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49 |
颗粒名称: | 一、妇女联合会 |
分类号: | D442.4 |
页数: | 2 |
摘要: | 建国前,本县于1930年成立了民主妇女联合会,同时,区、乡两级也建有民主妇联组织。建国后,本县于1949年10月重建妇女组织——“乐安县妇女运动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妇联组织横遭摧残,干部下放到农村劳动,有的调到服务行业劳动。1953年贯彻婚姻法时,县妇联协同政法部门处理婚姻遗留问题326件,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初步建立和睦相处的新婚姻关系。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大力贯彻全国妇联第五次执委会精神,继续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洪流。表3—22 乐安县历届妇联简况表注:第二次妇代会,由组织部长李雪梅主持会议。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妇女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