35316.69元。还恢复109名工商业者干部待遇。对他们的存款、财产被查抄,房屋被挤占等一些问题,统战部门按地委、行署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1984年后,各县(市)工商联相继恢复并开展活动。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域内开始仅有农工民主党。20世纪50年代初,经内部整顿,剩下20名合格党员。抚州地委为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合作,积极帮助农工党发展组织。1957年,其党员增至35人,并成立农工党抚州市委会。“文化大革命”中,农工党成员大多数遭揪斗,活动被迫停止。1980年5月,落实统战政策,区内农工党恢复组织。此后,在抚州、临川等县(市)先后建立起民革、民盟、民建、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成员逐渐发展到430余人。
   从1990年开始,全区民主党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地委和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县(市),每年都坚持召开4次以上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向其通报全区政治经济情况、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有关县(市)召开中共代表大会和政府有关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列席,为其知情出力创造良好条件。1994年,下发《关于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1997年,全区民主党派组织由13个发展到34个。1999年5月,临川市内各民主党派举行集会,支持中共严正立场,声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无耻暴行。同年12月,在全区“三讲”教育活动中,民主党派积极参与,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1999年—2000年,各民主党派还派员参加全区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优化经济环境大检查和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多年,有关县(市)人大、政协,都安排有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并注意选拔和推荐优秀民主党派成员担任领导职务。2000年,全区民主党派成员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1人,县(市)人大代表5人。有省政协委员7人,县(市)政协委员41人。有1人担任行署副专员,1人担任副县长,2人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担任县(市)政协副主席,3人担任地直单位副局长(副主任)。还有2人担任特约教育督导员,1人担任特约监察员。抚州撤地设市,民主党派管理上收到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内设办公室,有科级职数1名。2001年7月,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座谈会召开,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队伍,同时举办培训班,分8个专题对党外知识分子进行培训;该年12月举办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41人参训,学员前往上海、江苏等地参观学习。2002年,全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立。2003年,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座谈会,加强党外人士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470余人次,创培训人数新高。该年,7位党外地厅级干部工作经费和交通经费得到解决。2004年,民主党派、工商联4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均得到解决;民主党派5名机关干部被提拔担任科级职务。2005年,市委统战部规范各民主党派发展程序,发展成员“坚持四期三关”制度,即发展新成员,要经过接触期、考察期、沟通期、审批期;在发展新成员时要通过公示关、提问关、表决关。2006年和2007年,先后组织民主党派新成员举办“知荣明耻”、纪念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80周年演讲比赛,组织21名民主党派新成员前往井冈山老革命根据地进行学习考察。2007年,以民主党派为单位举办“十七大精神知识问答竞赛”。2009年,市新建两幢政府机关大楼,给民主党派安排3间面积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安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2010年解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用车2部,增拨经费20余万元。2011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联会成员广泛开展以“爱国、守信、和谐、奉献”为基本内容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全市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重温历史、同心同行”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联会主要负责人到贵州毕节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举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一系列庆祝活动。
   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1956年,全区10个县(市)相继召开第二次人民代表和第二次政治协商会议,参加会议党外人士有:代表114人,占代表总数7.1%,政协委员50人,占委员总数58.8%;选举担任副县(市)长9人,占全区正副县级干部总数6.6%,政协副主席6人,占政协正副主席总数54.5%。同时选用党外人士担任正副科(局)长22人,占全区正副科(局)长总数18%。1958年,全区开展献计、献技、献力活动,党外人士共献计献技45037条,在可采用的16635条中,属发明创造2860条,属医药秘验方904条,属改良和仿制6587条。1959年,全区各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代表186人,政协委员140人,副县长2人,政协副主席10人。同时选用党外人士担任正副科(局)长6人。在全区“反右倾”、鼓干劲、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党外人士提合理化建议11188条,其中,技术革新建议5269条,改善经营管理建议5616条。被采用合理化建议5267条。
   1962年,全区各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代表145人,政协委员183人,副县长2人,政协副主席12人。同时选用党外人士担任正副科(局)长6人。还推荐省人大代表5人,省政协委员5人。
   1983年,全区各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0人,政协副主席16人,地直单位选用副局长3人,县(市)副科(局)长86人。1987年,全区各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代表246人,政协委员887人,选用县级干部35人,副科(局)干部31人。
   1990年,全区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代表621人,政协委员995人,选用县级干部35人,实现每年县(市)都有1名党外人士担任副县(市)长。选用科(局)级干部60人。由于对党外人士安排工作有较大进步,1991年1月,省委统战部在抚州召开党外人士干部安排工作现场会。1993年,全区各县(市)人大、政协换届,党外人士有人大代表630人,政协委员997人,推荐省人大代表14人,省政协委员25人。选用县级干部52人,科(局)级干部423人。1994年,地委统战部召开全区“我为兴抚献计谋作贡献”表彰大会,表彰党外人士69人,并办街头宣传橱窗,对党外人士先进事迹广为宣传。1995年一1996年,地委统战部联合地区科委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创百项成果,献百条良策”竞赛活动,收到成果项目81个,良策项目41个。其中20个项目在省获奖,奖项之多居全省各地、市之首。地委统战部荣获竞赛组织奖。1998年—2000年,地委统战部先后举办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期,组织60名科级干部、47名国有企业和大中专院校教师参加培训,学习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统战政策、科技创新知识和道德修养知识,以进一步提高党外干部工作能力。抚州撤地设市后,市委每年坚持召开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和党外人士交流会,就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以及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通报或座谈,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会议次数不少于4次,邀请市直单位党外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副县级领导干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党外知名人士出席。每年春节前,市委、市政府领导还走访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为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重大政策措施、本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活动、各种会议年终总结时,均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2001年,抽调5个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全市行风评议。2002年,先后抽调14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2004年,制定《抚州市聘请特约人员规定》,组织7名民主党派成员、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2004年和2007年,对交友联谊工作进行两次完善,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交友对象。市内6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及无党派知名人士都有一位中共抚州市委常委负责联系。2004年4月,市政府各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召开,交流对口联系经验,规定政府部门按照分工,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互通情况、互邀参加活动、互发文件、互相访问等,促进对口联系工作开展。2005年,市直各单位新聘请党外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和人民陪审员(通称“五员”)25人,总人数增至57人。2007年下发《关于加强特约人员工作的意见》,用制度保证特约人员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2008年,全市8个市直单位和11个县(区)共聘请“五员”492人,先后开展各类督导、检查、调研活动30余次。2009年,向上推荐2名党外人士担任省邮政局特邀监督员。2011年6名特约人员参加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活动。至2011年,市本级聘请特约“五员”共142名,考核、考评工作共进行12次,推动各部门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2010和2011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主要领导先后到南城县和金溪县,开展“共促发展抚州行”考察活动,实地参观考察两地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部分工业企业,并召开建言献策座谈会。2000年至2011年,全市先后召开20多次民主党派专职副主委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抚州撤地设市后,市委加大党外人士的选拔力度,全市党外厅级干部数至7人。2002年,推荐选拔14名党外人士任省政协委员,推荐选拔1名党外人士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市首位党外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各县(区)换届,选用党外县级干部43人,推荐选拔第八届省人大党外代表16人;新增市一届党外政协委员32人;建立200余名党外人士电子档案。2004年,提拔12名党外县级干部,全市党外县级干部由47人增至59人。2005年,按照“一职一备”原则,建立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选用1名党外人士任市监察局副局长。2006年,抚州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产生党外厅级干部6人。2007年,县(区)换届,安排党外县级干部65人。2009年,安排4名党外人士任市直单位领导职务。2010年,1名党外干部由副县转为正县,市检察院1名副县级非领导职务转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市直单位提拔3名党外县级领导干部。县(区)2位党外政协副主席转为县政府副县长。2011年,市直单位有2位正科级党外干部提拔为副县级,2位副县级党外干部提拔成正县级。特别是在县(区)领导班子换届中,有3位党外科级干部提拔为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提拔为县政府副县长,8人提拔为县(区)政协副主席,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至2011年底,全市任地厅级党外领导职务的有6人,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有77人。有省人大代表3名、省政协委员6名;市人大代表14名(含4名常委)、市政协委员85名(含14名常委);县区人大代表24名(含8名常委)、县区政协委员65名(含12名常委)。
   落实统战政策 详见本卷第一章第五节。
   民族和宗教工作 截至2011年,全市少数民族有32个,人口10128人,约占全市人口的3%,其中畲族人口最多,有7521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4%。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乐安县,有4457人,其次是南丰县,有1081人,再次是资溪县718人。域内少数民族分布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
   抚州是江西省重点宗教地区,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为404个,其中,佛教220个,基督教136个,天主教15个,道教33个;信徒总人数为93710人,其中,佛教40115人,基督教27405人,天主教7693人,道教18497人;全市教职人员共854人,其中佛教405人,基督教198人,天主教13人,道教238人;伊斯兰教16人。
   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地委统战部设有民族宗教科,与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处共同负责。1990年以后,全区先后推荐并选出少数民族、宗教人士1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2人担任省、县(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9人担任副县长、乡(镇)记,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企业的厂长、经理等副科级以上职务。2000年,撤地设市后,推荐并选出3人担任市人大代表,4人担任市政协委员。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1999年—2000年,全区先后从中央、省有关部门争取援助资金60万元,引进技术项目40余个,解决9个少数民族村小组用电、用水问题,使该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化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1982年,人均收入272元,1997年提高到1379元。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多次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990年以后,全区共建立地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地区佛教协会等爱国宗教团体23个。地委统战部制定部领导与宗教上层人士联谊制度,经常走访或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至2000年,全区先后落实宗教房产2.3万平方米。此外,1998年后,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均被当地纳入旅游规划,划入旅游交通线路图。宗教与旅游结合,既进一步活跃宗教活动,又有利于发展当地经济。2000年,为加强旅游业建设,决定重点投资兴建临川大金山寺。2003年8月,金竹畲族乡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全市有1个民族乡、8个民族村,共28个民族村小组。2005年资溪新月畲族村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全市每年举办多期宗教人士学习班、培训班,2000多人受教育。从2001年起,域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创“五好”(民主管理好、遵纪守法好、正常活动好、服务社会好、环境安全好)活动。2004年受到国家宗教局的通报表扬。是年8月,全省天主教工作现场会在崇仁县召开。2005年,抚州市政府被评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重点难点整治先进单位。2008年,抚州天主教工作得到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的肯定,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以专报的形式上报中央政治局各常委。2009年起,开展宗教界“双和谐”(和谐宗教团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市宗教稳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在抚州召开,抚州市作典型发言。
   经济统战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抚州国有企业统战工作主要在中型企业开展,至1988年前后,棉纺织厂、第二棉纺织厂、第三棉纺织厂、富奇汽车厂、印染厂等中型国有企业有各类统战对象2077人,其中,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319人,民主党派成员27人,三胞及眷属101人。至1995年底,市直10家中型国有企业共选拔64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科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推荐17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县(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997国有企业开始转机建制,至2000年转制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结束。
   1993年4月,抚州市首次表彰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先进典型。1995年,率先在全省成立以非公经济人士为主的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并提出“4411工程”计划,即每年为贫困县、乡培训40名人才,开办4个项目,开发1种资源,引资扶助1个企业。1995年—1996两年中,非公经济人士共开发项目65个,总投资5107万元,开发资源25种,办培训班88期,培训人才6812人,为希望工程和赈灾等社会公益事业捐款175万元。1997年在全市民营企业家中开展“五争五比创十佳”活动(即动员和鼓励非公经济人士争办实事,比参与面;争开发项目,比经济效益;争培训人才,比科技兴企;争引进资金,比社会贡献;争当典型,比光彩形象,并评出10名优秀企业家)。是年,宜黄兴华特优稻米开发公司总经理朱新华获“全国扶贫贡献奖”。1999年—2000年,在民营企业家中开展“扶贫助学结对”活动,全区有85名民营企业家与206名中、小学生结对,有20多家会员企业租赁、承包国有中、小型企业,安置下岗职工2866人。2001年,组织动员非公人士开展“博雅杯”“光海杯”竞赛活动,即对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发资源、开办项目、热心公益事业的非公人士授予“博雅杯”;对在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人士授予“光海杯”。2001年和2002年,在广大党外人士中开展“兴赣杯”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各县(区)共有50个科研项目参赛。2004年,以“钧天杯”夺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光彩项目32个,项目资金2.1亿元,培训各类人才2万余人,吸纳就业和再就业1.1万余人,捐助办学等600多万元。对21名光彩事业优秀个人授予“钧天杯”,对5个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颁发“特殊贡献奖”。对30名获得“抚州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的非公经济人士进行表彰,其中杨灿龙、林锦聪、徐金昌等3人获得“江西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2005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全民创业”活动。编印发行《抚州优秀建设者》一书,对成功创业者进行宣传;以“创业精神与历程”为主题,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业论坛”;编印《能人创业谱》专刊,对23位非公经济人士的创业事迹进行宣传。2006年,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联系制度,全年实施光彩事业项目40多个,投资到位资金1.7亿多元,安排就业3000多人。2006年始,以“百千万联村惠农工程”为目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采取结对帮扶、资金助村、项目援村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9年,全市共有226家企业参加“百千万惠农工程”,对接村270家。实施惠农项目33个,投入帮扶资金总计为14333.8万元。累计安排就业10000多人,其中返乡农民工3600多人,高校毕业生500余人。2010年6月中下旬,抚州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企业、基层商会、异地商会等捐赠款物共计4000多万元。同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开展“感恩行动”双百工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在昆明、深圳相继成立抚州商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赴商会成立大会。中共抚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成立。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全市累计开展光彩事业项目36个,总投资2.5亿元,为全市农村培训各类人才5000多人,吸纳就业2.2万余人。
   海外统战工作 1986年,全区有不少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亲属。为做好统战工作,1987年3月,正式成立地区海外联谊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部署工作。1992年后,先后组织5次共42人到俄罗斯、美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交友联谊,经贸洽谈。至1997年,全区通过统战部门洽谈签订经济项目76个,引进外资美元1378.3万元,人民币1942.37万元。1999年—2000年,地区海外联谊会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向海外亲友写好一封信、提供一条经济信息、引进一笔资金、一个项目、一个客商。此项活动得到侨胞及其眷属的积极响应,3年中共向海外亲友发信726封,提供经济信息325条,统战部门直接引进区外、境外资金2833.78万元,开办和扶助项目36个。为加强联谊与往来,1998年,地区海外联谊会正、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与地区直属单位15名重点“三胞”眷属开展“结对子”活动。举办中秋联谊会。2000年5月,组织部分理事到泰国等地进行经贸考察,联谊交友。2001年,在侨务系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办好一件实事、树立一批典型、帮扶一家侨资企业、联络一批海外华侨华人、建立一次基础业务、引进一个项目”。2002年,为归侨侨眷解决实际问题80多个,妥善处理享受生活补贴、升学、就业等维护合法权益和享受政策待遇问题。2004年8月,临川、金溪分别举办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班,共38人参加培训,并获得结业证和资格证书。2005年1月始,联合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市归侨侨眷、出国和归侨留学人员家属,办理“侨胞、侨属医疗保健优诊卡”,提供医疗服务,服务期3年,发卡300多人。
   2002年,接待重点海外华侨华人6批21人次,南丰选派3名青年教师赴泰国华文学校任教。2003年美国纽约江西协进会会长罗泰一行到抚州市考察,全美江西同乡会、全美抚州同乡会到抚州市访问。抚州海外联谊会先后两次派员赴欧洲开展海外联谊活动,接触海外华人团体174个、华人华侨代表300余名。2007年,开展“南美交流年”活动,广泛接触南美洲华侨领袖和上层华侨华人20多批次,就机械制造、旅游、环保、能源、矿产等产业进行推介。先后接待南美华人团体5批次40多人,与抚州开展经贸洽谈和项目对接,达成7个投资意向,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一批有影响力、有实力的南美华人华侨建立联系。2008年,全省海外联谊理事会在抚州市召开,接待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到抚州访问6批23人次,同时两次组织海外联谊会理事到北美、欧洲等地友好访问。2011年,加强与美国江西同乡会、澳大利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新西兰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西班牙青田同乡联谊会等华人社团的联系与沟通,并邀请6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界人士共5批60余人次到抚州进行经贸考察,进一步对外推介抚州。加强了与印尼中大教育基金会等的联系与沟通。
   五、政法工作 组织、协调抓好社会治安 1955年,地委政法委员会制订工作计划,围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稳定社会秩序,保证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对民政、公安、司法、检察、监察等部门工作,作出具体规定。1956年—1957年,对肃反运动中查出的反革命分子,按政策作出处理。1959年冬,贯彻国家主席特赦令,部署特赦有关工作,全区各县(市)抽调干部63人,成立特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3次特赦罪犯72人。
   1960年初,全区政法工作提出“四不出、四不、四快、四好”口号:不出偷盗、不出抢劫、不出工伤事故、不出治安伤害;不破假案、不判错案、不出错误工作方法、不违法乱纪;发现快、破案快、起诉快、处理快;政治思想好、工作质量好、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好、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好。1961年10月,地委政法领导小组要求全区做好取缔投机倒把活动,取缔迷信活动,打击制造谣言的破坏活动,打击阶级敌人现行破坏活动,开展以阶级教育、法制教育、“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为内容的宣传活动。该年12月,部署在全区工矿、基建、交通、林垦、邮电等系统,开展群众性反偷盗斗争。1962年,政法工作以生产为中心,加强战备,巩固后方,支援前线。
   “文化大革命”初期,地委政法领导小组遭到冲击,至1967年2月,全部瘫痪。1973年1月,政法工作由专区革委会政法办公室代理。1975年9月,为整顿社会治安,抽调干部283人对全区43个重点社镇进行调查摸底,摸出打击对象219人。
   1979年4月,地委政法领导小组部署全区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至11月,共复查案件613件。该年,部署全区做好“四类分子”摘帽工作,共摘帽27281人,其中,地主分子13311人,富农分子9175人,反革命分子2917人,坏分子1878人。同时,还为地主、富农子女改为社员成分50745人,地主、富农第三代改变出身79863人。从该年11月起,地、县(市)政法领导小组不再审批任何案件,全由公、检、法三家按法律程序办理。
