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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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5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政权建设
分类号: D625.564
页数: 6
摘要: 内容包括:县革命委员会;乐安县第一、二、三、四、五届苏维埃政府;乐、宜、崇三县苏维埃联合政府;政治保卫局;区乡苏维埃政府等。
关键词: 政权建设 区乡苏维埃政府 乐安县

内容

第一节县革命委员会 1929年10月2日,张英、廖丕文等策划和领导的乐安“靖卫队”起义成功后,为发展农村根据地创造了条件。赣西特委和吉安县委先后派邱珏、李贻谋来乐安领导革命工作。同月,在小金竹永福庵正式成立了“乐安县革命委员会”。由李贻谋、张英、张方说、曾友颜等9人组成。并选举了李贻谋为主席,张英为副主席兼土地部长,张武兰为组织部长,廖维城为宣传部长,张老兰为财政部长,廖丕文为军事部长,张大合为粮食部长,陈桂珍为妇女部长,曾友颜为秘书。
  第二节县苏维埃政府一、乐安县第一届苏维埃政府(1930.6—1930.11) 1930年6月,在中共乐安县委的领导下,先后建立了竹溪(南一区)、善和(南二区)、望仙(东区)等区苏维埃政府。为了扩大苏区,6月中旬,在招携港田召开了乐安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到会代表80多人,会议由县委书记邱珏主持,赣西南苏维埃政府派黄彬参加。选举产生了乐安县苏维埃政府,取代乐安县革命委员会,隶属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赣东办事处。以邓培元为主席,袁福昌为副主席,张保远为土地部长,张英为军事部长,邓翔开为财政部长,邓济民为裁判和肃反委员会主任,张大合为粮食部长,袁文炳为文化部长,陈必恭为秘书。
  二、乐安县第二届苏维埃政府(1930.11—1931.11) 1930年10月,县苏维埃政府机关搬到流坑。11月7日,在流坑董氏“环中公祠”召开了乐安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40余人,由县委书记邱珏主持,江西省行委、赣东行委派人莅会指导。主要议程是夺取乐安县城,向北发展,赤化全县;巩固发展农协,建立红色政权;开展打土豪、分田地、抗租抗债斗争。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乐安县第二届苏维埃政府,先后隶属赣东行委和赣东办事处。以邱雄为主席,袁福昌为副主席,刘三祥为土地部长,邓培元为军事部长,张美生为秘书,其余各部人员未变动。
  乐安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三、乐安县第三届苏维埃政府(1931.11—1933.2) 1931年10月,在招携“谭氏大宗祠”召开了乐安县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140余人。由县委书记余甲生主持。通过选举产生了乐安县第三届苏维埃政府和出席全国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隶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以袁福昌为主席,邓培元为副主席,杨长清为军事部长,邓翔开为财政部长,高春翔为粮食部长,彭牙王为土地部长,袁文炳为文化部长,刘文崇为卫生部长,王新福为劳动部长,王德元为工农检察部长,刘春洪为肃反委员会主任,颜恢先为总务部长;出席全国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有唐友顺、黄其祥、陈德民、王新福、袁冬金(女)。
  1932年9月,中共乐安中心县委成立后,乐安县苏维埃政府除政府工作人员部分调整补充外,仍由第三届苏维埃政府行使行政领导职权。正副主席仍由原任。军事部长由李熟贤充任,土地部长由李忠炳接任,财政部长由曾纪盛充任,裁判部长由刘春洪接替,内务部长由彭牙王充任,总务部长由王隆金接替。
  四、乐安县第四届苏维埃政府(1933.2—1933.12) 1933年2月28日,乐安县第四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招携“谭氏诚伯公祠”召开,会议由乐安中心委县书记胡嘉宾主持,历时6天,到会代表200人。省苏维埃政府派文化部长方维夏出席会议。
  大会着重讨论了加强和健全苏维埃政权和组织机构的建设。但是,由于“左”倾路线的错误,会议当场逮捕了原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袁福昌、副主席邓培元、裁判部长刘春洪和竹溪区委书记阙文林等四人,并于闭会前一天将邓培元以贪污腐化、阶级异己分子的罪名错误地杀害了。
  会议选举了张方说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刘辉汉为副主席,邱兰金为土地部长,李熟贤为军事部长,曾德恒为赤卫军司令,彭牙王为内务部长,曾纪盛为财政部长,高年香为国民经济部长,张柔远为劳动部长,高春翔为粮食部长,王德元为工农检察部长,谭金竹为战地委员会主任,王隆金为文化部长,刘文崇为卫生部长,李本元为银行支库主任,桂彩祥为邮政分局局长。
  五、乐安县第五届苏维埃政府(1933.12—1934.6) 1933年12月28日,乐安县第五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招携坪头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20余人。宜黄、崇仁各派一名代表参加了大会,会议由中心县委书记李福槐主持,省苏维埃政府派土地部长刘启耀莅会。会议着重讨论开展查田运动,学习了《查田指南》文件。由于当时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路线的干扰,会上批判了原县苏维埃主席张方说的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并错误地撤销其职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苏维埃政府和出席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张连生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刘辉汉、曾继栋为副主席,并分别兼任裁判、内务部长,李忠炳为土地部长,侯家标为财政部长,高春翔为粮食部长,王德元为工农检察部长,萧细毛为国民经济部长,王隆金为文化教育部长,刘文崇为卫生部长,曾德恒为赤卫军司令,李本元为银行支库主任,林仁山为总务处长。出席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为曾才祥,徐中秋、黄其祥。
