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3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工业计划管理 |
分类号: | F127.564 |
页数: | 2 |
摘要: | 本县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的工业总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10%,1960年为36%,1970年为19.15%,1980年为24.98%,1981年为23.43%,1982年为22.8%,1983年为21.7%,1984年为22.3%,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2833.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2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业生产有了新的变化:一是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所发展,其中乡镇工业发展较快。以1984和1985年为例,1984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470.9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1904.35万元,集体所有制566.56万元;1985年工业总产值为2833.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1970.1万元,集体所有制为863.3万元。但工业方面还存在劳动生产率低、产值利税率低,以及无骨干企业、无拳头产品等差距。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工业计划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