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居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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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4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居民消费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5
页码: 336-350
摘要: 民国时期域内城镇居民饮食普遍为粗菜淡饭,以大米为主食,但贫苦群众常常干稀搭配或兼食红薯、芋头、荞麦粉、萝卜、南瓜等杂粮。副食中食油以菜子油、茶油和猪油为主,鸡、鸭、鱼等食品平常很少消费,猪肉和蛋类的消费量也有限。
关键词: 抚州 居民消费

内容

一、城镇居民消费 (一)消费水平 民国时期域内城镇居民饮食普遍为粗菜淡饭,以大米为主食,但贫苦群众常常干稀搭配或兼食红薯、芋头、荞麦粉、萝卜、南瓜等杂粮。副食中食油以菜子油、茶油和猪油为主,鸡、鸭、鱼等食品平常很少消费,猪肉和蛋类的消费量也有限。衣着以土棉布为主,此外还有夏布、缎青布,穿绫罗绸缎者极少,服装款式单一,色调灰淡。鞋、袜多为自制,衣着褴褛,补丁叠补丁者屡见不鲜。居民家中日用器具简陋,土砖垒灶,盆、桌、凳、橱之类多为竹木自制。“吃饭用陶碗,担水用木桶,照明靠松光,睡觉架铺板”是普通家庭生活用具的真实描写。
   民国20年(1931)以前,市场均以银元为单位计价。各类物资在市场出售无统一牌价,时涨时落,随行就市。以宜黄县城商品零售价(中价)为例:稻谷每担1.6元,猪肉每市斤0.14元,茶油每市斤0.2元,薯粉每担3元,食盐每市斤0.2元,夏布每匹3元~4元,土棉布每匹(30尺左右)2.7元,胶鞋每双0.8元,煤油每市斤0.2元,火柴每盒0.02元。
   民国21年—23年(1932—1934),国民党政府对红军进行军事“围剿”,物价猛涨,稻谷每担3元,上涨87.5%;猪肉每市斤0.2元,上涨42.86%;食盐黑市价每市斤达4元,上涨20倍;煤油黑市价每市斤1元,胶鞋每双4元,火柴每盒0.1元,均上涨5倍。
   民国26年(1937)市场物价趋于稳定,宜黄县城商品零售价格(中价):稻谷每担3.5元~4元(法币,下同),细棉布每尺0.1元~0.12元,夏布每尺0.1元,棉花每市斤0.4元,猪肉每市斤0.2元,牛肉每市斤0.15元,食盐每市斤0.2元,白糖每市斤0.2元,青菜每市斤0.02元,煤油每市斤0.2元,肥皂每条0.1元,火柴每盒0.02元,毛巾每条0.2元。
   抗日战争时期,法币贬值,物价飞涨。至30年(1941),主要商品比26年上涨3倍~6倍。
   1937年—1941年抚州区域城镇主要商品物价对比 表3—6—34 注:以1937年价格为100 为保障公务人员生活所需,抚州专署和各县政府奉命对公务人员实行生活津贴制度,其津贴标准因物价上涨程度而异。临川县政府于民国32年(1943)对临川城区市场主要消费品规定销售价格,并对其中的谷物、衣料、燃料等31种日常生活必需品实行限价。然而,终因国民政府大量印发钞票,法币贬值,物资缺乏,市场供应紧张,加上不法商人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物价犹如脱缰之马无法控制。尤其是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发动内战,军费开支庞大,于是滥发纸币,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35年冬,宜黄县大米每市斤600元(法币),面粉每市斤1200元,猪肉每市斤2400元,牛肉每市斤2200元,麻油每市斤2200元,白土布每匹9万元。37年物价继续上涨,临川县城大米每市斤售价高达31.2万元,猪肉每市斤售价达到120万元,居民叫苦连天。36年1月的物价是26年底的8126倍,是年底,涨至80486倍。
   1947年抚州区域主要商品零售物价指数 表3—6—35 注:以1937年12月价格为100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加强黄金、银元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紧缩私营工商企业信贷,稳定币值,工农业生产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市场消费品供应不断增加,物价逐渐稳定。消费水平逐年提高,消费品零售额由1950年的2855.7万元增加至1957的8239万元,年均增长26.9%。但这一时期的提高仍带有明显的恢复性质,与实际生活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从1953年开始,实行定量供应,每人每月供应植物油0.25千克。1954年又定量供应棉布,每人每年5.66米(实际定量为5.16米),次年增加为8.33米。1953年—1957年,临川县对县直5个单位15户家庭进行典型调查,年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7.26元,布料以绒布、纱卡、府绸为主。1955年8月,城镇居民开始实行粮食“以人定量,归户计算;指标到户,凭证供应”政策,职工按分类定等级标准,干什么工种,吃什么定量。同年开始在抚州市居民和城郊菜农中实行猪肉定量凭票供应,每人每年4千克。此后各地城镇均实行凭证、限量、定时、定点供应猪肉,出现居民半夜排长队买肉现象。
   1958年—1962年,由于“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的影响,国民经济严重失调,基本建设投资过大,重工业偏重,轻工业偏轻,生活必需品缺乏,市场供求关系失调,商品严重不足,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一度出现停滞甚至下降。主食中的大米定量供应偏低,口粮不足,杂粮增加,曾一度实行“瓜菜代”“干稀结合”。副食品全面短缺,肉、油、蛋等的消费严重不足。1956年抚州市国营商店销售猪肉603.6吨,到1959年降至259.5吨,该市1958年以前每人每年供应猪肉4千克,1961年一度降至每人每年1.8千克。1958年全区城镇居民消费植物油8.5万千克,1961年降至4900千克,1962年再降至4000千克。1959年—1962年,国家对居民每人每月供应植物油由1958年的0.25千克降至0.15千克。市场物价上扬,大米每千克1.20元~1.40元,菜油每千克8元,猪肉每千克6元~8元,鸡蛋每个1元,蔬菜供应十分紧张。5年间,农村副业停止,乡村集市贸易关闭,城镇个体商贩并入国营商业,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年均仅增长6.3%,其中1961年比1960年下降21.3%。从1962年起,对部分日用工业品实行购货券供应,抚州市凭票、证(卡)或购货券供应的商品有100多种。同时,在保证平价供应的基础上,对针织品、自行车、手表、糖果、糕点、卷烟、茶酒等商品实行高价供应,价格大体高于平价的3倍,致使市场物价上扬。
