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肃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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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6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肃反工作
分类号: D65
页数: 1
摘要: 从1930年6月开始,在全县苏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肃反运动。9月,“赣东办事处”主任胡竹笙来到乐安,以“左”的面目出现,打着“肃反”的旗号,首先逮捕了早期中共党员曾友颜和进步知识分子张墨卿,并诬为“AB团”分子,惨遭杀害。由于党内“左倾”路线的错误,及“肃反中心论”的影响,夸大了敌人的力量,认为革命队伍中的“AB团”分子很多,以致 “肃反”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在革命内部产生了人人自危的局面。这就是乐安革命历史上空前罕见的极其惨痛的“乐安事件”。对反革命案件的侦查、逮捕、审判,严格执行司法程序。
关键词: 肃反工作 苏区 乐安县

内容

从1930年6月开始,在全县苏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肃反运动。9月,“赣东办事处”主任胡竹笙来到乐安,以“左”的面目出现,打着“肃反”的旗号,首先逮捕了早期中共党员曾友颜和进步知识分子张墨卿,并诬为“AB团”分子,惨遭杀害。
  由于党内“左倾”路线的错误,及“肃反中心论”的影响,夸大了敌人的力量,认为革命队伍中的“AB团”分子很多,以致 “肃反”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在革命内部产生了人人自危的局面。
  1931年1月,在招携设立了“红十二军办事处”后,混进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李勇资、金兰英等带着一连人从宁都来到招携,打着“红十二军办事处”的招牌,凭一份逼供的“AB团”黑名单,立即逮捕了县委书记邱珏,组织部长邱雄,独立团团长张英,南一区肃反办事处秘书董日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林立,招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谭务七等革命干部和群众董宁四、董老园、董活菩萨、张席昆等500多人。施用各种惨无人道的火刑,鞭笞、针刺等酷刑。先后杀害了200多人,其余准备次日用机枪扫射,幸好当夜驻招携独立团闻讯后冒雪营救,才免于难。这就是乐安革命历史上空前罕见的极其惨痛的“乐安事件”。
  为吸取沉痛的教训,1932年1月,本县成立了政治保卫局,在苏区政府内增设了裁判部和裁判委员会;尔后又在二分区设立了军事裁判部;1933年在县苏维埃政府内增设工农检察部。对反革命案件的侦查、逮捕、审判,严格执行司法程序。自1932年11月至1933年8月,在肃反工作中清洗了17名地主、富农和阶级异己分子,保证了肃反工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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