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61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税务 |
分类号: | F812.756.442 |
页数: | 8 |
摘要: | 同治二年钱粮征额计有: 田:7466顷94.74亩,每亩实征银四分九厘九毫二丝九忽八微二纤,共征银37272.334两。山:711顷94.1亩,每亩征银六厘七毫二丝四忽九微三纤。塘:225顷68.06亩,每亩征银四分九厘九毫二丝九忽八微二纤。征收办法是采取大户派粮。截止1950年2月底入库数19262312.1斤。地方公粮的比率是5%;配额为1186322斤;实征963115.9斤。但最高税率不得超过20%。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税务 |