   1963年—1965年是国民经济全面调整时期,经济形势明显好转,居民收入有所提高,消费购买力逐渐增强。同时开放集市贸易,增加商品供应,植物油供应每人每月恢复到0.25千克。此外,逢国庆、元旦和春节,每人增加供应节日食油0.1千克~0.25千克,并逐步取消高价、议价销售,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7.4%。
   “文化大革命”期间,又延缓和推迟了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进程。由于否定商品经济,集体商业控制发展,商业人员下放农村。在乡村取消农民自留地和农村家庭副业,集市贸易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社员上市出售的红薯、玉米、柴火、肉、鱼、禽、蛋等也被视为“参与黑市”而受批判,造成流通渠道单一,网点减少,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购销增长缓慢。1968年与1965年相比较,全区食糖销售量下降23.5%,卷烟下降90.7%,酒下降12.2%,水产品下降246.1%,食盐下降83.8%。由于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商品来源严重不足,消费品市场全面紧张,凭票定量供应种类陆续增多,群众排队购物场景随处可见。1972年全区恢复棉布定量销售,每人年定量供应15.3市尺。
   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抚州地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采取一系列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倾斜政策:一是进行补偿性的工资调整和恢复,建立奖励、津贴制度,采用浮动工资、超产奖励、计件工资、年终奖等比较灵活的工资分配形式,不仅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使职工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大力倡导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放松对收入的宏观控制,扩大居民收入渠道;三是扩大就业面,多渠道安置待业人员,减轻居民家庭负担;四是允许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从而使居民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1979年—1984年间,域内市场供应尚不十分宽裕,还存在各种延续的票证,有粮票、煤票、肉票、油票、面票、棉花票等。城镇居民消费也只是在数量上有一定的增加,自由选择的范围不宽,消费领域狭窄,仅局限于吃穿等生存资料。1980年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76.07元,至1984年增加为548.91元,年均增长9.19%。居民消费的顺序是吃、用、穿、娱、烧,购买的对象主要是基本生活资料,吃的方面增加一些副食品数量,穿的方面很少有人穿打补丁衣服,一些中档耐用消费品如黑白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等电器产品开始进入居民家庭。1985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商品供应日益丰富,除粮食外,所有商品全部敞开供应,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不再表现为消费量的增大,而转变为消费质量的改善与提高,高、中档耐用消费品如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成为消费热点。但是,这一时期出现的经济过热、货币发行过多、国民收入超分配、流通秩序混乱、物价上涨过快等问题也给居民生活造成不稳定因素。1988年夏季国家全面推进价格改革,由于各项政策不配套,宣传解释不到位,域内和全国各地一样,程度不同地发生抢购挤兑风潮,抚州市在1988年发生3次抢购风潮。同年9月后,国家实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措施,通货膨胀迅速得到抑制,居民消费心态趋于平稳,市场供应恢复正常。1990年,居民生活费支出876元,比1985年增长71.09%。城市零售物价总指数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比1989年分别下降19.1个和18.6个百分点。居民在吃的方面讲究营养,粮食消费比重逐渐下降,肉、禽、蛋等营养丰富的食品比重增加,每年人均消费食用植物油3.48千克,猪肉21.12千克,鲜蛋3.36千克,水产品6.6千克。穿着由“一衣多季”改为“一季多衣”,式样单一、色彩单调的服装被款式多样、绚丽多彩的时装代替。居民日用消费品的需求变化更为突出,风行一时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已基本趋于饱和,洗衣机、录像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已进入普通居民家庭。这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居民购买力最旺盛的时期。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以年平均3.41%的速度递增。居民生活水平已跃过温饱线向小康水平过渡。
