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007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2 |
页码: | 98-99 |
摘要: | 民国初年,域内县以下区划沿清制,县下辖乡、都、里(图)。县城为隅、里(图)。18年,根据“县组织法”,域内各县县以下设区、乡(镇)、闾、邻四级,即5户为邻,5邻为闾。乡(镇)一般不超过千户,每区以10个~50个乡(镇)组成。当时南城县下辖6个区、黎川县下辖7个区、南丰县下辖6个区、乐安县下辖5个区、宜黄县下辖7个区、资溪县下辖4个区。 |
关键词: | 民国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