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51 |
颗粒名称: | (二)棉布、棉花与化纤织品 |
分类号: | F259.275.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54年,根据中央政务院命令,本县对棉布和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和按人口凭票供应。销价是全省统一,稍有一些地区差价,棉花供应均为5级棉。由于化纤工业发展迅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棉织品与化纤织品的比差较大;1981年11月,棉细布降价14.63%,精中长华达呢平均降价11.21%。1983年1月,为了理顺化纤织品同棉织品的比价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较大幅度地调整纺织品价格:零售涤棉布每市尺由1.2元调整为0.851元,降价0.349元,占原价的29.09%;中长纤维布平均降价30%;纯棉布每市尺由0.4585元调整为0.5586元,提价0.1元,提高20%。调整后的涤棉布与棉布综合比价由原来的1:2.5,缩小为1:1.5。棉絮平均提价62.4%,减少了经营政策性的亏损。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棉花 化纤织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