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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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2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存款
分类号: F832.756.4
页数: 2
摘要: 建国后,县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存款贷款业务,30多年来,全县的企业存款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每年以平均递增4.6%的速度上升。“二五”时期的1962年,比1957年增长8.92倍。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1965年,比1962年增长2.17倍。“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业务受到干扰,1976年比1966年仅增长23%。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1980年恢复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实行“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办法,大大地调动了银行组织存款的积极性。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存款业务

内容

建国后,县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存款贷款业务,30多年来,全县的企业存款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每年以平均递增4.6%的速度上升。“一五”时期的1957年,比1950年增长1.4倍。“二五”时期的1962年,比1957年增长8.92倍。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1965年,比1962年增长2.17倍。“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业务受到干扰,1976年比1966年仅增长23%。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1980年恢复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实行“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办法,大大地调动了银行组织存款的积极性。
  表2—74 乐安县几个年份银行存款数目表单位:千元 1980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乐安支行后,农村存款及集体储蓄已逐年递增; 1980年存款1125.1万元。其中集镇储蓄155.9万元。
  1981年存款1124.8万元。其中集镇储蓄190万元。
  1982年存款1224.8万元。其中集镇储蓄232万元。
  1983年存款1412万元。其中集镇储蓄292万元。
  1984年存款1901万元。其中集镇储蓄399万元。
  1985年存款2586.3万元。其中集镇储蓄404万元。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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