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96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政治保卫局 |
分类号: | D625.654 |
页数: | 2 |
摘要: | 1932年1月间,在省保卫分局直接领导下,成立了政治保卫局乐安分局,由刘友祥担任局长,陈俊义任副局长,蔡贞祥任侦察科长,姜玉林任保卫队长。仍由蔡贞祥任侦察科长,谢茂贞任保卫队长,同时,在县苏维埃政府内增设了裁判部。政治保卫局是与县苏维埃政府平行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它的职责与任务是负责苏区的肃反工作,保卫苏维埃政府,安定社会秩序,审理反革命犯罪及侦察敌情等工作。政治保卫局下设保卫队,有队员110余人,负责执行看守、押解犯人的工作。 |
关键词: | 区乡苏维埃政府 乐安县 政治保卫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