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0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分类号: | D624.5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的第三个月,即从工、农、兵、妇女、群众团体、机关代表及社会开明士绅中,以推选、协商的方式,组成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4年11月止,共召开了四届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宣传党的政策,建立区、乡基层政权。第三届会议于1951年3月召开,出席代表96人,列席代表242人。第四届会议于1952年11月14日召开,会期5天,出席代表167人。会议作出了开展土改复查和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等决议。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