   1991年—2000年,城镇居民家庭收入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居民消费也趋于活跃。1991年,消费品零售额比1990年增长11.40%。其中,吃的商品增长10.39%,穿的商品增长10.41%,用的商品增长12.22%,表现在居民生活费支出上,比1990年增长45.32%。1993年消费品市场进一步繁荣,在各类消费品销售中,吃的商品如植物油、水产品、酒、猪肉等有较大增长,粮食、食糖有所下降;穿的商品中,各种成衣消费量增长;耐用消费品中,彩色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电冰箱等有所增长。1994年城镇居民生活费支出2031元,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17.41亿元,比1993年增长35.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但是,由于前两年社会需求增长过快,国家政策性调价和一些影响物价的宏观改革措施出台,使市场价格大幅度上升,1993年—1995年连续3年以两位数的速度攀升,其中1994年抚州市居民生活费用物价指数为123.1%,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二个高峰。90年代后期,消费品市场供应充足,200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2.6亿元(临川市和各县城的零售额),市场物价涨幅回落。从1995年开始,连续几年居民生活费用物价指数走低,到1998年降至98.9%,至2000年才回升到100.6%,2000年城镇居民生活费支出为3471元,比1995年增长43.43%。
   2001年—2005年,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市委、市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始终把关心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及其他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摆在重要位置,市场上货源供应充足。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在大量商品走出国门的同时,国外产品也大量涌入中国市场,使居民消费选择面大大增加,促进了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全面提升。此外,“十五”期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平稳波动也为抚州市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全面提升营造了良好外部条件。抽样调查资料表明,2005年抚州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5151元,比2000年的3471元增加1680元,增长48.4%,平均每年增加372元,年递增率为8.2%,比“九五”期间年递增率7.5%快0.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2005年实际比2000年增长40.7%,年递增率为7.1%,比“九五”期间年递增率6.5%快0.6个百分点。
   2006年—2011年,国家对商品购销政策、流通渠道、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2010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72亿元,较“十五”末的2005年增长124.6%,年均增长17.6%。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33.4元,比2005年增加8231.84元,增长97.96%,消费支出10155.19元,比2005年增加5004.35元,增长97.16%。受国家政策拉动,全市汽车销售量增加,销售额增长,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9.4辆,越来越多的人圆了“轿车梦”。新型网络购物已成时尚,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由于收入增加,新款手机、彩电更新换代加快。截至2011年年底,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移动电话209.4部,家用电脑79.3台,彩色电视179.3台,空调器100台,摄像机5.7台。以上数据表明,人民生活水平已经上了一个新台阶。
   1985年—2011年末全区(市)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表3—6—36 注:缺1989年数据,2000年以后收录机改为录音机 (二)消费结构 不同时期,由于域内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内容、数量、质量不同,各类生活用品占总消费支出比重亦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消费结构。从民国年间至2011年,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经历贫困型.→简朴型→粗放型→ 集约型的发展过程,逐渐由低层次结构向中层、亚高层、高层演变,表现在居民的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逐渐下降,而穿、用、娱等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逐渐上升,消费领域不断拓宽,消费结构趋向优质合理化。
   民国时期,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绝大部分集中于简单的食物、衣着和烧、住等基本生存资料,食物占生活费总支出的比重很大,消费顺序为吃、住、烧、用、穿。在粮食消费中大米约占2/3,薯、芋、麦等杂粮约占1/3。该时期的消费内容极其简单,消费支出十分贫乏,属贫困型消费结构。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1978年,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商品,在国家有计划供应的前提下,逐步得到基本满足,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有所改善,但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生活比较简朴,消费支出投向单一,目标集中于吃穿及日用必需品等生存资料,食物支出额占生活费总支出额的比重仍然较高,穿着、日常用品等方面消费资料所占比重很小。1952年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棉布4.06米,到1978年人均消费5.31米。高档耐用消费品所占比重甚微,如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等到1953年才开始有销售,1957年全区仅销售自行车897辆,缝纫机405架,收音机278架,手表1589只。该时期居民的消费顺序是吃、穿、烧、用。从商品类别构成看:食物消费中,粮食消费占相当大比重;衣着消费中,面料以棉布为主,成衣率很低,鞋类以胶鞋和布鞋为主;日用品消费以日常所需的牙刷、牙膏、肥皂、脸盆等基本生活用品为主,高档耐用消费品少。1978年全区城乡每百户家庭购买自行车2.7辆,缝纫机1.53架,收音机2.94架,手表3.85只;燃料消费以柴草和煤为主。在此期间,非商品支出所占比重虽然较大,但消费内容贫乏,主要集中在房租、水电和交通费支出上。该时期属简朴型消费结构。
