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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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7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分类号: D624.564
页数: 1
摘要: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的第三个月,即从工、农、兵、妇女、群众团体、机关代表及社会开明士绅中,以推选、协商的方式,组成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4年11月止,共召开了四届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宣传党的政策,建立区、乡基层政权。第三届会议于1951年3月召开,出席代表96人,列席代表242人。第四届会议于1952年11月14日召开,会期5天,出席代表167人。会议作出了开展土改复查和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等决议。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的第三个月,即从工、农、兵、妇女、群众团体、机关代表及社会开明士绅中,以推选、协商的方式,组成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4年11月止,共召开了四届会议。
  第一届会议于1949年11月底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宣传党的政策,建立区、乡基层政权。
  第二届会议于1950年12月10日召开,出席代表126人,会议总结了1950年的征粮工作成绩;布置开展减租减息和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发动群众搞好1951年的春耕生产和兴修公路等;并成立了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出了常务委员33人。
  第三届会议于1951年3月召开,出席代表96人,列席代表242人。会议作出了:继续完成土地改革,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制定爱国公约,部署春耕生产和增产任务,作出在本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等重要决议。
  第四届会议于1952年11月14日召开,会期5天,出席代表167人。会议作出了开展土改复查和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等决议。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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