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26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存款 |
分类号: | F832.756.4 |
页数: | 2 |
摘要: | 建国后,县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存款贷款业务,30多年来,全县的企业存款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每年以平均递增4.6%的速度上升。“二五”时期的1962年,比1957年增长8.92倍。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1965年,比1962年增长2.17倍。“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业务受到干扰,1976年比1966年仅增长23%。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1980年恢复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实行“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办法,大大地调动了银行组织存款的积极性。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存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