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3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农业计划管理 |
分类号: | F127.564 |
页数: | 2 |
摘要: | 乐安是农业县,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农业总产值一直占工农业总产值90%。1960年为63.77%,1970年为80.8%,1980年为75%。1960年农业比重降至70.9%,林业上升至13.6%,牧业降至6.1%,副业8。1%,渔业升至1.3%。建国后,本县农业生产计划指标以粮、棉、油、猪为主。与此同时,对1980年全县农业分布作了具体规划,将全县划为6个农业区: 一是东南山地林农区,要求合理用山养山,逐步建成为用材林基地,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发展农、牧、副业生产。二是西北高丘林粮区,其发展方向以林为主,林粮兼作,着重发展经济林,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进一步提高粮食的商品性。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农业计划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