   1979年—1990年,城镇居民收水平有大幅度提高,消费支出投向仍然集中于吃穿用等生存资料,但消费数量不断增加,消费结构转变为粗放型。这一时期的消费带有明显的补偿性,其特征显现为消费品在数量上作粗放增加,但质量档次不够高。1985年—1990年,居民用于吃穿用的支出增长较快,其中,食物消费年均增长41.6%,衣着消费年均增长26.4%,日用品消费年均增长21.3%,医疗保健消费年均增长139.3%。从商品类别看:在食品消费中,粮食比重下降,副食品和烟酒茶等比重上升。粮食比重由1985年的19.22%降至1990年的10.66%,而副食品和烟酒茶等食物消费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在衣着消费中,各类布料比重降低,成衣比重上升,布料所占比重由1985年的5.16米降到1990年的3.08米,而各类成衣所占比重则由1985年的1.44件上升至1990年的1.57件,布料和服装质地以化纤和呢绒为主。在日用品消费中,高档日用电器消费品的使用出现热潮,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电吹风机、电炊具等成为热门消费品。在文化娱乐用品消费中,黑白电视机、收录机、彩色电视机成为消费重点目标。
   1991年—2000年,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投向呈集约状态,生存资料在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下降,享受和发展资料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上升,消费水平的提高表现为消费质量的改善,购买力向“高、新、精、多功能”的消费资料密集地投放,消费兴趣开始集中于家用电器,特别是信息类高档耐用消费品。消费支出金额的比例顺序为:吃、娱、住、用、穿、烧。集约型的消费结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用于购买商品的支出比重下降,用于购买商品以外的支出比重上升。1991年—1993年,居民用于购买商品以外的支出占生活费总支出比重为8.91%,比1985年—1990年平均上升4.34个百分点。居民在物质消费基本满足的同时,注重追求生活的方便程度和精神文化方面的享受。
   吃穿比重逐步下降,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比重逐渐上升。1991年—1997年,居民食物支出占生活费总支出的56.82%,衣着占9.14%,分别比1985年—1990年下降1.29百分点和1.52个百分点;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平均占8.37%,比1985年—1990年平均上升3.65个百分点。2000年,居民食物支出进一步降至占生活费总支出的48.03%,衣着则上升为9.51%,娱乐、教育文化、服务上升为12.93%。
   衣着消费呈现新格局。1991年—2000年,居民衣着消费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普通面料减少,中高档面料增加;二是自制服装减少,成衣购买量增加,即使自制服装也追求新款式、时装化,成衣消费追求品牌、品位。城镇居民的穿衣观念由注重“结实耐穿,一衣多季,一套多年”,转向讲究“美观时髦,一季多衣,一年多套”。2000年末,每百户家庭拥有毛皮大衣28件,呢大衣134件。
   购买中高档家用电器的开支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上升。1991年—2000年,居民着重增加日用家电和文娱用家电的消费开支,80年代中期以前的“三转一响”“老四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已在部分居民家庭中被淘汰,80年代中后期的“新五件”(电风扇、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也加快了升级换代步伐,彩色电视机向29英寸以上宽屏晋升,组合音响、电话、空调、摩托车、家用电脑已进入普通家庭。2000年末与1990年末相比,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电冰箱(冰柜)由1990年18台升至84台,彩色电视机由14台升到98台,洗衣机由48台升至92台,照相机由10架升至18架,电炊具由40个升至88个。移动电话、摩托车、空调等高档耐用品分别增至32部、8辆和8台。
   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1990年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7.42平方米,2000年为11.43平方米,人均辅助面积8.75平方米,平均每人居住0.78间,2000年居民住房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支出比重比1990年增长11.17倍。同时,居住设施不断改善,绝大部分城镇居民家庭使用液化石油气,居住环境有较大改观,房前屋后、阳台窗前栽种各类花草、树木等。
