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卫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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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758
颗粒名称: 四、卫协
分类号: D638
页数: 2
摘要: 1951年,本县开始筹建卫协组织;1952年各区建立了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1953年9月,在县城第一次卫生工作者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县卫协章程》,选举产生了“乐安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名,组织领导开展卫协工作。1955年3月、1964年4月,分别召开了全县第二次、第三次卫协代表大会,改选或部分改选卫协组织成员,建立了第二、第三次卫协领导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卫协组织机构被裁撤,人员遭受迫害。县卫协成立以来,在发展组织、协助推动建立全县农村三级卫生网以及除害灭病、防病治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从1981年以后,为深化卫生工作改革,发展壮大集体医疗卫生队伍,健全村级卫生组织等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卫协组织

内容

1951年,本县开始筹建卫协组织;1952年各区建立了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1953年9月,在县城第一次卫生工作者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县卫协章程》,选举产生了“乐安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名,组织领导开展卫协工作。1955年3月、1964年4月,分别召开了全县第二次、第三次卫协代表大会,改选或部分改选卫协组织成员,建立了第二、第三次卫协领导机构。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卫协组织机构被裁撤,人员遭受迫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1984年根据县人民政府(84)乐府发130号文件精神正式恢复县卫协组织机构,并于1985年3月,在县城召开全县第四届卫协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0人,会议修订通过《县卫协章程》,选举产生了由正副主任各1名、执行委员7名、委员35名所组成的全县第四届卫协委员会。
  县卫协成立以来,在发展组织、协助推动建立全县农村三级卫生网以及除害灭病、防病治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从1981年以后,为深化卫生工作改革,发展壮大集体医疗卫生队伍,健全村级卫生组织等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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