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999 |
颗粒名称: | 一、宅居 |
分类号: | D675.6 |
页数: | 3 |
摘要: | 建国前房屋质量优劣悬殊,绅耆富室均华堂丽室,贫困之家多破壁残垣。特别是金竹、坪溪、谷岗等偏僻山区的农户多是杉皮盖顶、筑土为墙的矮小狭窄的棚屋。1950—1951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将各地的祠堂、庙宇和地主多余的砖瓦房分配给无房少房的贫苦农民。进入60年代后,人口逐渐增长,特别是城镇职工人口激增,城镇住房出现紧张现象。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县房管部门开始兴建简易结构的平房为职工宿舍。屋内是水泥地面,四壁粉刷洁白,光线充足,宽敞舒适。其他各村庄的新式农舍也日渐增多。至1985年,全县有12500户农民建造了新房,总面积达137.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为41.25万平方米。 |
关键词: | 宅居 用具 乐安县 地方史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