   抚州市区居民小区 2001年—2005年,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城市居民的消费质量和消费结构也明显改善。生存资料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城市居民消费出现从只求量的满足到追求质的不断提高与更新的大飞跃。食品消费由吃饱向吃好和追求营养化、科学化、保健化及方便化方向发展。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2405元,比2000年的1667元增加738元,增长44.3%,年递增率为7.6%;2005年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6.7%,比2000年的48.0%下降1.3个百分点。从主要副食品消费量看,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猪肉消费量为30千克,比2000年增长69%;家禽11.8千克,增长13.9%;鱼虾10.5千克,增长16.5%。衣着消费讲究舒适、时尚、品牌和个性化。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衣着消费433元,比2000年的330元增加103元,增长31.2%。耐用家电商品拥有量迅速增加,更新换代步伐加快。以新型家用电器产品为龙头的各种耐用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寻常百姓家。城市居民的消费内容和消费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也随之悄然发生变化。以彩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为代表的“四大件”,已逐步淡出“四大件”的宝座,空调、移动电话、家用电脑、家用汽车已成为新的“四大件”。至2005年末,城市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空调46台,移动电话96部,家用电脑30台,接入互联网的家用电脑18台,家用汽车0.67辆。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大大改善。2001年—2005年,市委和市政府对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十分重视,千方百计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房地产业有长足发展,大批住宅竣工,每年都有大批居民家庭告别低矮、破旧、设施简陋的住房,迁入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楼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城镇居民愿意把更多的货币投向住房消费领域。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用于居住方面的支出为633元,比2000年的326元增加307元,增长94.1%。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05年为25.6平方米,比2000年的平方米增加5.4平方米,增长26.6%。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还表现在居住环境的改善和居住配套设施的完善上。至2005年,居室内有浴室、卫生间的家庭所占比重为76%,96%的城市居民家庭用上独用自来水,100%的居民家庭用上液化石油气,60%的居民家庭购买房改房,18%的居民家庭购买商品房;64%的居民家庭对住房进行装修,平均每户装修花费为9490元;2%的居民家庭拥有单栋住宅,拥有两居室及多居室户所占比重为88%。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提升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消费选择。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用于文化、教育、娱乐及服务方面的支出为573.33元,比2000年的449.17元增加124.16元,增长27.6%。其中,用于教育方面的消费2005年为291.7元,比2000年的228.5元增加63.2元,增长27.7%。随着交通和通讯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居民花费在交通和通讯方面的支出大幅增长。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用于交通方面的支出为134.2元,比2000年的78.7元增加55.5元,增长70.5%;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用于通讯方面的支出为336.0元,比2000年的178.3元增加150.7元,增长88.4%。
   抚州市居民住房 2006年—2011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不断改善,逐步向消费需求多元化,消费结构合理化方向发展。在追求物质生活质量的同时,追求充实的精神生活,人民生活水平正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食品消费由量的满足转向质的提高。2011年与2005年相比,城市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消费支出从2405元增加到4782.61元,增长98.86%。从食品消费构成看,人均消费粮食支出从231.32元增加到446.94元,增长93.23%;油脂消费支出从110元增加到191.91元,增长74.46%;肉禽蛋类消费支出从655.78元增加到1652.3元,增长151.96%;水产品类支出从133.24元增加到255.3元,增长91.6%;蔬菜类支出从269.49元增加到544.6元,增长102.08%;干鲜瓜果类支出从153.35元增加到353.52元,增长130.53%。衣着消费档次从中、低档提升到中、高档,少数高收入人群更是进入超高档;衣着消费支出970.55元,比2005年增长124.39%,衣着消费占生活费支出比重由2005年的8.4%提高到9.56%,提升1.16个百分点。城市居民的住房朝着宽敞明亮、装修高档、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的方向发展,有相当多家庭在拥有旧房基础上,再买高档新房,旧房用来出租,增加收入。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6.89%;住房已装修比例由2005年的64%上升到2011年的94.34%,上升30.34个百分点;居住三居室以上住房的比例由2005年的22.0%上升到2011年的30.19%。城市居民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大幅增长,支出比重明显上升。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97.48元,比2005年增长108.28%。家庭设备及服务消费支出有大幅增长,2011年比2005年增长2.04倍。“十一五”时期,抚州市道路、通讯设施进一步改善,为城乡居民提高交通通讯消费水平创造条件。城市居民已经不满足于将摩托车、助力车作为家庭交通工具,纷纷将目光瞄准家用小轿车,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中拥有家用汽车9.4辆。