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943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中共乐安县临时委员会(1931.4—1931.7) |
分类号: | D225.63 |
页数: | 1 |
摘要: | 1930年12月,中央苏区开始肃反运动,“赣东办事处”和“十二军办事处”先后迁来乐安后,混进革命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胡竹笙、李勇资、金兰英等人,借反“AB团”为名,搞肃反扩大化,屠杀大批苏区革命干部和群众,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乐安事件”,致使本县各级党的组织和苏维埃政权遭到严重的破坏。1931年4月,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在了解事件真相后,及时派出了一批领导骨干,随同乐安县委、县苏干部,从宁都来到本县招携。在临时县委的领导下,经半个月的紧张工作,采取坚决迅速的措施,清算了反革命分子制造“乐安事件”的罪行。党的组织得到恢复,重建了中共竹溪,善和、望仙三个区委及所属14个乡党支部。全县拥有20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350余人。 |
关键词: | 党的基层组 中央苏区 中共赣西南特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