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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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81
颗粒名称: 一、防疫
分类号: R199.2
页数: 5
摘要: 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户与户、村与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互相检查评比活动。在全县城乡清除了垃圾、污物、瓦砾150万担,清理阴阳沟圳5.88万多米,改良厕所、粪窖1165座。在这次爱国卫生运动中,本县招携街荣获全省丙等模范单位,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锦旗和人民币400元的奖金。牛田公社莲河大队获得了全县卫生村的称号,受到了地、县政府的嘉奖。为了防病,消灭病菌,环卫所还派出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消毒。
关键词: 防疫 传染病防治 乐安县

内容

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中央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号召后,本县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消灭传染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户与户、村与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互相检查评比活动。在全县城乡清除了垃圾、污物、瓦砾150万担,清理阴阳沟圳5.88万多米,改良厕所、粪窖1165座。在这次爱国卫生运动中,本县招携街荣获全省丙等模范单位,获得了省人民政府锦旗和人民币400元的奖金。
  1953年春,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整顿了城镇市容,清除垃圾、粪窖,阴沟,为农业提供卫生肥料78万余担。1958年全县开展以“五净”(衣服净、锅碗净、房院净、畜圈净、身体净)为内容的卫生运动。公溪口前大队(今航桥乡口前村)荣获全区甲等卫生模范单位红旗奖。1961年冬,县人民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召开三次除害灭病广播动员大会,掀起除害灭病高潮;同时江西医学院50多名师生到本县参加了此项活动和对浮肿病的防治工作。1962年冬,开展以挖蛹灭蝇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城乡挖蛹280斤。1964年,全县掀起了夏令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开展了饮食行业卫生管理,对饮食服务行业实行饮食卫生“五四”制监督,农村开展了灭蝇及改井、打井,以保护水源清洁,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肠道疾病传染。1977年,全县沿用民间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元旦前搞好清洁卫生的习惯,一年开展四次大扫除。农村开展“二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烟灶、改厕所、改猪圈、改环境)运动。牛田公社莲河大队获得了全县卫生村的称号,受到了地、县政府的嘉奖。1978—1980年,全县开展了灭蚊抗疟和交通沿线饮水消毒、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监督,预防“二号”病传入等工作;并参加“两省”“3地”“11县抗疟联防”活动,使全县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也预防了“二号”病传入。
  环境卫生本县1952年成立了“鳌溪环境卫生管理所”,当时只有卫生员1人,以清扫县卫生院院内卫生为主,1954年11月增至2人,使用土轮车装运垃圾。
  1959年至1974年,环卫所先后划归县卫生防疫站及城关医院管理,清洁工增至6人,改用大板车清运垃圾。
  1981年5月,环卫所改属县卫生局,为县大集体单位。9月购买翻斗拖拉机一台清运垃圾,人员增至16人,划为“拉窖、扫街、扫厕所、清运””4个组,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1984年9月,环卫所划归县城建局管理,工人已增至20多人,购置四轮拖拉机二辆,解放牌翻斗汽车一辆,清运垃圾出城销毁。
  为了防病,消灭病菌,环卫所还派出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消毒。计1982年消毒214300m 2,1983年消毒225403m2,1984年消毒236700m2,1985年消毒50400m2。
  饮食卫生本县城乡群众多数饮用井水,少数地方还有饮河水的习惯。县卫生部门在1984和1985两年进行水质分析检验,其检验结果是: 1984年检验2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3件,不合格的18件。
  1985年检验11件,其中合格的只有1件,不合格的10件。
  为了确保城乡人民饮水清洁,在每年夏秋季节,县环卫所对县城等处110口饮水井进行了消毒。
  为了贯彻《食品卫生条例》及《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对饮食服务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历年检验结果就见表4—16。
  表4—16 1979—1985年乐安县食品卫生检验情况表在食品从业人员的体检中,如检查出有“五病”者,就立即调离饮食行业。
  表4—17 乐安县食品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表疫病防治建国前,由于人民生活贫困,兼之缺医少药,对传染病缺乏防治,仅从清代至民国就发生过几次严重瘟疫,造成了死亡相藉的惨状。如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天花(俗称“大娘娘”)流行,传染的人死亡过半,幸免的也难免成为麻脸。民国元年(1912年)望仙乡水西村,有5人患上流行性脑脊髓炎,患者全部死亡,全村迁走,致使村庄倒塌,田园荒芜。民国25年(1936年)流行麻疹,较大的圩镇村庄每天都有几名患儿死亡。民国30年(1941年)7—8月间,南村、谷岗山地疟疾流行,患者占居民60%,致使成熟的禾苗无法收割,群众生活濒于绝境。民国34年(1945年)7—8月,牛田因乙型脑炎流行,儿童死亡甚多,无法救治,人心惶惶。
  建国后,县委和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号召,从1951年起,进行牛痘、霍乱等菌苗接种,杜绝了“天花、霍乱、鼠疫”三大烈性传染病的发生。
  1958年成立了“乐安县地方病防治站”,有医务人员5名;1960年增至9名,“文化大革命”中机构被撤销。
  1967年,因各地“红卫兵”大串联,本县曾一度发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患者达121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173医院流脑防治医疗队进驻我县,协助开展防治工作,很快控制了疫情。
  1972年恢复“乐安县卫生防疫站”后,即开展了各种预防传染病工作,在县城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药物灭蚊的疫点处理。每年6—10月流行季节,开展全县性的为期半个月的预防服药,以控制疟疾的传播。
  国家对法定25种传染病进行了调查,本县只有“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行性感冒、伤寒、痢疾、疟疾、传肝、乙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狂犬病,小儿麻痹症、钩端螺旋体”等13种。
  表4—18 1971—1985年乐安县预防接种人数统计表麻风病的防治在建国前,麻风病被认为是一种无法治愈的恶性传染病,各地宗规族法大都建立了一种非常残忍的“活埋、火烧”等处理麻风病患者的土办法。
  建国后,1982年初,由国家拨款4.5万元在潭港乡白竹村的偏僻山区场地兴建一所专门收治麻风病人的医院——乐安县皮肤病医院。内有一幢隔离病房,配备专业医护及行政人员6名,负责收治崇仁、乐安2县的麻风病患者,其费用由两县的卫生部门拨款近万元。
  该院先后共收治麻风病患者45名,患者的生活费由乐安和崇仁两县的民政局按每人每月发给10元的救济费,同时还由皮肤病医院组织轻型病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如种菜、打柴、烧木炭、种田等劳动,以改善病员生活。至1985年止,麻风病患者除4名因年老体弱并患有其他慢性病死亡外,已治愈出院的有23人(其中本县17人,崇仁6人),尚有18人(其中本县5人,崇仁13人)继续在院治疗。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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