同时,通信业发展迅速,手机普及到城市和乡村的每个角落。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用于交通通信支出828.67元,比2005年增长76.24%,每百户城市住户拥有移动电话209.4部,增长137.95%。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文化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城市公共娱乐设施不断完善,居民在追求物质生活质量的同时,精神生活质量也得到明显提升。城镇居民闲暇生活也日趋丰富多彩。从清晨的提笼遛鸟、舞剑、习拳,白天的茶社书屋、音乐书吧,到日落的围棋、滑冰、跳舞、游泳、种花养草、上网,异彩纷呈的文化娱乐生活陶冶市民的情操。随着知识经济大潮的迅猛冲击,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智力投资的花费大幅度增加。2011年城市居民教育支出为826.73元,比2005年的291.69元增长2.83倍。
  1985年—2011年全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费支出情况表3—6—37 单位:元 1985年—2011年全区(市)城市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情况 表3—6—38 单位:% 二、农村居民消费 (一)消费水平 民国时期,受收入水平和消费环境限制,乡村居民消费极为简约。据民国21年(1932)《乐安县各地十项状况调查表》反映:该县各区乡商店不多,资本最高者也只有千余元,以经营杂货、布匹两业为主。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农户多数处于贫困境地,农民终年劳作只求温饱,普遍是“一身粗布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多数人缺少换洗衣服,夏不足以蔽体,冬不足以御寒。据崇仁县巴山、航埠、相山等乡镇调查,民国37年(1948),户平均有棉被2床,人平均有夹衣和棉衣1.7件。农民备受地租和高利贷剥削,普遍缺乏口粮,年人均口粮不足400市斤稻谷。仅在农忙时食干饭,农闲则多为菜煮饭或以薯、芋等杂粮充饥,大部分地方农民在寒冬季节每天只吃两餐。据调查,乡村农民日食三餐干饭的户数仅占14%,而稀、干搭食的户数则占86%。住房方面,贫苦农民大多居住土墙和竹筋泥壁屋,还有不少困难户住祠堂或茅棚,房屋大多破烂,不避风雨。崇仁县农村人均住房不足20平方米,并多半为富家所有。多数贫苦人家三四代人蜗居一土墙茅屋,每至寒冬之夜,即在屋内烧柴取暖,合家围火而眠。农民家庭用具古老简陋,一般以土砖垒灶,以木竹制瓢、盆、食筒(外出劳作携带饭菜的用具)和桌、椅等用具,以铁锅和陶钵、罐为炊具。室内摆设橱、桌、木床或竹床等三大件。厅堂设木制或竹制方桌和条凳、短椅。
   1950年—1978年,域内农业生产逐步发展,农民消费水平逐渐提高,但在一定时期内农民仍为温饱问题所困扰,灾年时有缺衣少食情况。1949年,抚州市郊区农民人均耗粮仅175千克,1952年为200千克,1957年增至230千克。1959年—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农民口粮消费水平一度下降,实行“低标准、瓜菜代”。尤其是乐安县“大跃进”时一度虚报浮夸之风盛行,造成群众口粮定量极低,难以饱腹,致使471人非正常死亡,6172人因饥饿而引发浮肿病。至1963年各地经济开始得到复苏,临川县农民口粮恢复至200千克,1965年增加为218.3千克。1966年—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农民人均口粮在250千克上下徘徊。1974年,宜黄县有超支户9462户,占参加分配总户数的29.9%,户平均超支217.92元。至1978年全区尚有超支户110267户,占参加分配总户数的20.93%,户平均超支95.56元。在穿着方面,50年代大都穿龙头细布、线布、纱卡;60年代人们崇尚化纤、混纺、灯芯绒等布料,脚穿纱袜;70年代转向涤棉、涤卡、凡尼丁等布料,脚上改穿尼龙袜,所有这些都是凭票购买,定量供应。
   1979年后,域内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区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消费能力逐渐增强。1988年全区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达37326万元(含生产资料零售额),由以往的“生存型”消费特征逐步转为“温饱型”消费。进入90年代,又逐步转入“小康型”消费。1997年,全区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亿元。全区农村住户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由1983年的257.80元,到1985年的313.50元,1990年623.64元,1995年1286.33元,1997年1573.85元,平均每年增长43.6%。在吃的方面,粮食消费量下降,肉禽蛋消费量增加,衣着由御寒转为美观;住房由土木结构转为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在用的方面,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早已成为农民家常之物,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电话等高档耐用消费品已进入部分农民家庭,农村文化生活也有极大改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总体而言,全区农民生活已脱离贫困进入温饱层,部分农民生活已达到小康水平。
   2000年—2011年,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消费水平也有大幅提高。“十五”末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3233元,比2000年增长50%,年均增长8.4%,比“九五”时期平均增速快2.4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支出1583.76元,比2000年增长59.4%;2011年达到3369.09元,比2005年增长127.72%。
