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修志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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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3079
颗粒名称: 四、修志始末
分类号: K256.4
页数: 2
摘要: 最后一部县志编修于清同治十年,至1985年达114年。建国后,我们党和政府极为重视编史修志工作。中共乐安县委继1960年编修《乐安县志》后,于1980年9月根据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决定由15人组成中共乐安县委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敖国华任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忠诚,县委常委、副县长邹怀浩分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谢芦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寿松任副主任,开始《乐安县志》的编纂工作。以后县委编史修志工作机构随着机构改革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有过多次的变动。同年5月中旬开始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志书虽已付印出版,但其中难免有谬误之处。
关键词: 修志 乐安县

内容

乐安建县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先后编修县志13次。最后一部县志编修于清同治十年(1871年),至1985年达114年。建国后,我们党和政府极为重视编史修志工作。中共乐安县委继1960年编修《乐安县志》后,于1980年9月根据国务院(1980)16号文件精神,决定由15人组成中共乐安县委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敖国华任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忠诚,县委常委、副县长邹怀浩分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谢芦生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寿松任副主任,开始《乐安县志》的编纂工作。
   以后县委编史修志工作机构随着机构改革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有过多次的变动。
   1984年11月由13人组成中共乐安县委编史修志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汪桂仙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毛明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杨三龙分别任副组长,杨三龙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寿松任副主任。
   198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5)33号文件精神,将县志编纂工作划归县人民政府主管后,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乐安县志编纂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钱家琪任主任委员,县委常委、副县长毛明瑞和政府办公室主任胡世汉同志分别任副主任委员。由胡世汉、熊寿松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1987年换届后,于同年10月又调整了县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由15人组成,县委副书记、县长钱家琪任主任委员,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明华和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瑞春分别任副主任委员,县志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董瑞春、熊寿松兼任。
   新编《乐安县志》的编纂工作于1981年4月动笔,先后经过组建队伍开展宣传、采集及整理资料、分工编写和反复修改四个阶段。
   1981年5月至1981年年底是组建队伍开展宣传阶段。同年5月中旬开始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先后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在召开各部门会议时,见缝插针,传达有关编史修志的通知精神,宣传编史修志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部署各部门按搜集资料提纲提供资料,与此同时,在城乡张贴了征集资料的通告,部分同志在家编拟《搜集资料提纲》和县志《编写提纲》;另一部分同志外出进贤、高安、武宁等县参观取经。
   1932年6月以前是采集和整理资料阶段,这一阶段按《搜集资料提纲》分批派人前往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浙江、福建及本省、地档案馆,查抄有关史料1169件,842万字(含县内专志资料642份,36.2万字),经过去伪存真的鉴别核实已入卡档案资料达424件,计431万字,与此同时,先后向中央首长邓颖超、李井泉、张爱萍、康克清、宋任穷、谭震林、萧华、萧克、龙飞虎、胡嘉宾等同志函索,提供一部分极为珍贵的革命史料。此外为了提高编史修志业务水平,先后派人参加武宁、武汉和江西师范学院举办的编史修志学习班学习,又组织力量对旧县志开始校译。
   1982年7月至1983年底,县志办工作重点除放在各口专志的编写方面外,同时开展了县志正稿的编写,组织了二百四十人的专志编写队伍,铺开了三十六个专志的编写工作,进一步为县志的编写充实了大量的资料。同时在反复修改的县志编写提纲的基础上,开始县志的《概述》和《自然地理编》的编写工作。1983年2月起,分别与南城、进贤县志办进行协作,开展志稿的互评活动。1983年底,在二改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有38章217节(约110万字)的讨论稿。
   1984年到1985年4月,县志办集中精力除陆续补充资料外,进一步开展县志(讨论稿)的修改工作,完成了三改稿任务。为了提高志书质量,聘请了华东师范大学历史教研室主任袁英光教授、省博物馆彭适凡馆长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邱涛同志、原抚州地区地志办副主任杨佐经同志为乐安县志编纂顾问。在修改过程中,对不符合志书体制较为突出的横排竖写问题作了妥善的处理。与此同时,于1985年9月再度派人参加了在南昌市梅岭举办的全省方志编写人员训练班进行学习,以提高修志人员业务水平。
   1985年4月24日,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将乐安县志下限从1981年延伸至1984年的通知后,县志办的工作重点又转移到搜集1982—1984年三年的史料方面来。6月,省志办朱祥清主任、王炯尧科长和地区史志办范茂之主任前来乐安指导修志工作,对《乐安县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后,县志办又结合实际进行了部分修改工作。
   1986年春,根据省、地史志办的要求,又将《乐安县志》下限由1984年延伸至1985年,县志办又忙于搜集延伸下限资料,修改内容。8月参加《玉山县志》学术讨论会后,又以玉山学术讨论会的精神,对《乐安县志》(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节的第四次修改工作。
   1987年5月从永修县志办参观学习后,吸收永修县志办的修志经验,加强了总纂工作并对部分章节又作了修改。在五改的基础上完成了县志送审稿报审,并于同年9月下旬在乐安召开《乐安县志》稿评审会。
   1987年10月起,根据《乐安县志》稿评审会上领导、专家、学者及兄弟县志办的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全面地、细致地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终审稿的修改工作。在完成六改的基础上,于1988年10月交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乐安县志》在编纂过程中,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王田有同志、姚公骞教授,省志办朱祥清主任、王炯尧科长,中共抚州地区史志办范茂芝、黎玉昌主任,乐安县志编纂顾问杨佐经等同志,多次来县审稿,县志编纂顾问袁英光、邱涛、彭适凡等同志也十分关心乐安县志的编纂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对提高志书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在编纂期间詹宝卿、詹准平、张霖声、缪凤翔、陈修濂等同志参加了编写工作;此外,邓木森同志等二百四十余人还参加了专志的编写。特别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关怀重视,在人力财力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从而使县志编纂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此,向曾经给予我们支持、鼓励、指导和协助工作的单位和同志,致以衷心的感谢。
   编修社会主义新型县志,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我们的理论和业务水平都难以适应。志书虽已付印出版,但其中难免有谬误之处。敬请学者、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正,是所感盼。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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