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幼儿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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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8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幼儿教育
分类号: G619.285.65
页数: 1
摘要: 民国32年(1943年),本县开始创办幼稚园,园址设县城添乐社旧房(原址现已改建公安局),设主任1人,教员2人,招收幼儿35名,分为两班,因经费不多,设备简陋。
关键词: 幼儿教育 幼稚园 乐安县

内容

民国32年(1943年),本县开始创办幼稚园,园址设县城添乐社旧房(原址现已改建公安局),设主任1人,教员2人,招收幼儿35名,分为两班,因经费不多,设备简陋。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幼儿教育甚为重视,一般完全小学均设有幼儿班。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儿教育更得到普遍发展,县城除有县办的幼儿园外,商业局、二轻局、林业局、县医院等单位都自办了幼儿园。18个乡镇和大马头垦殖场都先后办起了中心幼儿园。至1985年,全县各地共开设了幼儿园54个班,教职工104人,入园儿童1697人,其中以县幼儿园的发展更为迅速,从1975年初创时2个班、幼儿84人,教工8人,发展至1985年,有12个班,幼儿509名,教工50人,从1977年到1985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表4—8 乐安县幼儿教育发展情况对照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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