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68 |
颗粒名称: | 肃反 |
分类号: | D927.5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55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领导全国人民开展肃反的群众性斗争。本县的肃反工作从1956年3月开始,中共乐安县委成立了五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设肃反小组、专案小组、战斗小组和甄别定案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亦成立相应的肃反组织。本县第一批肃反工作自1956年8月起至1957年7月,在全县直属机关及文、卫系统中铺开,参加人数共8376人。第四批是1959年2月12日至4月底。在肃反中查出的恶霸、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都根据当时党的肃反政策作出了不同的处理。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肃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