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25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贷款 |
分类号: | F832.756.4 |
页数: | 3 |
摘要: | 民国时期,江西裕民银行乐安办事处虽有存款贷款业务,由于抗战爆发后,物价飞涨,其信贷业务不过是该银行办事处主任与官商勾结,利用贷款的名义进行投机倒把活动而已。已由该办事处提供贷款的单位计有招携毛边纸供销合作社,鳌溪镇供销合作社等。但因合作社被地方豪绅操纵,他们利用贷款搞投机买卖,根本没有起到扶助工农、发展生产的作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5种经济成份并存,县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扶持国营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的发展,促使国营商业成为市场领导力量。该年针织内衣厂贷款5万元,戴坊电影院贷款1万元。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