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分配
分类号: D024
页数: 1
摘要: 在县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有步骤地在苏区范围内进行土地分配。各村成立了分田委员会,根据每丘田的常年产量划分等级,在田里插上竹牌,写上地名、等级、年产量、谁属、分给谁字样。以村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好坏搭配,按人口平均分配。红军、干部家属分好田;地主、富农分坏田;最后,由村苏维埃主席宣布分田结果,将名单出榜公布,并由村苏维埃政府发给土地证。
关键词: 土地分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内容

在县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有步骤地在苏区范围内进行土地分配。各村成立了分田委员会,根据每丘田的常年产量划分等级,在田里插上竹牌,写上地名、等级、年产量、谁属、分给谁字样。以村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好坏搭配,按人口平均分配。红军、干部家属分好田;地主、富农分坏田;最后,由村苏维埃主席宣布分田结果,将名单出榜公布,并由村苏维埃政府发给土地证。
  1930年1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建立红色政权的苏区,要迅速开展打土豪、分田地。本县于同年3—6月,在竹溪、招携、善和等区、乡纵横60平方公里、26000多人口、58000多亩土地的地区,发动群众投入土地革命,没收地主、豪绅、祠庙的土地、山林,把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1931年春,本县又在中部,北自舟坊,南至望仙,东起稠溪,西到流坑、水南、牛田、峡圳等地24000多人口、96000多亩土地的地区,进行了分田。
  1932年,在坪溪、严杭、太平、南村、小池、万崇、谷岗、欧坊、东坑等地40000多人口、96000多亩土地的地区,进行了分田。到1933年,本县80%6以上的地区都进行了分田工作,总面积达250000余亩。
  山林是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的,有纸棚的竹山归纸棚所有;油茶山按茶子总产量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鱼塘等水面按户数、人口分配。
  1933年11月,第四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决定在土地改革地区,根据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开展查田运动”的指示,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并散发了《查田指南》文件。全县苏区开展了广泛的查田、查阶级运动。6月,仅王坊乡在查田运动中就查出地主、富农10余家;7月,又查出地主2家,查出田500多亩。还在一些出现偏差的地方,进行了纠正,做到符合政策,群众满意。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