  图6—2 1935年乐安县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系统图第三节乐、宜、崇三县苏维埃联合政府 1934年,由于“左”倾错误路线的干扰破坏,红军未能粉碎国民党军队的第五次“围剿”。乐(安)、宜(黄)、崇(仁)三县苏区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全面疯狂进攻,管辖区日益缩小。崇仁苏区几乎全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县苏维埃政府由东山迁至谷岗的坳下;宜黄神岗亦被攻陷。1934年2月,黄陂、东陂也先后失陷。县委、县苏维埃政府亦相继迁至东陂的上堡、白竹;乐安中心县委、第二分区、乐安县苏维埃政府由南村移到前团、稠溪,6月又迁至金竹。
  同年6月,乐安中心县委在小金竹召开了三县县委、县苏维埃部长干部大会,中心县委书记李福槐在大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分析当时形势,为了减少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地方武装,决定将三县苏维埃政府合并。在小金竹火嵊成立了宜、乐、崇三县联合苏维埃政府。并选举了张连生为主席,刘辉汉、刘川全、曾继栋为副主席,李忠炳为土地部长,刘辉汉兼裁判部长,侯家标为财政部长,萧细毛为国民经济部长,王德元为工农检察部长,唐友顺为内务部长,林仁山为总务处长,刘金莲为妇女部长。
  第四节政治保卫局 1932年1月间,在省保卫分局直接领导下,成立了政治保卫局乐安分局,由刘友祥担任局长,陈俊义任副局长,蔡贞祥任侦察科长,姜玉林任保卫队长。8月,由贺隆任局长。仍由蔡贞祥任侦察科长,谢茂贞任保卫队长,同时,在县苏维埃政府内增设了裁判部。政治保卫局是与县苏维埃政府平行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它的职责与任务是负责苏区的肃反工作,保卫苏维埃政府,安定社会秩序,审理反革命犯罪及侦察敌情等工作。政治保卫局下设保卫队,有队员110余人,负责执行看守、押解犯人的工作。
  第五节区乡苏维埃政府 1930年2月,在大金竹、石嵊上、竹园等村建立了农民协会后,扩大到坪溪、引水、芳草、龙溪、流舍、半坪等村,也先后成立起十余个农民协会。随即转建为村苏维埃政府,掀起了以大金竹为中心的南一区革命运动,成立了竹溪区苏维埃政府。
  同年,县革命委员会将竹溪区划分为竹溪(金竹)、蛟腾(午田)、观亭(半坪)、龙溪(大通小通)四个乡,并相继成立了乡苏维埃政府。
  3月,召开了有村、乡苏维埃代表及大金竹群众200余人,在大金竹北园张文可公祠开会。经县革委会提名、群众通过的办法,选举了区苏维埃政府委员7名。正式成立了南一区(竹溪区)苏维埃政府,张昌怡当选为区苏维埃主席。
  在竹溪区苏维埃政府的影响下,南二区(善和区)苏维埃政府在善和成立,以董胡七为主席。由于苏区的扩大,区政府由善和搬到湖坪,改名为湖坪区苏维埃政府。
  5月,东区(望仙区)苏维埃政府在望仙成立,以曾福金为主席。
  1931年,金竹区(小金竹)、太平区苏维埃相继成立。
  1932年乐安中心县委成立后,新区发展更块。至1933年7月底全县建立了12个区苏维埃政府和2个临时区苏维埃政府,60个乡苏维埃政府,100多个村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占全县总面积的80%以上。
  表6—1 乐安县区、乡苏维埃政府情况表图6—3 1955年乐安县区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图第六节肃反工作从1930年6月开始,在全县苏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肃反运动。9月,“赣东办事处”主任胡竹笙来到乐安,以“左”的面目出现,打着“肃反”的旗号,首先逮捕了早期中共党员曾友颜和进步知识分子张墨卿,并诬为“AB团”分子,惨遭杀害。
  由于党内“左倾”路线的错误,及“肃反中心论”的影响,夸大了敌人的力量,认为革命队伍中的“AB团”分子很多,以致 “肃反”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在革命内部产生了人人自危的局面。
  1931年1月,在招携设立了“红十二军办事处”后,混进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李勇资、金兰英等带着一连人从宁都来到招携,打着“红十二军办事处”的招牌,凭一份逼供的“AB团”黑名单,立即逮捕了县委书记邱珏,组织部长邱雄,独立团团长张英,南一区肃反办事处秘书董日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林立,招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谭务七等革命干部和群众董宁四、董老园、董活菩萨、张席昆等500多人。施用各种惨无人道的火刑,鞭笞、针刺等酷刑。先后杀害了200多人,其余准备次日用机枪扫射,幸好当夜驻招携独立团闻讯后冒雪营救,才免于难。这就是乐安革命历史上空前罕见的极其惨痛的“乐安事件”。
  为吸取沉痛的教训,1932年1月,本县成立了政治保卫局,在苏区政府内增设了裁判部和裁判委员会;尔后又在二分区设立了军事裁判部;1933年在县苏维埃政府内增设工农检察部。对反革命案件的侦查、逮捕、审判,严格执行司法程序。自1932年11月至1933年8月,在肃反工作中清洗了17名地主、富农和阶级异己分子,保证了肃反工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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