   1981年9月,召开全区治安工作会议,部署整顿全区社会治安工作。会后,各县(市)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做到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抓好综合治理。该年,群众检举坏人坏事2182件,扭送违法犯罪分子227人,见义勇为同坏人作斗争的人和事不断涌现,好人怕坏人现象有所扭转,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并建立帮教小组139个,落实帮教对象419人,挽救一批失足青少年。1983年8月—1987年2月,地委政法委拟订《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作战方案》,经地委批转,在全区范围内,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打击、从重从快、一网打尽办法,对刑事犯罪活动开展3次战役行动。全区公安机关共收捕749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296人,法院判决4928人其中死刑78人,死缓27人,无期徒刑48人,有期徒刑4033人,拘役164人;摧毁各种犯罪团伙407个、1900人;缴获各种枪支16支,子弹314发,炸药510公斤,凶器594件,雷管1853个;收缴赃款和赃物折款135万元。“严打”后,1987年较1983年,全区刑事案件下降44.2%,反革命案件下降25%,治安案件下降23.9%。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对区内在政治风波中出现的8件重点案件进行清查。
   1991年,苏联解体,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地委政法委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要求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反渗透、反和平演变、反颠覆”宣传教育活动。地区公安处录制《全区反渗透专项斗争》纪实片在全区播放,观众达116万人次。该年,全区评比先进,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至1997年,全区共否决90个单位评为先进单位,其中,县级2个,乡、镇18个,其他单位70个,并有黄牌警告县(市)4个。从1994年开始,临川、抚州、崇仁等县(市)地下宗教活动频繁,经常非法聚会。地委政法委员会协同地区“制止非法宗教”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制非”专项斗争。制订《制止“12·25”地下天主教非法聚会实施方案》,抽调干部5351人,组成精神文明工作队1450个,进驻48个重点乡(镇)开展“制非”工作。对地下天主教反动头面人物依法打击,对骨干分子采取强制参加学习班进行“转化”处理,对一般群众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1996年,以“严打”为契机,在全区收枪治暴,打击黄赌现象。至年底,共收缴各类枪支12565支,炸药1074千克,子弹7180发,雷管3285个,管制刀1050把。对美容美发厅、路边店、歌舞厅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处涉黄涉赌案件931起,收缴有奖游戏机150台,淫秽录像带68盘,淫秽光盘2盘,淫秽扑克105843张。1997年,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地委政法委、地区综治委把此项活动纳入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首,在62个单位进行试点,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院、文明街道、文明村镇活动。该年底,60个试点单位取得明显效果,刑事发案率下降38%。在反邪教方面。2002年,市、县(区)两级反邪教办公室采取集中和单个办法制学习班形式,教育转化7名“法轮功”邪教组织痴迷者。2006年打掉“法轮功”邪教组织团伙1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名,查处基督教“戴帽派”非法活动8起,查处天主教地下势力非法活动事件5起。2007年共破获“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煽动案件4起,查处“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人员4人。2008年建立一支由全市公安、610等部门业务能手组成的专业教育转化队伍和一支以民间文艺团体、群众团体等为主体的民间反邪教宣传队伍。2009年共立法轮功邪教案件2起破2起,捣毁实际神邪教组织窝点1个。2011年破获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聚会1起,抓获“法轮功”邪教组织分子9人;查处外来务工人员向小学生散发基督教宣传品事件1起,侦破外地基督教家庭教会成员利用宗教名义散布世界末日论案件1起,及时防范外省基督教徒企图组织声援“茉莉花革命”事件1起。
   1998年—2000年,强化综合治理基础建设和狠抓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机构,全区20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配备综治工作专职副书记或副乡长,村(居)委会设立综治领导小组和专职副主任,建立治保小组2771个。全区11个县(市)的110报警服务台全部开通。为激励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地、县(市)两级都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基金总额为200万元。对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坚持评先一票否决制,年终对评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至2000年,广昌县连续4年考评获第一名。在公路交通整治工作中,东乡县320国道上车匪路霸案件不再发生,国道沿线路边店拦车吃饭,敲诈、殴打乘客和司机现象大为减少。在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工作中,全区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43起,摧毁犯罪团伙31个,成员136人。关闭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电子游戏厅263处,烧毁电子游戏机138台。拆除违章建筑467处。收缴“法轮功”邪教组织书籍920册、非法淫秽刊物916册。界山岭林场一度偷盗国有林木现象十分严重。整治中,地区综治委从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60人组成工作组进驻林场两个月,与林区农民760户签订爱林护林保证书,收缴盗伐林木272立方米。对多次发生抢劫、偷盗、携巨款外逃等重大案件的金融系统,开展以加强内部防范,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整治,地区综治委派出重点整治小组,对各金融单位先后组织4次安全大排查,提出整改意见473份,清理各种废旧印章、凭证4.7万件(份),处理违法违纪职工27人。在向(塘)乐(安)铁路抚州段整治工作中,临川、崇仁、乐安3个县积极开展沿路创建安全带活动,加强沿线村民法制教育,打击破坏铁路安全运输的犯罪分子。经过3年整治,全区出现多年未有的刑事案件全面下降好形势。2000年底,全市已有达标或基本达标“安全乡镇”144个,占乡镇总数70.2%,“安全村”1312个,占村总数66.7%,“安全小区”90个,比1997年增加50%。涉及人口共258万,人口覆盖率67.9%。1999年和2000年,全区综合治理考评成绩连续两年名列全省前茅,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地市。2006年江西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抚州市公众安全感排序跃升为全省第四位,全市183个社区全部建立综治工作室和警务室,1836个村委会建立综治工作室。抚州市获“200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市”称号。2008年,抚州市公众安全感测评排序居全省第一位,其中金溪列全省99个县市区的第1位。抚州市综治办被评为“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全市公众安全感指数列全省第二位。资溪县被中央综治委命名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为全国首批160个平安县(区)之一。抚州市被评为“2008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市”“全省平安市”,11个县(区)均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区)”,由抚州市创造的“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从2010年开始,快速推进“天网工程”建设,于2010年12月2日,正式启动“天网工程”。2011年市综治委成立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工作经验在全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介绍。与上海合作,建立在沪服刑人员“1+1”帮教机制。该年内,完成“天网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共投入2186万元,建设视频监控点2015个、高清视频监控点22个、重点场所人脸识别系统16个、治安卡口监控点31个。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957年,地委政法委在对全区监所工作检查中,发现监所普遍存在对犯人生活卫生重视不够,有打骂、虐待犯人,过重增加犯人劳动强度,病犯医治不及时等现象,提出全区政法干警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纪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1960年,围绕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吃苦耐劳精神,做好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工作。1962年,整顿全区政法队伍,清调部分不宜做政法工作人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砸烂公检法”口号影响,全区政法队伍遭到严重冲击,或被调离岗位,或被下放农村。
   1979年8月,为适应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地委政法领导小组举办全区政法系统领导、骨干学习法律座谈会,会期11天,到会249人,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法律的学习。从1983年起,把提高政法队伍文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到议事日程上。该年,全区有政法干警2230人,大专文化占5.9%,中专文化占14.7%。从事政法工作不满5年的1074人,占48%。1984年—1985年,地区公安干校改建为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地区司法局办起—所政法干部学校,开始对全区政法干警进行轮训。1986年,地区公安干部中专学校招收学员32人。1987年3月,地委政法委在地区政法干校举办首期政法干警学习班,时间3个月,培训干警31人。选送政法干部64人到上海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省政法干校培训。此后,公、检、法3家又通过多种渠道对干警培训,因而全区政法队伍文化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至2000年,全区4495名政法干警中,大专文化3200人,占71%;中专和高中文化492人,占11%。同时,做到从严治警,不断整顿纪律作风,加强政法队伍政治素质的建设。2002年,政法队伍中涌现一批全国先进典型。宜黄县法院副院长席维花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临川区抚北镇司法助理员陈全龙被评为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助残先进个人。2003年,建立全市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2004年在全市党委政法委机关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同时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席维花学习活动。2005年在全市聘用执法监督员,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施华山学习活动。2006年对全市政法系统“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2007年政法队伍中涌现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典型。乐安县公安局张世伟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新形象楷模”,临川区荆公路司法所廖喜玉被评为“全国司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调解员”,东乡县公安局张敏被评为“全省十大爱心人物”,广昌县检察院魏云秀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工作者”。2007年至2011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政法部门开展“五长”赴县(区)联合接访活动,到基层直接接访群众,现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2007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成立“抚州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中心”,专门培训政法综治干部。2008年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冰救灾先进集体”,黎川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院”,南丰县法院党组织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党组织”。
   六、党校工作 教学 抚州地委党校教学以开办县级干部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为主,每年培训人数均在300人以上。并开办先进村党支部书记、党外中青年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班,培训时间一周至数月不等。20世纪50年代—70年代,教学内容主要为《哲学》《政治经济学》《联共党史》和《毛泽东选集》,以《毛泽东选集》为主。80年代后,按照“一个中心,四个结合”安排教学内容。“一个中心”即以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四个结合”即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基本理论著作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备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教学方式由传统的课堂灌输发展到“四式”并举。“四式”即课堂教学式、研讨式、联合办学式和专题调研式。对学员管理实行学分制,学校制定《关于主体班实行学分制管理的规定》,学分项目包括到训到课情况、理论学习情况、社会调研情况、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四大项,共计100分。凡学分在60分以下的学员不能结业,必须重新调训。
   1985年,党校开始正规化建设,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学制为全脱产两年制大专。是年招生146人,1986年招生133人,1987年招生49人,共招生3届。1988年,改招理论班,学制不变,招生45人。开设课程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国际共运史、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干部写作、形式逻辑等。学员毕业前还须撰写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
   1987年,党校开办函授专科班。1992年,开办函授本科班。大专班设党政、经济管理、法律3个专业,学制3年。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简明教程、市场经济论纲、法学概论、实用数学等22门。本科班设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涉外经济管理、法律(政法)4个专业,学制两年半。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文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文选、法学经典文选、邓小平理论概论、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刑法总论、民法学、国内经济与贸易、国际投资与我国利用外资概论等。函授教育以学员自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并吸收刊授、电化教学长处,多形式实施教学活动。
   1998年,创办大专自考班,设市场营销专业,招收学员24人。开设课程主要有哲学、政治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经济管理原理、广告学、财务会计、大学语文》等。参加全国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大专学历,由联办单位推荐就业。
   2001年—2011年,市委党校教学班次主要有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乡镇(场、街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还有科级公务员进修班、党外中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民主党派新成员学习班,以及与市其他单位联合举办各类计划外班次及异地培训。
  培训时间几周至数月不等。教学目标和内容是“一个中心,四个结合”,“一个中心”即以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中心内容。“四个结合”即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基本理论著作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备知识结合起来;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主要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想、党性锻炼和业务能力”为教学体系,以“三个紧贴”(即理论紧贴现实、科研紧贴学员、教员紧贴学员)为教学方针安排教学内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教学方式由“四式”(即课堂教学式、研讨式、联合办学式、专题调研式)发展到“八式”并举。“八式”即课堂教学式、研讨式、联合办学式、专题调研式、案例教学式、菜单教学式、互动教学式和情景模拟式,实行“百分制考核”,进行量化管理。学分项目包括到训到课情况、理论学习情况、社会调研情况、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四大项,共计100分。凡学分在60分以下的学员不能结业,必须重新调训。11年共培训学员7084人。其中,培训县级领导干部2395人、乡镇(场、街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2019人、中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529人、科级公务员1048人、党外中青年干部729人、党外知识分子104人、民主党派新成员214人,与市其他单位联合举办各类计划外班42次、赴异地培训4次。
   科研 新中国成立后至90年代,抚州地委党校科研工作,由教研人员自发进行,缺乏有效组织,成果甚微。1991年1月,正式成立理论研究室,负责组织全校课题研究、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奖。制定《中共抚州地委党校理论研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1995年,出台《中共抚州地委党校科研奖惩办法》。至2000年,校内教研人员先后编写出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纲领》《中国历代经济思想今鉴》《中国历代领导思想今鉴》《中国历代道德思想今鉴》等60部著作。此外,还发表论文360余篇,多人获国家、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001年以后,科研工作为适应新时代要求,实行四大转变:由消极管理向强化科研激励转变,各级党校均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考核制度;由纯理论研究向对策性研究转变,将调研成果细化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性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由个人单打独斗向集体攻关转变,以成立课题组的形式,变以前科研“单兵作战”为集体攻关,组织精兵强将在研究现实问题上出“精品”、出成果;由注重发表论文向发表论文与参加理论研讨交流并重转变,不仅积极参加省市各级各类理论研讨会,而且国家有重大政治活动时都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进行交流沟通。2001年—2011年,党校教研人员先后编写出版《领导学》《城市经济学》等6部著作。此外发表论文500余篇,结项课题160多项,对策性论文50余篇。其中,国家级报刊发表论文30余篇,省级核心期刊10余篇,省级报刊150余篇,省委党校以上级课题90余个,市级课题40余个,校级课题20余个。论文获省级奖励60余篇,市级奖励40余篇。
   七、党史工作 资料征集 1958年—1960年,专区、县(市)成立地方革命斗争史编纂委员会,组织人员广泛收集地方党史和革命史资料。1981年,地、县(市)党史办成立后,开始有计划开展民主革命时期地方史资料征集工作,一方面派员赴北京、南京、云南、贵州、南昌等地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抄录、复印各种档案资料;一方面与早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知情者联系,通过发征集函、举行座谈会或上门采访等方式征集口碑资料;先后采访一批在抚州战斗过的革命家,并收到李井泉、聂荣臻、肖劲光、张震、舒同等人回忆文章和复函。到1983年初,全区共征集党史资料2912件,1287万字。
   1983年始,各县(市)在普遍征集当地党史资料同时,重点搜集赵醒侬、傅烈、傅大庆、周建屏、符竹庭、黄火星等党史人物资料。地委党史办有计划地围绕区内几个重大党史专题开展跨县、跨地区乃至跨省协作,征集资料。主要有:由抚州地委党史办牵头,以黎川县为主,联络上饶以及福建三明、建阳4个地区21个县开展协作,征集“中央苏区闽赣省”资料;以乐安县为主,联合宜黄、崇仁两县开展协作,征集“乐宜崇中心县委”资料;以资溪县为主,联络贵溪、光泽、金溪3县开展协作,征集“资光贵和金资贵中心县委”资料。至1985年,征集口碑资料1100多万字,文字资料5800多万字,图片890余幅。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地、县(市)党史办牵头或与组织部、档案馆3家联合组织开展“中共组织史”资料征集工作。宜黄、广昌两县着重征集第四、五次反“围剿”资料。为推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加强横向联系,1982—1987年,地委党史办编发《抚州地方史志通讯》19期。至1990年,区内基本完成民主革命时期主要党史资料征集任务。
   90年代初,开展社会主义时期中共抚州地方史资料征集工作。征集方式以查阅抄录资料为主,以对重点当事人采访为辅,同时结合编修地方志大量收集社会主义时期党史资料。至2000年,征集口碑资料430多万字,文字资料8400多万字,图片720余幅。
   2001年—2011年,全市党史工作者通过外调内查,征集到大量党史资料。在编纂市、县(区)志,市、县(区)年鉴过程中,广泛征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党史资料;结合抗战时期抚州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革命遗址普查、原中央苏区县申报核定工作,征集到大量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史资料;同时,在编纂党史专著过程中,征集到一大批有价值的党史资料。征集资料主要方式有:向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征集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革命文物)、各级档案馆保存的党史资料、各级图书馆保存的党史书籍、兄弟省市党史部门征集到的涉及抚州的党史资料。其间,共征集到党史资料500多卷(册),8000多万字,5000多幅照片。
   编研成果 在征集大量资料基础上,地(市)、县(市、区)党史办开始对资料进行编研,编写出版一批党史书籍。20世纪60年代初,地区有《抚州地区人民革命斗争史》、各县(市)亦编写“革命斗争史稿”。80年代有《闽赣省苏区文件资料选编》《中央苏区闽赣省》《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等11部,共计约200万字;90年代有《中共抚州地区党史大事记》《赣东烽火》《赣东英烈》《中央领导在抚州》《王震在抚州》《中共抚州地方史略》《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等31部,共计420万字。编写一批党史专题:80年代有《金资光贵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及其斗争》《康都会议》《东、黄陂战役始末》《金溪战役》《二战时期抚州未成立赣东特委》等19部,共计10万字;90年代有《金溪案件始末》《向匪覆灭记》《乐安反“瞒产”斗争》《围捕“二王”在广昌》《抚州全境解放》等13部,共计10多万字。协作编写出版党史书籍有:《江西现代革命史辞典》《江西军民剿匪记》《苏区干部好作风》等8部及13种地、县(市)“中共组织史资料”。2001年—2011年,市委党史办编纂出版党史书籍29种,主要有:《抚州人物》《历史巨变—抚州改革开放三十年》《共和国六十周年之抚州记忆》《赶超发展新跨越—抚州建市十周年》《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抚州地区组织史资料》(第三卷)《赣东丰碑——抚州革命遗址通览》《抚州党史集萃》等。指导县(区)编纂党史专著69部,主要有:《临川英才》《金溪县移民志》《金溪县人文景观》《东乡人物》《乐安人物》《红色、古色、绿色——乐安》《南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风采录》《中共宜黄地方史》(第一卷)《乐安红色经典》《桔都人物》《乐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风采录》等。为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纂《新时期农村变革》《东南分局在江西》《地缘——上海知青与江西》《抗战时期江西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日军侵赣暴行实录》《红土巨变》提供40多篇党史文章,50多万字。此期间,与市电视台等部门联合拍摄的文献纪录片《邓小平在抚州》获全省党史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党史优秀成果三等奖;参与拍摄5集文献纪录片《李井泉》。完成党史专题30多个,主要有:原中央苏区县申报核定专题、革命遗址普查专题、红军标语拍摄和征集专题、抚州解放初期政权建设专题、抚州红色苏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概况、抚州武斗事件、乐安事件、资溪剿匪等专题。
   宣传教育 为把编研成果推向社会,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地(市)、县(市、区)党史办开展多种形式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举行演讲比赛、报告会和座谈会。先后举行纪念毛泽东诞辰90、100周年,符竹庭牺牲40周年,赵醒侬牺牲60周年,傅烈、赵醒侬诞辰100周年,以及红军长征胜利50、60周年座谈会。199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地委党史办举办“赣东英烈事迹”演讲比赛,评出优秀选手5人,组成赣东英烈事迹报告团,先后赴全区12个县(市)和抚州武警支队、华东地质学院、江西省委党校作巡回报告15场,听众达8000余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1995年,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演讲比赛。1997、1999年,为庆祝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地委党史办先后与地区社联、地区历史学会联合举办“庆回归、话历史”座谈会,宜黄、金溪、东乡、黎川等县党史办分别以知识竞赛、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历史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2001年—2011年,在建党80、85、90周年之际,先后开展系列纪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开设纪念专刊专栏、召开座谈会、通过图片展览、组织广大青少年和党员干部参观革命遗址、讲党史科等形式,把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特别是在2004年开通抚州史志网后,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抚州党史。全市先后开展党史人物和党史重大事件纪念活动20多次,主要有:纪念中央红军出发长征70周年理论研讨会、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暨第五次反“围剿”学术研讨会、李井泉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傅烈诞辰100周年座谈会、赵醒侬英勇就义80周年纪念活动等。
   开展党史征文活动,积极撰写和发表党史文章。199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地委党史办在《赣东报》开辟“峥嵘岁月”专栏,发表党史纪念文章50余篇。1992年,临川县委党史办撰写《临川党史史话》,在《临川报》连续发表。1996年至1999年,地委党史办与地区历史学会先后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迎接香港和澳门回归征文以及论文评奖活动。2000年,为配合抚州撤地设市,在《抚州日报》开辟“抚州史话”专栏,连载20期。全区党史工作者为各种理论研讨会撰写论文200余篇。2001年—2011年,全市党史部门开展党史征文活动15次,配合省委党史研究室开展党史征文活动9次,共征集到700多篇党史纪实和理论文章,其中《曾金声传》《临川文昌桥的哭泣》《提速赶超势更旺》《特色养殖业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等20多篇文章入选有关书籍;《伟人邓小平在抚州的足迹》《“万人坑”的历史真相》等30多篇党史文章在权威党史期刊上发表;《红军长征前夕的广昌保卫战》《试论如何做大中国红色旅游品牌》《弘扬苏区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19篇论文在全国性党史研讨会上交流。有20多部党史专著、50多篇论文获奖。