   1983年—2011年全区(市)农村居民人均主要实物年消费量情况 表3—6—39 单位:千克 续表3—6—39 (二)消费结构 从新中国成立初至改革开放前,抚州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缓慢,消费结构变化甚微,基本上是维持温饱,即首先保证“吃”“烧”两项开支,其次才是“穿”“住”,很少考虑“用”的。农村居民大都以粗茶淡饭度日,填饱肚子就行,逢年过节或招待亲友才有些荤腥,平时的食品更加单一,有时甚至还填不饱肚子。农村居民用于衣着消费极少,多以购买棉布缝衣保暖为主,衣服的更新大多数要经过“老大穿新衣,老二着旧衣,老三老四套补衣”几个儿子轮番穿的过程。燃料消费以烧柴、草、煤为主,长期改观不大,一日三餐烟熏火燎,环境污染严重。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经济收入大幅增长,消费水平提高很快,消费结构也发生根本性变化。食品消费由求温饱向讲营养的多样化发展。1997年,全区农民人均食品支出937.11元,分别是1985年的4.7倍和1990年的2.3倍。在1997年的食品消费支出中,主食消费支出404.23元,占食品消费支出的43.13%,副食消费支出431.49元,占46.04%,超过主食消费支出2.91个百分点。2000年人均消费猪肉11.95千克,比1990年增长0.67%;鲜蛋2.68千克,增长32.67%;家禽1.99千克,增长65.83%;水产品3.61千克,增长65.59%;动植物油6.97千克,增长43.12%。食品消费中低脂肪、高蛋白的营养食品消费数量增多,饮食质量普遍提高,营养水平也随之增强。以往消费量一直不高,农民家庭几乎少见的各种水果、罐头、饮料及奶制品等在90年代消费量也有所增加,农村居民的食物结构趋于合理。随着轻纺工业的发展,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衣着向多样化、季节化转变,不仅数量增加,而且日趋追求服饰的舒适、美观。据抽样调查,1997年,农民人均穿着支出93.4元,占全年生活消费支出的5.96%,比1985年和1990年分别增加3倍和1.59倍。
   家庭设备用品消费,由低档易耗的“将就型”向中、高档“耐用型”方向发展,逐步从方便生活出发开始购买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风扇以及大衣柜、写字台等“实用型”家庭用品。80年代中期以后,黑白电视机、收录机等贵重品开始进入农民家庭。1990年以后,农村居民家庭购买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照相机及沙发、大衣柜等贵重耐用消费品的越来越多。至2000年底,每百户农村住户拥有黑白电视机72.33台,彩色电视机1.29台,收录机1.55台,摩托车32.59辆,电冰箱4.28台,照相机1.29架,录像机1.55台,洗衣机1.42,不少农村居民家庭安装电话。
   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各地农村土木结构住房愈来愈多地被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楼房所代替。1988年,全区农民人均用于住房投资93.45元,比1983年增长259.15%。平均每户新建住房6.41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的6.0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83年的11.04平方米增加到1988年19.31平方米,平均每人增加8.27平方米。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用于住房投资为193.8元,比1988年增长107.38%。平均每户新建住房1.68平方米,居民人均住房24.45平方米,开始由原来“简陋、狭窄型”,向宽敞、方便、舒适的方向发展。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越来越多,半数家庭已用上电饭煲等电化炊具。
   全区农民在改善衣食住行条件的同时,逐步冲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习惯,从封闭式生活向开放式的社会生活转化,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1988年全区农民人均文化娱乐用品消费支出12.40元,比1985年增长9倍多;学杂费10.46元,增长194.65%;报刊杂志2.58元,增长4倍多。90年代农民精神生活又有极大提高,2000年农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81.26元,比1988年各项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总和增长6.79倍。
   2001年—2005年,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饮食结构发生很大变化。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048.70元,比2000年增长156.4%,年均增长20.7%。表现为主食消费比重下降,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主食消费353.95元,占食品消费支出的30.3%,比2000年下降4个百分点;副食品消费480.15元,占食品消费支出的46%,比2000年增长1.3倍。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成衣化程度日益提高,用于穿着方面的消费逐年增多,并向成衣时尚化靠拢。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13.92元,比2000年增长50.7%,年均增长8.5%。其中,人均购买服装支出81.17元,比2000年增长73.6%,年均增长11.7%;购买面料支出1.62元,下降33%,年均下降7.7%。农村居民已由过去缺衣置衣的被动消费过渡到注重服装面料、款式及整体搭配的主动消费。农村居民普遍穿着的布鞋、胶鞋、凉鞋被各种皮鞋、旅游鞋、时装鞋所替代。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鞋、帽、袜类支出30.62元,与2000年的20.31元相比,增长50.8%,年均增长8.5%。“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十五”期间,为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抚州市加大对农村旧村改造、村庄整治建设的力度,使得农民住房消费大幅增长。