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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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竞赛活动
分类号: G812.756.4
页数: 5
摘要: 1959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1970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三届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四名。同年十月,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小足球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二名;羽毛球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第一名;羽毛球男子单打亚军、女子单打冠军。
关键词: 竞赛活动 运动会 乐安县

内容

第三节 竞赛活动 建国前,本县在民国34年至36年(1945—1947年)举行过三次全县运动会,此外,篮球比赛也不定期地举行过多次。
   建国后,特别是县体委成立以来,积极地贯彻了“因地制宜” 、“业余自愿”和“小型多样”的原则,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一、参加省、地运动会 1956年,参加抚州专区职工运动会。
   1959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运动会。
   1962年,参加抚州地区射击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四名。
   1963年,参加抚州地区篮球等级联赛(男子组),升为甲级队。
   1965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
   1970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三届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四名。
   1973年,参加地区中学生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乒乓球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四名;排球比赛男子第三名,女子第二名。
   1974年,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分别取得篮球男子组第三名,女子组第三名;排球男子组第五名,女子组第三名;乒乓球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第八名;篮球比赛团体总分第四名;田径比赛团体总分第七名。
   1978年,参加抚州地区第五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三名,女子组第二名;排球男子组第五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四名,女子组第四名;羽毛球团体第三名,女子组第一名;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团体总分第四名。
   1979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运动会,取得排球男子组第二名,篮球女子组第四名。
   1981年,参加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排球比赛,取得男子组第四名。
   同年十月,参加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分别取得小足球第二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五名;乒乓球男子团体第二名;羽毛球男子团体第一名,女子第一名;羽毛球男子单打亚军、女子单打冠军。
   1982年,721矿职工子弟中学及县第二中学组队参加抚州地区第二届小足球“新苗杯”赛和地区第三届中学生“三好杯”田径、篮球赛,721矿职工子弟中学取得小足球“新苗杯”赛第三名。
   同年8月,继1981年10月在抚州地区第六届运动会上,分别取得羽毛球团体赛男女冠军,女子单打第一名、第二名,男子单打第三名;乒乓球团体赛男子第二名,男子单打第四名;篮球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四名;田径总分第六名(其中一人破地区跳高纪录)。
   同年参加省运动会,有三人取得航空模型比赛第一名和第二名;—人取得马拉松比赛第五名和5000米赛跑第六名。
   1983年,县一小、县一中分别参加在崇仁举行的抚州地区中学生“三好杯田径和第三届小足球“新苗杯”比赛,一小取得第四名。
   同年,在参加抚州地区青年篮球比赛中取得男子组第二名,女子组第三名。
   1984年5月,本县组织围棋、中国象棋选拔赛,参加在崇仁县举行的全区职工棋类比赛,取得比赛第四名。
   同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先后选派老干部参加南城、南丰两地举行的全区老年人“重阳”登高活动和桔城长跑比赛。
   同年11月上旬,本县篮球代表队在抚州举行的全区职工篮球比赛中取得男子、女子组第三名。
   1985年,本县体育代表团参加抚州地区运动会,分别在田径、乒乓球、棋类等项目比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得金牌一枚,银牌18枚,铜牌9枚。
   同年,县老人体协组织老干部参加抚州地区在东乡、广昌、黎川、临川、抚州、宜黄等地举办的老年人体育比赛。
   二、参加全县运动会 表4—20 (续上表) 附:县优秀运动员单项成绩 1974年 陈华玲(女)参加抚州地区第四届运动会跳高,成绩1.45米。
   翁凤英(女)参加全省中小学田径运动会铅球(4公斤)赛,成绩12.05米。
   李桂(女)参加抚州地区青年田径训练手榴弹(500g),成绩65.26米。
   薛萍(女)参加全省少年田径运动会跳高,成绩1.42米。
   1978年 李南参加全省第五届运动会100米成绩11秒,200米成绩23秒。
   第四节 场地设备 建国前,本县虽于1942年修建过一个体育场,设有转盘车、大翻车、秋千、浪桥、滑板等简单运动器械,但至建国前夕,只剩下一个野草丛生的荒坪,那些简陋的体育设备已荡然无存。
   建国后,1960年开始在广场修建了水泥篮球场一个(后装了灯光)。其后陆续地修建了水泥灯光球场8个。1981年2月,在乐安一中新建了一座体育场,建成有300米6条跑道的田径赛场,可作为召开全县田径运动会及小足球比赛的场地。
   县以下的中学都建立了篮球场,有的还建立起200米田径场。1985年2月,又在县第二中学建成一个200米的田径场。
   第五节 队伍建设 一、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培养 1968年以来,本县先后发展等级运动员19名,其中二级篮球运动员12人;二级乒乓球运动员7人。发展等级裁判员31名(国家篮球一级裁判员3人,二级裁判员4人,三级裁判员9人;排球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2人;乒乓球二级裁判员2人,三级裁判员2人;羽毛球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2人,三级裁判员2人;足球三级裁判员1人;田径三级裁判员2人)。
   二、太极拳和广播操领队员的培训 县体委为了广泛开展太极拳活动和普遍开展第六套广播体操活动,举办了太极拳训练班1期,广播体操领操员训练班两期,参加学员65人(其中女15人),学习时间为1个月。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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