   发行和赠送党史书籍。1992年,地委党史办向全区中小学生发行《赣东烽火》22万册,乐安县向全县中小学生发行《乐安英烈》《乐安苏区风云录》《乐安地方革命史简明读本》8.8万册。其他县(市)也先后向中小学发行党史书籍6万册。1994年—1999年多次向全区中小学生赠送党史书籍,总计2000余册。2001年—2011年,全市党史部门向全市8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赠阅《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抚州人物》《抚州党史集萃》等书籍,3000多本;向广大中小学生赠送党史专著15000多套;向广大团员青年赠送党史读物3000多本;向广大党员干部赠送《党史文苑》90多期,4000多册;向各级图书馆赠送党史著作4000册。
   讲授地方党史课,宣传党的历史。1992年,地委党史办以地方党史为内容,在地委党校干训班讲课12次,参加听课700余人次。同年,金溪、资溪、广昌、宜黄等县委党史办派员在中、小学校举行报告会,为近万名学生宣讲地方党史。1995年,广昌县委党史办以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中的英勇事迹为主要内容,在中、小学校举行报告会,进行革命传统教育。2001年—2011年,全市党史工作者深入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大中专院校,开展党史宣教活动,共开展党史讲座100余堂,讲党史课500余次。
   利用广播电视、图片展览、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地方党史。全区党史部门共撰写广播稿300余篇,举办大型图片展览5次,办宣传栏50多期。2001年—2011年,充分利用抚州史志网,开设各类党史专栏,广泛深入宣传抚州地方党史;同时,联合抚州电视台、《抚州日报》、《临川晚报》、抚州市政府网、抚州新闻网,开设党史纪念专栏,刊载(播发)党史文章、播放党史专题片(文献纪录片),共开设各类专栏30余个,刊载党史文章500多篇,播放党史专题片(文献纪录片)13个。
   设立纪念标志,组织参观瞻仰。南丰、宜黄、广昌、金溪等县委党史办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重要会址、重大战役、战斗旧址和重要人物旧居等革命纪念地建立标志性建筑,先后建成赵醒侬烈士塑像、东陂与黄陂战役纪念亭、高虎脑红军烈士纪念碑、万年亭战斗纪念亭、符竹庭烈士纪念亭、浒湾战斗纪念亭等。每逢清明、“五一”“六一”“七一”等节日,党史部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安排青年、团员、学生等对象,参观和瞻仰革命纪念地。2001年—2011年,特别是在2007年革命遗址普查后,部分革命遗址得到维护修缮,大多数革命遗址设立纪念标志,一些革命遗址成为旅游景点,并确定一批革命遗址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党史部门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职能,经常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广大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参观革命遗址,接受党史教育。全市先后组织300批次,39000人参观革命遗址,瞻仰革命先烈。
   地委党史办于1991年被评为全国党史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2011年,市委党史办先后9次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县(区)委党史办先后60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全市有2人被评为全国党史工作先进个人,有80多人被评为全省党史工作先进个人。
   八、信访工作 50年代—60年代初,地委、专署办公室指定专(兼)职干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来信接访内容包括控告,有关工资、粮油户口问题,询问政策。
   “文化大革命”初期,信访工作受到冲击。1968年,地区革委会成立后,信访工作逐步恢复,建立一些工作制度,但不够健全,工作并未很好开展,群众反映说:“信访信访,见信就转,转了下去,谁也不管。”1973年,对信访工作开始重视。是年,全区受理“上访团”来信592件,接待来访993人(次)。还有部分人员到省上访,地区革委会及时派员赴省做好上访人员工作,动员他们返回。
   1978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拨乱反正,为冤、假、错案平反,全区来信来访量成倍增长。由于当时信访机构不够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出现信件下转多,纠缠领导多,越级上访多,重信重访多,积压案件多的“五多”现象。1979年,全区信访总量上升到34105件(次),其中,对历次政治运动处理不服的占24%,要求复工复职的占28%,下放人员要求回城的占25%,房产问题的占12%,揭发违纪的占9%,各类纠纷的占14%。同年10月,地委专题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成立落实人的政策调查分团,抽调干部96人分赴全区各地进行调查。各县(市)也相继成立相应组织,抽调干部280人,配合地区调查分团进行工作。对重点案件采用“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一包到底)办法,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至该年底,243件重点案件查清处理结案率86%。此后,信访秩序有所好转,出现重信重访减少,纠缠历史老案减少,无理取闹减少的“三减少”现象。1982年7月,正式建立地委、行署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规定每月16日由地委委员、行署正副专员轮流参加接待,与来访群众直接见面,解决实际问题。1982年,全区信访总量为12996件(次)。其中,反映“文化大革命”前遗留问题占19%,反映“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占16%,反映现实问题占65%。地委指示各地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解不宜结”精神,加快落实政策步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县(市)相继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抽调干部加强工作力量,并建立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日制度,让领导直接听取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据该年统计,“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已平反6183人,收回下放城镇居民49693人,落实私房产权2499户、169425平方米,退赔查抄财物金额214878元,复工复职76人,恢复党籍36人,为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被精减职工落实救济待遇3381人。1986年7月,领导接待日增加为每月2天,逢16日、30日接待来访群众。1988年,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决定信访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服务,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上。工作方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滞后型”向“超前型”转变,由“办案型”向“服务型”转变。对内实行以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该年,全区信访总量降低到7158件(次),地区信访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159件。1989年2月,为提高领导接待日接访效果,下发《地委、行署关于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几点意见》,重申每月15日为接待日,亦将这一制度在《赣东报》登出。该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又值新中国成立40周年庆典。受学潮影响,广昌、东乡、资溪、乐安和抚州市等地相继发生学生串联、请愿、罢课、拒考和300多名学生聚集资溪火车站企图拦车上京等事件,一些上访老户也趁机出来活动,群众集体上访剧增,由1988年36批204人(次)上升到77批737人(次)。根据地委、行署部署,全区信访干部立足于把事态控制在基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疏导劝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14个重点上访老户实行“三包”(包劝阻、包解决、包稳住),领导现场办公,干部下访、回访,作好妥善处理,维护全区正常上访秩序。
   1992年,全区实行“件件结账”制度,对每件(次)来信来访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信访总量再次下降为5302件(次)。地区信访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19件。1994年,试行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和盲目上访。该年,设立书记、专员公开电话,每天24小时派人值班,为领导联系群众开辟一条新渠道。全区赴京上访3人(次),赴省上级179人(次),为历年越级上访人数最少一年。1995年,区内出现农民负担反弹、城市拆迁、中小学校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全区信访总量开始回升,集体上访大幅度增加。地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把工作做细,使集体上访势头得到遏制。1997年,为贯彻《信访条例》,地区信访办公室进一步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分片挂点负责制、考核考勤制等。全区基层信访网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所有乡(镇)均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963个村委会设立信访民调小组,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3412人。该年,全区信访总量12696件(次),突出解决其中浙江移民串联回原籍、农业“三站”、农资流通等36个老大难问题。地区信访办公室接待集体上访100批2546人(次),基本处理在始发阶段。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85件。2000年初,因农民负担、下岗职工生活、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全区赴省、地上访呈急剧上升趋势,规模不断扩大。地委、行署两个办公室先后两次下达《关于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控制减少群众异常越级上访,维护地委、行署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意见》。3月,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对策。该年,地区信访办公室接待来访群众7689人次,人数(次)之多为历年最高纪录。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大多数都得到妥善处理。此外,还完成领导交办重要信访案件194件。
   2001年—2002年,全市信访系统干部积极走出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针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乡镇干部分流、城市拆迁等敏感问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在敏感时期经常组织信访稳定督查组深入基层和重点单位、重点地区进行排查和督查,对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五定”(定督办人员、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解决问题措施、定解决问题时间),有效解决难点问题。2003年,全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群众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群众信访问题办结率明显提高,重复信访率逐步下降,进京赴省上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信访秩序明显好转。2004年,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县级领导干部下访、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到县区信访部门锻炼、民情恳谈等活动,抓好群众进京赴省上访量居高不下重点地区的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2005年,信访工作目标列入全市综合目标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各地各部门在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对赴京人员、赴省缠访老户和赴省集体访等重点人和事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的186件重要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并严格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开展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印发《信访条例》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开展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并制定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告知、回复、转办、交办等12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责任追究等6项工作运行机制。
   2006年,全市开展重复上访问题和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创新市领导带头督查、市联席会定期督查、信访部门日常督查等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地化解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积极探索公开听证、依法终结新等工作方法,全面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该年7月,市城建局举行一场全市规模最大、法律程序最完备的全市“经租房”信访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等部门代表出席,双方律师、投诉方、旁听者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对一些无法自然终结的赴京信访案件,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采取法制型终结的办法,试行三级终结。
   200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错误引发信访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抚州市信访事项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0个有关信访工作文件。进一步创新督查机制,把“重点选择型”督查转变为“责任落实型”督查,重心转移到信访事项承办单位的责任到位情况及信访问题的彻底解决上,提高督查实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完善信访接待场所,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质量评比活动,各地基层信访工作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建立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期分批述职制度,规定每个成员单位每年向市联席会议述职1次。深入开展政法部门联合大接访及政法、信访部门联合大巡访活动,不仅建立政法部门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构建涉法涉诉问题与一般性信访问题的综合协调平台,而且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化解一批信访积案。2008年,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市直单位领导轮流接访等一系列接待群众信访方式,确保群众信访渠道畅通。坚持市级每季一排查、县(区)每月一排查、乡镇(街道)每周一排查、村(居)委会每天一排查,做到矛盾查准不漏项、问题查清不漏点、人员查明不漏人。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分流,落实领导包案。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逐步消化上访老户,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年”活动。通过对基层组织、规章制度、业务内容、机构设置等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指明基层信访工作改进方向。2009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成功化解东乡县何桂娇、徐港龙、潘慧燕,宜黄县邹引娇母子等“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同时,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实现重大敏感时期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目标。2010年,开展重信重访排查化解专项治理活动,通过领导包案、督查督办、联合会办、信访救助、三级终结等措施,推进重信重访案件化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尤其是在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残)运会等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市联席会议多次组织督导组下到各县(区)、各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实现全国“两会”、国庆、世博会、亚运会等重要会议活动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无进京、赴沪、赴粤非正常访的目标。
   2011年,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抚州市开展市、县(区)两级领导百日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加大接访力度和密度,保证市级每周一周三、市直单位和县(区)每天都有县级领导接访,将群众吸附在当地和部门,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单位。市房管、交通、城管、卫生、规划、教育、国土、人社、民政、林业、投资公司等12个单位派员进驻市接访中心坐班接访,实行“一站式”接访,“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对一些诉求合理、但责任单位不明确或时间跨度较长、解决起来相对较难的信访事项,及时以《约访报告单》的形式呈报给市分管领导,推行领导干部约访活动。在全省率先将远程视频接访触角延伸至全市16个试点乡镇,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视频接访网络。采取“三步工作法”化解群众诉求,即面对群众的诉求首先作“有理推定”、对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首先作干部“有过推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作“有解推定”。开展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信访积案化解、重复访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信访救助、联合会办、复查复核等方法解决一大批信访积案。
   1978年—2011年地区(市)级信访部门办信接访总量 表4—1—10 单位:件 九、农村工作 农村政策贯彻 2002年以后,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三农”工作文件精神,每年年初,市委农工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科学谋划农业农村工作,起草抚州市当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意见,筹备召开全市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件至各地执行。2006年以后,组织各级干部进村入户宣讲中央1号文件,散发《强农惠农政策要点》等资料,把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同时,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营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浓厚氛围。组织有关农口及涉农部门,先后多次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等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建立和推行包片包县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和实际成效,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安定。
   围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等“三农”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一个调研课题,一名领导牵头,一支调研队伍,一篇调研报告”的办法,组织开展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的调研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其中一些调研文章被刊用。坚持并加强与市直农口单位、涉农部门和县(区)委农工部的工作联系与情况调度,及时收集、掌握各地“三农”工作信息和动态,经过分析整理,编发《抚州新农村建设简报》。认真分析“三农”形势,先后对上半年和全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并结合抚州市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三农”工作的意见建议,多次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有的还以文件形式下发。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大多是口头协商,极易引起矛盾纠纷的情况,2004年初,市委农工部会同市农业局在临川区上顿渡镇和河埠乡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组3月份着手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经过宣传发动、调查研究和排查问题、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4个阶段的工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乡镇全面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签订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达到“规范、有序”的目的,避免以前由于口头协商、不规范合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总结上顿渡镇、河埠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临川区当年即全面推广该种做法。在认真总结临川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广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工作。2007年8月22日,《农民日报》介绍抚州市“大力规范农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验及做法。
   农业产业化工作 2002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抚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工作任务、具体政策和措施,并抓好督查落实。组织申报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2001年争取到项目8个,无偿扶助资金101万元。认真抓好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8月,南丰县选派35名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26个村、9个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试点工作,受到广大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欢迎。在总结南丰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2月,在南丰县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全市有600多名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田间地头和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提供致富信息。2002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市委农工部会同市气象局抓好农村经济信息网市中心平台建设,11个县(区)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抓好乡(镇)农村经济信息终端建设,认真抓好信息员培训、信息网管理,该年收集整理与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900余条。大力发展培育农村民间流通组织。积极发展江西省农村民间流通协会个体会员、团体会员等民间流通组织1000多家,帮助民间流通组织办理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农产品流通。精心组织和承办赴香港、赴厦门农产品博览会,组织抚州市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参与展览展销,并在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中央级别的媒体进行展示宣传。积极抓好农业干部培训和农村人才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部的安排,每年组织10多名县(区)分管农业领导、市直农口和涉农单位领导先后到浙江、重庆、吉林、海南、福建等地参加全省农业领导干部培训,学习考察发达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进经验,拓宽基层干部视野,并先后多次邀请农业农村工作专家学者到抚州举行专题报告会,给市、县、乡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人员作“三农”工作报告。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后,每年均邀请省新村办专职副主任、省清洁办主任王志到抚州指导并作专题报告。市委农工部还按要求编制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双带”党员干部,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农村人才的重要作用。
   新农村建设 为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05年年初,抚州市确定南丰县为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要求每个县领导牵头负责抓好一个自然村整治建设。同年10月,召开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意见,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明确新农村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有力措施。2006年年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采取以30户以上农户的自然村为单元,按照“村庄申请、乡镇初审、县(区)把关、市审核、省批复”的程序,自下而上选择537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理事会运作”的模式,积极投资投劳,抓好“三清(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六改(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四普及(普及沼气、普及有线电视、普及电话、普及太阳能)”。试点村当年基本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的目标。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每年选择600个以上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2009年后,抓建设点“三绿化一处理”(即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垃圾无害化处理)。截至2011年,已抓4140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同时,推进农村清洁工程。2009年,按照全省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并下发《抚州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3+5”模式,“3”是指3个主体:村民(分类主体)、保洁员(回收处理主体)、村民理事会(管理主体);“5”是指垃圾的5种分类处理方法:湿垃圾(沤肥垃圾)入沼气池(沤肥窖)做投料(沤肥)处理、干垃圾回收利用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封存或入高科技焚烧炉焚烧处理、建筑垃圾填坑铺路处理、其他垃圾入土灶做燃料处理,努力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环境整洁优美新农村。
