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82 |
颗粒名称: | (三)组织形式 |
分类号: | D225.63 |
页数: | 1 |
摘要: | “文化大革命”以前,县委成立了中心学习小组,以自学为主,辅之以中心发言和讨论,并定期进行考试。一般干部以自学为主,不定期地进行一些必要的辅导报告和讨论。“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有新的发展。在学习形式上分设两个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二至三天,定期开展辅导及专题讨论,每一单元学习结束后,由地委宣传部命题考试。县直属单位的学习小组:一般干部由单位组织学习。学习方法,一是坚持“每星期二、五”下午学习制度;二是采用“小集中”,做到两个保证;三是抓好自学、讨论、辅导和考试四个环节,各单位还聘请了1—2名辅导员进行辅导。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组织形式 组织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