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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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7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人组织
分类号: D412.2
页数: 3
摘要: 民国34年,开展县参议会选举时,假借工会名义推派一人为参议员,参加参议会选举;民国37年正式组成“乐安县工会”,由何葵华任理事长。辖有烟业、篾业、泥石业、理发业、木业、缝纫业、轿行业、麻织业、纸刷业、陶业等10个职业工会,共有工会会员418人。1957年,全县互助储金额达8154元,对职工补助达403人次,补助金额7976元。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工人组织

内容

一、组织状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本县苏区于1930年6月,开始建立工会组织,至1934年2月,先后召开了五次全县工人代表大会,成立了县总工会,有下属区工会组织12个和一些基层工会,会员达2000余人。
  民国34年(1945年),开展县参议会选举时,假借工会名义(当时没有工会)推派一人为参议员,参加参议会选举;民国37年(1948年)正式组成“乐安县工会”,由何葵华任理事长。辖有烟业、篾业、泥石业、理发业、木业、缝纫业、轿行业、麻织业、纸刷业、陶业等10个职业工会,共有工会会员418人。
  建国后,1950年在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基层工会,并在乡(镇)的搬运业、篾业、泥木业、裁缝业等手工业工人中发展工会组织;1951年4月,正式组成“乐安县总工会”;1953年,根据上级工会要求,进行整顿巩固工会组织,动员乡村、集镇的手工业会员离会,参加农业生产,以巩固工农联盟;1954年,全县有职工1327人,加入工会组织的863人,占职工总数的65%。其下属机构有教育工会1个,基层工会24个,工会小组115个;1957年以后,在县党、政、群众团体中发展工会组织,本县工会组织得到一次大的发展;1965年全县有职工3454人,入会职工2485人,占职工总数的82%,基层工会75个,工会小组227个;1979年以后,工会组织又扩大到大集体单位;1981年全县有基层工会141个,会员7260人,占职工总数的90%;1985年基层工会发展到241个,工会小组548个,会员8778人,占职工总数的92.7%,同年12月25日,在县城召开全县第十次工人代表大会,产生了由29名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成的“乐安县总工会委员会”。大会号召全县职工为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当新长征的突击手、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头人。
  表3—18 乐安县几个年份工会组织发展表表3—19 乐安县工会联合(总工)会历届委员会概况表二、工会活动建国后,县总工会除在1953年组织筏业工人进行水上民主改革,1954年组织全县职工参加“反对核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签名运动,以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外,还在宣传教育、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文化体育和职工福利等方面开展了多项活动。
  (一)宣传教育 1952年,在鳌溪、招携开办职工业余学校,采用祁建华式教学方法,用注音符号作拐棍,大量突击识字,大量阅读,初步扫除了不少文盲;1964年开办了初小、高小和初中三个班,教学逐步走向正轨,全县出现单位办校,联合办校的趋势;1979年试办地区性职工业余学校,办有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和高中数学三个班;1980年,职工学校发展到有初中数学、语文、物理、化学和高中数学五个班,1981年起职工学校开办了初中、高中和技工三个全科班。
  (二)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 1955年,在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仅8个单位就有327名职工投入竞赛活动;1964年,开展“比、学、赶、帮”活动中,评出了一批五好班组,五好职工、技术能手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组织活动被迫停止;1980年,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文件,宣传刘少奇的丰功业绩,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所谓“工运黑线统治论”,并制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立功试行条例》,全县职工投入了这一活动;1981年,工会发出《广泛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倡议书》,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思想美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全县继续开展;1982年,县总工会成立了“县企业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推动了县化工厂等24个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参加企业管理;1985年在职工中开展“高产值、高税利、高贡献和职工增加收入”的三高一增活动,年终评比出一批获地、县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文化体育 1954年,工会改建旧房一栋,建成“乐安县工人俱乐部”,设有图书、棋类、乐器等文体设施,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歌咏、舞蹈、戏剧活动,丰富了职工的文体活动。1978年后,新建了工人俱乐部,职工文体活动得到进一步开展,每年举办大唱革命歌曲晚会,茶座故事会,小型运动会,并开设了离休干部活动中心等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四)劳保福利县总工会,用行政拨款和各基层工会上缴的20%的会费,对有困难的职工和会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补助,并在职工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各单位建立互助储金会,解决了不少职工的临时困难。1957年,全县互助储金额达8154元,对职工补助达403人次,补助金额7976元。1985年全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基本上建有互助储金会组织,职工按月储存一定的储金,作为互助基金,年终整取自用,行政上每月拨给每个职工福利金2元,并按照工资比例提成2%等福利措施,对解决职工的暂时性困难起到一定作用。1957年起开始对职工实行劳动保险,投保人数392人,占职工总数的23%;1966年5月份以前,投保职工达900人,保险金额达7806元;1980年8月,总工会开办一期工会人员“劳保训练班”,增强了劳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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