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47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居民收入 |
分类号: | F014 |
页数: | 14 |
页码: | 323-336 |
摘要: | 民国初年,官员薪俸沿袭清代制度,后来币制单位废“两”改“元”。县署官吏月薪:知事100元,司法课长30元,其他课长和司法课员24元,文牍、庶务、会计、收发各16元。工人工资,据民国23年(1934)的社会调查,域内布厂工人每月工资最高7元,最低3元; |
关键词: | 抚州 居民收入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