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28 |
颗粒名称: | 第九节 公债 国库券 |
分类号: | F812.756.4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30年至33年本县群众认购过“同盟胜利公债”,数目无统计。建国后,国家委托人民银行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本县人民银行从1956年开始发行,到1958年底,实际认购129511元,比定额增长61.88%。其中职工认购28092元,农民认购96375元,工商界4506元,居民和其他538元。采取不记名、不挂失、禁止买卖、年息4厘的办法。国家在10年内用抽签办法还清本息。1982年,本县人民银行代理国家财政部发行“国库券”计409414元,其中:票面额100元券5000元,10元券139970元,5元券190480元,1元券73964元。1983年,本县单位认购国库券767158元,个人认购445525元。1985年,本县认购国库券123.2万元。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国库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