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81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人员编制 |
分类号: | F249.275.64 |
页数: | 3 |
摘要: | 宋、元、明、清时代,县级行政机构数量不多。本县只设有县衙、儒学、县学、典史衙、巡检司五个机构,其人员编制各朝时有增减,清代的定制是: 县署:知县1人,门子2人,皂隶14人,马快8人,仵作8人,民壮15人,禁卒7人,轿伞夫7人,库子4人,斗给4人; 典史衙:典史1人,门子1人,皂隶4人,马夫1人; 儒学:教谕1人,训导1人,斋夫8人,门子2人; 县学:廪生20人; 招携巡检司:巡检司1人,皂隶2人,弓兵30人; 其他:吹鼓手4人,铺司兵15人; 县以下基层:乡官4人,里正17人。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人员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