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共乐安县临时委员会(1931.4—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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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9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中共乐安县临时委员会(1931.4—1931.7)
分类号: D225.63
页数: 1
摘要: 1930年12月,中央苏区开始肃反运动,“赣东办事处”和“十二军办事处”先后迁来乐安后,混进革命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胡竹笙、李勇资、金兰英等人,借反“AB团”为名,搞肃反扩大化,屠杀大批苏区革命干部和群众,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乐安事件”,致使本县各级党的组织和苏维埃政权遭到严重的破坏。1931年4月,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在了解事件真相后,及时派出了一批领导骨干,随同乐安县委、县苏干部,从宁都来到本县招携。在临时县委的领导下,经半个月的紧张工作,采取坚决迅速的措施,清算了反革命分子制造“乐安事件”的罪行。党的组织得到恢复,重建了中共竹溪,善和、望仙三个区委及所属14个乡党支部。全县拥有20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350余人。
关键词: 党的基层组 中央苏区 中共赣西南特区委

内容

1930年12月,中央苏区开始肃反运动,“赣东办事处”和“十二军办事处”先后迁来乐安后,混进革命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胡竹笙、李勇资、金兰英等人,借反“AB团”为名,搞肃反扩大化,屠杀大批苏区革命干部和群众,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乐安事件”,致使本县各级党的组织和苏维埃政权遭到严重的破坏。
  1931年4月,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在了解事件真相后,及时派出了一批领导骨干,随同乐安县委、县苏干部,从宁都来到本县招携。组建了中共乐安县临时委员会,先后隶属中共赣西南特区委东路分委和赣西特委,驻地设招携汗上村。先后由陈洪时、钟礼元、余甲生代理县委书记。
  在临时县委的领导下,经半个月的紧张工作,采取坚决迅速的措施,清算了反革命分子制造“乐安事件”的罪行。党的组织得到恢复,重建了中共竹溪,善和、望仙三个区委及所属14个乡党支部。同时成立地方武装党支部5个(独立团3个,保卫队、红色警卫连各1个)。全县拥有20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350余人。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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