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婚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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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46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婚姻构成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5
页码: 303-307
摘要: 域内民间常俗为一夫一妻制,民国以前亦有少数富户一夫多妻。婚姻主要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妇女无婚姻自主,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盛行,贫穷人家抱养童养媳较普遍。结婚年龄盛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女子十六七岁就结婚,女子超过二十岁未婚即被看作是“老攸”。
关键词: 抚州 婚姻

内容

一、民国以前 域内民间常俗为一夫一妻制,民国以前亦有少数富户一夫多妻。婚姻主要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妇女无婚姻自主,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盛行,贫穷人家抱养童养媳较普遍。结婚年龄盛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女子十六七岁就结婚,女子超过二十岁未婚即被看作是“老攸”。
   民国25年(1936),江西农村服务区对南城县6个村庄2411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调查:初次结婚年龄多在15岁~19岁,共1244人,占51.6%;其次是25岁~29岁,共239人,占9.91%;20岁~24岁,共230人,占9.54%。男性初婚以20岁~24岁居多,共515人,占已婚男子总人数48.27%;女性初婚以15岁~19岁居多,共996人,占已嫁女子总人数74.1%;结婚最早者12岁,14岁以前结婚的有70人,绝大多数是女子,其中男子只有1人。40岁以后结婚者有10人,其中女子1人。在所调查的2411人中,结婚1次的有1992人,占82.62%;结婚2次的有376人,占15.6%;结婚3次的有29人,占1.2%;结婚4次的有8人,结婚情况未详的有6人。女子结婚2次以上者,多因丈夫早故子女太小,无以为生,不得不改嫁,或因年老无依靠,另找男人作“老来伴”;男子因结发妻子早故,又无子女,或因年老无伴,故多有再娶者。
   民国36年(1947),抚州在15岁以上婚龄人口中,未婚者只占12.99%。许多贫困家庭的男性,往往年过30方结婚,少数人甚至终生未娶。
   1947年各县人口婚姻状况 表3—4—19 单位:人 注:此表为15岁以上婚龄人口数 二、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5月1日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旧社会的封建婚姻制度,规定近亲不准结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结婚年龄男子最低为20岁,女子18岁,全区逐渐形成按法定婚龄结婚的风气。1981年国家依据形势的发展,修订公布新的婚姻法,规定男子最低结婚年龄为22岁,女子为20岁,由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把关,结婚夫妇必须办理婚前申请、身体检查、结婚登记等手续(2004年以后取消婚前身体检查)。
   20世纪50年代起,在干部职工中提倡晚婚,60年代开始在农村进行晚婚宣传,各县(市)政府积极鼓励晚婚,多数采取晚婚夫妇延长15天假期等办法,有的县(市)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晚婚要求,规定机关、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结婚双方,男满25岁,女满23岁。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域内有15岁以上婚龄人口2217715人,占总人口66.96%,其中,男性1138974人,占51.36%;女性1078741人,占48.64%。婚姻状况构成:未婚55.33万人,占婚龄人口24.95%;有配偶151.26万人,占68.21%;离婚1.13万人,占0.51%;丧偶人口14.04万人,占6.33%。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域内有15岁以上人口211.15万人,占总人口的59.1%,比1990年下降7.86个百分点。在婚龄人口中,男性106.41万人,占50.4%;女性104.73人,占49.6%,男性比1990年下降近1个百分点,女性则上升近1个百分点。婚姻状况构成:未婚35.17万人,占婚龄人口15.65%;初婚有配偶156.9万人,占74.3%;再婚有配偶4.44万人,占2.1%;离婚1.33万人,占0.63%,丧偶13.29万人,占6.29%。与1990年相比较,未婚人口下降9.3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增长8.19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增长0.12百分点,丧偶人口下降0.04个百分点。