   “三农”工作考评督导 为评价各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市委农工部先后组织开展对县(区)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考评、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考评,对乡镇开展效益经济考评、经济发展先进乡镇考评等。同时组织推荐县(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调动各地抓好“三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2011年9月,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的决定》等文件,市委农工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考核督导等相关工作,明确考核督导组成员单位职责,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工作意见》和《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考评细则》,同时负责农业产业化升级战考评。
   十、政研工作 调查研究 1988年—2000年,市委政研究室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作为重要职责,整合本室、市直部门和县(市)力量,围绕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每年精心挑选一批重点课题,形成调研报告,供地委、行署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2001年至2011年,市委政策研究室共完成重要课题调研139个,有多项成果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其中,各年份完成的重大调研课题有:《跳出农业抓农业,实现农业新跨越》《巩固和发展农村小水电的出路何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抚州主要产业的应对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加快后花园建设》(2002年);《关于我市工业园区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烟花爆竹产业退出问题的调研报告》(2003年);《关于我市融入大南昌对接长珠闽的基本方略》《产业集聚是加快县域经济的必然选择——宜黄县发展块状经济的调查》(2004年);《关于抚州融入南昌城市群,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调研报告》《关于增强县(区)发展自主权的调研报告》(2005年);《关于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民创业政策机制的决策建议》(2006年);《关于提高工业园区操作能力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园区与城区互动发展的调研报告》(2007年);《关于我市创建文化生态名城的研究报告》《关于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2008年);《展翅海西两翼,致力抚州赶超》《关于抚州农业产业化区域发展战略研究》《高擎工业赶超大旗,全力打造现代新城》(2009年);《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金巢经济开发区的调研报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致力抚州和谐发展》《关于我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的调研报告》(2010年);《关于抚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一个和谐重地拆迁的好样本》《挺起工业发展的脊梁——关于加快发展我市“三有”经济实体的调研报告》(2011年)等。以上重大调研课题,突出调研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政策性和应用性,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对有关部门改进工作,起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从2001年度开始,每年开展全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优秀调研成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理论、社科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撰写的调研文章或领题调研文章,市内各级党政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课题组撰写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撰写的各类调研文章。2001年度至2010年度,共评选出获奖优秀调研文章740篇,其中特等奖12篇、一等奖134篇、二等奖242篇、三等奖352篇。
   文稿起草 市委政策研究室始终高度重视文稿写作,大力发挥“以文辅政”作用。2001年至2011年,共起草和参与起草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行文的重大文件26个。其中,代表性的有:《关于进一步开放搞活,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2001年);《关于全面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推动抚州超常规发展的意见》(2002年);《中共抚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实现抚州超常规发展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快抚州经济发展的意见》(2003年);《中共抚州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04年);《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5年);《中共抚州市委关于加快县(区)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共抚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2006年);《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抚州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200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赶超发展》(2008年);《关于打好“五大攻坚战”,实施“四大工程”,在新的起点上把赶超发展推向新阶段的意见》《关于抓住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机遇,奋力推进抚州赶超发展的意见》(2009年);《关于建设抚州现代工业新城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2010年);《关于全力打好工业强攻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关于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的决定》《关于开展跑项争资攻坚战的决定》(2011年)等。重要文件,对推进全市各阶段的重大工作,起到重要作用。2001年以后,为市委主要领导起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经济工作会等重要报告、讲话稿,以及署名文章等300多篇。2009年6月至2011年,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市委办公室写作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或参与起草的市委及市委主要领导文稿120余篇。
   政研刊物 1989年以后,为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服务,为全区(市)工作大局服务,地(市)委政策研究室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先后创办一系列刊物。主要有: 《决策参考》。创办于1989年10月,为地委政策研究室成立后创办的第一份政研理论刊物。初期出刊频率很高,每周一至两期,后每半月一期,1993年改为每月一期。1999年停刊。
   《政策研究》。创办于1990年3月,每半月编发一期,1993年起改为每月一期。1996年底停刊。
   《调研摘报》。创办于1997年4月,每半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1999年底停刊。
   《政研内参》。创办于2000年1月,每半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2009年底停刊。
   《半月要览》。创办于2008年1月,每半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2009年底停刊。
   《区域要情》。创办于2010年1月,每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
   《政策动态》。创办于2010年1月,每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
   《发展论坛》。创办于2010年1月,每月编发一期,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
   《政研信息》。创办于2010年10月,主要反映市委政研室重大工作成就、工作动态等,书报纸黑白印刷,无封面,刊名套红,不定期编发。
   《谋略》。创刊于1997年1月,为地(市)委政策研究室内部理论刊物。内页为书报纸黑白印刷,封面为铜版纸印刷,刊名套红。1997年—2003年为双月刊,2004年后改为月刊。2007年底停刊。
   《现代抚州》。创刊于2008年1月,属市委、市政府机关刊物。2007年11月30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委政策研究室内部刊物《谋略》更名提升为《现代抚州》,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承办,市委政策研究室具体经办,实行免费赠阅。其封面和内页全部采用铜版纸彩色印刷,每月出刊一期。创刊之初,《现代抚州》即成立编辑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任顾问,市委副书记任主任,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编委会成员由各县(区)长、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委政策研究室各位副主任组成。编委会下设编辑部,归口市委政策研究室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单列事业编制4名。2010年被评为全国城市“十佳党刊”。
   第四节 纪检 监察 一、机构 (一)纪检机构 1950年7月成立,宋诚、王寒、李毅章、王敬民先后任书记。1956年1月,改为地方监察委员会,王敬民任书记。1959年6月,改为地委监察委员会,韩增田任书记。1963年3月,改为省监委驻抚州地委监察组,严东、张金阁先后任组长。“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检查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由政治部组织组所取代。1977年11月,地委组织部设纪检科。1979年7月,成立地委纪检组,严东任组长。是年11月,恢复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白纯义任副书记,主持工作。1984年1月,机构升格,成立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定为副地级单位,不再为地委工作部门。
   1987年3月,地区纪委内设办公室、纪检室、审理室、调研室。
   1991年6月,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同年10月,地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2年,地区纪委有专职干部33人,全区12个县(市)纪委共有专职干部173人,78个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共有专职干部145人,410个基层纪检机构共有专(兼)职干部437人。
   (二)监察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1月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抚州区专员公署人民监察处,同年11月,各县(市)成立人民监察委员会,在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城市街道及农村中设置人民监察通讯员,在财经部门设立监察小组。1955年4月,抚州区专员公署人民监察处更名为抚州专员公署监察处,内设秘书、政法、财经3个组,有专职干部10人。同年,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撤销。专员公署监察处分别在黎川县、乐安县和抚州市派遣监察组。1956年1月,乐安县、抚州市监察组撤销,黎川县监察组更名为监察室。同年2月,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监察处更名为江西省抚州专区监察处,1957年更名为江西省抚州专署监察处,各县(市)成立监察局。1959年4月,全区各级监察机构撤销,监察工作由人事部门接管,1960年12月归属抚州专员公署民政办公室。1961年12月,成立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人事监察处,各县(市)成立人民委员会人事监察局。1964年3月,监察工作从人事部门划出,恢复江西省抚州专员公署监察处。1965年5月,地区监察处再次撤销,其工作归入人事处。1988年4月,恢复监察机构,成立抚州地区监察局,内设人秘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信访科、案件审理科,有专职干部15人。各县(市)也成立监察局。1989年4月成立地区监察局举报中心。1993年,地区监察局有专职干部33人,12个县(市)有专职监察干部118人。地区监察局局长为姜高山。
   (三)纪检监察机构 1993年5月,地区纪委与地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调研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干部室和举报中心,有专职干部61人。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仍挂靠地区纪委和监察局,与党风廉政建设室合署办公。2000年6月,增设纠风管理室,与举报中心合署办公。
   2000年,地区纪委和地区监察局定行政编48个,事业编17个,实际在编58人。全区11个县(市)纪委、监察室共有专职干部319人,91个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有专职干部293人,495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有专(兼)职干部990人。全区11个县(市)纪委、监察局共有专职干部255人,91个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共有专职干部175人,495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共有专(兼)职干部716人。2002年,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内设13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调查研究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抚州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干部室、优化经济环境室(抚州市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增加干部室、优化经济环境室;县(区)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06年公务员制度改革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定行政编61个,事业编5个。县(区)纪委书记由县(区)委常委担任。2008年7月,优化经济环境室更名为效能监察室(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2010年,增设市纪委秘书长职位;新成立机关党委,增设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推行县乡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11个县(区)撤销256个单位纪检组(纪委),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71个,其中44个面向县(区)直单位,27个面向乡镇(街道、场),纪工委为正科级,监察分局为副科级;共核定行政编制293名。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室由129个整合为89个。2011年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44个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共有67人,12个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共有27人,11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含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有483人,84个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共有133人,167个乡镇(街道、场)纪委共有341人。历任书记为:白纯义、徐力、刘有荪(副书记,主持工作)、缪兵、刘有荪(副书记,主持工作)、李品行、罗建华、陈小平、赵钢(副书记,主持工作)、吴伟柱。历任监察局长为:姜高山、邹明泉、廖功亮、李云、徐云发。
   1984年—2011年抚州地区(市)纪委历任书记情况 表4—1—11 二、纪检监察工作 (一)党风廉政教育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专(区)、县(市)纪检机关围绕土地改革、“三反”运动等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区内一些典型案件,特别是100多名乡村干部和群众惨遭匪特杀害的“资溪事件”,采取上党课、典型通报和组织学习中南局纪委出版的刊物《纪检与教育》等形式,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1956年,选择全区抵制破坏农业合作化、贪污盗窃、腐化堕落、强迫命令等违法违纪64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藉以加强党纪教育。1960年,针对在所谓“反瞒产斗争”中出现逼死人命的“乐安事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遏制类似事件蔓延。
   “文化大革命”十年,党纪教育遭到严重破坏。
   1979年—1980年,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1983年—1985年,贯彻中共《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指示精神,在全区组织学习《关于端正党风的几个问题》等党内学习材料,观看大型纪录片《警钟》,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招工、招干、征兵、农转非、私人建房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发生后,在全区开展以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蚀和影响。
   1993年,地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勤政廉政意识。1995年10月,组织全区12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等3家联办的“学理论学党章”答题竞赛活动。1996年9月,组织全区10万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12名优胜者获中央纪委、监察部表彰。是年,在全区聘任党风廉政报道员350人,在中央、省、地各种新闻媒体发表宣传勤政廉洁典型和披露违法违纪案件的报道上千篇,被中央纪委、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新闻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在全区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地区纪委、监察局下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问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汇编》等有关学习材料7.3万份,播放有关党风廉政教育录像5830场次,50多万人受到教育。举办各种知识竞赛263场次,参赛人数达4万人(次)。组织文艺演出123场,8万多人观看演出。举办反腐倡廉图片展览,观众3万多人。1998年,在全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竞赛,共发试卷4.7万份,公务员参赛率达100%,巡回播放反腐倡廉案例录像5000余场(次),观众60余万人(次)。地区纪委领导作党风廉政专题报告16次。开展“争做表率”征文活动,向社会推荐勤廉典型人和事33个。并通过发通报、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等形式,剖析反面典型28个,以案示教,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1999年,地区纪委、监察局先后举办“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学习班,组织观看《纪律处分条例》系列电视片和反腐倡廉话剧《春寒惊雷》。配合“三讲”教育,巡回播放《警钟》《枕边风》等反腐倡廉案例录像片。崇仁县纪委、监察局还举办一期“贤内助”廉政教育培训班。2000年,结合“三讲”教育“回头看”,利用胡长青、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地、县(市)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节目1600分钟,在《抚州日报》发表专题文章和图片50余篇(幅),编办简报、专栏3900余期,张贴宣传标语、横幅960余条。
   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播放党风廉政电教片760多场次。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36万人次,树立正面典型28个,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45起,宣传报道先进典型66人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党风廉政宣传报道员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稿3028篇。在《抚州日报》开辟“廉政视窗”专栏49期;在市、县(区)主要街道设立《党风廉政建设读报栏》68个。2003年,举行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市4万余党员干部参加测试。2004年,组织7名先进典型赴全市11个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巡回报告,共有120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听取报告。2005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廉内助培训班;举办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文艺晚会——“清风颂”,并在全市11个县(区)进行巡回演出。2006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书画作品展活动,收到作品600余幅,展出256幅,并精选160幅作品到各县(区)巡回展览。编辑出版《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抚州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书画作品精选》和《廉文荐读(合订本)》等书籍。2007年,邀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董君舒,中央纪委宣教室主任李本刚等领导到抚州作宣讲报告。将《廉文荐读》更名为《镜鉴》,并对抚州廉政网进行调整、设计。2008年,举行“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抚州赶超发展”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和“大觉山”杯全市廉政歌曲演唱比赛。以熊新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涉黑”现象为题材,拍摄成一部长达50分钟的《盛世警钟》警示教育片。编排以“提升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全民创业”为主题的音乐情景剧《春风杨柳》参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文艺汇演,获得优秀节目金奖、优秀节目创作银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选送为进京汇报演出节目,受到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好评。中央纪委与中国方正出版社在全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图书资料室共建活动”,抚州市建设11个纪检监察图书资料室。开展“卫士风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先进事迹电视展播”活动。2010年,开展“学准则,筑廉堤”——《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活动。订购《廉政准则》单行本1万多本,《学习问答》等辅导读本1400多本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廉政准则》网络知识测试活动,参与率为92%。在全市开展“廉勤之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共评出8位“廉勤之星”并进行广泛宣传。参加江西省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电视知识竞赛,夺得第一名。在市博物馆举办“才乡廉韵”——全市廉政书画和廉政公益广告比赛及展览活动。先后组织134名乡镇纪委书记参加省纪委培训,培训面为85%。组织100名新任县(区)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长赴井冈山培训。2011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唱红歌活动。组织10390名党员干部参加“纪念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扬廉勤正气,建幸福抚州’县(区)纪委书记电视访谈”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廉洁修身教育》教材(分小学、中学、高中3个分册),填补全省中小学廉洁教育教材空白。7月,省教育厅将这套教材向全省推荐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内刊《镜鉴》更名为《清风苑》,免费赠送给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党委书记阅读。
   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级报刊上稿59篇,省级报刊上稿10篇,江西廉政网上稿146篇。201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级报刊上稿59篇,省级142篇。
   (二)案件查处 1950年—1953年,专(区)、县(市)纪检机关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和“五反”运动,结合党组织的整顿,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按照中央“教育预防为主,惩处为辅”方针,重点查处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262件,处分党员160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简称“三大处分”)80人。1954年—1956年,重点查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和抵制、破坏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等方面案件886件,处分党员、干部622人,其中受“三大处分”368人。1957年—1962年,围绕反右派、反“右倾”、整风整社和整党运动,重点查处贪污腐败、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破坏集体经济等违法违纪案件5700件,处分党员4571人,其中受“三大处分”2887人。此间,出现中共乐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瞒产斗争”,被捆绑、吊打、挨饿、挨冻的干部和群众1115人,外流外窜3450人,患浮肿病6114人,非正常死亡471人,史称“乐安事件”。在查处中,地委对乐安县党、政领导班子进行改组,地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处分。1963年—1966年,重点查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破坏国家市场、破坏计划供应、破坏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违纪案件2446件,处分党员2114人,其中受“三大处分”1122人。
