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9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狠刹不正之风 |
分类号: | D225.63 |
页数: | 1 |
摘要: | 对358名县直机关干部超标准住房规定加收了房租,其中有9名退出了多占的住房。1984年全县有欠公款的干部职工1439人,欠公款20.28万元,年底有641人还清了欠款。在机构改革中强调了不能用公款请客送礼,据统计,这方面节约了近8万元的开支。此外,1984年12月下旬,在招工考试中舞弊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县纪委建议经县委同意进行重考,并由县委五套班子成员监考,刹住了考场舞弊之风。先后结案11起,已调查结束待处理的5起,正在调查中的1起。此外,审理了下级上报案件3起;党员申诉15件。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考场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