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91.01元,比2000年增长102.5%,年均增长15.1%;年末住房面积人均29.55平方米,比2000年多5.1平方米,增长17.3%,年均增长3.2%。随着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农村居民一改过去买得起家电用不起家电的状况。2005年,农村居民百户拥有洗衣机2.7台、电冰箱8.1台、彩电80.2台,比2000年分别增长92.3%、89.3%、105.1%,年均增长14.0%、13.6%、15.5%。热水器、空调等耐用消费品成为收入水平较高农户的消费热点。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空调1台、抽油烟机1台、微波炉1台、热水器7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抚州市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极大地改善交通、通讯硬环境,为农民购买现代化交通、通讯工具铺平道路。手机、摩托车、汽车价格的逐年下调,也刺激了农村居民购买欲望,成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一个亮点。2005年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人均189.06元,比2000年增长163.6%,年均增长21.4%。2005年底每百户农户拥有摩托车49辆,手机44部,电话55部,比2000年均成倍增长。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用于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300.71元,比2000年增长65.9%,年均增长10.6%。2005年每百户农户拥有组合音响7台,照相机28架。
   2006年—2011年,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又有较大的变化。2011年农民人均用于食品的消费支出为1439.07元,比2005年增加911.88元,增长129.45%。在食品消费中,人均用于主食消费支出的增幅明显低于副食品和其他食品消费支出。从食物消费量看,粮食消费量略有减少,2011年人均消费粮食187.44千克,比2005年减少109.53千克,下降58.43%;家禽人均消费3.28千克,比2005年增加0.37千克,增长12.71%;动植物油消费8.55千克,比2005年增加2.97千克,增长53.22%;蔬菜人均消费231.13千克,比2005年增加110.51千克,增长91.62%;水产品消费6.06千克,比2005年增加1.28千克,增长27.84%。食品消费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改善,饮食结构更趋合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衣着消费基本实现成衣化和时尚化,很少有人买布料等原料自己加工衣服。2011年全市农民衣着消费支出人均为231.03元,比2005年增加117.11元,增长1倍。农民衣着消费观念已由耐穿、耐脏、御寒向求新、求异、上档次方面转变。农民越来越讲究衣着的款式、花色、质量,崇尚衣着的自然、休闲、舒适。一些款式新颖、色彩流行、突出个性化、多样化和时代感的服装备受年轻一代青睐。改善居住质量开始成为农户生活投资的重点。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类消费支出为532.24元,比2005年增加402元,增长3倍。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开始选择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农村新建住房也大多设施齐全,外部装饰和内部装修质量明显提升。2010年,农民在新建新购房屋中楼房面积占96.8%。农村居民住房价值由2005年的每平方米237元提高到2010年的251元,人均住房面积由2005年的29.55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41.83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有卫生设施的户数、有空调或取暖设施的户数均有所提高,家庭室内装饰装修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国家对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现代交通、通讯给农户生产、生活带来越来越多的方便,同时也促进农村消费水平升级。2010年全市农民用于交通和通讯的支出人均为380.67元,比2005年增加191.61元,翻了一番多。2009年初,受国家出台大幅度降低汽车购置税和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的影响,摩托车、自行车等传统家庭交通工具消费量日渐下降或增幅不大,而家用汽车消费趋热。移动电话新产品不断推出和价格的大幅下降,吸引更多农民购买,农民拥有移动电话数量迅速增加,成为通讯消费支出的新亮点。2011年,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91部,拥有摩托车63.77辆,分别比2005年增长108.31%和30.59%。家庭用品更上档次。2011年全市农民用于购买家庭设备和用品支出人均为216.69元,比2005年增加142.68元,增长1.92倍。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94.55台、电冰箱65.58台、洗衣机18.18台,比2005年分别增加14.29台、60.53台和15.45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广泛覆盖,2010年农民新农合参保率已达到99.2%。同时,农村居民对自身健康及保健的意识越来越重视,将更多的钱用于医疗保健支出,农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263.32元,比2005年增加161.5元,增长158.61%。
   1996年—2011年全区(市)农村住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结构 表3—6—40 单位:% 续表3—6—40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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