   “文化大革命”中,全区纪检工作遭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在查处248件各类违纪案件中,被牵连受处分党员230人,其中不少无辜,造成一批冤假错案。
   1978年—1983年,党的纪检工作由恢复逐步走上正轨,期间着重查处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败坏党风、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案件2350件,处分党员1712人,其中受“三大处分”1063人。同时,地委纪委会同省教育厅、省招办和地区教育局联合查处在全国引起震动的进贤县高考舞弊案,给予有关人员分别以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警告等处分。1984年—1992年,地、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重点查处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案件2503件,处分党员2292人,其中受“三大处分”1135人。1993年—1994年,先后查处宜黄县出口骗税471.5万元、东乡县出口骗税529.5万元、广昌县出口骗税419.5万元等重大经济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1420.5万元。1997年,查处南丰县委书记孙谦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包庇窝藏犯罪分子重大案件,给予孙谦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至该年底,全区共处理各类违纪人员2623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1587人,受政纪处分的1036人。1998年—1999年,全区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挪用、私分等违纪金额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49起,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案226起。结案处分1637人,其中受党纪处分1042人,受政纪处分618人,有51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1017.51万元。2000年,把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失职、渎职等案件作为重点,全区立案844件,结案801件,处分804人。其中受党纪处分595人,受政纪处分231人,有24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650万元。地区纪委、监察室重点查处县级干部违纪案件7起,处分县级干部6人。
   2001年至200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590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案件51件,涉及科级干部6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55人,其中:县级干部66人,科级干部705人;党纪处分4661人(三大处分人数737人),政纪处分1031人(撤职以上处分151人),双重处分147人。2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肃查办市交通局局长苏泉生、市水利局局长丁兆祥、广昌县县委书记周崎文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2007年至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10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1件,乡(科)级干部案件2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8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特别是对黎川县县委书记谢昌贵案件、市文化局局长付威受贿案件和金溪县、南城县、广昌县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2008年年底,严肃查办崇仁县孙坊镇、广昌县白陂镇、临川区东馆镇等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乡镇党政一把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2010年至201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9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7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3人,其中县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19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严肃查处宜黄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熊苏文,东乡县政协副主席何英,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志勇,临川区政协副主席、计生委主任董国娇贪污受贿案件。给予熊苏文、何英、周志勇、董国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案件复查 1952年8月,地委成立案件复查委员会,地委纪委和专署人民监察处负责具体工作,对1951年—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因斗争面过大而受“三大处分”和刑事处分的党员、干部案件28件,按照中央“严查宽办”方针进行复查,其中推翻结论撤销处分2件,改变结论减轻处分10件,维持结论处分不变16件。1961年11月,根据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地、县(市)分别成立案件甄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干部117人,对1958年7月至1961年6月在整风整社、“反右倾”运动中受纪律处分和批判的党员、干部和群众5798人,本着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进行甄别,其中撤销处分541人,减轻处分414人,维护原处分4837人,加重处分6人。对未给处分但受重点批判的1472人也进行甄别,其中认定原批判属正确的906人,部分批判错了的246人,全部批判错了的320人。1963年,全区又对已甄别案件开展“查漏、查错、查效果”的复查工作,共复查134人,其中撤销处分5人,减轻处分10人,维持原处分119人。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和认识上的局限,此次复查工作仍不甚彻底。
   1979年,刚刚恢复的全区纪检机关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的指示精神,复查案件88件,其中,撤销处分22人,减轻处分12人,维持原处分54人。随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老案进行全面复查,对1961年—1963年已作过甄别的反右倾案件再次进行甄别,重点复查1951年“金溪事件”和1960年“乐安事件”两案。至1987年,全区共复查历史老案1014件,其中,撤销处分359人,减轻处分181人,维持原处分474人。再次甄别237人,有132人给予彻底平反,105人维持原处分不变。此外,根据本人申诉和领导批示,对1976年10月后处理的各类违纪案件也进行复查,包括有1983年进贤县高考严重舞弊案。至1992年,全区共复查违纪案件273件,其中,撤销处分159件,减轻处分57件,维持原处分57件。1993年—2000年,地区纪委、地区监察局复查案件6件,其中,历史案件1件,“文化大革命”中处理案件1件,1992年后处理案件4件。复查后,撤销处分1件,减轻处分5件。2000年至2009年,下发《中共抚州市纪委关于违反党纪党员处分批准权限的规定》《抚州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处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处理申诉复查案件的暂行办法》《抚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申诉案件试行异地交叉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案件审理模式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010年建立市直单位案件归口审理制度。2011年,积极探索“一示二辩”审理方式。2000年至2011年,全市共复查违纪案件31件,维持原处分21人,减轻处分10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复查违纪案件7件,维持原处分5人,减轻处分2人。
   (四)办理来信来访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设有专人负责,按照“归口处理”的原则做好工作。1950年—1953年,全区纪检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9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388件(次),申诉类102件(次)。1954年—1956年,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698件(次),申诉类36件(次)。1957年—1962年,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5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868件(次),申诉类389件(次)。1963年—1966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90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4209件(次),申诉类681件(次)。1952年至1965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精神,对人民群众信访控告案件和提出的意见、要求等问题进行处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550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0038件,占69%;申诉类970件,占6.7%;批评建议类698件,占4.8%;要求解决问题类1252件,占8.6%;其他类1592件,占10.9%。1956年6月,专署和黎川县两级监察机关联合调查黎川县三都乡、团村乡、芦高乡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死亡318人的重大案件,发现有260人属因病等正常死亡,58人因粮食供应不足死亡。为此,对负有责任者由黎川县人民政府作处理。
   “文化大革命”中,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被破坏。1978年—1983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制造出大量冤假错案,期间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猛增到1828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325件(次),申诉类5964件(次)。
   1988年至1992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贯彻国家有关信访政策和规定,注重抓群众来信来访落实工作。1989年8月19日,监察部发布《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后,加大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力度。5年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929件,属监察业务范围的有791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7503件;申诉类191件;其他类218件。
   1984年,地区纪委升格,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专门设立信访室。至1992年,全区纪检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822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3001件(次),申诉类2821件(次)。1993年—1997年,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53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098件(次),申诉类160件(次),其他类281件(次)。1998年后,地、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有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加强查处。至2000年,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019件(次),其中,来信7906件,来访801次,电话举报312次。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3744件(次)。地区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13件(次),涉及副县级以上干部988件(次)。
   2000年至2011年底,市纪委信访室共受理信访举报15681件,开展信访监督263件,信访直查快办信访案件75件,为查办案件提供案件线索4699条,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2336件。2010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市开展以“举报方式公开,畅通信访渠道;政策法规公开,引导依法信访;受理情况公开,保障合法权益;办理过程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处理结果公开,力求息诉罢访”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信访”工作,该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省信访简报》刊载。开展以“带责督导、带队督查、带案督办、驻点接访”为主要内容的“三带一驻点”工作,此经验做法在全省信访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
   (五)廉政建设 198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建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纠正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清除一切腐败现象,并作出《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纪,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1991年—1992年,先后在全区党政部门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等问题进行检查。各县(市)委在全委(扩大)会上均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决定》。1993年,在全区进行机关作风整顿,为制止滥用公款外出旅游和安装私宅电话,制定有关规定。1994年,在全区开展清理干部、职工违纪购买公房和集资建房工作,纠正以权谋私,以房谋私“新的不正之风”。1996年—1997年,地委组织部以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地区纪委举办典型案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活动。1999年—2000年,地委就全区在“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中查找出有关党性党风突出问题,出台狠刹公款送礼和领导干部接收“红包”歪风、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基建、加大清房力度、选拔任用干部推行公示制等整改措施,并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加强党的建设。2001年,下发《关于在全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廉政资金账户制度”的补充规定》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和核算中心制度,对各单位新购和更换小汽车,实行购车申报审批制度。2002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下发《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2003年,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公开述廉制度。下发《关于实行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抚州市纪委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私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2004年,对“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全市共有39名厅级干部、965名县级干部、9987名科级干部进行自查登记,383人次填报赠送和主动上交“红包”146.9万元,共查处18起涉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案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6人。在全市颁布“九条禁令”。建立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05年,制定《关于实行重大案件“一案双查”制度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案件的办理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进行集中整治,开展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工作试点。2006年,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乡镇配设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村党支部配设1名纪检委员,村民小组聘请1名以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7年,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关于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机关食堂建设规范乡镇公务接待的意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纪委常委挂点基层单位制度,推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通讯话费货币化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出台《抚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网上公开制度。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出台《中共抚州市纪委受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09年,下发《关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四中心一平台”建设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监督制度》等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试点工作,在东乡县探索推行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公务刷卡消费及机打发票报账制度。清理“小金库”46个,资金797.4万元。
   2010年,出台《抚州市加强对县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实施办法》《县级党政机关研究重大事项实行正职末位表态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1+N”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实行新任领导干部“一训双考”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黎川县开展新提拔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成立全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编印《抚州市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2011年,下发《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三议三审三公开”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抚州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的“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全市179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资金入笼、资产入账、决策上会、交易进站。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抚州市被中央纪委确定为江西省唯一的设区市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下发《关于县委用权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进县委用权风险防控工作。在东乡县开展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体系改革试点,对公车运行、公务接待、公务用品购买、公务会议申报等公务消费行为实行定点管理、网络监控、刷卡消费及机打发票报账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管。
   (六)行政监察 执法监察1952年至1956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围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和“五反”、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以及抗美援朝、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等中心工作任务和要求,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合作社等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命令、协议及制度等方面所存在问题,与有关部门协作进行582次检查,其中,专题检查73次,专案检查12次,一般性检查497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1953年查处中国花纱布公司抚州办事处吴英沅、叶振远贪污1500万元(旧币)的案件,进行公开处理。
   1957年至1959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在“大跃进”中,围绕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配合整党、农村整社和机关整风运动,以增产节约为中心,对违背党的总路线和党的团结与统一,执行国民经济计划、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不坚决,本位主义、分散主义严重,甚至违纪失职等问题,采取“抓中心、抓主要倾向、抓薄弱环节”等办法和措施,在全区开展816次检查,其中专项检查298次,专案检查268次,一般性检查250次,查出一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和事,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478.79元。
   恢复监察机构后,1988年至1992年,全区各级监察机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指示精神,针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行业和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重点对行署33个部门经费支出、285个农资部门农资公开分配供应、356个单位扶贫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243个计生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全区乡(镇)、村委会农民负担等方面问题,进行1000多次检查,立案查处违纪者7人,收缴违纪金额73.24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84万元,对被检查单位提出监察建议550条,其中227条被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帮助124个被检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01年至2002年,组织“四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管理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3年,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验收、付款三权分离,节约资金481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组建市招投标交易中心。2004年,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开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农村乡村公路改造等执法监察。2005年,围绕企业违法排污、安全生产、土地征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2006年,对执行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中央省下拨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等开展执法监察。2007年,对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2008年,重点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房地产调控、固定资产投资等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2009年,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683个项目、19.6亿元建设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行房地产开发成本信息公示制度;在全市各乡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站。2010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52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排查,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闲置土地开展摸底调查,查清2003年至2010年,全市供应国有土地面积15215.07亩,供应后闲置土地66宗,面积4176.12亩,全市欠缴土地出让金6.596亿元;依托电子网络信息技术,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对抗洪救灾物资进行监督检查。2011年,启动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建设,完成视屏监控系统接入工作,实现全市统一联网、统一监控;深入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工作,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12份,追缴土地出让金5.3亿元,供地率上升为79%;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11年中,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2809项,提出监察建议6890条,立案67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
