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公债 国库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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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28
颗粒名称: 第九节 公债 国库券
分类号: F812.756.4
页数: 1
摘要: 民国30年至33年本县群众认购过“同盟胜利公债”,数目无统计。建国后,国家委托人民银行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本县人民银行从1956年开始发行,到1958年底,实际认购129511元,比定额增长61.88%。其中职工认购28092元,农民认购96375元,工商界4506元,居民和其他538元。采取不记名、不挂失、禁止买卖、年息4厘的办法。国家在10年内用抽签办法还清本息。1982年,本县人民银行代理国家财政部发行“国库券”计409414元,其中:票面额100元券5000元,10元券139970元,5元券190480元,1元券73964元。1983年,本县单位认购国库券767158元,个人认购445525元。1985年,本县认购国库券123.2万元。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国库券

内容

民国30年至33年本县群众认购过“同盟胜利公债”,数目无统计。
  建国后,国家委托人民银行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本县人民银行从1956年开始发行,到1958年底,实际认购129511元,比定额增长61.88%。其中职工认购28092元,农民认购96375元,工商界4506元,居民和其他538元。票面额分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五种。采取不记名、不挂失、禁止买卖、年息4厘的办法。国家在10年内用抽签办法还清本息。
  196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发行“江西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本县认购了人民币143475元。
  1982年,本县人民银行代理国家财政部发行“国库券”计409414元,其中:票面额100元券5000元,10元券139970元,5元券190480元,1元券73964元。
  1983年,本县单位认购国库券767158元,个人认购445525元。
  1984年,单位认购国库券626385元,个人认购442170元。
  1985年,本县认购国库券123.2万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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