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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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74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2.2
页数: 2
摘要: 建国后,本县于1949年10月重建妇女组织——“乐安县妇女运动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妇联组织横遭摧残,干部下放到农村劳动,有的调到服务行业劳动。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有3万多名妇女参加了和平签名运动,捐献钱物购买飞机大炮,动员丈夫、儿女参军达587人。1953年贯彻婚姻法时,县妇联协同政法部门处理婚姻遗留问题326件,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初步建立和睦相处的新婚姻关系。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大力贯彻全国妇联第五次执委会精神,继续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洪流。后因经费困难,予民国37年裁撤。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妇女组织

内容

一、妇女联合会建国前,本县于1930年成立了民主妇女联合会,同时,区、乡两级也建有民主妇联组织。
  建国后,本县于1949年10月重建妇女组织——“乐安县妇女运动委员会”。1950年11月,在县城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乐安县妇女联合会”。1953年3月,县妇联改名为“乐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区、乡、村都建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同年,全县有民主妇联会会员2.4万人。1957年12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县妇女联合会。1958年公社化后,公社设置了妇女工作委员会,生产大队建有妇联分会,生产队设妇女代表1人,各服务行业也建有妇女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妇联组织横遭摧残,干部下放到农村劳动,有的调到服务行业劳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妇联恢复组织活动,1979年1月,在县城召开全县第八次妇女代表会,选举产生了由32名委员组成的新领导机构,新班子分期分批整顿了“文化大革命” 时期被瘫痪的妇联组织机构。1985年12月,在县城召开全县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名常委组成的第九届“乐安县妇女联合委员会”。
  建国以来,县妇女联合会领导全县妇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在土改运动中,揭露地主阶级的剥削罪行,提高了阶级觉悟。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有3万多名妇女参加了和平签名运动,捐献钱物购买飞机大炮,动员丈夫、儿女参军达587人。1953年贯彻婚姻法时,县妇联协同政法部门处理婚姻遗留问题326件,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初步建立和睦相处的新婚姻关系。农业互助合作化时期,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农业生产。1954年,根据1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统计:妇女劳动力占男劳动力的55%,女社长、社委有13人。1958年公社化后,妇女投入各项劳动竞赛活动,在开展的“万名巧姐妹技术革命”高潮中,涌现一批栽禾、割禾和选种能手,当年有200名能手出席全县劳模、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全县妇女在积极学文化、学技术,积极发展家庭副业,实行晚婚优生等过程中,都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1981年,在开展“学习、工作、劳动好;计划生育好;尊老爱幼、教育子女好;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勤俭持家好”为内容的五好家庭活动中,表彰了“五好”家庭142户,五好个人168人,表扬和奖励“三八”红旗手500名。1985年,在县城召开全县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大力贯彻全国妇联第五次执委会精神,继续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洪流。
  表3—22 乐安县历届妇联简况表注:第二次妇代会,由组织部长李雪梅主持会议。
  二、妇女会民国22年(1933年),本县成立了“乐安县妇女会”,张芗甫县长之妻为会长,妇女会内设组织、宣传两股,配有文书一人处理日常事务。民国32年(1943年),王良基县长兼会长,叶远雯具体负责。抗日战争时期,妇女会曾开展劝募寒衣、捐献钱物、救济难民等抗敌后援工作。后因经费困难,予民国37年(1948年)裁撤。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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