   效能监察 2002年,市、县(区)相继成立整治发展环境工作机构,加大整治经济环境力度,受理投诉案件737件次,立案查处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人;建立执法执收单位服务承诺和形象测评制度,执法单位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2003年,实行公务备案审核制度,明确规定到企业执行公务应制订计划并报备,受理投诉163件次,立案6件,处理违纪人员13人。2004年,建立健全对企收费制度,受理投诉15件次,立案5起,处理违纪人员2人。2005年,开展集中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市政府26个部门进行公开承诺,受理各类投诉693件次,立案47件,查处33人。2006年,建立健全政务环境综合测评制度,完善测评方法,将测评范围扩大到106个内设机构,受理投诉209件次,立案7件,处理21人。2007年,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成立,与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2008年,县(区)纪委在投诉中心的基础上全部成立效能监察室。在全省率先启动“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建立即时监测日梳理、月汇总、直查快办、市县联动、监测结果通报等制度。2009年机构改革,各县(区)相继撤销效能监察室,只保留行政投诉中心,负责效能监察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由46%提高到98%,窗口办结率由48%提高到95%;健全环境监测机制,全市共设立1000个环境监测点、选聘1000名监督员;设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发放“重点项目办事直通卡”,推行重点项目“八个一”服务机制;开展“千百万”内设机构测评,对市直44个部门的107个内设机构进行测评,测评优良率85%以上,对较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共对34个单位和25名干部(含县级干部5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推行网上投诉,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效能投诉案件176起,严肃查处19起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2010年,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全面完成以完善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为重点的5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当年被评为全省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市;完善“抚州市发展环境监测网络系统”“抚州市发展环境监测声讯台”,全年市、县两级监测点共进行5524次监测,平均监测满意率为94%,对14个监测点反映的典型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效能投诉办理力度,全年办理回复省效能办转办33件,下发督办函、整改函65个,查处损害创业环境典型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强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建设,9月份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市本级36个职能部门成立行政审批科,各县(区)职能部门都成立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做到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窗口审批权限授权到位;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15项,精简压缩151项,保留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3项,精简压缩40项,审批项目压缩率分别为41.3%和48.19%,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期限压缩率达44.64%,均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个至少缩减30%”的要求。2011年,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全面实现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等8项重点工作目标,抚州市被评为全省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先进市;创新开展“双千双百增效提能”活动,全市98个市直单位和922个县(区)直单位共承诺群众办理事项1109件,收集梳理客商企业反映的问题54个,为98个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56个;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全市98个市直单位和922个县(区)直单位实行内部测评工作;建立发展环境监测“六个一”工作机制,全市监测信息数量大幅上升,共计46816条,监测质量明显提高;创新开展“十推行、十严禁”活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市纪委监察局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整治规范一批审批事项,全市共有368个单位、826人、3276项行政服务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事项总办件量为147973件,其中市本级网上审批总办件量为31483件,系统运行位居全省前列;建立损害发展环境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共完成省效能办督办件20起,全年共受理效能投诉316件,落实整改突出问题65件,处理103人,严肃查处乐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违规执法案等8件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对16名责任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在市委三届二次全会上进行集中通报;开展机关效能文化建设活动,提升机关效能文化品位。2001年—2011年,全市共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1097个,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136次,开展效能专项督查263次,受理效能投诉2086件,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389件。
   纠风治乱 2001年,市、县(区)先后成立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投诉中心,受理客商投诉405件(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追缴违纪资金24万元。2001年至200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和医药市场专项整治、药品回扣专项检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和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查处一批典型案件。2003年,对市政府50个部门和单位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2004年至2006年,在治理“老四项”工作的同时,开展土地清理整顿、农民工工资清欠、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新四项”工作的纠风治理。2005年,探索建立“接报—出勤—处置—反馈”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快速反应机制。2007年,市、县(区)两级全面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实现市、县两级联动,提问方、解答方、监督方3方互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4媒齐动的政风行风建设多方联动机制,并在全省获得三等奖。2008年,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办“纠风约谈”电视节目,开播39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41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上线当场解答群众咨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前3名,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2009年,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360项,撤销55项;全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交流会在抚州市召开,并发专刊介绍抚州市的典型做法。2010年,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纠风网络,省纠风办将此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开展民生领域3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涉及农民建房收费违纪违法问题7个,涉及金额70.8万元,责任追究1人;清理城乡低保对象25643人,清退人情保、关系保895人,查处涉及城乡低保资金违纪违法问题8个,涉及金额4646.7万元,责任追究10人。2011年,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全市3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和203家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降价总金额2072万元,降幅15.6%。清理面向基层“一票否决”17项69个,经省统一检查复核保留信访、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4个项目。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活动”,全市共评议基层站所1787个。2001年—2011年,全市组织教育乱收费检查753批次,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411件,涉及金额4847.3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57人,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2796.9万元;全市共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检查1232批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74件,给予各种处理101人;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3.7亿元,向农民返还各种乱收费4175.9万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1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86人;持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工作,共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金额9亿元,让利于患者1.6亿元。
   源头治腐 2001年,推行会计委派和财务结算中心制度,向41个单位委派会计41人,强化会计监督;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4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52%;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92万元。2002年,实行干部任用考察预告、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推荐、对拟提任领导干部公示及事先征求纪委意见等制度,防止用人上的腐败。2003年,改革乡镇、村财务管理体制,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建立巡视工作制度。2004年,市本级成立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共有125个招投标项目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完成,成交金额3.9亿元。2005年,制定《全市国有资产招投标拍卖活动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拍卖活动一并纳入中心监管。2006年,强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对全市11个县(区)和33个市直部门的政务公开进行督查。2007年,在东乡、崇仁两县开展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建立市本级招投标交易中心,在崇仁、东乡、金溪、南丰、乐安5个县开展招投标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建立国库支付中心,推行机打发票。2008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市共有1642个预算单位和451项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在市中心城区大型超市试点推广税控机打发票。2009年,市本级和10个县全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站,构建市、县、乡3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本级成立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中心,试点推行公务用车招标定点维修。2010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215项,精简压缩151项,保留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3项,精简压缩40项,审批项目压缩率分别为41.3%和48.19%,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期限压缩率为44.6%,均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个至少缩减30%”的要求。2011年,试点推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体系改革。2007年—2011年,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市本级和12个县(区)(含金巢开发区)全面建立互联互通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所涉及的366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畴,提前办结率由46%提高到98%,窗口办结率由48%提高到95%,全市网上审批事项总办件量为147973件。
   商业贿赂治理 2006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将治理商业贿赂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建立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7件,涉案金额537万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8人。2007年,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5件,涉案金额636万元,涉及国家工作人员16人。2010年,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7件,涉案金额280.6余万元。对2007年—2010年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52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治理,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201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器械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拓宽举报渠道,排查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2件。
   第五节 重大活动纪略 一、建立和巩固新生政权 1949年7月,抚州地委成立后,在全区迅速取消保甲制,建立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为巩固新生的基层政权,地委于1950年春发出通知,要求彻底肃清公开和潜伏的残匪。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对查出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和特务分子,分别处以杀(枪决)、关(判刑关押)、管(受群众管制)。经过一年多时间,全区社会秩序空前安定。1951年,重点开展户籍普查,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并结合农村减租减息,开展反霸斗争。
   二、土地改革 1950年7月,抚州地委制订土地改革计划,在全区631个乡镇、129.5万农业人口中,分3批进行土地改革。至1952年春,土改基本结束。土改中,全区122万无地少地农民获得土地200多万亩,房屋5万多间,农具17.3万件,耕牛5500多头,粮食845万千克。广大农民从此成为土地主人,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巩固土改成果,地委于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土改过的乡镇进行两次复查工作。
   临川土改翻身农民分得耕牛农具 临川土改农民分配粮食 三、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美国在朝鲜发动侵略战争后,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五一”节工作期间,全区所有城镇举行抗美援朝示威大游行,近70万人参加。1951年8月16日至9月17日,抚州地委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和平签名运动的指示》和《关于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指示》,把全区抗美援朝运动推向高潮,各县抗美援朝分会组织近70余万人参加和平签名运动,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捐款625.8亿元(旧人民币),许多青年工人、农民和学生踊跃报名参军,赴朝参战。
   四、整风和“三反”和“五反” 解放初,重点对党员干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作风进行整顿。1951年,中央颁布《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定》,同时在党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中,抚州地委按照党员八项标准,对党员干部进行检查和处理,符合标准者进行登记,成为合格党员,清除贪污蜕化分子。通过坦白、检举和斗争,揭露一批贪污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接着,又在全区(主要是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向违法资本家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打击严重违法资本家57户。“三反”“五反”运动至1952年夏基本结束,整风运动1954年春结束。
   五、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3月5日,抚州地委部署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揭开全区农业合作化序幕。
   1954年春,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全区互助合作运动进一步发展。10月15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城镇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临川县工商业代表会议代表留影(1953年) 1955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地委召开全区第一次农业合作化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七中全会决议,部署全面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至1957年,全区建立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051个,378532户110多万农民参加高级社;97.3%的手工业者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5户私营工业、4278户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基本上完成三大改造任务,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到生产资料公有制转变。
   六、整风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抚州地委在全区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党内整风,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式。5月8日—9日,地委召开全委会议,部署整风运动。会后,各县和地直机关发动群众87万多人参加该次全民整风运动,贴出大字报50多万张,向党提出批评与建议140多万条。不久整风运动转变为反右派斗争。9月,地委部署县级机关反右派斗争和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由于犯扩大化错误,全区851名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外干部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还有一批人被错定为“中右分子”。下半年,全区精简编制,鼓励和动员干部上山下乡,先后有2900多人下乡当农民,280多人下厂当工人,40多人下店当营业员。
   七、“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抚州地委为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全区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当年7月31日至8月4日,召开全区工业会议,要求集中力量大办钢铁工业,建造“土高炉”,土法上马炼钢炼铁,造成人、财、物巨大浪费。同时,在农村采取“政治挂帅插红旗,大破大立放‘卫星’”方法,不顾客观条件,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就把205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统统合并为130个人民公社,仓促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大队所有制。
   1959年3月,地委出台处理人民公社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22条措施,以促进人民公社进一步发展。虽然“人民公社化”在全区使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在部分干部中出现共产风、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和浮夸风(称“五风”),给社会主义建设造成巨大损失。尤其是粮食短缺,区内一些地方出现严重饥荒。该年9月—10月,全区开展“反右倾”斗争,批判“右倾”家荡产思想,使一些干部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受到错误批判。
   八、整风整社和贯彻“八字”方针 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业六十条》,划小全区农村人民公社规模,确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进行整风整社,纠正“五风”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1962年,地委贯彻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精简一批机构,关停并转一批工厂,下放一批干部和工人到农业生产第一线。
   九、开展“四清”运动 1963年4月16日,抚州地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并成立地委社会主义教育办公室。运动以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为指导,在全区农村由点到面,分期展开。由于受“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影响,运动在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工作中,出现“左”的偏向。同时,在城市开展以“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4月,地委成立“五反”运动领导小组。
   1965年,贯彻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对“四清”运动(“二十三条”中规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简称“四清”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中“左”的偏向进行纠正。但又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结果误伤一批党员干部。
   十、“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红卫兵组织在全区各大、中学校迅速发展,红卫兵从学校冲向社会,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名,对所谓“封、资、修”的事物,进行大破坏。该年7月后,红卫兵大串联,各种“造反派”组织在各县纷纷成立,造反派以“造反有理”为由“炮打司令部”,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方式,到处揪“黑帮分子”“牛鬼蛇神”“走资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地委遭到严重破坏,领导干部被乱揪乱斗。文化教育界许多人被当作“黑帮分子”“反动学术权威”“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受到批斗、抄家,爱国人士、原工商业者和港、澳、台、侨属也受到严重冲击和迫害。
   1967年2月,地委机关被“造反派”非法夺权。6月—7月,全区“造反派”群众组织之间派性斗争愈演愈烈,分别以“红革会”和“井冈山公社”战斗队为首的两派组织,在抚州饭店和抚州第一中学发生严重武斗事件。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6011部队进驻抚州“支左”(支持“左派”),介入全区“文化大革命”。10月,传达毛泽东主席批示:“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全区在该建党方针指导下,于1968年3月进行整党试点,以后相继转入群众性开门整党,至1970年上半年结束。全区近2000个单位参加整党运动,大体分3步进行:第一步大学大批;第二步斗私批修,群众评议;第三步组织建设,吐故纳新。整党中充满极“左”色彩,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被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蜕化变质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而无辜受到批判,清除出党。同时吸收一批“造反派”入党。
   1968年2月,专区革委会成立,宣布自成立之日起,前地委、专署一切党、政大权归革委会。8月,成立专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随后,在各个领域开展“斗、批、改”和“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一些乘机钻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投机分子和阴谋分子,借“清理阶级队伍”之机,制造大批冤、假、错案。全区大批干部被送进“五七”干校劳动或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971年6月,恢复抚州地委领导机构。
   1972年8月,地委作出《关于认真总结在第十二次路线斗争中的经验教训,把粉碎林彪反党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定》,在全区开展批林整风运动。开始平反部分冤、假、错案,恢复工农业生产秩序,调整各级领导班子,清除一些行为不端的坏分子。
   1974年,全区开展“批林批孔”(批判林彪批判孔丘)运动。
   1975年5月,地区从全区抽调3800名干部,分赴399个基层单位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1月,地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宣传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
   1976年初,全区开展“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一些领导干部再次受到打击迫害。
   十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抚州地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揭发和批判。11月,成立地委材料组,对与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清查。
   1978年5月,地委成立右派分子摘帽办公室。12月,地委成立右派分子摘帽领导小组(1979年改称地委审改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全区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纠正历史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一直到1987年结束。经过对全区2684名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进行复查和审议,改变292名干部问题的定性,平反纠正589名干部受到的错误处理,撤销—207名干部的限制处分,为错划的851名右派分子的错划作改正,为472名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有右倾思想的人进行平反,还复查处理“四清”运动中一批历史错案。
   1979年3月,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文件基础上,全区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进一步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为全面贯彻三中全会正确路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扫除阻力。
