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3001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风俗 |
分类号: | K892.456.4 |
页数: | 5 |
摘要: | 乐安县位处边远山区,建国前,科学事业不甚发达,加之交通闭塞,与外界接触少,因而旧的风俗仍世代相传。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事业的深入发展,民情习俗发生了变化,一些恶风陋习正在逐步消除;社会主义新风尚正在逐步形成。第一节时节一、春节每年农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春节期间,家人欢聚共度佳节,此乃本县沿袭习俗。建国后,按照政府规定:春节法定假为三天,让干部、职工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每当清明节,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前往烈士公墓,献上花圈,凭吊英灵,并以此向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
关键词: | 风俗 乐安县 地方史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