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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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6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组织
分类号: D665
页数: 4
摘要: 内容包括:农民协会、青年组织、工人组织、妇女组织、革命互济会、反帝拥苏大同盟。
关键词: 群众组织 农民协会 革命互济会 妇女组织 工人组织 青年组织

内容

第一节农民协会 1927年10月间,永丰中共党员陈兆鲲、陈甘澍先后化装来到本县池头村邱汉七家,与邱结拜兄弟为立脚点。以后又邀集10多名贫苦农民以“学国术”作掩护,秘密宣传革命道理,激发农民对革命的热情。后经中共赣西特派员袁振亚的批准,组成了“池头村秘密农民协会”(主席邱老),为本县西部党的地下活动据点。11月农协会员侦得三江口贩毒和抢购粮食奸商三人,将其物资截获,没收其银元,销毁其鸦片。
  1928年2月,永丰中共党员钟赤心又来到上罗村与邱志坚等利用该村“十八兄弟会”作掩护,以上罗小学为基地,秘密成立了“上罗村农民协会”。4月,赣西工农革命军第七纵队长吴江来到罗田村,结识了贫农刘方祥、刘阳兴、刘华祥、刘三祥等,组织了罗田村“穷人会”,先后发展会员40多人,随后扩大到罗陂、湖坪等地。
  第二节青年组织 1929年12月,本县竹溪区开始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吸收了60多名优秀青年加入共青团,成立了竹溪团支部组织。
  1930年上半年,招携、青里、严坊、善和等乡先后成立了共青团支部;南一区、南二区、东区成立了共青团区工作委员会。
  8月,全县第一次团代会在招携召开。正式成立了共青团乐安县执行委员会(简称少共乐安县委),并选举彭延龙为县团委书记。
  9月30日,少共乐安县委发表了《告石马藤田青年群众书》,号召永丰、藤田青年起来暴动,打土豪、分田地,有力地唤起青年参加革命。
  1930年底至1931年春,在肃反扩大化中,许多优秀团员和积极分子遭到杀害,团组织被严重破坏,至1931年6月,才得到恢复,并重新建立了金竹区团工委。
  1932年9月,在招携乡成立了少共乐安中心县委,以邓湘君为书记。
  1933年全县先后建立了竹溪、招携、湖坪、万崇、增田、望仙、金竹、水南、南村、太平、竹山、白石等12个区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均设书记和组织、宣传部长;儿童局设书记,乡设支部书记和组织、宣传委员。村设小组,全县有共青团员800多名。团组织在60多个乡里都建立起来了。
  第三节工人组织 1930年2月,乐安竹溪(南一区)、善和(南二区)、望仙(东区)先后建立了区工会委员会,下辖16个乡工人组织。会员达400余人。6月,成立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以邱汉飞为主席。
  11月,在招携召开了乐安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出席代表50余人,通过大会选举产生了乐安县总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和委员长,正式成立了乐安县总工会。以孙信河为工会委员长,谭呈生为组织部长,兰店生为总务部长,兰凤辉为宣传部长。
  1931年10月,成立了雇农工会,以张方庆为主席。
  1932年2月,为贯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进一步改善工人政治、经济生活待遇。2月,部分纸棚老板拒不执行劳动合同,使50%的工人失业,总工会发动工人揭发资本家不法行为,惩办为首者,将其纸棚收归国有。
  同月,在招携召开乐安县第二次工人代表大会,出席代表90余人,选举张连生为总工会委员长。同时成立了劳动介绍所和互济会。
  10月,全县第三次工人代表大会在前团召开。出席会议代表90余人,通过选举唐友顺为县总工会委员长,并选举张连生、江太阳、刘校华三人为出席全国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同时,还分别成立了店员手艺工会、纸业工会和雇农工会支部、工会小组。
  1933年3月,全县第四次工人代表大会在南村前团召开,与会代表100余人,选举了谭呈生为工会委员长,刘校华为副委员长兼组织部长,兰凤辉为宣传部长,兰店生任秘书。
  第四节妇女组织 1929年后,县、区、乡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均设有妇女运动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后改妇女部)。县、区妇运会设有妇女书记;苏维埃妇女工作委员会设有妇女主任;乡有妇女指导员。各级妇女组织都建立了妇女工农代表会,均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与男子一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同年,乐安县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陈桂珍担任。1930年改为妇女部,部长先后由杨秀珍、邓带金、丁年金、王娇之担任。同年,乐安县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先后由邱兰英、邓带金、王娇之担任。至1933年7月底,全县共有妇女党员255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9.5%。
  1931年1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公布了《婚姻条例》,本县苏区广泛进行宣传贯彻,提倡男女平等,结婚、离婚自由,反对包办、强迫、买卖婚姻;反对童养媳、望郎媳等封建旧礼教的婚姻制度。
  为保卫苏维埃政权,大部分男子参加了红军,广大劳动妇女担起了农业生产的担子,学会了犁田、耙田等各种农活,还帮助没有劳力的红军家属代耕。闲时参加夜校、识字班、读报组、俱乐部等活动,以提高文化知识。
  在扩军运动中,涌现出许多母送子、妻送夫的动人事迹。
  在历次反“围剿”的战斗中,妇女工作委员会组织妇女慰劳队、洗衣队、担架队,在护理伤病员等任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后方,发动广大妇女在赶做军鞋、打草鞋、认购公债、无偿退还借谷票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成绩。
  第五节革命互济会革命互济会是在党领导下的苏区群众互济互助的团体组织。凡年龄在16岁以上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都可自愿参加。
  1931年7月,本县互济会开始筹备。10月,在招携召开第一次互济会代表会议,正式成立革命互济会。选举刘辉汉为县革命互济会主任。
  革命互济会的主要任务是:发扬互济互爱,进行困难救济,活跃苏区经济,设法购进白区物资——食盐、布匹等。它的基金主要是从打土豪没收的部分财产中解决;其次是向会员收集会费。
  1933年,全县各区、乡先后建立了革命互济分会,年底参加互济会的人数占全县苏区总人口的60%。
  第六节反帝拥苏大同盟反帝拥苏大同盟是反对帝国主义,拥护社会主义苏联,实行武装保卫苏维埃的群众性组织。凡劳动人民不分种族、性别、文化程度都可自愿加入为盟员。
  1931年7月开始筹备,10月正式成立,以刘春洪为主任,下设组织部、宣传部。
  1932年11月1日,召开全县反帝拥苏大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刘名胜为主任,下设组织、宣传、总务、青年四部。全县各区、乡机关、学校、地方武装等单位都建立了同盟分会或支部,盟员占全县苏区人口的70%,盟员每月缴纳铜板一枚为会费。
  反帝拥苏大同盟的主要活动是发展组织;揭露帝国主义在中国横行霸道的罪行;宣传苏联十月革命的成就及和平外交政策;支援红军、保护苏维埃政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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