   1980年4月,地委下达《关于开好县(市)党员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并先在南城、临川两县进行试点。5月,召开全区选举工作会议,对县级直接选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县(市)委按照部署先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法,选举产生新县(市)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党的工作机构。
   十二、落实统战政策 1978年后,对全区统战对象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政策遗留问题和“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全面复查纠正。至1987年,全区有6873人得到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包括:1957年整风反“右”中错划“右派分子”851人全部得到改正,其中重新安排工作或收回办理离退休手续357人,因“右派”问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恢复城镇户口和商品粮738人,补发118人被错、停、扣发工资20.24万元。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党外知识分子冤假错案1027人,2447件。其他统战对象155人,201件。政治复查重新结论381人,清理档案380人(组织上销毁材料1134份,退回本人504份)。颁布起义人员证书446份,投诚人员证书37份。纠正错误处理130人,给12人享受定期定额补助,88人一次性补助。补发1459名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停、扣发的工资133万元。清退被查抄金银及财物折款124万元。退还被挤占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团体公房及统战对象私房共6.3万平方米,折价补偿54.15万元。
   十三、整风和廉政建设 1984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抚州地委部署自上而下在全区进行整党。整党工作分两期进行,先地委、行署和地直机关,后县(市)、乡(镇)和厂矿、企业,至1987年结束。在整党过程中,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按照地委要求,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件,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在提高思想认识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风大检查,认真纠正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同时,为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党的领导,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行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100621名党员先后分5批进行整党,在96133名正式党员中有95545名进行党员登记,379名党员缓期登记,136名党员不予登记,还有73名党员因各种原因暂未办理登记手续。该次整党,组织党员重新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深刻剖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错误实质,使党员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在整党中,各地开展清理“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对111名核查对象均全部查清结案,其中定为“三种人”9人,定为犯严重错误49人,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此外,还处理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党员244人。其中,开除党籍42人,留党察看82人,撤销党内职务18人,严重警告46人,警告56人。
   198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建议》,地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纠正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清除一切腐败现象,并作出《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纪,端正党风的若干规定》。
   1990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各级党委必须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聚精会神地抓党建设,下决心解决好当前党的建设中的迫切问题”的要求,地委提出:一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必须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班子成员都要定期到党校接受轮训。二要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是年,各县(市)党员代表大会均通过县(市)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革命化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1991年—1992年,地委先后在全区党政部门对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等问题进行检查。各县(市)委在全委(扩大)会上均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决定》。
   1993年,在全区进行机关作风整顿,为制止滥用公款外出旅游和安装私宅电话,制定有关规定。
   1994年,在全区开展清理干部、职工违纪购买公房和集资建房工作,纠正以权谋私,以房谋私“新的不正之风”。
   1996年—1997年,以地委组织部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地区纪委举办典型案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活动。
   1999年—2000年,地委就全区在“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中查找出有关党性党风突出问题,出台狠刹公款送礼和领导干部接收“红包”歪风、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基建、加大清房力度、选拔任用干部推行公示制等整改措施,并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加强党的建设。
   十四、发展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 1981年后,抚州地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精神,全区农村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贯彻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精神,地委在全区农村全面推行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发后,地委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在全区农村实行一部分人通过勤恳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全区出现农业生产连年丰收,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全区工交、商业企业也普遍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责任制,开展指标承包、租赁承包。并改革用工制度,工人实行合同制。此外,地委还制订鼓励外商到抚州投资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990年,地委、行署作出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决策,在全区施行“661农业开发工程”,并由政策研究室等22个单位,在进行大量调研工作基础上,制定出《抚州地区“661农业开发工程”实施细则》,计划用6年时间实现“六个一”的目标:改造100万亩中低产田,建设100万亩吨粮田,发展100万亩经济作物,种好100万亩油菜,增养100万头猪牛,每年封造100万亩树林,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000元。
   1991年,全区部署发展县域经济,要求以“三高”(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突破口,把乡镇企业作为经济增长主体工程来抓,主攻工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发表后,全区上下又一次掀起思想解放热潮。地委委托政研室以县为单位,进行“三乡十村百户”农村小康目标调查后,制订出《抚州地区农村实现小康目标总体规划》,经全区三级干部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实施。
   1994年,在对全区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基础上,推广“公司+农户”经营组织形式,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加快“公司+农户”经营组织的意见》。此创举受到视察抚州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省委书记毛致用、省长吴官正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中共中央政研室和国家体改委还分别派员到抚州了解情况,以内刊形式作介绍。
   1995年,为积极策应全省沿京九线展开生产力布局的新变化,地委、行署制定《抚州地区“一心三带”建设规划》,采取面向沿海、面向京九、面向省城的开放战略,加快临川市建设步伐,增强其辐射功能,并以临川市为中心,重点开发建设临川—东乡经济带、临川—崇仁—乐安经济带、临川—南城—南丰—广昌经济带。
   1996年,地委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搞活我区国有工业企业的意见》,责成政研室、纺织局对区内抚州棉纺织厂、抚州第二棉纺织厂、抚州第三棉织厂、抚州印染厂等10家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找出当前企业面临困难的原因,重构纺织工业新格局的对策。该年,为加速全区林果业发展,地委、行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果业开发的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要求到2000年,全区特色林果业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达到半亩以上,山区人均达到1亩以上。
   1998年,地委下文强调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处罚、乱检查,吸引更多的国外、境外、区外客商到抚州投资开发,加强对抚州金巢工业区发展和县(市)乡镇工业小区的管理。在农村开展土地延包工作,将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并向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一步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作出《关于实施乡镇企业二次创业“跨世纪工程”的规定》,使乡镇企业在新一轮(至2000年)发展中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1999年,地委、行署制定发展全区食品工业“朝阳计划”,力争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利税年均增长20%以上。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确定“以地生财,以房兴业,滚动发展”开发思路。为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关于改进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暂行办法》。
   2000年,地委、行署提出“打好四张牌,优化农业结构”设想,纳入全区“十五计划”。即打好优质稻和高效经济作物为主的特色种植牌,优化种植业结构;打好以东乡瘦肉型猪为主的特色养殖牌,优化养殖业结构;打好以南丰蜜桔为主的特色果业牌,优化水果品种结构;打好以昌顺公司为主的特色农产品流通牌,优化农产品流通组织结构。力争用3年—5年时间,使全区种植业优质产品率达70%以上,瘦肉型猪率达80%,南丰蜜桔发展20万亩,年产量达11.4万吨,依托昌顺公司在大中城市网点多、知名度高的优势,拓宽销售市场。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从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在抚州掀起新一轮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高潮,实现国有企业产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创新。
   2001年9月,抚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开放搞活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全市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加快抚州经济发展。具体包括: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各县(区)原体制上解市财政年递增比例当年按5%上解,第二年起按基数上解;从2002年起,原定县(区)国土收入上缴市财政的15%,3年内不上缴;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24项,其中,下放县(区)98项,划转中介组织23项,待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再正式对外公布的5项;设立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奖励外商投资经营大户;支持开发区和工业园建设;扶持发展重点骨干企业;完善国有企业改制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经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林业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机关干部分流创办实业;激活房地产业;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速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城市经营方式;积极盘活土地资产;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引进各类人才;完善集中办事大厅“一站式”办公制度,实行营业执照预备期制;建立外商和企业投诉举报协调处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制度;严禁对企业进行乱检查;为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责任制,共30条。
   2002年,实施大开放的主战略,举全力招商引资,市委、市政府制定《抚州市各县(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关于对市直机关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实行考评奖惩的暂行规定》《抚州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方案》《抚州市市直机关业务工作考评方案》《关于进一步整治和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的意见》《关于调整抚州市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的通知》《关于对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形象测评的决定》《抚州市整治和优化招商引资软环境“九不准”》,加大整治和优化经济环境力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招商引资环境,把抚州招商引资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200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培植壮大我市优强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业发展思路与发展目标,措施与配套政策,实行领导挂点、落实目标责任、进行专项调度、建立协调机制,在医药、机械、食品、纺织、化工等5大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实行“一年一定,动态调整、滚动发展”,每年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筛选20户左右利税大户,作为全市工业重点调度企业进行扶持,以优强企业的辐射和带动,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同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对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速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和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导提出具体要求。
   200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逐步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围绕农业区域主导产业,培植“重镇强村大户”,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引导农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出台《抚州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用1年半时间全面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快林业发展。
   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主攻两区推进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工业奋斗目标是:到2011年,全市工业园区规模以上投产企业达1000户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其中金巢开发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全市工业对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工业化率达到40%以上。城区发展目标是:把抚州建设成为赣闽台经济走廊上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生态名城,各县城建成个性彰显、品位提升、风格各异的特色城镇。
   2008年,完善工业园区运行机制,园区由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实行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党工委书记原则上由县(区)委常委担任,一般设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管委会主任,设可交叉任职的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共3名—5名。完善园区管理职能,将全市11个县(区)工业园区暂分为一类园区和二类园区。其中,临川抚北工业园区、东乡经济开发区、崇仁县工业园区为一类园区,其余为二类园区。一类园区编制数暂定40名,其中行政编制不少于10名,二类园区编制数暂定20名—30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10名,其余为事业编制。园区设立党政办公室和招商、建设环保、财政、经贸等内设机构及公安、国土资源、工商、国税、地税等派驻机构,机构设置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可逐步到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机构、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在园区设立分支服务站点,并扩大业务受理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县(区)将每年土地和规费收入的20%以上用于园区建设。园区除基础设施投入、招商引资、工业发展、财政税收和满足企业用工、用地、融资需求外,一般不下达其他目标、不参与其他考核评比。
   200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抚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近期重点改革任务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2011年,市委根据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提出《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狠抓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工业强市、经济大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科教兴抚和人才强市战略,为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赶超发展的动力;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该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全力打好工业强攻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关于开展跑项争资攻坚战的决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潜能,强化项目支撑和项目带动,为建设幸福抚州打下坚实经济基础。制定《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强化水利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十五、政治体制改革 1983年,地、县(市)两级和地直机关领导班子,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进行调整,至1985年,全区逐步形成一支德才素质较好、结构较合理的干部队伍。
   1988年,根据党政分开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委调整地直机关党组织设置。人事制度试行改革,开始实行干部聘任制。
   1992年,地委、行署决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尝试。机关和单位工作职能实行三方面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管理、经营、服务相结合转变:干部岗位实行3种流向,一部分留机关坚持正常工作,一部分下乡下厂下基层帮助工作,开展社教或挂职锻炼,一部分结合本职工作,开办服务实体,进行有偿服务。至年底,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的初步意见》和《关于加速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三三制”的补充规定》两个文件,下发全区予以实施。
   1996年,地委机关实施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领导职数)方案,地委共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等6个工作部门。各部门在定职能基础上,精简和调整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地委制定干部民主评议、“两公开一监督”、社会承诺制、公务员轮岗等4项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和监督。
   1998年,地委出台《抚州地区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和《关于对县级领导实行诫勉制度的暂行规定》。
  在全区开始试行乡镇机关改革,分流乡镇干部241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606人。
   1999年,地委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首次面向社会分开招聘6名副县级干部。制定《抚州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继续推进乡镇机关改革,地委下发《关于乡镇分流人员的工作意见》,全区再次分流乡镇机关干部1888人。
   2000年,出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县、科级职务实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和《抚州地区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探索对干部监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对拟提拔担任县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对象实行公示制。各县(区)、市直党政工作部门(含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等单位,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对象也实行公示制。