   人口婚姻状况存在性别差异,未婚人口结婚年龄一般是男方比女方大,女性结婚早于同龄男性人口。因此,在未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1990年男女性别比为151:100,2000年为180:100。有配偶人口在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男女在数量上应是相等的,但由于受人口迁移的影响,有少数夫妻分居两地,形成有配偶人口不完全相等的局面,1990年男女性别比为100.02:100。此后,随着企业职工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男性青壮年纷纷外出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妇女则留守家乡,进一步加剧有配偶人口数不相等的局面。到2000年,域内初婚有配偶的男女性别比为96.33:100,再婚有配偶为89.03:100。离婚人口中,1990年男性占婚龄人口的0.81%,女性占婚龄人口的0.19%,到2000年则分别为0.43%和0.19%。男女离婚的次数应相同,但是,由于女性离婚后再婚率高,所以在离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在丧偶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1990年男女性别比为39.85:100,2000年为39.76:100。造成丧偶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的主要原因是,男性的平均寿命低于女性,丈夫往往比妻子早逝。
   未婚人口的年龄大部分在24岁以下,1990年15岁~24岁未婚人口占未婚总人口的94.97%,50岁以上未婚人口占0.55%,2000年这两组数字分别占未婚总人口的86.97%和1.47%。15岁~24岁未婚人口比1990年下降8个百分点,50岁以上未婚人口则增加0.92个百分点。
   在未婚人口的性别构成中,按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不足法定年龄已结婚的人口,男性占同龄人口的9.84%,女性占同龄人口的12.85%,2000年则分别为0.8%和1.61%,不及1990年的尾数。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重大变化,晚婚已成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风尚。
   未婚人口在同龄人口中所占比重,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一般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口结婚时间晚,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口结婚时间早。1990年15岁~19岁未婚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是:文盲、半文盲占84.68%,小学占89.75%,初中占95.97%,高中(含中专)占99.13%,到2000年则分别为95.65%、97.85%、99.3%和99.89%。在20岁~24岁人口中,1990年未婚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是:文盲、半文盲占18.76%,小学占26.85%,初中占38.26%,高中(含中专)占67.75%,大学占85.21%。到2000年分别上升为47.17%、36.88%、53.41%、72.6%和87.66%。1990年25岁~29岁未婚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重是:文盲、半文盲占3.95%,小学占3.360%0,初中占5.07%,高中(含中专)占8.86%,大学占21.80%。到2000年分别上升为15.05%、7.33%、11.12%、18.75%和25.43%。其原因主要是: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口进入社会经济活动时间较晚,前一段时间主要是学习,完成学业后才考虑婚姻问题,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口进入社会经济活动时间较早,结婚时间也就较早,特别是农村女性人口,晚婚比例较低,基本上是在20岁~23岁结婚,少数不到法定婚姻年龄就结婚。
   职业不同也给婚姻年龄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八大行业中,1990年15岁~19岁已婚人口占同龄人口比例较高的是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占10.41%,其中女性人口占同龄女性人口的21.18%。2000年其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大。
   在有配偶人口中,1990年男性有配偶人口占男性婚龄总人口的66.41%,女性有配偶人口占女性婚龄总人数的70.11%,男性大多数在24岁结婚,女性大多数在22周岁结婚。域内人口的初婚年龄是21.51岁,其中,男性22.57岁,女性20.46岁。2000年男性有配偶人口占男性婚龄总人口的74.31%,女性有配偶人口占女性婚龄总人口的78.55%,分别比1990年上升7.9个百分点和8.44个百分点。
   在丧偶人口中,1990年男性占男性婚龄人口的3.51%,女性占女性婚龄人口的9.31%。2000年男性占3.55%,女性占9.08%,与1990年基本持平。1990年40岁以上的丧偶人口增加较快,占婚龄总人口的6.1%,65岁~69岁人口中的丧偶比例最大,占同龄人口的39.93%。在35岁以前,丧偶人口男性多于女性,36岁以后,女性多于男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丧偶人口在45岁以后呈加快趋势,并且女性多于男性。
   在离婚人口中,1990年男性占81.66%,女性占18.34%,离婚人口占已婚总人口的0.68%,其中,男性占已婚男性人口的1.15%,女性占已婚女性人口的0.24%。2000年男性占离婚总人口的69.22%,女性占30.78%,离婚人口占已婚总人口的0.75%,其中,男性占已婚男性人口的8.27%,女性占已婚女性人口的0.44%。离婚人口中,22岁之前女性多于男性,23岁以后,离婚人数逐渐增加,而且男性人数增加较快。44岁以后,离婚人数逐渐减少。1990年抚州地区人口婚姻状况表3—4—20 单位:人 2000年抚州市人口婚姻状况 表3—4—21 单位: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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