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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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783
颗粒名称: 二、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分类号: D675.6
页数: 3
摘要: 从1954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复、退、转业军人回乡参加地方建设,在1957年以前是根据上级指示与本人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各个工作岗位。截至1985年止,全县接收了复员军人642名,退伍军人3415名,除回到农业生产战线者外,安置于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1203人;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60人;复工、复职者315人;外转10人。此外,为了调动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从1957年起,每年都召开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表彰先进人物及其事迹。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退伍军人

内容

从1954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复、退、转业军人回乡参加地方建设,在1957年以前是根据上级指示与本人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各个工作岗位。1958年以后,遵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义务兵暂行条例》中的“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入伍前吃农业粮者,仍回到农业生产战线;吃商品粮的可安置到国营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截至1985年止,全县接收了复员军人642名,退伍军人3415名,除回到农业生产战线者外,安置于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1203人;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60人;复工、复职者315人;外转10人。此外,为了调动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从1957年起,每年都召开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表彰先进人物及其事迹。
  表3—28 乐安县历年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统计表 (续上表)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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