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966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妇女组织 |
分类号: | D655 |
页数: | 1 |
摘要: | 1929年后,县、区、乡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均设有妇女运动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后改妇女部)。县、区妇运会设有妇女书记;苏维埃妇女工作委员会设有妇女主任;乡有妇女指导员。各级妇女组织都建立了妇女工农代表会,均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与男子一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
关键词: | 乐安县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组织 乐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