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钱庄 当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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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乐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126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钱庄 当铺
分类号: F832.756.4
页数: 2
摘要: 清朝末期,本县有私营钱庄两家,一是“聚成仁”,一是“茂记庄”,专事存款放款,收取利息。存款的月息为1分2厘;放款的月息为2分,但不办汇兑。又有私营“泰兴”当铺1家,专办物资抵押贷款,月息2分,定期2年,过期“死当”。这些钱庄和当铺,民国初期均先后停业。民国时期,乐安戴坊街富商集资2500元开设“益丰钱庄” ,兼营典当粮食等业务;民国 10年,因遭匪劫而歇业。
关键词: 乐安县 地方史志 钱庄 当铺

内容

清朝末期,本县有私营钱庄两家,一是“聚成仁”,一是“茂记庄”,专事存款放款,收取利息。存款的月息为1分2厘;放款的月息为2分,但不办汇兑。又有私营“泰兴”当铺1家,专办物资抵押贷款,月息2分,定期2年,过期“死当”(即不能取赎)。这些钱庄和当铺,民国初期均先后停业。
  民国时期,乐安戴坊街富商集资2500元开设“益丰钱庄” ,兼营典当粮食等业务;民国 10年(1921年),因遭匪劫而歇业。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乐安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县志记载介绍了宋代1149年至1985年以来的,有关了乐安县的所有地方史志内容。包括地理、经济、文化、军事、社会、文化、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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