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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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46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职业构成
分类号: C922
页数: 5
页码: 297-301
摘要: 明代以前域内全面性的人口职业构成无考。明嘉靖二年(1523),东乡县总户数29008户,其中农业户24724户,占总户数的85.22%;各色匠户1675户,占5.77%;军户2381户,占8.21%;其余为军官、校尉62户,僧道104户,儒、医53户。
关键词: 抚州 职业构成

内容

一、民国以前 明代以前域内全面性的人口职业构成无考。明嘉靖二年(1523),东乡县总户数29008户,其中农业户24724户,占总户数的85.22%;各色匠户1675户,占5.77%;军户2381户,占8.21%;其余为军官、校尉62户,僧道104户,儒、医53户。
   民国25年(1936)江西农村社会调查组对南城县第二区尧村、路东、古竹、云市、株良、祥兴6个村1012户4025人进行职业调查(调查人口占该区总人口的16.16%),各男女户长主业以从事农业生产居多,共482人,占47.63%;其次是手工业者147人,占14.53%;再次为经商者,160人,占15.81%;第四是以撑船、砍柴为主的粗工,84人,占8.30%;其余为家务劳动70人,占6.92%;教员5人,占0.49‰;从医11人,占1.09%;从政7人,占0.69%;无职业者20人,占1.97%;道士、算命及其他人员25人,占2.47%。
   该区14岁以上男子共1324人,以农为主业者656人,占49.54%;手工业200人,占15.10%;粗工132人,占9.96%;经商220人,占16.61%;道士、算命等33人,占2.49%;赋闲等40人,占3.02%。而以农为副业的70人,手工业135人,粗工325人,经商52人,副业占主业的45.6%。
   14岁以上女子1484人,以家务事为主业的1421人,占95.75%。副业以纺织较多,共216人,占14岁以上女子总数的14.55%。
   民国36年(1947)抚州各县12岁以上的职业人口838644人。其中,男421170人,女417474人。按行业分,农业277849人,占职业人口33.13%;工业37205人,占4.43%;商业40859人,占4.87%;交通运输5966人,占0.71%;公务16285人,占1.94%;自由职业者7890人,占0.94%;服务业218208人,占26.02%;其他职业6840人,占0.81%;无业人员227417人,占27.11%。1937年抚州职业人口情况表3—4—12 单位:人 二、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域内人口职业构成发生显著变化。从1957年到1983年,从事农村集体和个体劳动的人口比重,由37.3%下降为31.41%,下降6.11个百分点。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人口比重,由22.64%上升为43.45%,上升20.81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工业、交通运输的由3.15%上升为14.53%;从事服务性工作的由6.05%上升为8.06%;从事文化教育卫生工作的由0.94%上升为9.02%;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的由4.21%上升为5.17%。改革开放以后,城镇个体劳动者数量激增,占人口比重由1980年的0.05%上升至1983年的3.13%。
   90年代,域内人口职业构成又有较大变化。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域内在业人口共1795151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4.2%。其中,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劳动的占人口比重44.43%,工业生产的占人口比重3.98%,建筑业的占人口比重0.33%,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的占人口比重0.58%,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占人口比重1.66%,金融、保险业的占人口比重0.23%,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占人口比重0.37%,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占人口比重1.22%,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占人口比重0.96%。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到20世纪末,域内人口职业构成情况出现新变化。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此次人口普查数据是按全市10%的抽样比例统计,为便于比较,本卷按100%的比例换算全市人口职业构成数据),2000年比1990年,第一产业在业人口有大幅度下降,第二产业基本持平,第三产业则有大幅度上升。2000年全市15岁以上在业人口1600720人,占总人口比重44.8‰。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人口比重32.83%,比1990年下降11.6个百分点;采掘业占人口比重0.23%,制造业占人口比重2.85%;建筑业占人口比重1.22%,比1990年上升0.89个百分点;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占人口比重1.03%,上升0.45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贸易与餐饮业占人口比重2.45%,上升0.79个百分点;金融、保险业占人口比重0.27%,上升0.03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占人口比重0.03%,社会服务业占人口比重0.49%;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占人口比重0.02‰;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占人口比重1.23%;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占人口比重0.46%,上升0.09个百分点;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占人口比重1.29%,上升0.33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第一产业就业人口仍占主体,有54.26%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比2000年下降19.01个百分点。农业就业人口比重下降,表明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第二产业中就业比重为22.93%,比2000年提高12.77个百分点,表明工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行业。其中,工业就业人口比重达15.42%,比重提高7.99个百分点;建筑业就业人口比重占7.51%,提高4.7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为22.81%,比2000年提高6.24个百分点。在第三产业中就业比重最大的为批发和零售业,其次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以及教育行业,其他行业所占比重较低。
   从职业构成看,2010年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比1.03%,比2000年低0.55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占比4.73%,比2000年低0.49个百分点;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比2.99‰,比2000年上升0.57个百分点;商业、服务业人员占比14. 37%,比2000年上升7.37个百分点;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比54.17%,比2000年下降19.13个百分点;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比22.61%,比2000年低12.36个百分点;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占比0.11%,比2000年低0.12个百分点。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抚州市各职业人口中,以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最多,占54.17%;其次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占22.61%;第三是商业、服务业人员,占总数的14.37%。居前3位的职业都是直接从事体力劳动者,合计占就业人员总数的91.15%,表明全市就业人口绝大部分从事体力劳动。与2000年相比,居前3位的职业没有变化,三者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但3种职业的分布发生积极的变化,即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减少,向商业、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转移增加。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仍较低。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仅占4.73%,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的15%左右存在明显差距,一方面反映抚州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另一方面反映抚州知识密集型行业还比较少。与2000年相比,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反而降低0.49个百分点。
   三、在业人口性别构成 以民国36年(1947)和新中国成立后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为例,表明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度增加,男性比重不断下降。在业人口性别比由民国36年的166.38下降到1990年的121.26,2000年回升至123.86,2011年创出新高,达191.55。
   1947年—2011年部分年份抚州在业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表3—4—13 单位:人 注:2011年为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性别情况 四、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构成 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市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比1990年有很大提升,其中,大学本科人数增长107.91%,大学专科人数增长140.99%,高中(中专)人数增长21. 17%。文盲、半文盲人数降低2.5倍,受小学教育人数下降11.26%。在各种职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受教育程度最高,1990年和2000年,受过大学本科、专科教育的分别有12801人和28580人,占在业人口同等学力的62.47%和50.45%。其次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受过大学本科、专科教育的分别有4142人和9540人,占在业人口同等学力的20.61%和16.84%。但是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990年该类人员受过大学本科、专科教育的2554人,占此期在业人口同等学力的12.71%,到2000年增加至12910人,占此期在业人口同等学力的22.79%,比1990年增加10个百分点。
   各种职业中,农、林、牧、渔、水利系统人员受教育程度最低,1990年和2000年文盲、半文盲人口分别为357377人和99370人,占在业文盲、半文盲人口的95.59%和93.87%;受小学教育程度的分别为750378人和682220人,占在业人口同等学力的88.78%和89.81%。
   1990年、2000年抚州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情况 表3—4—14 单位:人 续表3—4—14 五、不在业人口状况 民国36年(1947),域内12岁以上无业人口有227417人,占总人口的19 14%。1990年有15岁以上不在业人口422564人,占总人口比重12.76%。2000年15岁以上有不在业人口510800人,占总人口比重14.3%,比1990年上升1.54个百分点。1990年、2000年抚州15周岁及以上不在业人口情况表3—4—15 单位: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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