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00 |
颗粒名称: | 一、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
分类号: | D225.6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4年配合地区纪委查处1983年全县不符合政策的34名“农转非”,坚决予以清退。对358名县直机关干部超标准住房规定加收了房租,其中有9名退出了多占的住房。1984年全县有欠公款的干部职工1439人,欠公款20.28万元,年底有641人还清了欠款。在机构改革中强调了不能用公款请客送礼,据统计,这方面节约了近8万元的开支。此外,1984年12月下旬,在招工考试中舞弊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县纪委建议经县委同意进行重考,并由县委五套班子成员监考,刹住了考场舞弊之风。此外,对一些过去感到棘手难办的违反计划生育的遗留问题也坚决地作了处理。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考场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