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1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
分类号: | D624.564 |
页数: | 4 |
摘要: | 按规定每届二年改选一次。本县至1968年3月止,共召开了七届十九次人民代表大会。每次大会除审议和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以及选举正副县长、人民委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外,并先后作出了一些决议和决定: 1955年2月21日,县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三次大会决定,县人民政府于1955年3月1日起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5月21日,县人民代表大会三届一次大会,选举了出席江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县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