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08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 |
分类号: | D624.564 |
页数: | 5 |
摘要: | 建国前,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乐安县苏区实行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建国后,从1949年11月起至1954年6月,先后实行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并从第二届会议起,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县人民经过选举产生的县一级的国家权力机构。从1953年4月建立起,至1985年止,共召开了九届十四次会议,并从八届大会起设立了常务委员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宣传党的政策,建立区、乡基层政权。第四届会议于1952年11月14日召开,会期5天,出席代表167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先后召开后,恢复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本县于1980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