   2001年,市委出台《关于抓紧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女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01年—2003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工作实现目标:县(区)党政班子中40岁左右的干部不少于40%,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各有1名,35岁左右的党政正职应达到一定数量。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至少要有1名,40岁左右的正职应有一定数量。乡(镇)党政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不少30%,30岁左右的党政正职不少于20%。县(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干部应有一定数量。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40岁以下的应占1/3,其中30岁左右的至少要有1名。县(区)党政班子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市、县两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需达到50%以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其他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每个县(区)要配备2~5名女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代会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比例,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2002年2月,市委制定《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谋职锻炼的暂行办法》,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谋职锻炼。同月,制定《关于改革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意见》,取消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下放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明确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2005年,市委制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增强加快经济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富裕抚州;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抚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努力建设文化抚州;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建设和谐抚州;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2007年,市委制定《关于落实市、县(区)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完善地方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规定:副书记和常委在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各自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对常委会负责。各常委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遇重要问题和重大情况而个人又无权决断处理时,应及时向书记报告,并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有两项,即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党务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改善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涉及经济工作的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由全委会、常委会或者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党政交叉任职的党委常委领导经济工作,直接参与管理具体经济事务;切实为经济工作提供思想、组织等方面的保证;建立政府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报告经济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党政分工重叠的问题,在具体职责分工上,党委常委除兼任政府领导外,原则上不再分管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该年,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将抚州市廖坊水库管理局和抚州市廖坊灌区管理局合并组建为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将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驻温州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升格为正县级机构,并分别更名为市政府驻福建办事处、驻浙江办事处、驻广东办事处。明确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市政府管理。将市信息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抚州市采茶歌舞剧院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处更名为抚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并升格为副县级机构。成立市畜牧兽医管理局,为副县级机构,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2009年,市委制定《中共抚州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抚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抚州市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全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全委会对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应征求下级的意见;全委会每年应召开2次以上,如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必须有2/3以上市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全委会由市委常委会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市委常委会确定;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全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由市委常委会组织实施。《中共抚州市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市委常委会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对市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市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由常委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负责常委会重要工作的协调,副书记和其他常委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担任秘书长的常委负责市委具体工作运转的协调;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01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抚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机构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为32个。该年,市委制定《加强对县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正职末位表态制;实行县级党政正职述廉制度;实行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重要事项报告制度。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健全社会管理机制;突出社会管理重点;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加强社会管理领导。该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晰社区功能,明确城市社区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保障社区建设经费,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提高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十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抚州地委部署在全区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帮助基层党组织干部树立社会主义必胜信念,做引导农民群众走勤劳致富道路的带头人。
   1993年,对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地委组织部制订《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使农村先进党支部占全区农村党支部40%以上,后进党支部控制在2%以下。地委批转这个规划,抽调上千名机关干部下村帮促,开展“四定包干创五好”活动。
   1995年,区内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现象,也暴露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民主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普遍存在问题,地委要求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加大整顿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
   1998年,开展新一轮村建工作,地委制定《抚州地区1998—2000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全区抽调1372名干部分赴205个乡镇进行帮扶工作。该年,有1934个村完成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清出有问题资金277.7万元,清缴公款854.9万元。在企业开展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活动。该年,评出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先进党务工作者50人,优秀党员79人。
   1999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全区开展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乡、村活动,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地委制定《关于1999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有162个乡、镇开展此项工作。同时,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对全区村党支部班子进行调整,新选配党支部书记291人,使村党支部战斗力明显增强。
   2000年,地委制定《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争先创优促后进转化的意见》,规定年终评出先进乡(镇)党委20个,先进村党支部100个,对考核排位居后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限期整改。继续下派干部驻村帮扶,对“轻、弱、穷、乱”村重点攻坚。该年,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96人,新选村主任416人,有1934个村实行村务公开,把知事、议事、监事权交给群众。对居委会建设实行县(市)直单位挂点包干责任制,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下岗职工党员、乡镇分流干部及社会待业青年中招聘选拔居委会干部112人,其中,大专文化12人,高中文化98人,年龄35岁以下81人,居委会干部素质结构得以改善。
   2000年,广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至2002年底,全市有一类乡镇党委84个,一类村1033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55.6%和53.5%,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该年,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市属停产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防止和纠正党组织无人抓、无人管现象。2003年,各县(区)在面包、物流、西瓜等优势特色产业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112个,其中行业协会党组织86个。该年,全市115个乡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1609个村委会和7339个村民小组实现村账民审乡管和定期公开,分别占村、组总数的91.3%和42.7%。2003年—2005年,实施“三培两带”工程,共培育“双带”村党支书1625名,占村支书总数的92.2%,“双带”村干部7070名,占总数80.8%,党员致富能手40307名,占总数56.9%,干部党员帮286840户农户致富,把14008名党员培育成致富能手,把2810名致富能手培育成党员,把871名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该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412名,有100多支志愿者队伍、2000多个服务网点活跃在社区,3.2万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双向管理。2004年—2005年,对全市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共整顿245个基层党组织,调整基层领导班子成员309名,其中党支书74名。2005年,实施企业与社区党组织互动设置,整合社区资源,重新理顺4900多保下岗失业和企业离退休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调整90余个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2006年,推进“一居一支部”活动,新成立社区党总支7个,增加新支部22个,1500多名企业退休和下岗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支部。2006年,重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制度、党建工作创新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2007年,全市221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组建党组织。2008年,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包扶贫困村活动。2009年,实行“双签双挂”制度,累计选派32批次860多名优秀乡镇干部到“难点村、落后村、软弱村”任村支书,该做法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的批示,并在江西省推广。该年,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市、县(区)、乡(镇)按所辖党员总数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10元、20元、30元的标准确定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08年—2011年,从大学生中招录村官404名,到小康示范村工作。
   十七、抗洪救灾 1954年7月23日—25日,全区遭受洪涝灾害,早稻受灾面积共189433亩,占早稻总面积12.33%,其中绝收面积11239亩,减产粮食900多万千克。洪水共冲塌房屋210间,冲坏大小水利工程1532座,桥梁40座,淹死12人。为抗洪救灾,地委数次召开紧急会议,并召开地委扩大会议进行部署。此外,还成立专区增产节约生产救灾委员会,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1962年5月25日至6月27日,全区平均降雨量758毫米,占历年平均降雨量1797.8毫米的42.2%,引发山洪暴发,抚河干支河先后出现5次巨大洪峰。临川县桂花公社梅堤、龙桥公社龙光大队王家亭堤、湖南公社月兴大队湖坊堤;金溪浒湾公社丁家大队姚家堤、石门公社公樟大队堤;乐安牛田公社峡圳堤、万坊公社皮头堤等7处决堤。全区有228个公社、1428个大队、6780个生产队、113676户、473192人受灾。死亡36人。农作物成灾面积798058亩,占全区耕地面积21.5%,其中颗粒无收的50931亩。损失粮食7000万千克、棉花(皮棉)70万千克左右。洪水还冲毁大小水利工程16569处(座),公路桥梁82座,一般桥梁1707座;冲走损坏粮食175万千克,农具27527件。面对严重洪水侵袭,地委动员组织411530人,汽车71辆,机帆船17艘,木帆船280只以及大批器材、物资投入抗洪抢险斗争。华东局、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亲临抗洪抢险前线督察指导,最终取得抗洪抢险斗争重大胜利。洪水过后,地委组织群众迅速恢复生产,同时动员和组织44792名干部和群众,参加复堤堵口和修复农田水利工程斗争。全区共拨出复堤堵口水利经费36.5万元、水泥150吨以及木材、毛竹等物资,生产贷款32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并拨出救灾款50万元,救济布5066米,化肥350吨,木材2000立方米,毛竹25770根,铁锅28765口,灾区医疗专款8万元,抽调423名医务人员,组成113个巡回医疗组,为灾区群众治病8万人次。
   1982年6月12日—21日,全区普降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尤其14日—18日是降雨集中期,全区平均降雨401毫米。洪门水库超过危险水位1.13米,抚河水位超过历史最高位。特大洪水给全区造成严重灾害。全区有198个公社、1619个大队、13968个生产队、251029户、1304452人受灾,死亡42人。全区早稻、棉花和其他农作物390多万亩都程度不同地受灾,其中绝收面积130.96万亩,减产粮食3.6亿千克。洪水冲毁农田10.78万亩,倒塌房屋12364间,损坏房屋12774间,损失粮食678.92万千克,死亡牲畜39254头,冲走农具、家具、衣物128万件,木材1491立方米,毛竹7.8万根,鱼苗531.2万尾,成鱼7.5万千克。圩堤决口288处,冲毁小(二)型水库5座、塘坝2848座、渠道235631米、大小桥梁2716座、小水电站90座、机电排灌站222座、涵管4441米、渡槽610米、水闸137处、公路183.9千米。特别是18日凌晨临川唱凯堤华溪公社邹阳湾段决口,淹没华溪、唱凯、罗针3个公社和云山、罗湖两个公社一部分,面积约10万亩,被水围困群众约10万人,死亡21人。17日上午,地委、行署召开紧急会议,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抗洪斗争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各级领导亲自到第一线指挥战斗。40余万军民日夜奋战。为减轻抚河压力,省委、省政府决定于17日晚在箭江口分洪。省长白栋材等领导亲自到温圳、文港、李渡公社视察抚河大堤,随后带队深入灾区罗针公社狮子山召开灾民座谈会,调查了解灾情,对救灾工作作出明确指示。福州军区、武汉军区派出舟桥部队484人和各类船只51只,帮助抢救出被洪水围困群众5000多人。空军派出飞机给灾区空投食品。福州军区派出专车专人送救灾药品。雨情、水情稳定后,地委、行署于6月12日召开电话会议,对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进行具体布置,并从市直单位抽调58名干部组成12个工作组,调查灾情,发动群众,帮助基层开展生产自救。卫生部门组织63个医疗分队、355名医务人员,分赴各县(市)灾区,为灾民防病治病。
   1998年6月12日—25日,全区连降暴雨,致使全区11个县(市)205个乡(镇)全部受灾,受灾人口占全区总人口68.2%,东乡、崇仁、宜黄、南丰、南城5个县及临川上顿渡被淹。特大洪涝灾害给全区人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2.1亿元。倒塌房屋7.8万间,76284人无家可归。农作物受灾面积281万亩,成灾面积242.3万亩,绝收面积140.4万亩,分别占全区春播农作物总面积78.1%、67.4%、39%。毁坏耕地128.8万亩。减产粮食47.37万吨,损失粮食12.5万吨。死亡牲畜7.7万头,淡水养殖损失1.41万吨。全区停产半停产工矿企业13473个(其中乡镇企业13245个)。冲毁公路桥涵2001座,路基2989千米,造成公路中断1432条次。供电中断365条次,损坏输电线路2218杆计403.7千米,损坏通讯线路1845杆计129.8千米。遭受损坏的水利设施有:中型水库6座、小(一)型水库21座、小(二)型水库227座,堤坊522千米,机电泵站1097座(装机2.72万千瓦)、小水电站104座(装机1.36万千瓦),冲毁塘坝3854座,渠道决口448.8千米。连续山体滑坡和山洪暴发,造成69人死亡,43人失踪。6月16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抗洪抢险紧急动员电话会,各级领导始终指挥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全区共有5.5万名机关干部和近百万群众直接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投入经费6760万元,麻袋13.36万条,卵石11.14万立方米,预备土31.96万立方米,块石3.29万立方米,木材1420立方米,毛竹8.7万根,铁丝3.7吨,汽油、柴油880吨等,紧急疏散危险地段群众37.9万人。17日—19日,省长舒圣佑率队深入临川、东乡、金溪等重灾区察看灾情。22日,东乡河临川市唱凯堤周博巷段被洪水冲开2个分别为12米和6米的口子后,省军区舟桥部队,省、地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与当地干群一起,经过36个小时的奋力抢险,堵住缺口,避免一场重大灾难。26日,水位明显回落。28日,地委、行署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2010年6月中下旬,抚州市遭受百年不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11个县(区)有8个县受重灾,4个县城被淹;受灾人口达23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1.2万人;253.95万亩农作物受灾,绝收面积72万亩;7.2万间房屋受损,其中倒塌居民住房9722户、3.2万间;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221亿元。特别是6月21日18时30分,经高水位持续浸泡、处于迎流顶冲的唱凯大堤突然决口,致使4个镇、56个村委会、358个自然村受淹,10万余人受灾。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时间亲自指示南京军区组织抢险队伍连夜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6月24日,温家宝总理冒雨深入灾区视察,看望受灾群众,慰问部队官兵,现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等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召开会议进行紧急部署,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迅速开展紧急大救援,共有南京军区、省军区、省武警、消防、武警水电等20多支部队、3500多名指战员和广大武警消防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中,48小时内迅速安全转移10万名被困群众,无一人死亡;用两天时间,在20个安置点集中安置5.2万名受灾群众,于6月27日18时15分完成唱凯大堤决口封堵,原计划6天完成的任务只用3天就完成。6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灾后重建动员大会,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上,组织“四支队伍、千名干部进灾区”,下派33个领导挂点指导组、56个干部包村工作组、13个专业技术组和2个督导组,帮助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
   十八、开展“三讲”教育 1999年10月,全区分地级、地直单位、县(市)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教育对象有地级4套班子(地委、行署、人大、政协)、114个地直单位和11个县(市)领导班子共228个,领导干部1208人,其中地级干部27人,县(处)级干部727人,科级干部454人。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提出意见6186条,自我批评内容6336条。吸收近7万人次的干部群众参与配合,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29910条。
   十九、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000年12月,抚州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拟从2000年冬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县(区)部门、乡镇、村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1年12月,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市委决定,从当年冬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村级和乡镇站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村级和乡镇站所学习教育活动的对象是: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乡镇站所在职干部职工(含聘用)、乡镇居委会在职干部职工,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乡镇站所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达到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理清发展经济思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党支部凝聚农民群众的物质基础;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良好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村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十、抚州撤地设市 2000年8月,根据省政府《关于撤销抚州地区设立地级抚州市的通知》,地委作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成立撤地设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办事机构,启动撤地设市工作。2000年10月10日—12日,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0月20日在抚州市体育馆举行地级抚州市成立庆祝大会,宣告抚州市正式成立。
   抚州撤地设市庆典(2000年10月) 二十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1月,市委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历时一年半,至2006年6月基本结束,共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为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第二批为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第三批为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通过教育,广大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二十二、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一大”:就是确保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1%,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0%以上;到2012年,受灾森林基本得到恢复,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5%以上。“四小”:一是市、县(区)城区绿化。到2010年,市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绿地率分别达到36%和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0.5平方米和10平方米;二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到2010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5%,绿地率达到10%。三是农村自然村绿化。在田边、路边、渠边、沟边栽植乔木或经济树种,形成农田林网或林带。到2010年,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乡村全面绿化。四是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矿山绿化。到2010年,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铁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国道、省道干线绿化率达到80%,县乡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0%,江河渠道绿化率达到60%。到2010年,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要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和市城区可视范围内矿山全面实现复垦复绿。因工作成绩突出,抚州市被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先进设区市,并获得“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二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自2009年3月开始,抚州市先后参加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开始,到当年8月结束,活动涉及市县(区)党政机关;市县(区)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1643个单位。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从9月开始,到2010年2月结束。活动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以及部分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全市参加活动的单位共举办学习培训班次7200多期,培训党员干部6万多人次,累计解决突出问题2.6万多个,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和长效机制6500余个,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8万余件。
   二十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4月,市委开展以“创建赶超堡垒,争当进位先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主要采取部门包乡(街道)、干部包村(社区)、党员包户的方式,组织市、县、乡、村党员干部开展下基层活动。2011年全市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入,以开展“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幸福抚州”为主题,以“送政策、送科技、送服务、送温暖”和“治懒、治散、治乱、治庸”为内容,全市1.6万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收集民意、排查矛盾、解决问题,为民办好事实事9000多件。
   二十五、开展“三大战役” 2011年9月,在抚州市第三届党代会上,市委作出打好工业攻坚战、县城经济发展大会战、跑项增资攻坚战”三大战役的决策部署。为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抚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同年10月上旬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市委还出台一系列过硬的举措:支持金巢经济开发区发展25条措施,建立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机制;简政放权,再次下放,委托引项审批权限到县(区),依法取消暂停6项审批收费事项;强化专评引导,创新县城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奇涵
相关人物
曾燕堂
相关人物
刘景宽
相关人物
章应昌
相关人物
许瑞芳
相关人物
李干
相关人物
郭忠仁
相关人物
钟赤心
相关人物
刘景宽
相关人物
舒同任
相关人物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抚州市
相关地名
临川县
相关地名
东乡县
相关地名
南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