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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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0175
颗粒名称: 建置区划
分类号: K921/927
页数: 2
页码: 141-142
摘要: 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南,抚州市南部,盱江中上游。介于北纬26°51'~27°21、东经116°09'~116°45'之间。东靠黎川县、福建建宁,南接广昌,西毗宁都、宜黄,北邻南城。东西长约60千米,南北宽约55千米,面积1913平方千米。县城所在地琴城镇距抚州城区100千米,距省会南昌200千米。
关键词: 南丰县 区划

内容

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南,抚州市南部,盱江中上游。介于北纬26°51'~27°21、东经116°09'~116°45'之间。东靠黎川县、福建建宁,南接广昌,西毗宁都、宜黄,北邻南城。东西长约60千米,南北宽约55千米,面积1913平方千米。县城所在地琴城镇距抚州城区100千米,距省会南昌200千米。2011年全县辖7个镇5个乡1个场,172个村民委员会,9个居民委员会,1332个村民小组,189个居民小组。县域春秋战国时期,先后为吴、越、楚属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属九江郡。汉为南城县,属豫章郡。三国吴太平二年(公元257)析南城南部置县,因境内常产嘉禾(一茎多穗稻谷),故称丰县,别号嘉禾;又因当时徐州有丰县,为避县名重复,方称南丰县,属同年新设的临川郡。南宋绍兴八年(1138)划南丰南境揭坊耆及天授、南丰、兴城3个乡另置广昌县。元至元十九年(1282)南丰县升格为州,直属江西行书中省。明洪武三年(1370)复降为县,属建昌府。此后历代虽有隶属更迭,但县域无甚变更。民国元年(1912)废除府州,南丰县直属江西省;3年属江西省豫章道;15年道废,仍直属江西省。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1930年4月成立南丰县苏维埃政府,隶属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同年10月隶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2年2月,南丰苏区和广昌苏区合并为南广县,隶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3年4月,南广苏区分设南丰、广昌,同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10月,苏区红军主力长征后,属江西省第七行政区。1949年8月17日南丰解放,新中国成立后隶属江西省抚州地区(分区、区、专区)。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南丰隶属抚州市。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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